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74人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服务东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抚州市东乡区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结合区人才需求情况,经东乡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按需引进原则;
5.坚持业内认可、注重实绩原则。
二、引进人数
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74名,其中东乡区第一中学引进28名;东乡区第二中学引进4名;东乡区实验中学引23名;东乡区妇幼保健院2名;东乡区人民医院13名;东乡区林业资源保护中心2名;东乡区委党校2名。具体详见《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
三、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6.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以后出生);
7.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区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7.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
1.年龄条件。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2004年3月1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与岗位相符的学位和学历证书。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所学专业为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6.2022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即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2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7.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7日-2022年4月24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任选其一)
1.线上报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考生将填好的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邮箱(dxrsrcyj@163.com)进行报名,文件名和邮件名为:2022年东乡区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报考xx单位xx岗位+姓名。
2.现场报名:提供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效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材料至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人才股(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应聘人才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对应聘人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面试的人选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程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开考比例不小于2: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才的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面试的考官、考题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拟定。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面试成绩。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3.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视疫情情况而定,确定时间后将在东乡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4.面试须知。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提请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办理引进人才审批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引进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工作,在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4.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0794-7097961
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 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2022年江西抚州市乐安县招聘96名高素质人才_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乐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人才工作精神,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来我县创新创业,结合乐安县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计划
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4名高素质人才、12名急需紧缺人才,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等要求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指2004年5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内指199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内指198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要求:
(1)高素质人才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2)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9月前取得学历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2019年1月版的专业目录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名;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即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或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限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2021年和2020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四、公开招聘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医生岗位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他的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受《乐安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暂行)》(乐办发〔2018〕56号)规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2.除教师、医生岗位外,其余应聘人员录用后原则上在企业锻炼服务两年,服务期满后再回聘用单位工作。如其本人自愿继续在企业工作,经县委组织部和聘用单位同意,可再延长一年。
3.应聘人员录用后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在企业锻炼服务时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牵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服务期满三年的若需调离,则按缴纳违约金处理;服务期没有满三年的,则按辞退处理并缴纳违约金。
五、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ean.gov.cn/)及乐安发布乐安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以及高校现场报名三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5月13日8:30—5月20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94-6668083。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到乐安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乐安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②学历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书的,应出具2022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laxrsjgbg@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
高校现场报名: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四个招聘工作组到部分高校现场举行人才招聘专场会,应聘人员填好《乐安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并准备好资格审查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交工作人员,详情请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测试资格。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包括试用期)。
2.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和专业面试,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名人员较多时,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入围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入围资格。
2.根据面试要求,说课、结构化、专业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测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测试成绩设合格线为70分。按照招聘计划数,在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围;说课面试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五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围。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2分钟(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说课12分钟,备课30分钟)。
3.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视疫情情况而定,确定时间后将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及乐安发布乐安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4.面试须知:在面试前三天内,需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面试准考证。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5.对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考生可直接通过与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面谈方式录用,不占招聘岗位指标。试用期满且经考核表现优秀的,可安排至我县正科级领导岗位工作。
(五)体检
1.根据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划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1.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牵头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递补和调剂
1.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可从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同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2.调剂。对在此次公开招聘流程中因报考人数不足而出现岗位缺额的,经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成绩合格且未入围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补录,对同一岗位调剂申请人按照报考人员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岗位调剂。调剂的原则和条件为:
