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妇幼保健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抚州市妇幼保健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急需公开招聘编制外药学人员公告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急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药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

  

  岗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资格条件

  

  备注

  

  执业资格

  

  学历(学位)

  

  年龄

  

  1

  

  药剂科

  

  1

  

  药学

  

  大专及以上学历

  

  25周岁及以下

  

  具有药士及以上专业

  技术资格

  

  注:1.年龄:周岁时间算至2021年12月31日(含)。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方式

  在抚州市卫健委、抚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及智联网进行公开招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17日—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考)。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有意向报名的应聘者需携带疫苗接种证明及纸质应聘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其它方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抚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合格者加入抚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用QQ群下载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将其电子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倩、汪佳

  2.联系电话:0794-8223756

  3.地址:抚州市临川大道241号

  4.电子邮箱:rsk8223756@163.com

  5.专用QQ群名:妇保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6.专用QQ群号:1006040020

  四、考核办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由本院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测试时间为10分钟。所设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或达到所报考岗位实际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按百分制计算)。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届时将在QQ群中及时公布。

  五、政审、体检

  (一)政审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进行政审考核,主要考核拟录用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因政审考核不合格取消资格。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医院社会体检科组织并按照体检程序严格把关。

  六、递补

2022年江西抚州市妇幼保健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用人部门同意,可以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按照考试、体检和政审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医院公告栏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待遇

  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照2020年12月制定的《抚州市妇幼保健 第二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取得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试用期三个月,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试用期两个月,硕士学位的研究毕业生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不予聘用。

  

2022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74人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服务东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抚州市东乡区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结合区人才需求情况,经东乡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按需引进原则;

  5.坚持业内认可、注重实绩原则。

  二、引进人数

  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74名,其中东乡区第一中学引进28名;东乡区第二中学引进4名;东乡区实验中学引23名;东乡区妇幼保健院2名;东乡区人民医院13名;东乡区林业资源保护中心2名;东乡区委党校2名。具体详见《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

  三、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6.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以后出生);

  7.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区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7.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

  1.年龄条件。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2004年3月1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与岗位相符的学位和学历证书。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所学专业为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6.2022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即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2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7.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7日-2022年4月24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任选其一)

  1.线上报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考生将填好的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邮箱(dxrsrcyj@163.com)进行报名,文件名和邮件名为:2022年东乡区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报考xx单位xx岗位+姓名。

  2.现场报名:提供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效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材料至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人才股(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应聘人才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对应聘人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面试的人选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程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开考比例不小于2: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才的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面试的考官、考题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拟定。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面试成绩。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3.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视疫情情况而定,确定时间后将在东乡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4.面试须知。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提请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办理引进人才审批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引进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工作,在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4.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0794-7097961

  

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 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2022年江西抚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公告

  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不断优化市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遴选单位:市直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除外)。

  遴选职位: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具体详见《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抚州市辖县(区、含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临新区,下同)及以下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抚州市辖县(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中央垂直管理机关、省属垂直管理单位设在抚州市所辖县(区)机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单列派驻(出)县(区)办事机构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编制人员;

  4.2021年后因我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事业单位划转安置在参公单位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或划转安置在国有企业在岗的工作人员。

  5.我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中,属抚州籍或者配偶在抚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或配偶在市直、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企业社保缴费证明为凭据)。

  (二)资格条件

  1.立场坚定、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品行端正。

  3.属本公告报考范围第1-3类的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报考人员应达到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且应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因机构改革变换单位或所在单位更名的,按同一单位认定。在不同乡镇连续工作的,视为同一单位。

  5.事业单位按身份对等(专技人员报考专技岗位,管理人员报考管理岗位),如现聘岗位等级高于报考职位要求的等级条件,则按报考职位要求的等级聘任。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称职)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的规定。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未满影响期限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和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遴选职位条件说明

  1.《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

  2.年龄计算: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3.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4.遴选职位专业设置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4月印制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3)执行。

  三、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时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弄虚作假或者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无故放弃遴选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至本人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9:00至12月5日17:00。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陆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点击“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专题”,进入报名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诚信签名。

  2.报考人员填写个人详细信息,选报遴选职位,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

  3.报考人员除网上填报信息外,还需填报《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

  4.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推荐表》(附件2)手写签名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单位所在地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提交进行资格初审。电子文档通过扫描或拍照制作,须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

