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城区中小学选调专业教师公告
资溪县2021年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解决城区中小学师资不足的现状,适应教育发展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资溪县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调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徐江英任组长,县教科体局局长孙革生,县人社局局长何昀,县财政局局长王秋水,县委编办主任黄建岗等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体局,孙革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选调原则
在选调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 选调学校名额和学科
(一) 县二中5名。
面向农村中学或农村小学选调5名教师到县二中任教,具体名额及学科如下:初中语文1名、初中数学1名、初中英语2名、初中体育1名。
(二)城区小学6名。
面向农村小学选调6名教师到县城小学任教,具体学校名额及学科如下:
1.县实验小学4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
2.泰伯小学2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1名。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近三年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应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二)其他条件
1.报名城区中学须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应选者如为农村中学教师编制的须在我县任教满5学年(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含见习期和服务期,下同);应选者如为农村小学教师编制的须在我县任教满3学年(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含见习期和服务期)。
2.报名城区小学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且为我县农村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并在我县任教满5学年。
3.报名前已在外系统借用的人员不能报考。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处罚且在处分期间内的或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者不得参加报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5日8时至2021年8月16日17时30分(指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
3.所带资料: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需携带所在学校开具的同意报考等有关证明(任教时间经历、遵纪守法情况等),并持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分学校、学科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学校、学科的报名人数和选调名额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如达不到比例,由选调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调减该岗位选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选调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逐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选调条件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与报名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六、组织考试
此次选调方式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总分200分。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符合选调条件参加笔试的人员,于8月19日下午下班前到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2、笔试地点: 县实验小学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总分2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题占50%、学科专业知识题占50%。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七、成绩公布及调动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人员的笔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拟选调人员(总分出现并列情况,则以学科专业知识得分高优先; 学科专业知识得分相同,则以教龄长者优先)。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批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工资从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八、本实施方案由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资溪县公开选调专业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9日
2021年江西抚州市崇仁县城区学校选调公办教师91人公告
崇仁县2021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公办教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解决城乡、校际、学科之间教师结构不合理,配置不科学的问题,根据《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崇府发〔2014〕15号)有关规定,现就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公办教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目的
(一)科学配置城乡教育资源,激发教师成长动力。
(二)稳定农村教师队伍,鼓励引导教师到艰苦边远薄弱学校任教。
(三)积极引进外地教育人才,推动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艺双馨、公平公开、择优选调的原则。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1. 本县编制在农村小学(含三定向幼师)的在岗教师(不含巴山二小、巴山三小、巴山四小教师)。
2. 外县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限崇仁县户籍或就读普通高校(中专)前具有崇仁县户籍或夫妻一方属崇仁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1. 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师职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胜任城区学校专任教学工作。
2.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应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报考小学综合学科(小学道德与法治、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层次和学科的。
3. 本县教师年龄不限,外县教师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满5学年(2016年9月1日之前任教,下同)及以上经历。三支一扶支教服务期二年、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三年计入教学工作经历,代课和毕业生实习期间不列入教学工作经历。
5. 近三学年工作年度考核和师德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近三学年指2018-2019学年、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
(2)因各种问题而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或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受到县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级别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暂未解除处分的。
(3)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达5学年的。
(4)因身体原因而不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的。
(5)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7月1日期间,不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含未按有关政策规定请假的)。
(6)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
四、选调数量与岗位
(一)选调教师数量
选调教师总数为91人,其中:小学语文33人,小学数学32人,小学英语16人,小学综合学科10人(其中:小学道德与法治2人、小学科学1人、小学音乐2人、小学体育2人、小学美术2人、小学信息技术1人)。
(二)选调教师岗位
中山实验小学(4人):小学语文1人,小学数学1人,小学英语2人。
宝水新区小学(34人):小学语文13人,小学数学12人,小学英语3人,小学综合学科6人(其中:小学道德与法治1人、小学科学1人、小学音乐1人、小学体育1人、小学美术1人、小学信息技术1人)。
江重实验小学(4人):小学语文1人,小学数学1人,小学英语2人。
黄洲实验小学(13人):小学语文4人,小学数学4人,小学英语1人,小学综合学科4人(其中:小学道德与法治1人,小学音乐1人,小学体育1人,小学美术1人)。
宝水实验学校(小学部25人):小学语文10人,小学数学10人,小学英语5人。
巴山二小(3人):小学语文1人,小学数学1人,小学英语1人。
巴山三小(5人):小学语文2人,小学数学2人,小学英语1人。
巴山四小(3人):小学语文1人,小学数学1人,小学英语1人。
为逐步缓解城区学校教师紧缺问题,如有借用(交流)教师(限在城区学校任教满5学年,即2016年9月30日之前借用)入围拟调,则相应增加该学科同等数量选调名额。
五、选调办法
采取笔试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教学年限加分的方法进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参照崇仁县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特殊津贴发放享受最边远层次津贴的学校,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定),外县在编在岗教师不实行加分。
(一)笔试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选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合卷考试),总分为150分,原则上教育综合知识为50分,学科专业知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命题范围为初中、小学阶段。
小学综合学科教师选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一项(不进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总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各学科均为120分钟。
小学选调学科岗位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要达到1:2。若笔试人数与选调学科岗位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学科时,按1:2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学科岗位选调名额(四舍五入)。
