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人事考试网

2021年抚州市投融资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6月21日讯:抚州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诚聘1名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讲规矩,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爱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学历及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审计学)、金融学等专业。   2.年龄:30周岁(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其他要求:政治思想合格,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组织纪律性强,能吃苦耐劳,工作勤奋,身体健康,有国有企业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公示   2021年6月21日,同时在抚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和抚州市人社局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四、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2021年6月30日至7月2日,在抚州市财政局人教科﹙抚州市迎宾大道777号市财政局办公楼四楼402室)现场报名。   2.携带资料: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前需将填写好的《抚州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从本公告下载)电子档发至fzczrjk@163.com邮箱,并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佩戴好防护口罩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应聘程序   1.面试:面试主要审查应聘者求职动机,语言表达,人际交往意识与技能等。   2.体检和政审:面试结束后确定对象进入体检与政审(体检费自理),体检和政审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3.聘用: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二年(含试用期),聘用期内实行一年一考核制度,考核合格的可予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六、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市财政局已聘用的人员执行,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报名咨询电话:0794—8269733;   本公告由抚州市投融资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抚州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1年抚州市赣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6月19日讯:抚州市赣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见附件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和方法:202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2日,到抚州市赣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进行报名。   2、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莉芳联系电话:0794-8222345   (2)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422号   3、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和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其它方面等材料。   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一)面试(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知识及综合素质,采取问答形式进行考核。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请于2021年7月7日上午9:0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抚州市赣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参加面试。入围者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聘用、待遇   通过考试合格的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单位对其政治思想等情况进行审查,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卫健委备案。聘用人员有关待遇按本单位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赣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招聘岗位.docx

2021年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5月29日讯:因工作需要,经抚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四家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共招聘59名高素质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所有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报考者如能在7月底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职业资格要求。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且该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报考者取得该职业资格证书的时间须在2021年7月底之前。   5.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用人单位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商议确定。   6.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须提供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7.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报名方式   1.采取邮箱方式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请将报名需要的材料在报名截止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报名邮箱(见附件1),并注明职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报考单位。   2.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报考人员填写《抚州市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二代身份证、各阶段(专科起)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证、各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3日17:30分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考生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每名考生只限发送一份邮件,多发无效,以第一份邮件为准。   4.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诚信报名主要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是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测评   1.测评由抚州市卫健委、抚州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公告。   2.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由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共同组织。   五、资格审查   1.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持报考岗位所需资料的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出现违规现象,参照《关于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意见》(抚人字[2005]21号)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抚州市卫健委及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录用。对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后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再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九、签订合同   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服务期不少于5年。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递补和调剂   (一)递补。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含试用期内)而出现的空岗,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卫健委和市人社部门同意,可从同岗位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调剂。   对在此次公开招聘流程中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岗位空额,且本岗位无人递补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同意,可在成绩合格且未入闱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补录,对同一岗位调剂申请人按照报考人员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岗位调剂。调剂的原则和条件为:   (1)调剂在相同专业的岗位之间进行,只进行一次调剂补录;   (2)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3)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测评成绩应达到本次测评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4)已进入拟聘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5)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岗位。   十一、其他事项   拟公开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0日未报到,经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二、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94-8236349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0794-8217816   抚州市立医院人事科:0794-8235766   抚州市妇幼保健院:0794-8223756   抚州市中医院:13307940103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794-8222293   (二)监督举报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0794-823201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点击下载>>>   1、2021年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xls   2、学科目录   3、抚州市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8日

