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遴选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和城区教师跨学段任教的公告

  

  金溪县2021年公开遴选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和城区教师跨学段任教的公告

  为了缓解城区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更好地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农村遴选教师进城任教和遴选城区学校教师跨学段任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遴选学科及名额(156名)

  学前教育( 5 名)。

  小学(77名):

  语文42名、数学32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初中(37 名):

  语文7名、数学8名、英语3名、物理3名、化学1名、综合科(政史地)8名、音乐1名、体育5名、信息技术1名。

  高中、职高(37名):

  语文7名、物理7名、政治8名、生物4名、历史4名、地理2名、体育1名、信息技术4名。

  三、遴选对象、条件及要求

  1、遴选幼儿教师: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且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须在农村任教3周年(不须村小经历)。

  2、遴选小学教师: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或教育类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和非师范本科毕业的,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须在我县农村任教3周年的现任小学教师(含村小工作经历1年或走教工作经历1年,秀谷镇的教师须有在秀谷镇村小经历2年,幼儿教师除外。其经历须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证明),其它全日制非师范类中专学历及大专学历毕业的须在农村任教5周年(含村小工作经历1年或走教工作经历1年,秀谷镇的教师须有在秀谷镇村小经历2年,其经历须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证明)。

  3、遴选初中教师: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且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的城区小学、农村中小学教师均可报名,不受任教年限和工作经历限制。

  4、遴选高中教师: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且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城区职高、初中、小学,农村中小学教师均可报名,不受任教年限和工作经历限制。

  5、报考幼儿、小学、高中教师年龄均须在45岁(即1976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初中教师年龄须在50岁(即1971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且近5年未离岗外出的教师(病假除外)。

  6、借用在城区任教的农村小学教师未满农村任教年限不能报考小学,但符合初中报告条件的可报考城区初中,如在借用期又回到农村支教(任教),则以支教一年算为在农村任教两年经历计算,支教两年算为在农村任教四年经历计算,支教三年算为在农村任教五年经历计算,方可报考。中学的可不受任教年限和工作经历限制,均可报名。

  7、农村教师参与进城交流轮岗的年限,可计入农村工作年限。

  8、小学任教(除语、数以外)其它学科的教师,如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须具有两年(含)以上语文或数学学科任教经历(须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

  9、综合科(政史地)中的岗位可任选一个学科报名,其教师资格证只须具有其中任意一个学科即可。

  10、小学现任语文或数学学科教师可自由选择小学语文或数学其中一门学科报考。

  11、农村小学教师报考小学英语学科的教师须为英语专业(第一学历)且具有英语教师资格证。

  12、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教师报考县城小学教师,须有一年(含)以上专职在小学任教且现仍专职或兼职在小学任教的经历(须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并且有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遴选资格: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已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与有偿家教和推销教辅用书的;以谋利为目的帮助县外学校招生的。

  四、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县教体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决定,将《金溪县2021年公开遴选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和城区教师跨学段任教的公告》在《中国金溪网》和《金溪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8月20日(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0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金溪县教体局人事股(四楼418室)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22日。领取准考证地点:金溪县教体局人事股(四楼418室)。

  4、报名要求:①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学校开具的身份证明(含遴选条件及要求的内容);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②报名人员亲自填写《金溪县2021年公开遴选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和城区教师跨学段任教登记表》。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8月23日上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地点:仰山学校

  (四)资格审查

  县教体局对报名参选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后,报经金溪县2021年公开遴选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任教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遴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

  (五)笔试(100分)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组织笔试。笔试成绩为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1、报考遴选幼儿教师为幼儿案例分析(30分)、幼儿园教学活动设计(40分)、专业理论知识(30分)。2、报考遴选小学教师为教学案例分析(25分)、班级管理案例分析(25分)、专业类题目(50分)。3、报考遴选初中、高中教师为班级管理案例分析(20分)和专业类题目(80分)。笔试由教体局、人社局共同组织。

