2024年国考辽宁海事局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通知
辽宁海事局关于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现将辽宁海事局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一)请进入我局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24年1月30日17:00时之前通过E-mail发送《面试确认单》(附件1)到邮箱(lnmsazhaolu2024@163.com),
E-mail标题格式为“****(职位代码)***(姓名)面试确认”,例如:“300110001001张三面试确认”。
(二)若考生决定自愿放弃面试的,请于2024年1月30日17:00时之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附件2)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邮寄至辽宁海事局人事教育处,也可发送扫描件至邮箱(lnmsazhaolu2024@163.com),E-mail标题格式为“****(职位代码)***(姓名)放弃面试”,例如:“300110001001张三放弃面试”。
考生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单》,也未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我局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我局拟定于2月29日至3月3日之间开展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请关注我局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为做好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工作,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可将材料邮寄至我局,邮件寄出时间不晚于2月2日。收件地址为: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5号辽宁海事局人事教育处。也可发送扫描件至邮箱(lnmsazhaolu2024@163.com),
E-mail标题格式为“****(职位代码)***(姓名)资格复审材料”,例如:“300110001001张三资格复审材料”。
请考生确保资格复审环节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三、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主动告知我局,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二)有关考录的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辽宁海事局网站(https://ln.msa.gov.cn/)进行公告,请密切关注并及时查阅。
(三)为保证及时解答考生有关面试的咨询并将最新信息通知考生,我局开通在线咨询,请所有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使用QQ手机客户端进行关注(具体方式见附件4)。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2623003;
电子邮件:lnmsazhaolu2024@163.com;
邮寄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5号辽宁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邮 编:116001。
辽宁海事局
2024年1月25日
2024年国考辽宁海事局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辽宁海事局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过前期的调剂、确认和递补,确定了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资格复审。
时间:面试当天7时30分,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5号(地点交通指南详见附件2)。
每位考生的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见附件3。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月3日。
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5号。
面试方式: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每位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见附件1。每日的面试于上午9时开始,截至面试当日上午8时3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在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报到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5号。
体检日期:2024年3月4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四、注意事项
(一)面试结束后2天内,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将考察联系表(附件4)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nmsazhaolu2024@163.com。
(二)考生确认参加面试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我局按有关规定承担。
(四)本公告的内容如需要调整,我局将及时通过辽宁海事局网站或者电话、短信、QQ手机客户端和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QQ等联系方式畅通,密切关注辽宁海事局网站。
联系电话:0411-82623003;
传真:0411-82625243;
电子邮箱: lnmsazhaolu2024@163.com;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5号;
邮编:116001。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辽宁海事局
2024年2月19日
2024年国考辽宁海事局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辽宁海事局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过前期的调剂、确认和递补,确定了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资格复审。
时间:面试当天7时30分,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5号(地点交通指南详见附件2)。
每位考生的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见附件3。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月3日。
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5号。
面试方式: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每位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见附件1。每日的面试于上午9时开始,截至面试当日上午8时3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在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报到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5号。
体检日期:2024年3月4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四、注意事项
(一)面试结束后2天内,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将考察联系表(附件4)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nmsazhaolu2024@163.com。
(二)考生确认参加面试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我局按有关规定承担。
(四)本公告的内容如需要调整,我局将及时通过辽宁海事局网站或者电话、短信、QQ手机客户端和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QQ等联系方式畅通,密切关注辽宁海事局网站。
联系电话:0411-82623003;
传真:0411-82625243;
电子邮箱: lnmsazhaolu2024@163.com;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5号;
邮编:116001。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辽宁海事局
2024年2月19日
2024年国考辽宁海事局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通知
辽宁海事局关于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现将辽宁海事局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一)请进入我局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24年1月30日17:00时之前通过E-mail发送《面试确认单》(附件1)到邮箱(lnmsazhaolu2024@163.com),
E-mail标题格式为“****(职位代码)***(姓名)面试确认”,例如:“300110001001张三面试确认”。
(二)若考生决定自愿放弃面试的,请于2024年1月30日17:00时之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附件2)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邮寄至辽宁海事局人事教育处,也可发送扫描件至邮箱(lnmsazhaolu2024@163.com),E-mail标题格式为“****(职位代码)***(姓名)放弃面试”,例如:“300110001001张三放弃面试”。
考生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单》,也未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我局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我局拟定于2月29日至3月3日之间开展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请关注我局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为做好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工作,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可将材料邮寄至我局,邮件寄出时间不晚于2月2日。收件地址为: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5号辽宁海事局人事教育处。也可发送扫描件至邮箱(lnmsazhaolu2024@163.com),
E-mail标题格式为“****(职位代码)***(姓名)资格复审材料”,例如:“300110001001张三资格复审材料”。
请考生确保资格复审环节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三、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主动告知我局,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二)有关考录的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辽宁海事局网站(https://ln.msa.gov.cn/)进行公告,请密切关注并及时查阅。
(三)为保证及时解答考生有关面试的咨询并将最新信息通知考生,我局开通在线咨询,请所有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使用QQ手机客户端进行关注(具体方式见附件4)。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2623003;
电子邮件:lnmsazhaolu2024@163.com;
邮寄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5号辽宁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邮 编:116001。
辽宁海事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