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临川区区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区直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范围公开选调区直机关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编制员额内进人原则;坚持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单位及岗位

  区直机关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11名,选调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2021年临川区区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表》。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区范围公务员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或全区范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可交流进公务员机关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3.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限制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机关(参公群团)单位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6.报考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岗位的需符合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区)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干部标准和程序的通知》要求;

  7.身体健康;

  8.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选调单位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聘)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公务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对通过考试、考察、公示等环节之后,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的人员,将纳入诚信档案,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区选调考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登录临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c.gov.cn/art/2021/2/24/art_1384_3650312.html),下载并填写《2021年临川区区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5日-2021年3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临川区行政大楼区委组织部干部室(A744室);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下载报名登记表,须经现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和选调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自行打印);

  ⑤本人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

  ⑥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⑦要求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及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考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选调计划调减

  公开选调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4。报名人数低于最低比例的,可以调剂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四)岗位能力测试

  岗位能力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其中: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选调岗位主要测试纪检监察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面试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和岗位匹配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但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中: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选调岗位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总分为100分。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德”的真实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情况和在编在岗情况。

  (六)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经集体讨论认为某一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放弃该岗位的选调。

  (七)公示

  集体讨论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分别在临川区人民政府网、选调单位和拟选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

  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拟选调人员进入选调单位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

  (九)调动

  选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选调单位提出人员调动申请,区委组织部办理人员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临川区区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冯 乐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成员:何剑辉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邓乐飞 区委办副主任

  乐水平 区政府办主任

  万 君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付建荣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何 显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张绍华 区委编办主任

  鄢智华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杜健雄 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临川区委组织部干部室,成员由相关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临川区区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监督举报电话:0794-8469732;0794-12380

  

临川区区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2月24日

  附件1:2021年临川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2021年临川区区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表.docx

  

  

2021年临川区区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区直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范围公开选调区直机关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编制员额内进人原则;坚持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单位及岗位

  区直机关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11名,选调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2021年临川区区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表》。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区范围公务员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或全区范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可交流进公务员机关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3.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限制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机关(参公群团)单位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6.报考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岗位的需符合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区)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干部标准和程序的通知》要求;

  7.身体健康;

  8.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选调单位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聘)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公务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对通过考试、考察、公示等环节之后,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的人员,将纳入诚信档案,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区选调考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登录临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c.gov.cn/art/2021/2/24/art_1384_3650312.html),下载并填写《2021年临川区区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5日-2021年3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临川区行政大楼区委组织部干部室(A744室);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下载报名登记表,须经现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和选调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自行打印);

  ⑤本人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

  ⑥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⑦要求中员或预备党员的,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及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考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选调计划调减

  公开选调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4。报名人数低于最低比例的,可以调剂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四)岗位能力测试

  岗位能力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其中: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选调岗位主要测试纪检监察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面试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和岗位匹配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但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中: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选调岗位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总分为100分。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德”的真实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突出考察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情况和在编在岗情况。

  (六)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经集体讨论认为某一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放弃该岗位的选调。

  (七)公示

  集体讨论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分别在临川区人民政府网、选调单位和拟选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

  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拟选调人员进入选调单位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

  (九)调动

  选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选调单位提出人员调动申请,区委组织部办理人员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临川区区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组员如下:

  组长:冯 乐 区委、组织部部长

  成员:何剑辉 区纪委、监委副主任

  邓乐飞 区委办副主任

  乐水平 区政府办主任

  万 君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付建荣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何 显 区委部常务副部长

  张绍华 区委编办主任

  鄢智华 区财政局党组、局长

  杜健雄 区人社局党组、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临川区委组织部干部室,成员由相关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临川区区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监督举报电话:0794-8469732;0794-12380

  

临川区区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2月24日

  附件1:2021年临川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2021年临川区区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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