  (六)遴选公示

  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序结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遴选人选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果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录取的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则依次以专业类题目总成绩高者,最后学历层次高者,师范、教育类专业者,教龄长者,工龄长者(延伸到月)顺序优先录取。如果幼儿教师录取的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依次以幼儿教育活动设计,专业理论知识,学前教育专业者,年纪长者(延伸到月)顺序优先录取。以上如出现并列,则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示5天后,按人事管理权限、程序及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录取和工作安排

  1、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均为1:1.5。

  2、初中、高中报考人数未达比例要求时,所有学科报考人员都可参加笔试,视笔试专业题目成绩达到50分为合格线,可按岗位计划比例录取。

  3、被遴选录取的教师由教体局根据县城学校学科结构和缺额教师情况,按计划数分配到校,录取教师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公开选择学校。

  4、拟录取的教师如放弃录取,产生的空额在未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替补,如替补发生并列则按本方案第四条第(六)款方法录满数额。

  5、录取的教师分配到调入学校后,其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实行先降后聘,如原职称聘任为中级九级岗的降为十级岗,原职称聘任为高级六级岗的降为七级岗,原职称为中小学高级七级岗降为中小学中级八级岗,以上依此类推。如学校有聘任指标则履行续聘手续。

  6、被遴选录取的教师,今后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如参与有偿家教、推销教辅用书、以谋利为目的帮助县外学校招生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清退回原农村中小学任教,情节严重的将按规定吊销其教师资格证。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金溪县2021年公开遴选中小学(幼儿)教师任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为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副组长为教体、人社、财政局长,成员为相关单位的人员组成。

  七、本实施方案由金溪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金溪县遴选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3日

  

  

2021年江西抚州市宜黄县中医医院招聘23人公告

  2021年宜黄县中医医院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解决新院区建成后医务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经县政府批准,我院招聘备案制医护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30日

  报考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参加非法组织的。(4)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 7月26日— 7月30日。

  2、报名地点:宜黄县中医医院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5、联系电话:0794-7602481

  资格审查及招聘流程

  1、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宜黄县中医医院备案制医护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由宜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中医医院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

  3、面试:用人单位、专家组、县卫健委和县人社局参与面试,面试分达到80分则面试合格。面试分专业能力和基本素质两项由招聘领导小组会同院内相关科室人员根据相关专业进行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

  体检和考核

  1.面试后入围人员为体检对象。

  2.在指定时间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由宜黄县中医医院负责。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从面试待定人员中递补。

  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宜黄县政府网站、宜黄县中医医院院内公开栏、宜黄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告,公告时间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工资待遇

  备案制人员工资待遇主要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还包括提高10%部分、护龄津贴)参照在编在岗医护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照各部门批复标准执行,并按政策规定调整增加。

  本公告由宜黄县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2021年宜黄县备案制医护人员招聘报名表
姓名性别民族照片
出生日期面貌婚姻状况
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学历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联系电话
专业技术职称电子邮箱
报考职位
个人简历
家庭成员姓名关系所在单位联系电话
诚信承诺我已仔细阅读相关招聘公告,理解其内容,符合报名条件。我郑重承诺:
一、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二、本人所填写报名信息准确、有效,并与本人情况认真核对,对因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
三、诚实守信,严守纪律,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真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人签名: 日期:

  

2021年江西抚州市中医院第二批招聘公告

  抚州市中医院2021年第二批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发展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见下表)

  

  科室

  

  岗位名称

  

  招聘岗位数

  

  资格条件

  

  备注

  

  测试方式

  

  专业类别

  

  学历(学位)和职称

  

  年龄

  

  文昌里 中医馆

  

  中药师

  

  1

  

  中药学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

  

  30周岁及以下

  

  笔试+面试

  

  康复治疗技师

  

  2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

  

  25周岁及以下

  

  限应届毕业生

  

  笔试+技能操作

  

  针灸推拿师

  

  1

  

  针灸推拿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

  

  30周岁及以下

  

  笔试+技能操作

  

