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枣庄市公务员考试面试事宜公告

  
 
  现将我市2024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我市各级机关(不含公安机关)的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4年3月2日至3月3日。各职位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及分组情况见附件。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应在同一天的上午或下午的同一组进行面试,如有不符合这一原则的情况,请及时告知,联系电话:0632-8686817。
 
  1.考生入场时间:上午6:30(下午12:30)。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纸质版原件)等,到指定的面试考点入闱参加面试。进入考点后到考生报到处集合。
 
  2.考生代表抽签时间:上午7:10(下午13:10)。候考室工作人员在考生报到处清点各组面试人员,由各组考生民主推荐一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考场。抽签后,工作人员引领考生从考生报到处前往相应候考室。
 
  3.入闱截止时间:上午7:30(下午13:30)。在面试入闱截止时间,仍未到达面试考点或者身份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4.考生抽签时间:上午7:30(下午13:30)。候考室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二、面试考点
 
  面试考点设在枣庄市实验小学(枣庄新城武夷山路517号,颐嘉园小区东门向北400米路西),考生从南门进入考点。
 
  考生报到处设在枣庄市实验小学学术报告厅。
 
 
  枣庄市公务员局
 
  2024年2月27日


2024年山东枣庄市公安机关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2024年山东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公告》《2024年度枣庄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内容,现就做好2024年度枣庄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4年度枣庄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不低于45分。
 
  二、确定面试人员
 
  各职位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2月1日9:00—12:00、13:00—17:00(为期1天)
 
  地点:枣庄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枣庄市薛城区颐正路7号)
 
  四、面试人员递补
 
  面试人员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于2月1日18时前向招录机关提供自愿放弃声明(由放弃人员亲笔手写,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笔试准考证号、报考单位及职位、笔试成绩、自愿放弃原因、放弃时间、本人签字并按手印),自愿放弃声明与本人身份证放在一起,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招录机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zzsgajrsc@163.com)。
 
  因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4年2月5日18时。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面试人员一经领取或送达面试通知单,即被确定为面试人员,后续如有放弃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和“山东省公安厅”官方网站“通知公告”专栏统一公布。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考点设在济南市燕子山庄(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68号)。面试人员入闱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由于面试地点与经十路距离较远,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务必提前到达。
 
  六、其他事项
 
  本次枣庄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将于面试结束后由枣庄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枣庄市公安局官网发布的通知。
 
  其他事项详见《2024年山东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公告》。
 
  招录机关联系电话:0632-3656259。
 
  通讯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光明大道2277号)。
 
 
  枣庄市公安局
 
  2024年1月25日


2024年山东枣庄市峄城区青年人才优选笔试通知

2024年山东枣庄市峄城区青年人才优选笔试通知根据《枣庄市峄城区2024年青年人才优选公告》,结合岗位报名情况,经研究决定,枣庄市峄城区2024年青年人才优选增加笔试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确认

枣庄市峄城区2024年青年人才优选已成功报名且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笔试确认。

1.确认时间:2024年4月18日9:00—4月22日16:00(确认时间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2.确认方式:使用报名时注册的账号登录报名系统(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ycq.gov.cn),选择“枣庄市峄城区2024年青年人才优选笔试确认入口”栏目。

3.注意事项:为科学合理利用好考试资源,避免公共资源浪费,请已成功报名且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根据自己情况,慎重和负责任地选择“确认参加”或“确认放弃”。笔试确认期间可更改确认状态,逾期不再接受更改。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笔试。

二、笔试时间

2024年5月5日(星期天)9:00-11:30,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形式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提出对策、公文写作等,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并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优选数量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请在2024年4月30日9:00—5月5日9:30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网站(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ycq.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打印的,产生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2-7711539

 (8:30-12:00;14:00-17:30,不含节假日)

枣庄市峄城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附件点击下载无反应,可以打开原文链接至官网查看。

原标题:2024年枣庄市峄城区青年人才优选笔试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ycq.gov.cn/zzxw/tzgg/202404/t20240417_1874575.html

2024年山东枣庄市公安机关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2024年山东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公告》《2024年度枣庄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内容,现就做好2024年度枣庄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4年度枣庄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不低于45分。
 
  二、确定面试人员
 
  各职位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2月1日9:00—12:00、13:00—17:00(为期1天)
 
  地点:枣庄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枣庄市薛城区颐正路7号)
 
  四、面试人员递补
 
  面试人员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于2月1日18时前向招录机关提供自愿放弃声明(由放弃人员亲笔手写,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笔试准考证号、报考单位及职位、笔试成绩、自愿放弃原因、放弃时间、本人签字并按手印),自愿放弃声明与本人身份证放在一起,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招录机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zzsgajrsc@163.com)。
 
  因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4年2月5日18时。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面试人员一经领取或送达面试通知单,即被确定为面试人员,后续如有放弃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和“山东省公安厅”官方网站“通知公告”专栏统一公布。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考点设在济南市燕子山庄(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68号)。面试人员入闱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由于面试地点与经十路距离较远,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务必提前到达。
 
  六、其他事项
 
  本次枣庄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将于面试结束后由枣庄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枣庄市公安局官网发布的通知。
 
  其他事项详见《2024年山东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公告》。
 
  招录机关联系电话:0632-3656259。
 
  通讯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光明大道2277号)。
 
 
  枣庄市公安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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