2021年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5月22日讯:抚州职业技术学院于2003年6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一所集理工、经贸、旅游、艺术为一体、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近年来,学院得到快速发展,现在校学生规模已由2013年5500人扩大到11380人,学生人数翻了一倍。为加快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满足教学需求,将分批次招聘高素质人才。现将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岗位为管理岗、专职辅导员岗位、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硕士研究生(含专硕、学硕研究生)。   二、招聘岗位   具体公开招聘岗位请查看《抚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见附件1),所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应聘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因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接受处罚未满5年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报名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条件(附件1)要求。各岗位具体条件,请登录抚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jxfz.gov.cn)、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fzjsxy.cn)查询。   1.学历和学位:报名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硕士专业含学硕和专硕;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留学生管理中心的学历认证有关材料。报名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   2.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2019年1月版的专业目录执行(见附件2)。报名人员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名;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名。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市人社局和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商议确定。   3.年龄: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4月30日。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报名方式   1.报名网站: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   2.网上报名时间:自2021年6月2日9:00起至2021年6月4日17:00止。   3.报名流程:报名考生于规定的报名时间登陆抚州市人事考试网,进入抚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网上报名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或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本次考试不收费)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资料登记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网上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考生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招聘单位电话咨询。   五、测评   1.管理岗、辅导员岗、教师岗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均为15分钟。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初步安排6月中旬)。   2.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成绩设定合格线为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平均分。从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按百分制计算)。   六、资格审查   1.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己承担。   2.本次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测试结束后,将对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入闱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及试用期。   七、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2.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实施,主要考核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抚州市人社局门户网、抚州人事考试网、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告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于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具体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视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空额情况,按相关规定聘任相应岗位。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聘考试考核合格人员。   3.本次招聘的岗位服务年限均不少于5年。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和市人社局同意,可从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十、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办公室:0794-7058190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794-8222293   点击下载>>>   1.2021年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xlsx   2.专业目录.rar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1日

2021年抚州市南丰县人民医院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4月30日讯:为了引进高学历、高素质人才,切实解决我县人民医院高素质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县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生。现将本次人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及名额   此次引进的单位为南丰县人民医院,拟引进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4名,具体公开招聘岗位请查看《2021年南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具体见附件)   硕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与公告发布时间一致。(如:40周岁及以下即指1981年4月及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1年9月1日以前取得。   三、公开招聘待遇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编制实行备案制管理,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按照《南丰县人才   强县战略行动计划》(丰发〔2018〕11号)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奖励政策和待遇保障。   四、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nf.gov.cn/)进行发布。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应聘人才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已报考人员须按时参加测试。   2.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2021年南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没有报到证的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引进岗位有其它条件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3.报名时间:5月10日至5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人事人才股(南丰县行政大厦   一楼),联系电话:0794-3226133、0794-3202301。   (三)资格审查   1.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公开招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诚信报名主要承诺做到以下内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   (2)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先进行资格初审,县纪委监委、县委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含试用期内)。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总成绩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才的专业能力和基本素质,专业能力测试和基本素质测试各占总成绩的80%和20%。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核。   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见面试公告)。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面试总成绩,按引才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专业能力测评成绩高者入围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由县人社局、县委人才办、用人单位等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4.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须递补,仍坚持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拟聘人员名单经县人民医院引进高素质人才面试考核工作小组审核后,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办理聘用手续。   (七)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并视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空额情况,按相关规定聘任相应岗位。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   (八)其他事项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经县人民医院引进高素质人才面试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组织领导   (一)本次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工作,在南丰县人民医院引进高素质人才面试考核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人社局、县人才办、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编委办、县司法局(法制办)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点击下载>>>   2021年南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信息表.docx   2021年南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2021年南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目录.pdf   南丰县人民医院引进高素质人才   面试考核工作小组   2021年4月29日

