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定于9月10日(星期二)组织滨州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根据录用计划和综合成绩的职位排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集合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6:30。
集合地点:滨州市公安局附楼五楼会议室(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一路391号)。
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三、体检须知
(一)考生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二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和体检费现金400元,空腹参加体检(全部项目检查结束后,统一安排早餐)。
(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招录机关将给予其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招录机关将给予其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公安厅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四)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六)女性受检者月经期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和妇科检查。
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山东省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联系电话:0543-3301178
滨州市公安局
2024年9月7日
山东滨州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有关要求,面试结束后,考生须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人员范围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其中,计划录用1人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计划录用2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同时,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原《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已废止)执行。男子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3个项目;女子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3个项目。警务技术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详见附件1备注栏)。
纵跳摸高项目每名考生测评不超过3次,其中有1次测评达标的,该项目即为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项目每名考生测评不超过2次,其中有1次测评达标的,该项目即为测评合格;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每名考生只测评1次。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考生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项目的测评,同时不再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三、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时间为9月6日,集合时间为上午7:00,入闱截止时间为上午7:30。
体能测评集合地点为滨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操场(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一路渤海十六路滨州大剧院对面)。
在入闱截止时间仍未到达集合地点或者证明本人情况材料不齐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进入体能测评点前,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配合进行入场核验。
2.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守则》(附件2),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否则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3.因测评时间较长,考生可酌情携带水和食物,并根据气温变化和自身实际合理着装,不得穿着钉子鞋等辅助装备。
4.如遇极端恶劣天气,体能测评将延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43-3301178。
附件:
滨州市公安局
2024年9月3日
山东滨州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有关要求,面试结束后,考生须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人员范围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其中,计划录用1人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计划录用2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同时,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原《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已废止)执行。男子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3个项目;女子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3个项目。警务技术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详见附件1备注栏)。
纵跳摸高项目每名考生测评不超过3次,其中有1次测评达标的,该项目即为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项目每名考生测评不超过2次,其中有1次测评达标的,该项目即为测评合格;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每名考生只测评1次。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考生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项目的测评,同时不再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三、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时间为9月6日,集合时间为上午7:00,入闱截止时间为上午7:30。
体能测评集合地点为滨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操场(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一路渤海十六路滨州大剧院对面)。
在入闱截止时间仍未到达集合地点或者证明本人情况材料不齐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进入体能测评点前,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配合进行入场核验。
2.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守则》(附件2),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否则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3.因测评时间较长,考生可酌情携带水和食物,并根据气温变化和自身实际合理着装,不得穿着钉子鞋等辅助装备。
4.如遇极端恶劣天气,体能测评将延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43-3301178。
附件:
滨州市公安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