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第二执业地点怎么注销
需要变更主要执业地点或做多点执业备案。否则是行政违规,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在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办理。步骤如下:登录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个人端入口(https://cndocsys.cn/home/index),点击业务申请-取消多点执业即可。
医疗机构暂缓校验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二十一条对经校验认定不具备相应医疗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机关予以注销。
第四条 执业医师己注册的执业地点为第一执业地点,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依次为第第三等执业地点。 第五条 医师多点执业实行注册管理。
注销原执业地点:在完成执业地点变更后,执业医师需要及时向原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进行注销手续。具体的注销流程和要求可能根据不同地区和医疗机构而有所不同,执业医师需要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了解详细的操作步骤。
医师执业证书注销需要的材料
搜索答案 我要提问 百度知道提示信息知道宝贝找不到问题了_! 该问题可能已经失效。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6)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7)有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行为的;8)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执业中药师注销注册需要材料明细如下:《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登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http://zyys.sfda.gov.cn)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并打印申请表(初始密码:111111)。
具备上述两类材料之一,或在办理医疗机构注销手续时,由注册机关在医师联网注册信息系统中注销当事医师的执业注册,向社会公告,并书面通知其原执业机构(由原执业机构通知其本人),收回其《医师执业证书》。
《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拟执业单位聘用证明。
执业医师注销注册流程
1、受理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事程序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政务受理部门在10个工作日进行形式审查,准予注销的,报经局长批准,收回《执业药师注册证》。
2、在长春市办理“医师执业证注销”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一般情况需提供:法院判决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验原件,交复印件。)2。一般情况需提供:法院判决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3。
3、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卫生计生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4、医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过程中,在《医师执业证书》原注册事项已被变更,未完成新的变更事项许可前,不得从事执业活动。
执业中药师注销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1、执业药师注销注册需要的资料具体如下:《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信息后,打印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执业单位公章)。离职证明原件,加盖原单位人事部门红章,单体门店的加盖门店红章。
2、其中包括注销注册申请表、个人身份证、原单位注销原因证明文件、执业药师注册证正本和副本;准备材料之后,可以直接向申报单位进行申报,资料审核通过之后即可办理注销手续。
3、携带以下材料到省政务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申请办理。
4、关于执业药师证的注销需要本人亲自注销,携相关资料到原注册点办理注销手续即可。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经核实后办理注销注册,收回《执业药师注册证》。
5、执业药师如何注销注册:由于个人原因想要注销注册,需要携带好个人相关的材料,向有关机构提交申请办理。办理是需要时间的,等待办理成功,会回收当前的资格证书,代表失效,也就是注销成功。
6、、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声明: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及法人签字,并对所提交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但是执业中药师延续注册,执业中药师变更注册,执业中药师注销注册不需要提供毕业证。
执业医师如何申请取消注销
受理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事程序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政务受理部门在10个工作日进行形式审查,准予注销的,报经局长批准,收回《执业药师注册证》。
在长春市办理“医师执业证注销”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一般情况需提供:法院判决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验原件,交复印件。)2。一般情况需提供:法院判决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3。
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卫生计生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