2021年抚州市黎川县第二批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4月29日讯: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回归与人才强县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素质人才服务黎川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黎川县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结合黎川县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现将第二批人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单位及名额   (一)黎川县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二)黎川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三)黎川县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四)黎川县市场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五)黎川县交通局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品行端正。   (三)岗位条件(具体见附件)   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5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硕士学位包括学硕和专硕,学历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1年9月1日以前取得。   (四)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3.拟公开招聘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县内在编在岗人员;   5.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处罚期内的;   6.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或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使用期内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待遇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中黎川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事业编制医生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他全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受《黎川县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暂行办法》(黎发〔2020〕26号)有关条款政策待遇。   四、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第二批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公开招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第二批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cx.gov.cn/)、黎川发布、黎川微组工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   (二)现场报名   由应聘人才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已报考人员须按时参加测试。所有岗位全年报名,根据报名情况分批安排面试,循环招录,直至岗位招满(具体岗位空缺情况,可咨询县委人才办或查询公告)。   第二批次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黎川县委人才办(县行政中心623室)   联系电话:0794-7566876。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黎川县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叁份。   2.本人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到证等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没有报到证的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三)资格审查   1.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公开招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诚信报名主要承诺做到以下内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   (2)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协同县人社局、用人单位等对应聘人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公开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以招聘岗位为基数,按不小于1:2的比例形成差额,以体现竞争。未达开考比例的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开考。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才的专业水平和有关素质。面试分数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名确认。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作为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具体见面试公告)。   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公开招聘资格。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成绩并列的,取专业水平项测评分数高者入闱体检。   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见面试公告)。   面试须知:在面试前三天内,需到黎川县委人才办(县行政中心623室)领取面试准考证。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用人单位等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确定拟公开招聘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公开招聘对象,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用人单位根据县委人才办抄告单,按规定与拟公开招聘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公开招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公开招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公开招聘。   2.在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前,拟公开招聘对象须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黎川县委人才办(邮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行政中心623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并不再进行递补。   3.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聘考试考核合格人员。   4.拟公开招聘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组织领导   1.本次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工作,在黎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点击下载>>>   2021年黎川县第二批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信息表.docx   2021年黎川县第二批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黎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

2021年抚州临川区人民医院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3月22日讯:临川区人民医院(原抚州市立医院),为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附属市立医院,位于抚州市荆公路78号,始建于1959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及预防保健、康复功能为一体的非营利性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也是多家高等院校的教学医院。现根据医院业务工作需要,拟向社会招聘一批编制为备案制管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发至rsk15932951665@163.com;   现场报名地址:临川区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   专用微信群名:区医院公开招聘   报名截止时间到2021年3月31日   提供材料   个人简历、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应聘程序   资格审查   面试   体检   试用   聘用,签定合同   待遇   享受聘用职工同等待遇(含五险一金),为备案制管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老师15932951665   点击下载>>>   招聘岗位.doc

2021年春季抚州市崇仁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外合同制幼儿专任教师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12月26日讯: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1年春季城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幼儿专任教师26人,其中:崇仁县宝水幼儿园3人,崇仁县第二幼儿园23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须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3.已聘为我县编外合同制幼儿教师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二)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热爱幼教。   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幼师的人员不属应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县教体局、人社局和财政局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4日(一天)。   2.资格审查地点:崇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四楼A402室)。   3.资格审查材料:   (1)《资格审查登记表》(除签名外均在电脑上填写打印,一式二份,见附件);   (2)提供相关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1月17日,面试考生上午7:30凭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7:45未到的面试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8:00面试正式开始。   2.面试地点:崇仁县幼儿园   3.面试成绩评定:说课成绩占40分,专业技能测试(简笔画20分、弹唱20分、舞蹈20分)占60分,总分100分。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分,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方法确定考生个人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低于60分(即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4.面试方式及内容:   备课准备时间40分钟,面试时间:12分钟以内完成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弹唱、舞蹈)。面试说课教材为我县公办幼儿园现使用教材(具体教材将在面试前一周公布)。   简笔画:在候考室内现场随机抽取一个简笔画主题,全部应聘人员同时在10分钟内完成一幅简笔画作品。   弹唱:考生在备课室随机抽取一篇儿童歌曲简谱,在面试室完成,现场提供钢琴。   舞蹈:考生自备舞蹈节目(含舞蹈服饰、配乐U盘等)。   (三)入闱人员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考生填报的情况,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闱人员名单(若面试总成绩相同,则全日制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全日制学历层次相同,则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若同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则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优先;若同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则进行面试加试,择优聘用)。面试合格考生,因本人填报的志愿名额已满,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其它幼儿园名额未满的岗位,调剂原则为面试合格落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选择空缺岗位。   (四)体检   1.全部入闱人员为体检对象,于2021年1月19日带好身份证、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与《资格审查登记表》上的照片同底)到崇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四楼A402室)填写《体检表》,同时领取《遵纪守法证明查证函》,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   2.2021年1月20日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接受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办法》和《关于调整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项目的通知》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总分不低于60分)。同时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崇仁县幼儿园、崇仁县宝水幼儿园和崇仁县第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月25日—1月29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公开招聘的编外合同制幼儿专任教师工资待遇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一年按12个月计算。缴纳五险一金(除个人负担外,单位总负担905元/人·月)。年终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享受人均6000元的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聘用人员管理   新聘用人员于2021年春季开学到岗,依据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聘用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本次新聘用人员聘任时间为2021年2月至2022年8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有意愿继续聘用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可与聘用幼儿园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一学年一聘)。   六、本实施方案由崇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1年春季崇仁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幼儿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docx   崇仁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2月25日

