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公务员考试怒江州面试及后续工作公告

怒江州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怒江州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考怒江州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含检察院系统非检察官助理职位)且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2024年4月27日,上午08:00考生开始入闱封闭管理,下午13:00考生开始入闱封闭管理。各岗位的具体面试时间详见本人《面试通知单》。

 

请参加面试的人员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08:30-12:00,到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泸水市六库街道办事处穿城路235号)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原件(经资格复审单位确认盖章的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地点

 

怒江州委党校教学楼(详细地址:泸水市上江镇大墩子社区,怒江新时代中学旁)。

 

(特别提示:面试地点为州委党校新址,不是原气象路31号旧址)。

 

(三)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面试程序

 

1.考生按照本人《面试通知单》规定的上、下午面试时间到达考点,按照候考室序号进行排队。

 

2.由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无误后,按顺序引入候考室并向考生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3.面试前在监督员监督下,通过考官抽考场、考生抽考场和抽面试顺序的方式确定考场和面试顺序。

 

4.考生佩戴面试序号牌,由引导员根据考生抽签序号依次引领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5.考生面试结束后,主考官当场宣布考生面试成绩。由工作人员将考生引领到休息室休息,待所有考场面试结束后方能离开考试区域。

 

(五)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本人《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进入考点,上午08:30后和下午13:30后,不再允许人员进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

 

2.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3.考生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必须交给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不得将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4.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5.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6.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7.按照回避有关规定,考生如遇需要回避的考官或工作人员可向监督员申请回避。

 

8.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六)成绩公布

 

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由招录单位认真核实是否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详见《报考指南》),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一)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2024年4月28日上午08:00,怒江州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怒江大桥江西桥头原金桥园旧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近期免冠二寸彩色渐变蓝底照片1张、签字笔。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为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一至二天,请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喝酒,体检当天早上请空腹。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请各位考生预先准备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自行向医院支付。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由招录单位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四、大职位选岗

 

设置大职位招考需要选岗的,由各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组织选岗。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选岗。大职位选岗工作中,严格落实考试录用公务员关于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如遇需要回避的情形,须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五、公示和录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单位进行同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

 

特别提醒

 

1.各位考生要认真细致阅读《云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相关政策解答等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面试工作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怒江州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各类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面试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并注意安全,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怒江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联系(电话0886-3990534)。

 

附件:怒江州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含检察院系统非检察官助理职位).xlsx

 

中共怒江州委组织部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云南公务员考试临沧市集中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

临沧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集中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的公告

 

各位面试考生:

 

现将临沧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含法官、检察官助理岗位)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7日,考生分组情况和具体面试时间安排详见《临沧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集中面试日程安排表》。

 

(二)面试地点。临沧技师学院1号教学楼。

 

二、面试方式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一)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三、综合成绩计算

 

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笔试、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四、面试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报到

 

考生持资格复审部门审核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按照面试日程安排,上午面试的考生当天上午07:30前、下午面试的考生当天13:00前到临沧技师学院1号教学楼报到。

 

(二)抽签

 

1.按分组由工作人员选派部分考生代表到抽签地点参加并见证“双抽签”。

 

2.由工作人员引领到候考室抽取面试顺序号,按面试顺序号到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三)面试

 

1.考生佩戴面试顺序号由工作人员引导到考场进行面试。

 

2.面试使用普通话作答,时间到即停止答题。

 

(四)成绩公布

 

1.面试答题结束,经主考官审核签字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签字后,工作人员引领考生到考点办进行综合成绩合成。

 

2.综合成绩和排名于当场次面试全部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五)注意事项

 

1.面试开始时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2.考生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不得透露本人及父母的信息。

 

3.面试实行封闭管理,面试考场和候考室全程监控录像,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4.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并接受安检,主动将携带的手机、电子手环等电子设备和与考试无关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集中保管。

 

5.请考生在面试前一天熟悉面试地点和交通路线,同时关注天气预报及道路通畅情况,根据自己面试时间提前抵达面试地点,确保按时参加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工作期间,招录单位将通过拨打考生预留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883—3990321。

 

附件:临沧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集中面试日程安排表

 

临沧市公务员局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云南公务员考试普洱市面试公告

普洱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普洱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4年4月26—27日。
 
二、面试地点
 
中共普洱市委党校(普洱市思茅区嘎龙路1号)。
 
三、面试方式
 
(一)无领导小组讨论。报考2024年普洱市各级机关(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除外)职位。
 
(二)结构化。全市法院非法官助理和检察院非检察官助理职位。
 
四、面试对象
 
报考2024年普洱市各级机关(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除外)职位,资格复审合格确认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普洱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成绩计算
 
(一)面试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后续招考环节。
 
(二)综合成绩计算。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综合成绩分项计算合计后再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1日内、综合成绩在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作结束2日内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普洱先锋网、“普洱党建学习时”微信公众号、“普洱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详见《报考指南》)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六、注意事项
 
(一)每天面试分上午、下午两场进行,参加当天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07:00—07:30、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12:00—12:30凭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签章的笔试准考证原件等资料,通过安全检查进入到候考室。面试当天上午08:00、下午13:0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按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关闭电源和闹钟)等各类物品,不得带入候考室,按照指定位置统一存放、集中保管,待面试结束后领取。考生携带到考点的各类物品必须符合面试安全和公共安全等要求,如果违反,责任自负。
 
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除候考室内工作人员和面试考生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不准考生对外联系,不准外面向内联系考生;考生必须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不得吵闹喧哗,不得吸烟,不得擅自离开或随意出入。
 