  收费员

  

  2

  

  高中及以上学历,能熟练电脑操作,财务专业优先

  

  35周岁及以下

  

  上机操作+面试

  

  护理部

  

  护理人员

  

  3

  

  护理专业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资格证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笔试+面试

  

  口腔科

  

  口腔医师

  

  1

  

  口腔医学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

  

  25周岁及以下

  

  限应届毕业生

  

  笔试+面试

  

  超声科

  

  超声科医师

  

  1

  

  医学影像学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及以上,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40周岁及以下

  

  笔试+面试

  

  放射科

  

  放射科诊断医师

  

  1

  

  医学影像或临床医学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及以上,执业类别为临床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40周岁及以下

  

  笔试+面试

  

  心电图室

  

  心电图室医师、经颅多颅勒医师

  

  1

  

  临床医学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及以上

  

  40周岁及以下

  

  笔试+面试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4日,符合条件者可发简历至邮箱或携带简历和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到我院人事科(门诊六楼)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7-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地点:门诊六楼医院人事科。

  2、已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相一致的学历、学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提交近期二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2张,填写《抚州市中医院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确认单》,并承诺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即时发给准考证。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方可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6月11日上午8:30-10:00。

  地点:抚州市中医院门诊大楼六楼会议室

  应聘人员需提前10分钟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6月11日下午2:30-5:30,6月12日上午8:30-12:00。

  地点:抚州市中医院门诊大楼四楼体检科

  面试考试时限12分钟,分值为100分。

  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提前20分钟到达,进行抽签。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可在我院体检科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试合格的孕期应聘人员,体检时间顺延。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3、考察由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拟聘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从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1、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受聘人员按《抚州市中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与医院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聘期为1年,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凡聘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招聘人员为医院总量控制编制外人员,招聘结果报市卫健委备案。

  三、待遇

  以上人员一经聘用,与在岗职工同类人员同工同酬;有餐补、节假日及年终福利等。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抚州市中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人事科0794-8289989

  邮 箱:2019390352@qq.com

  地 址:抚州市大公路240号

  

2021年江西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招聘公告

  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抚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四家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共招聘59名高素质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所有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 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 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报考者如能在7月底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职业资格要求。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且该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报考者取得该职业资格证书的时间须在2021年7月底之前。

  5.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用人单位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商议确定。

  6.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须提供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7.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报名方式

  1.采取邮箱方式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请将报名需要的材料在报名截止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报名邮箱(见附件1),并注明“职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报考单位”。

  2.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报考人员填写《抚州市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二代身份证、各阶段(专科起)学历书(学信网打印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证、各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3日17:30分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考生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每名考生只限发送一份邮件,多发无效,以第一份邮件为准。

  4.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诚信报名主要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是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测评

  1.测评由抚州市卫健委、抚州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公告。

  2.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由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共同组织。

  五、资格审查

  1.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持报考岗位所需资料的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出现违规现象,参照《关于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意见》(抚人字[2005]21号)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抚州市卫健委及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录用。对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后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再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九、签订合同

  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服务期不少于5年。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递补和调剂

  (一)递补。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含试用期内)而出现的空岗,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卫健委和市人社部门同意,可从同岗位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调剂。

  对在此次公开招聘流程中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岗位空额,且本岗位无人递补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同意,可在成绩合格且未入闱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补录,对同一岗位调剂申请人按照报考人员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岗位调剂。调剂的原则和条件为:

  (1)调剂在相同专业的岗位之间进行,只进行一次调剂补录;

  (2)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3)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测评成绩应达到本次测评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4)已进入拟聘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5)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岗位。

  十一、其他事项

  拟公开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0日未报到,经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二、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94-8236349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0794-8217816

  抚州市立医院人事科:0794-8235766

  抚州市妇幼保健院:0794-8223756

  抚州市中医院:13307940103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794-8222293

  (二)监督举报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0794-823201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8日

  附件1: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学科目录.pdf

  附件3:抚州市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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