2020年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高素质人才(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二批)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12月23日讯:为加强我校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经抚州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再次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11名(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公开招聘岗位请查看《2020年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专职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所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应聘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近三年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因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接受处罚未满5年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2020年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专职辅导员)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可登录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fzpec.cn)、抚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jxfz.gov.cn)、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查询公告附表。   1.学历和学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含学硕和专硕);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名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为本次招聘开始报名前。   2.专业:不限。   3.年龄: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因工作需要,此次拟公开招聘的11名专职辅导员中,7名需入住男生寝室,限男性报考;4名需入住女生寝室,限女性报考。   5.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并填写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6.抚州市内各级各类在编在岗的相关人员报考,应在原单位最低服务期满,并须由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未经上述相关部门同意报考的,须在资格审查之前与所在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三、报名方式   1.报名网站: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   2.网上报名时间:自2020年12月25日8:00起至2020年12月27日17:00止。   四、测评   1.高素质人才(专职辅导员)测评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fzpec.cn)、抚州市人社局门户网(http://rsj.jxfz.gov.cn/)、抚州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网站进行公告。   2.本次高素质人才(专职辅导员)引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测试时间均为15分钟。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平均分以上,按照招聘计划数,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按百分制计算)。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市人社局联合进行。入闱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   2.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己承担。   3.本次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测试结束后,将对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入闱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报考人员填写的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2020年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批高素质人才(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各阶段(专科起)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年限证明,以及参照附件岗位计划表所需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原件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及试用期。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出现违规现象,参照《关于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意见》(抚人字[2005]21号)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抚州市人社局门户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   七、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后报抚州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再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理聘用手续。   九、签订合同   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服务期不少于5年。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递补   1.在本次公开招聘环节中,如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抚州市人社局同意,可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在初聘当年度内,如果出现因个人原因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一年内),经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申请报抚州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测评成绩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十一、其他事项   1.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未报到,经抚州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2.凡符合抚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凭人才认证卡享受《抚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工资待遇、奖励补贴、住房保障、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   十二、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794-8737766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794-8222293   (二)监督举报电话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794-8767900   点击下载>>>   1:2020年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素质人才(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4:高素质人才(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12月15日