(三)面试顺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
 
(四)考生面试时必须讲普通话。
 
(五)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登记的手机通信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面试、体检、选岗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六)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uershi.gov.cn/)、普洱先锋网(http://zswldj.1237125.cn/html/pe/index.html)、“普洱党建学习时”微信公众号、“普洱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阅读公告及有关通知,因查看非官方网站的错误信息造成失误或因考生未及时登录网站查询而影响面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面试联系方式
 

单 位

联系电话

普洱市公务员局

0879—2189582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2134964

普洱市公安局

0879—2159225

普洱市法院

0879—2886887

普洱市检察院

0879—2827314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

0879—2310761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

0879—2144638

思茅区公务员局

0879—3050911

宁洱县公务员局

0879—3234366

墨江县公务员局

0879—4239967

景东县公务员局

0879—6223368

景谷县公务员局

0879—5228485

镇沅县公务员局

0879—5816294

江城县公务员局

0879—3725778

澜沧县公务员局

0879—7535055

孟连县公务员局

0879—8722246

西盟县公务员局

0879—8342485

 

附件:普洱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普洱市公务员局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云南公务员考试楚雄州面试及后续各项工作公告

楚雄州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各项工作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考录工作有关安排,现将楚雄州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为:

 

1.报考州、县(市)、乡镇职位已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非助理职位);

 

2.报考人员身份为村(社区)干部的,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每个职位排名不超过拟录用人数2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面试人员。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

 

面试地点:楚雄市职业高级中学(楚雄市东盛东路437号)

 

(二)面试考生必须出具的证件及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严格按照公告上的时间要求准时到达面试考点及指定候考室。进入考点及候考室时必须出具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有效户籍证明)、资格复审单位审定盖章的笔试准考证、面试考生提示单(考生入场前由人脸识别系统生成)。未带齐上述证件材料不得进入面试考点及候考室,迟到30分钟及以上到达指定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请考生认真查看与本人报考职位代码相对应的候考室对应进入。

 

到达面试考点时间:面试当天上午7:10前、下午12:30前。

 

到达指定候考室时间:面试当天上午7:30前、下午12:50前。

 

(三)面试方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

 

1.无领导小组讨论:定向村(社区)干部、普通选调生、同一职位代码招录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职位。

 

2.结构化面试:除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方式外的其他职位。

 

(四)综合成绩计算

 

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笔试、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五)成绩通知

 

1.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方式的:每组考生面试结束后,在监督员、考官、考生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当场评分、当场计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和发放面试成绩通知。

 

2.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的:每个考生面试结束后,在监督员、考官、考生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当场评分、当场计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和发放面试成绩通知。

 

(六)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满分100分,参与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七)成绩发布

 

整个面试工作结束后2日内,在楚雄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xz.gov.cn/zwzt/cxzgwyzl.htm)上发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生若通过此次面试,在后续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环节无故放弃的,将如实记录其行为。

 

二、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招录单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详见《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州级招录单位、县(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实施顺序为先体检、后考察,按下列要求进行。

 

(一)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公安以及应急管理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体检的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有效户籍证明)、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小1寸)到指定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具体领取时间、地点以州级招考单位、各县(市)委组织部通知为准。

 

全州体检工作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匹配度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全州考察工作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

 

(三)大职位选岗

 

设置大职位招考需要选岗的,由州级招录单位、各县(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职位选定后不得变更。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选岗。

 

全州大职位选岗工作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

 

三、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楚雄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xz.gov.cn/zwzt/cxzgwyzl.htm)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手续于2024年6月30日前办理完成。

 

录用手续办理完成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重要提示

 

(一)请各位考生认真及时阅读公告、面试考生须知及所有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考试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楚雄州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相关工作,在楚雄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楚雄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相关公告。楚雄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不组织、不参与、不委托、不指定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和面试相关材料,其他假借楚雄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名义的网站及媒体发布的关于楚雄州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信息与楚雄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请考生注意辨别。

 

(三)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系不上,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面试通知、体检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楚雄州各县(市)委组织部及州级招录单位联系电话:

 

楚雄市委组织部 0878—3123259

 

禄丰市委组织部 0878—4122879

 

双柏县委组织部 0878—7712178

 

牟定县委组织部 0878—5211577

 

南华县委组织部 0878—7222350

 

姚安县委组织部 0878—5723566

 

大姚县委组织部 0878—6200728

 

永仁县委组织部 0878—6716115

 

元谋县委组织部 0878—8226396

 

武定县委组织部 0878—8838921

 

楚雄州公安局 0878—3153110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0878—3020060

 

楚雄州民政局 0878—6016267

 

楚雄州应急局 0878—3395161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0878—3117185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 0878—3399208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0878—3379529

 

附件:1.面试考生须知

 

2.面试考生人员名单

 

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

2024年4月23日

 

面 试 考 生 须 知

 

1.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出具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有效户籍证明)、资格复审单位审定盖章的笔试准考证、面试考生提示单(考生入场前由人脸识别系统生成),以供工作人员核对身份。

 

2.考生进入考点大门后,请先主动将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有效户籍证明)、资格复审单位审定盖章的笔试准考证、面试考生提示单(考生入场前由人脸识别系统生成)以外的所有物品交物品保管处后,再进入候考室。面试结束后经许可离开考点时,到物品保管处取回所寄存物品。

 

3.请考生认真查看与本人报考职位代码相对应的候考室,并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迟到30分钟及以上到达指定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候考室前,将对考生进行安检。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5.考生按招考职位分别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由考生本人在《面试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未轮到面试的考生须在候考室等候,不得随意离开;经同意可暂时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未经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随意离开候考室或不服从工作人员劝阻和管理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面试时只准报本人的抽签编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父母姓名及亲朋好友姓名等涉及本人身份的信息,违者考官将在面试成绩中酌情扣分。

 

7.面试总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

 

8.考生的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楚雄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xz.gov.cn/zwzt/cxzgwyzl.htm)向社会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9.面试环节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