(二)加分
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工作岗位年限加分标准为每任教一学年加0.5分,累计分值不超过5分。
因工作变动跨校任教,计算年限出现未满一学期的不加分。借用教师曾在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服务年限参照加分标准执行。
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岗位年限加分,由参加选调教师服务学校统计、公示、盖章、签名出具证明材料。若跨乡镇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任教,分别由所在乡镇学校统计、公示、盖章、签名。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8月4日至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
崇仁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人事股(A402室)。
(三)报名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申请表》,此表按要求插入近期免冠照片,在照片一角位置加盖编制所在单位公章,除签名外,其余信息均在电脑上填写直接打印(见附件1);
2.《准考证》,此表按要求插入近期免冠照片,在照片一角位置加盖编制所在单位公章,其余信息均在电脑上填写直接打印(见附件2);
3.《加分证明》,除签名外,信息均在电脑上填写直接打印(见附件3),无加分者不提供;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原件及复印件1份);
外县在编在岗教师报名还须另加提供的材料
6.当地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任教服务满5学年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
7.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提供大中专入学前为崇仁户籍证明或夫妻一方被我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含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的证明材料等。
(四)资格审查
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对象。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选调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名额产生空缺,从该岗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选调方案),但拟选调教师请示报告上报县政府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入闱选调教师,因个人原因放弃选调资格的不予递补。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参加教师选调考试的人员凭身份证于2021年8月9日到县教体局四楼人事股(A402室)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参加选调教师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试场,笔试时间2021年8月11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崇仁县第一中学(新校区)。试场安排:原则上30人且相同学科为一试场,尾数超过10人,另设一个试场。
(六)公示与报批
考试对象的笔试成绩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年限加分累计(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为其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预调对象(其中小学综合学科按学科划分确定预调对象,例如:小学音乐岗位拟调2名,则预调该学科总成绩排名前2名考生),若预调对象最后一名并列的,则服务农村最边远学校时间长者优先;无农村最边远学校服务经历,则笔试分数高者优先;笔试分数相同时,则已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高者优先;已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相同时,则教龄长者优先;教龄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近五年(2016年至2020年)年度工作考核、师德考核优秀等次总次数多者优先;优秀总次数相同,增加选调名额一并预调,增调名额的学校岗位由崇仁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对预调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选调教师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选择选调学校,若分数相同,参照上述确定预调对象办法进行,若再出现例外情况,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外县教师在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时,应提供本人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报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人员。被选调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结合我县实际,按有关政策执行。
七、严肃工作纪律
(一)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教师选调工作以县政府为主导,县教体局牵头,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纪检监察委、编办等部门全程参与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加分、预调等将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部门信息公开栏目教育体育局窗口进行公示。
(二)学校要根据本校各学科教师数量,做好报名把关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三)报考教师应诚实填写教师选调报名申请表,学校有关负责人要对报考教师所填有关信息认真审核。若出现弄虚作假,报考人及审核人在2021年师德考核中直接定为不合格,并扣发2021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
(四)报名参加选调的教师应按时参加笔试。报名后,无故不参加笔试的教师将列入不诚信名单,取消其今后三年教师招聘和选调考试报名资格。
(五)对考试违规者,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八、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为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崇仁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员如下:
组 长:唐 津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沈思溢 县政府办主任
方向阳 县教体局局长
陈福良 县人社局局长
刘军军 县财政局局长
吴银昌 县委编办主任
成 员:袁光辉 县政府办副主任
裴九龙 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刘顺保 县人社局副科级干部
尧 咚 县教体局副局长
付 静 县政府办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教师选调日常工作,由尧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本《实施方案》由崇仁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另行研究。
十、考生报考咨询时,请咨询县教体局人事股,电话0794-6323246。
崇仁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7日
特别提示:
教师选调各相关事项及通知将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栏目教育体育局窗口
附件1-5:报名申请表、准考证、加分证明、.任教年限及同意报考证明(样本)、崇仁县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docx
2021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招聘幼儿教师21名公告
资溪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幼儿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全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赣教发〔2018〕10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师〔2013〕1号)要求,为进一步补充公办幼儿园师资,满足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同时逐步提高普惠制幼儿园师资力量,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幼儿教师,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资溪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徐江英任组长,县教科体局局长孙革生,县人社局局长何昀,县财政局局长王秋水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体局,由孙革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用。
三、岗位及人数
2021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1名,其中县城公办幼儿园4名,乡镇公办幼儿园17名。
四、对象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幼儿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热爱幼儿。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且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
5.已取得幼儿(含已申报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21年8月底前可取得书的人员)。
6.我县在编在职教师(含试用期)不得报考。但我县乡镇编外合同制幼儿园教师经所在学校同意也可报考城区幼儿园。
7.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幼师的人员不属应聘范围。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和择园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3日8时至2021年8月18日17时30分(指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资溪县教科体局人事股
3.所带资料:报名者需携带填写好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附上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中专学历需同时附上毕业证上所提供学历查询网站中的学历证明信息表。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大专毕业生需由院校提供学历办理中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3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教科体局对报名人员逐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人员于面试前一天凭有效身份证到资溪县教科体局人事股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入场。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和资格审查后,如未达到开考人数条件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减招聘名额。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8月22日。
