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968人公告

  

  抚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现将抚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全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共968名(含省直管试点县南城县计划31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抚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抚州市南城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抚州市2023年度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体校、教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附件3)。

二、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3月27日9:00至3月30日17:00;

(二)网上缴费:3月27日9:00至3月31日17:00;

(三)公布取消、核减的岗位:4月2日;

(四)网上改报:4月4日9:00-17:00;

(五)打印准考证:5月3日9:00至5月5日24:00;

(六)笔试:

5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教育综合知识

5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

(七)公布笔试成绩:6月中旬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各《岗位表》。

1.年龄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即指2005年3月23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7年3月23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3月23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

(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4),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120202)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方可报考。

(3)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本科、研究生专业,考生的本科或研究生专业符合对应层次专业要求且取得了该层次学历、书的可以报考。

(4)要求“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岗位,具有更高层次学历、学位的考生也可报考,但其本科学历、学位的专业需与岗位专业要求相符。

(5)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除取得岗位要求专业学历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考外,《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中岗位要求专业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所列专业的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如岗位要求“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大专及以上学历”,那么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除符合条件的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大专学历考生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

(6)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此类考生可报考对应学历层次专业不限的岗位,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的岗位。

(7)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4.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

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或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参照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

5.“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6.限江西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报考(含在外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江西籍人员)岗位要求。

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

7.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岗位要求。

其招聘范围对象按《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执行。

8.限户籍或生源报考岗位要求。

部分县乡基层岗位仅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本县(市、区)户籍是指2023年3月为本县(市、区)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市、区)户籍,本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报考要求。

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未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不得报考(以下编手续办理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10.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11.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四、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3年3月27日9:00至3月30日17:00期间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照片不得更换。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3月31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对低保保障家庭、脱贫户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招聘单位承担。此类人员应于3月27日9:00至3月29日17:00期间发送申请免费材料(邮件标题以SY+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进行命名)至抚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邮箱(fzrskszx@163.com)进行审核确认,在报名缴费环节无需进行网上缴费,如已缴费不再退费。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务必在3月31日10: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在2023年3月31日12:00前致电0794-8222363说明情况,逾期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3.报名人数统计。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3月27日、28日下午17:00将在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请考生务必提前安排好网上报名时间,以免造成报名系统拥堵,影响报名。

4.网上改报。对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如该岗位只招聘1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如该岗位招聘2人及以上,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予以相应核减,该岗位考生不得改报。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的可退回已缴笔试考试费。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注册。

5.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5月3日9:00-5月5日24:00期间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6日-7日,考点设在抚州市。

2.考试内容。

(1)附件1、附件2岗位: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成绩方有效。考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5)。

(2)附件3岗位: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一科,满分100分。考试范围详见《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适用于招聘高中教师2022年修订版)》(附件6)。

3.考试方式。《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拟于6月中旬公布,考生可在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根据考试情况分级分类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凡考生笔试有效成绩低于所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六、资格审查

(一)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

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递补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成绩合格且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具体见各《岗位表》。

(三)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面试将设置成绩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附件1、附件2的岗位:

岗位表中未明确总成绩中笔试和面试占比的均按5:5计算,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50÷300)+80×(50÷100)=80分。

岗位表中占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总成绩计算以此类推。

2.附件3的岗位:

所有岗位总成绩中笔试和面试占比均按3:7计算,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100)+面试成绩×(70÷10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执行行业体检标准;没有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此次公开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编制内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不再递补。

九、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1.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限中员的,含预备党员;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南城县公开招聘所有事宜由南城县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

考生报考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咨询。属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分别拨打如下对应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临川区:0794-8423680;东乡区:0794-7097961;

南城县:0794-7222223;黎川县:0794-7121901;

南丰县:0794-3226133;崇仁县:0794-6332426;

乐安县:0794-6668083;宜黄县:0794-7610557;

金溪县:0794-5259100;资溪县:0794-5792329;

广昌县:0794-3617709;高新区:0794-7069199;

东临新区:0794-7825278

  附件1:抚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抚州市南城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3:抚州市2023年度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体校、教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4: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pdf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6:《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适用于招聘高中教师2022年修订版)》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3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崇仁县部分城区小学选拔交流教师62人公告

  

崇仁县2023年部分城区小学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解决城乡、校际、学科之间教师结构不合理,配置不科学的问题,根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崇办发〔2021〕18号)有关要求,决定部分城区小学公开选拔交流62名乡村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交流对象和条件