  6.市人社部门将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报名推荐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7.资格初审通过即报名成功。

  注意:

  1.本次遴选笔试报名免费。

  2.报名系统以注册手机号作为登录的依据。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审查的,市人社部门将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5.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市人社部门重点审核报考人员照片是否为清晰的证件照,以及报考是否经过所在单位同意。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10:00至12月6日12:00。

  6.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及时提交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7.报考人员上传的证件照和《报名推荐表》电子文档,应符合上传要求,同时要清晰、便于审查。因报考人员提交的证件照或电子文档不规范、不清晰、上下颠倒等影响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8.2022年12月7日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xfz.gov.cn)、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12月9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对改报职位的,市人社部门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请报考人员关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后续公告,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折算后为100分。加试分值100分,是否加试及加试内容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与市人社局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1.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两科合为一套试卷,总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待定,请报考人员关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后续公告,考点统一设在抚州市。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按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按照公布的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之前书面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报考人员在报名申请和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如下资料:

  1.《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聘用(录用)审批表(公务员调任审批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报告表)复印件;

  4.与《报名推荐表》同底的电子照片,照片必须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362501********1234),jpg格式,40kb以下;

  5.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加试

  经批准同意设置加试的,由遴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已参加了笔试且成绩和资格审查均合格的人员参加。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加试岗位含加试成绩),按照遴选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因面试人员放弃遴选或被取消遴选资格,导致面试人员低于规定比例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参加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对外公布。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但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时,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般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加试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加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遴选计划数及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由遴选单位提出,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体检结束后,市人社局将对外公示体检合格、入闱试用环节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因怀孕无法确定体检结果的,待孕期结束体检合格后再对外公示。

  (二)试用

  公示期满后,遴选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遴选试用。试用期间,试用人员的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保持不变,工作与所在单位脱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遴选试用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试用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三)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组织试用期满考核,提出拟调动人选、办理调动手续。

  各遴选单位党委(党组)可参考拟遴选人员的原聘任岗位等级,结合本单位职位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岗位和岗位等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们将适时调整遴选工作安排,相关公告将第一时间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由抚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94-8222130(抚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1: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pdf

  

2022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局招聘100名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2022年金溪县局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加强城市管理力度,拟招聘100名执法辅助人员。为切实做好2022年金溪县执法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的客观公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并予以公告。

  一、工作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试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

  招聘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进行。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金溪县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务副县长王东华任组长,副县长王茂柱任副组长,县人社局、局、财政局等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招聘办),办公室设在县局,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

  三、岗位信息

  招聘单位为金溪县局下属的执法大队,招聘执法辅助人员100名(其中男性95名、女性5名),工作岗位主要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工作,为编制外工作人员。

  四、报名资格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执法事业,能遵守工作纪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功”等组织记录;

  3.年龄要求:男,年满18周岁以上、36周岁以下(1986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出生);女,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出生),本地户籍或本地常住人口。

  4.退伍军人或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员;

  5.男性身高要求1.65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5米以上,双侧裸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执法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办法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县局办公室;

  报名方法:报名时须携带资料:《金溪县局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由招聘办负责审查,确定正式参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招聘方式

  1.考试程序采取体能测试方式进行。

  体能测试满分100分,按国家体育测试标准计分。测试内容为:

  (1)跑步(60分):其中男性为1000米、女性为800米。及格线为6′00(360秒);

  (2)俯卧撑(40分):限男性,及格线1分钟20个;

  (3)仰卧起坐(40分):限女性,及格线1分钟12个。

  2.确定体检对象。

  将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后,按照招聘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遇末位总成绩同分的情况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报考费用。

  本次报名和考试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经成绩公示没有问题的人员,由招聘办组织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2.政审。由招聘办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或放弃政审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管理

  1、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同聘用单位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进行续聘,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续聘,聘期内有较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解聘。

  2、福利待遇:基本工资为25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绩效工资按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考核方案由县局另行制定。

  3、因不按时报到、试用期不合格、解聘等产生的人员空缺,由招聘办在参加了体能测试的人员中择优录取或重新进行招聘。

  六、其他

  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履行职责,有效保证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严明工作纪律,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严格、安全、有序。

  本实施方案由金溪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94-5299689

  联系人:万主任 联系方式:15216266503

  

2022年3月2日

  附件:金溪县局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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