2020年抚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12月19日讯: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及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300号)规定,现将抚州市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卫生专业高素质人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抚州市2020年卫生专业高素质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五)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如无备注则统一为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六)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5年12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核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服务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七)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九)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抚州市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抚州市2020年卫生专业高素质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2)。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报考。   1.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2年12月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12月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2月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2月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12月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关于专业、学历要求的说明:涉及专业和学历请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附件3),考试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毕业生,如能在2021年9月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3.关于户籍要求的说明:限某地户籍是指2020年12月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集体户籍除外。   4.关于资格证书的说明:参加了2020年医师或护士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   对护士执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有关要求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执行。   5.关于工作经历的说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佐证材料。   6.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18年、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招聘对象含2021届毕业生。   7.抗疫一线享受人事优惠政策医务人员定向招聘岗位。限本市纳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享受职称评聘优惠政策人员名单的编外医务人员报考。   8.限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报考的岗位。资格审查时需提供考生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其家庭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证明。   9.关于编制备案制的情况说明。编制备案制人员依照进入方式不同,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公开招聘方案和程序进入医院的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编制内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三、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上午9:00至12月29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报名流程:报名考生于报名时间登陆抚州市人事考试网,然后点击2020年度抚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卫生专业高素质人才招聘网上报名专题中的报名入口,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名和密码(注册名和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注册完成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账户(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账户),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或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报考卫生专业高素质人才岗位、县(区)学历条件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乐安县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岗位等不需要笔试、直接面试的岗位(以下简称直接面试岗位),提交资料后不用缴费,但务必点击去支付,然后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资料登记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关于岗位代码:网上报名系统中要求考生填写报考岗位的岗位代码,考生须登录2020年度抚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卫生专业高素质人才招聘网上报名专题页面,下载带有岗位代码的《2020年度抚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卫生专业高素质人才招聘岗位表-含职位代码》查询。   本次网上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考生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招聘单位电话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   (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于2020年12月25日上午9:00至12月30日下午5: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笔试报名费为50元/科目。本次考试缴费采用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收费点。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考职位的所有考试科目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此类人员报名时,提交报考信息到达缴费状态后,不进行网上缴费,但务必于2020年12月28日下午5:00前,将以下材料通过邮箱发给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其家庭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证明。此类人员请将所需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发到指定邮箱(fzrsks2020@163.com),邮件名称须注明电话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否则不予受理。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务必在2020年12月30日上午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在2020年12月30日上午12:00前致电0794-8222363说明情况,但超过规定的查询时间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五)网上改报:(1)一般岗位与报名及缴费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3:1,网上报名结束后,达不到3:1开考比例要求的,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2)直接面试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3)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参加改报的考生需重新缴纳报名费,否则改报无效。凡取消职位的报考考生原来缴纳的报名费,将在近期退至原报名缴费账户。改报时间为2021年1月7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取消或削减的岗位将会同改报公告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xfz.gov.cn)公布,需改报考生要按规定进行改报。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完成考试报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打印准考证的时间请关注后续公告。直接面试岗位的考生面试准考证事项另行公告。   四、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公开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报考卫生专业高素质人才岗位、县(区)学历条件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乐安县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岗位的考生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初步预定于2021年1月中下旬。考点设在抚州市区。   2.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考试科目为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100分。其中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题本共包含6个类别,分别为: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检验类,代码55;影像类,代码56;由考生按报考职位作答相应部分。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见附件4)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3.违纪处理规定。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和入闱面试名单。笔试的最低合格分数为80分。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两门笔试成绩都要有效,不能有其中一门缺考或0分),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岗位按12人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后续进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其中直接面试岗位为面试后资格审查)   因资格审查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一个岗位缺额最多可递补三次。递补均不成功或无人递补时,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后续进行公告。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与操作水平。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和内容详见后续公告。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资格审查)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   2.其中直接面试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为100分。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直接面试的岗位还需通过资格审查)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总成绩高分者,若笔试成绩相同取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入闱体检。如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三)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四)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岗位(不含高素质人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高素质人才招聘可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对通过此次高素质人才招聘并已聘用的人员,在当年度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一年内),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从已参加该岗位面试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市、县(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各级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2021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9月之前到岗,否则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一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仍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要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七、监督、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市卫健委人事科0794-8236349   高素质人才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市场科0794-822229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4-8222337;市卫健委机关党委:0794-8232017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   附件:   附件1:抚州市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抚州市2020年卫生专业高素质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考试笔试大纲》(2019年).pdf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