(1)调剂在相同专业的岗位之间进行,只进行一次调剂补录;
(2)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3)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测评成绩应达到本次测评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4)已进入拟聘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5)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岗位。
(八)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1.乐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2.乐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计划表
3.乐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
2022年江西抚州市乐安县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17人公告
2022年乐安县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乐安县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特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1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岗位对象、要求及待遇
岗位对象:江西籍2022届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含技师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离校两年内已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
岗位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安排在乡(镇)面向农村基层群众,从事公共就业、社会保险、乡村振兴、财政等相关公共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为1-3年。
岗位待遇:工资标准参照当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符合公益性岗位补助规定的,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予以补贴,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违道德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不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的人员。
6.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及上岗流程
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信息发布、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及电话
地点:乐安县人社局大楼四楼职建股
电话:0794-6668756
2.报名所需材料
①公开招聘报名表
②身份证、毕业证、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时间
8月22日8:00-8月24日17:30。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1.时间及地点
时间:8月27日上午9:00-11:00
地点:乐安县第四小学
2. 笔试内容
《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总分100分。
3. 笔试成绩排名选岗
本次招聘不安排面试,体检合格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笔试成绩名单将于9月1日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等公布。
(三)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机构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未按期到场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笔试分数低于本次考试平均分的考生不予递补。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并由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期间待遇与正式录用待遇相同。合同期间,如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合同后,次月起停发聘用人员工资。用人单位应在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天内将劳动合同签订或解除、终止情况报送县人社局备案。各乡(镇)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依法依规行使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教育引导聘用人员遵规守纪、服从管理、积极工作。
(六)岗前培训
为提高聘用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将对聘用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计划由乐安县人社局和乐安县乡村振兴局在9月11日前负责组织实施。
(七)其他事项(工作时间咨询电话)
乐安县人社局职建股:0794-6668756
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安县乡村振兴局 乐安县财政局
2022年8月15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33人公告
2022年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公告
为确保抚州市保育院碧桂园天曜小区配套幼儿园于今年9月顺利开园,现就2022年抚州市保育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33人,其中幼儿教师32人、幼儿(心理健康)教师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3.身心健康,热爱幼教事业。
(二)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6月30日(9:00-11:30,14:30—17:00);
3.报名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悦园(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一楼大厅;
4.考生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尚未取得毕业证和的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在办证明(附件3);
(4)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能在2023年8月底前取得幼儿书的人员(视同已取得幼儿),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本人书写的承诺书(附件4);
5.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须提供取得的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6.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00)到抚州市保育院悦园(新园区)二楼多功能报告厅领取《笔试准考证》,7月9日凭《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笔试现场;
四、笔试(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9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悦园(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
3.笔试内容(满分100分):
(1)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大纲,占80分;
(2)主题画(简笔),占20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布;
5.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幼儿教师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幼儿(心理健康)教师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或1:3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时间:2022年7月16日(星期六);
2.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悦园(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
3.面试内容:
幼儿教师岗位:
(1)试讲(80分),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2)弹唱(10分),随机抽取一首儿童歌曲简谱,准备时间3分钟,弹唱时间2分钟;
(3)自选舞蹈展示(10分),自带一个成品舞,时间4分钟内,自备单曲舞蹈音乐U盘,自备舞蹈服装及道具;
幼儿(心理健康)教师岗位:
(1)试讲(80分),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2)讲故事(10分),随机抽取一个题目,准备时间3分钟,讲故事时间2分钟;
(3)心理健康类案例分析(10分),随机抽取一个案例,准备时间3分钟,作答时间2分钟;
4.同一个岗位,当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六、体检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对入闱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岗位数不调减,但拟入闱体检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或面试组平均分(面试组平均分为本面试组参加实际面试人员面试分数)。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人员管理
1.合同制幼儿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拟聘用人员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者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对连续完不成绩效任务,在绩效考评中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与抚州市保育院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2.所有幼儿教师的人事档案由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
八、工资待遇
合同制幼儿教师参照在编幼儿教师实行同工同酬,相关标准参照在编幼儿教师标准执行,并同步调整;绩效工资在确定的总量额度内,按照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九、疫情防控
1.考生需严格执行《安全面试承诺书》(附件6,面试时提供)的防疫内容要求。主动了解和遵守我市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面试前和面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2.请考生务必在考前或入抚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抚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
3.考生须自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合理规划好往返路线,途中要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考生有以下情形的,须提供相关入场证明,方可入场参加面试:
(1)14天内从省内外入抚,但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其他按规定应提供面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5.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面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所在县(市、区)来抚返抚人员,7天内有省外无本土疫情的地区来抚返抚人员;
(4)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6.考生考生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面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提供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赣通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已落实完管控政策,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可入场参加面试。
7.考生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佩戴口罩。面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及时离场。
8.面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考生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9.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在面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