2.面试地点:资溪县一中。
3.面试方式及内容:
①讲故事:随机抽取一个故事主题,在5分钟内完成讲述;
②绘画:现场给出主题30分钟内完成一幅儿童绘画作品,(自备绘画工具,画纸(8开)考场提供);
③才艺展示:形式由考生自定,可为唱歌、舞蹈、乐器弹奏、自弹自唱等形式,时间不超过5分钟(自备乐器、服装、道具、舞蹈音乐等,播放器由考场准备,但音乐U盘为mp3格式,只保留一首曲目)。
4.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绘画35分、讲故事35分、才艺展示30分。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分,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方法确定考生个人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比例时设立“面试合格线”,“面试合格线”为70分。
(四)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考生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第一学历高者优先;第一学历相同时,所学专业为“幼儿教育”者优先;所学专业相同时面试讲故事得分高者优先;面试讲故事得分相同时,绘画得分高者优先(下同)。
1.当参加面试人员达到1:2的比例时,按面试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2.当参加面试人员大于招聘计划数、但又未达到1:2的比例时,所有达“面试合格线”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3.当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入闱体检人数不超过达“面试合格线”人数的90%(逢小数点进一)。
(五)体检
入闱体检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前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时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对以虚假信息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选岗
公示无异议后的拟聘用教师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并于2021年9月1日前分别安排到相应幼儿园工作。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1.依据有关法律政策,办理聘用手续。合同的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一年。聘用期满,根据教师的现实表现再续签聘用合同。
2.建立绩效考评机制,量化绩效任务,任务完成情况与绩效工资挂钩。对连续2个学期绩效考评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3.已聘教师的人事档案由县教科体局统一管理。
4.工资待遇。公办幼儿园编外合同制教师工资由财政统发,并列入县本级财政预算,主要包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师10%提高部分、绩效工资)、 “五险一金”(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含职业年金)和工会有关待遇,相关标准参照同层次同类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并按政策规定调整增加;绩效工资按照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不享受政府奖励工资、边远山区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等待遇。
2.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编外合同制教师符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的,经用人学校同意后报县教科体局,由县教科体局统一向人社部门申报。
3.培训考核。编外合同制教师与在编在岗教师同等享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每学年结束后,所在幼儿园根据编外合同制教师德能勤绩等综合情况,负责对编外合同制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交县教科体局,并作为其续聘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七、本实施方案由资溪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资溪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
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9日
附件:《资溪县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2021年江西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招聘公告
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抚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四家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共招聘59名高素质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所有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 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 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报考者如能在7月底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职业资格要求。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且该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报考者取得该职业资格证书的时间须在2021年7月底之前。
5.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用人单位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商议确定。
6.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须提供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7.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报名方式
1.采取邮箱方式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请将报名需要的材料在报名截止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报名邮箱(见附件1),并注明“职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报考单位”。
2.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报考人员填写《抚州市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二代身份证、各阶段(专科起)学历书(学信网打印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证、各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3日17:30分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考生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每名考生只限发送一份邮件,多发无效,以第一份邮件为准。
4.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诚信报名主要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是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测评
1.测评由抚州市卫健委、抚州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公告。
2.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由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共同组织。
五、资格审查
1.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持报考岗位所需资料的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出现违规现象,参照《关于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意见》(抚人字[2005]21号)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抚州市卫健委及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录用。对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后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再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九、签订合同
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服务期不少于5年。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递补和调剂
(一)递补。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含试用期内)而出现的空岗,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卫健委和市人社部门同意,可从同岗位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调剂。
对在此次公开招聘流程中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岗位空额,且本岗位无人递补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同意,可在成绩合格且未入闱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补录,对同一岗位调剂申请人按照报考人员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岗位调剂。调剂的原则和条件为:
(1)调剂在相同专业的岗位之间进行,只进行一次调剂补录;
(2)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3)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测评成绩应达到本次测评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4)已进入拟聘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5)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岗位。
十一、其他事项
拟公开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0日未报到,经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二、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94-8236349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0794-8217816
抚州市立医院人事科:0794-8235766
抚州市妇幼保健院:0794-8223756
抚州市中医院:13307940103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794-8222293
(二)监督举报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0794-823201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8日
附件1: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