  (一)选拔交流对象

  编制和工作岗位均在我县乡村小学(不含县二小、县三小和县四小)的在编在岗教师(含三定向幼师)。

  (二)选拔交流条件

  1. 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师职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胜任城区小学专任教学工作。

  2.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和学科的。

  3.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满5学年(2018年9月1日及之前任教,下同)及以上经历。“三支一扶”支教服务期二年、“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三年计入教学工作经历,代课和毕业生实习期间等不列入教学工作经历。

  4. 近三学年工作年度考核和师德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近三学年指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

  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拔交流。

  (1)曾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

  (2)因各种问题而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或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受到县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级别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暂未解除处分的。

  (3)从因身体原因而不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的。

  (4)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拔交流的。

  二、选拔交流数量与岗位

  (一)选拔交流数量

  选拔交流教师总数为62名,其中小学语文22名,小学数学22名,小学英语4名,小学音乐1名,小学体育3名,小学美术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4名,小学信息技术3名,小学科学2名。

  (二)选拔交流岗位

  黄洲学校小学部(12名):小学语文3名,小学数学3名,小学英语2名,小学美术1名,小学信息技术2名,小学科学1名。

  崇仁一小(25名):小学语文11名,小学数学11名,小学体育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1名,小学科学1名。

  崇仁二小(18名):小学语文7名,小学数学7名,小学体育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2名,小学信息技术1名。

  崇仁五小(7名):小学语文1名,小学数学1名,小学英语2名,小学音乐1名,小学体育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1名。

  三、选拔交流办法

  采取笔试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教学年限加分的方法进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参照崇仁县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特殊津贴发放享受最边远层次津贴的学校,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定)。

  (一)笔试

  本次选拔交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小学教育综合知识”一项(不进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总分为120分,笔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二)加分

  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工作岗位年限加分标准为每任教一学年加0.5分,累计分值不超过5分。因工作变动跨校任教,计算年限出现未满一学期的不加分。

  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岗位年限加分,由参加选拔交流教师服务学校统计、公示、盖章、签名出具证明材料。若跨乡镇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任教,分别由所在乡镇学校统计、公示、盖章、签名。

  四、选拔交流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日至3日(共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

  崇仁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人事综合监督股(A402室)。

  (三)报名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此表按要求插入近期免冠照片,在照片一角位置加盖编制所在单位公章,除签名外,其余信息均在电脑上填写直接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一张2寸蓝底免冠近照;

  5.《加分证明》(见附件2)一式一份,除签名外,信息均在电脑上填写直接打印,无加分者不提供。

  以上证件经核实复印件属实后,原件当场退回。

  (四)资格审查

  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对象。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选拔交流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资格。资格不符等导致名额产生空缺,从该岗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拟选拔交流教师名单报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参加教师选拔交流考试的人员凭身份证于2023年8月12日到县教体局四楼人事股(A402室)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参加选拔交流教师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试场,笔试时间2023年8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崇仁县第一中学(新校区)。试场安排:原则上30人且相同学科为一试场,尾数超过10人,另设一个试场。

  (六)选岗

  确定拟选拔交流对象:考试对象的笔试成绩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年限加分累计(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为其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选拔交流对象(例如:小学语文岗位拟选拔交流5名,则选拔交流该学科总成绩排名前5名考生),若拟选拔交流对象最后一名并列的,则服务农村最边远学校时间长者优先;无农村最边远学校服务经历,则笔试分数高者优先;笔试分数相同时,则已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高者优先;已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相同时,则教龄长者优先;教龄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近五年(2018年至2023年)年度工作考核、师德考核优秀等次总次数多者优先;优秀总次数相同,增加选拔交流名额一并选拔交流,增调名额的学校岗位由崇仁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选岗:选拔交流教师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选择选拔交流学校,若分数相同,参照确定选拔交流对象办法进行,若再出现例外情况,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公示与报批

  对拟选拔交流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拔交流人员。选拔交流教师其人事、编制、工资关系等仍在原编制单位,日常工作由现工作单位进行管理和考核。

  五、严肃工作纪律

  (一)为确保选拔交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教师选拔交流工作以县政府为主导,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学校要根据本校各学科教师数量,做好报名把关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三)报考教师应诚实填写教师选拔交流报名申请表,学校有关负责人要对报考教师所填有关信息认真审核。若出现弄虚作假,报考人及审核人在2023年师德考核中直接定为不合格,并扣发2023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

