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深圳市光明区特聘专干招聘拟聘人员公示公告(十)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岗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区水务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408号光明区人力资源局215室,邮编:518107,电话:0755-88215747,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由用工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

点击查看>>>

深圳市光明区2024年特聘专干招聘拟聘人员名单(十)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4月16日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区2024年特聘专干招聘拟聘人员公示公告(十)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11245549.html

2024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选聘特聘专干体检和复审公告

光明区委统战部2024年4月公开选聘特聘专干考试工作已结束,现将体检、复审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人员名单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要求

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公告之日3个自然日内,到国内任何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参加体检。

(二)注意事项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

2.体检不合格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均不予录用。

3.体检费用自理。

三、复审

(一)复审时间

2024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复审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道630号广场路办公区1号楼2楼210办公室,联系人:郭小姐,联系电话:88211161。

(三)复审材料

提交报名所需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及体检报告进行复审。

(四)注意事项

获得复审资格的考生务必于指定复审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复审者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点击查看>>>

入围人员名单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4年5月10日

原标题:-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公开选聘特聘专干体检和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11283555.html

2024广东深圳市光明区特聘专干招聘拟聘人员公示(四)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岗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区纪委监委机关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4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408号光明区人力资源局215室,邮编:518107,电话:0755-88215747,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由用工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

点击查看>>>

深圳市光明区2024年特聘专干招聘拟聘人员名单(四).xlsx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1月29日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区2024年特聘专干招聘拟聘人员公示公告(四)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11125318.html

2024广东深圳市光明区特聘专干招聘拟聘人员公示(四)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岗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区纪委监委机关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4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408号光明区人力资源局215室,邮编:518107,电话:0755-88215747,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由用工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

点击查看>>>

深圳市光明区2024年特聘专干招聘拟聘人员名单(四).xlsx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1月29日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区2024年特聘专干招聘拟聘人员公示公告(四)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11125318.html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