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抚州市宜黄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宜黄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人才工作精神,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来我县创新创业,结合宜黄县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宜黄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计划
结合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2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等要求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职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1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内指1992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内指1987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要求:
(1)高素质人才应具有研究生学历;
(2)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
专业分类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
4.在职人员(即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或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公开招聘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高素质人才,均为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受人才引进规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2.应聘人员录用后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进行年度考核,管理岗年度考核优秀者享受九级岗位八级职员待遇;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服务期未满的若需调离,则按缴纳违约金处理。
五、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宜黄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yh.gov.cn/)及“宜黄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以及高校现场报名三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6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94-7610557。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到宜黄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宜黄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②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证书的,应出具2023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yhrsj-gbg@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
高校现场报名: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招聘工作组到部分高校现场举行人才招聘专场会,应聘人员填好《宜黄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并准备好资格审查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交工作人员,详情请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包括试用期)。
2.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面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
1.面试方法: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2.成绩计算: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报岗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
3.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定为70分。按照引进计划数,在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得分高者入闱。
同一职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4.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视情况而定,确定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后将在宜黄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yh.gov.cn/)及“宜黄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5.面试须知:在面试前三天内,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面试准考证。如本人不能领取面试准考证,可以委托他人代领,除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
1.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划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1.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可从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同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宜黄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7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凡工作人员及考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
3.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4.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宜黄县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附件2:宜黄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1:宜黄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2023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大厅咨询引导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2.东乡区户籍;父母或配偶为东乡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父母或配偶在东乡区工作的人员,需从单位开具证明。
3.身体健康、符合正常服务工作所需条件;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无纹身,普通话标准流利,有较强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1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具备计算机应用技术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对能力。
4.具有政府窗口工作经验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6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03办公室。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抚州市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4)父母或配偶为东乡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父母或配偶在东乡区工作的人员,需从单位开具证明。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
1.根据报名的时间先后分批参加集中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过电话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言行举止等。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五)公示
面试通过的人员,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为期2个月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者,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上岗。未通过培训的,不予聘用。岗前培训期间,月工资1700元,培训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月工资2100(含“三险”)。
本《公告》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4332998
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1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60人公告
2023年抚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关于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分配的通知》(赣公字〔2021〕23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的通知》(赣公字〔2021〕1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本级公安机关员额辅警160名(聘用人员将主要分配至抚州市公安局支队、特巡警支队、看守所、拘留所、强戒所,临川分局、高新分局、东临分局等单位从事辅警工作),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文职辅警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若报考人员为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且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上述人员报考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笔试、体测、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7日9时至2023年7月11日17时,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缴纳相应的报名费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能再修改填报信息。缴费截止时间至7月12日17:00。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要求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考生可在7月19日9:00-7月22日24: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凡是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不予聘用;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日期为2023年7月23日,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宪法》《人民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3)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在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笔试设合格线,视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测人员;如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体测出现空额时,则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入闱体测人员;
(5)公布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及体测相关事项。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同时发布体测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公告。