  (四)报名参加选拔交流的教师应按时参加笔试。报名后,无故不参加笔试的教师将列入不诚信名单,取消其今后三年教师招聘和选调考试报名资格。

  (五)对考试违规者,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选拔交流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为确保选拔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崇仁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员如下:

  组长:廖素芬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沈思溢县政府办主任

  方向阳县教体局局长

  李农县人社局局长

  成员:黄煜县政府办副主任

  尧咚县教体局副局长

  章会平县人社局副局长

  刘顺保县人社局副科级干部

  杨嘉武县政府办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教师选拔交流日常工作,由尧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本《实施方案》由崇仁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另行研究。

  八、考生报考咨询时,请咨询县教体局人事综合监督股,电话0794-6323246。

  附件:1.崇仁县2023年部分城区小学公开选拔交流教师报名申请表.doc

   2.崇仁县2023年部分城区小学公开选拔交流教师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年限加分证明.doc

   3.崇仁县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doc

  

崇仁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7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管学校招聘教师26人公告

  

2023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管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做好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和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秋季开学工作,根据教育教学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中小学教师编制岗位26人,其中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20个岗位、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6个岗位,以上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具体岗位情况详见《2023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管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全日制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10.违反师德师风且被查实的;

  11.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1.年龄要求。报考人员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对应专业请参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附件6)。

  3.其他资格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书(含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23年8月底前可取得书的人员)。小学全科可以任教小学任一学科。

  四、报名

  1.方式和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即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9日-8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抚州市实验学校初中部2二栋2楼(从学校东门进入)。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来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委托他人进行报名,被委托人需带好《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及考生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2023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管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相应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须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书的,应出具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4)相应学科原件及复印件,暂无的考生需提供个人承诺书(附件3);

  (5)考生本人填写的《2023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管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信息登记表》(附件4),用U盘拷贝电子版,报名时提供给工作人员。

  (6)市属及以上学校任教经历证明(附件7)。

  3.笔试人员确定及笔试准考证打印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现场报名成功的考生均可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请报名成功考生于2023年8月11日10:00-17:00期间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jyty.jxfz.gov.cn/)打开准考证打印专栏,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尽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时间和地点

  时间为:2023年8月13日上午9:00-11:00,地点为:抚州市实验学校。

  2.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分值100分,考查教育综合知识,范围参照《江西省教师招聘考试用书<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版》(适用于招聘小学、初中教师),江西省教师招聘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编;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3.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3.面试人员确定及面试准考证领取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进行公布。

  入围面试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请入围考生于2023年8月18日10:00-17:00期间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打开准考证打印专栏,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未尽事宜详见面试准考证。

  六、面试

  1.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 年 8月20日,地点:抚州市实验学校。

  2.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按学科分组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各学科试讲内容范围详见《面试教材目录及版本》(详见附件5)。

  3.面试流程

  (一)抽签与候测。2023年8月20日上午8:00前全部进入候测室,进行抽签确认面试顺序。

  (二)备课。面试对象凭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和面试号牌,由工作人员按抽签次序引领进入备课室,抽取题目后撰写备课稿。试讲备课时间20分钟,各学科试讲内容范围详见《面试教材目录及版本》(详见附件5)。

  (三)面试。试讲时间每人控制在10分钟以内,离结束2分钟时由工作人员进行提醒。

  (四)评分候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计算。面试成绩确定后,面试对象须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4.其他

  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times;(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divide;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七、总成绩计算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times;(40&divide;笔试总分)+面试成绩&times;(60&divide;面试总分);其他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times;(50&divide;笔试总分)+面试成绩&times;(50&divide;面试总分)。

  面试设置成绩合格线为75分。凡考生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八、确定体检对象

  所有岗位根据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基本技能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和教学基本技能分数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运用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教学基本技能、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运用分三者分数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内容处理分数高者优先。

  九、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市教体局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心理素质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3.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教体局官网、市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于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7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递补

  如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直至岗位招满或无人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中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和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市教体局人事师资科0794-8263403、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负责解释。

  附件:

  1.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管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管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个人承诺书(未取得考生填写)

  4.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管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信息登记表

  5.面试教材目录及版本

  6.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

  7.任教经历证明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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