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25人)》已于2020年4月16日发布,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如下:
考试科目:详见《职位表》
考试内容:详见《职位表》
考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25人)》已于2020年4月16日发布,具体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9:00至5月12日下午5:00
点击查看: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领取准考证时间:请关注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
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解读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解读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25人)》已于2020年4月16日发布,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解读如下:
一、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职位条件
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详见《职位表》。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2年4月15日(含)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4月15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4月15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4月15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含)。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0年4月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如能在9月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0年4月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按照《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执行(详见附件2);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
5.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6.招考职位要求限江西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或西部志愿者报考的,是指由我省省级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
7.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8.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抚州市户籍招考的,指2020年4月15日为抚州市户籍或者此前曾为抚州市户籍;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县户籍或生源招考,具体要求为:本县户籍是指2020年4月15日为本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户籍,本县生源是指在该县参加高考的考生。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更多招聘条件详见: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二、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9:00至5月12日下午5: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点击查看: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三、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时间及内容
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详见《职位表》
笔试内容:详见《职位表》
笔试资料: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考试权威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申论]
四、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内容具体见《职位表》。
2.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具体人员名单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一般招聘职位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
3.面试前资格审查
(1)拟入闱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招聘职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彩照以及《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用人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主管部门及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4.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面试入闱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职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5.面试工作。面试的时间、方式另行公告。
6.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职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面试资料: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考试面试权威资料
五、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临川区:0794-8423680;东乡区:0794-7097961;
南城县:0794-7222223;黎川县:0794-7121901;
南丰县:0794-3226133;崇仁县:13507940096;
乐安县:0794-6668355;宜黄县:0794-7610557;
金溪县:0794-5259032;资溪县:0794-5792329;
广昌县:0794-3617709;高新区:0794-7069199;
东临新区:0794-7825283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职位表》中联系电话。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9:00至5月12日下午5:00 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科目:详见《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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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25人)》已于2020年4月16日发布,本次抚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5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职位条件
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详见《职位表》。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2年4月15日(含)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4月15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4月15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4月15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含)。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0年4月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如能在9月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0年4月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按照《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执行(详见附件2);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
5.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6.招考职位要求限江西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或西部志愿者报考的,是指由我省省级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
7.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8.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抚州市户籍招考的,指2020年4月15日为抚州市户籍或者此前曾为抚州市户籍;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县户籍或生源招考,具体要求为:本县户籍是指2020年4月15日为本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户籍,本县生源是指在该县参加高考的考生。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9:00至5月12日下午5:00 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科目:详见《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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