2、体测
(1)男生项目为1000米长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生项目为800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评分标准按《抚州市公安机关辅警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和计分标准》执行(详见附件2),考生体测项目三个单项均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后续招聘环节,三项得分总和为体能测试总成绩;
(2)体能测试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3)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额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递补一次。
3、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提供资料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3)现场资格审查相关事宜详见后续公告。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公安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4)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①报名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③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信网下载打印本人《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资格审查时若未取得毕业证,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⑤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⑥符合优先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名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届时在抚州市公安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自行关注。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2)修正系数:同一岗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做法,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最终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5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5、总成绩计算
(1)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3)三项考试未参加任何一项,视为放弃;
(4)总成绩出现末位同分情况,以面试成绩分高者入围。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对综合考试成绩入围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详见后续公告;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项目及标准:文职辅警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勤务辅警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5.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招录要求,突出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额,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提交抚州市公安局党委批准,之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抚州市公安局辅警薪酬标准确定。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各环节入闱名单及补充公告,将通过抚州市公安局官网、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注意关注网站公告,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
1.政策咨询电话:0794-8312209
2.技术咨询电话:0794-8222363
3.监督投诉电话:0794-8312202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公告由抚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由抚州市公安局商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附件:
附件2:抚州市公安机关辅警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和计分标准.xls
抚州市公安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 7月3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合同制教师招聘50人公告
金溪县2023年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经金溪县政府研究同意招聘合同制教师,以补充现在正式教师不足,现将合同制教师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面试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成立金溪县2023年招聘合同制教师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 薇
副组长:杨云辉、黄 峰、王冬龙、龚 海、王 峻
成 员:付广义、陈雪官、周文胜、程 彬、吴芽琴、
何广东、周 慧、洪小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务,办公室主任由付广义同志担任。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50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金溪县2023年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参加了2023年江西省招聘中小学教师(幼儿)考试并取得相应学科有效笔试成绩的人员。
3.具有相应书。
四、招聘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详见岗位信息表。
2.学历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且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
3.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内容。
4.应聘人员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违反师德规定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相关规定需禁止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负责实施,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公示、体检、录取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6月29日—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金溪县教育体育局四楼(419室、412室),联系方式0794-5269710。
3.报名方式:报名者直接到金溪县教育体育局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交、填写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附上一份〈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提供本人参加江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准考证、笔试成绩,须与报考合同制教师学段学科相对应的考试成绩,并将江西省教育网或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西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的成绩截屏打印纸质稿上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
4.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名和资格审查后,如某科未达到面试人数比例的,所有人员都可参加面试,视面试成绩(合格线)录完计划数或调减计划数。
6.初中、小学学科岗位资格审查后,各学科如因面试人数小于招聘计划数时,其岗位产生空缺,则分别将初中所有空缺的招聘计划数之和,分别平均依次转到中学语文、数学、英语岗位使用,不能平均分配的计划数则转至中学语文岗位使用。其调转的招聘计划数一并纳入该学科总计划数内使用,且按《江西省金溪县202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工作公告》办法录取。小学学科空缺的招聘计划数之和,分别平均依次转到小学语文、英语岗位使用, 不能平均分配的计划数则转至小学语文岗位使用,其调转的招聘计划数一并纳入该学科总计划数内使用,且按《江西省金溪县2023年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面试工作公告》办法录取。
(二)公布笔试成绩及入闱人员
采用以参加江西省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有效成绩为我县招聘合同制教师的笔试成绩。所有报名人员提供的笔试成绩(经审查),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入闱人员。
1.笔试、面试成绩占比。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2.笔试成绩入闱。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至10人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
3.入闱人员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教材范围、形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江西省金溪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公告。
六、录取和聘用
(一)公示综合成绩(面试和笔试成绩)。
(二)录取方式。参照《江西省金溪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公告》要求执行(公告登录在金溪县人民政府网、金溪发布微信公众号)。
(三)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四)聘用上岗。
(1)聘用。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一年,聘用期内由用人单位对合同制教师、实行绩效考评工作机制,量化个人绩效目标,对连续完不成绩效工作任务,在绩效考评中不合格的人员,按合同约定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三年合同期满后予以解聘。
(2)选岗。由金溪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需求设立岗位,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
(3)递补。如出现聘用人员不合格或不到岗,产生的空缺岗位先在同一学科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如无人递补,则把所有空缺岗位计划数总和平均分配至小学语文、英语岗位录取使用,不能均衡分配的计划数调至小学英语岗位录取使用。递补时间截止到8月25日之前。
七、待遇及管理
1.合同制教师工资和五险一金由县财政列入综合预算安排,具体标准由人社局负责,参照在编在岗教师相关标准计算(工资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龄津贴、绩效工资、奖励性工资;五险一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每年按照上级政策规定的编制内教师同等标准增加。其中,基础性绩效奖和绩效考核奖比对在编在岗教师同职级三分之一标准发放。合同制教师人事档案由教体局负责保管。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合同制教师符合专业技术职称晋升条件的,经所在的学校同意后报县教育体育局,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向人社部门申报。
3.培训考核。合同制教师与在编在岗教师同等享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每学年结束,由所在的学校负责对合同制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交人社局,同时交县教育体育局备案。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金溪县合同制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