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黎川县第一批事业单位招聘43名高素质人才公告

  黎川县2022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回归与人才强县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素质人才服务黎川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黎川县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黎字〔2020〕26号)文件及有关要求,结合黎川县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为确保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的黎川县2022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面简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整个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二、公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三、引才名额及方式

  根据《黎川县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黎发〔2020〕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高素质人才,招聘岗位及专业见附件。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0.中共黎川县纪委县监委县纪委监委办案服务中心岗位限中共党员。(其中:本人父母、兄弟姐妹及配偶、配偶父母、配偶兄弟姐妹中在抚州市范围内担任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含退休3年之内的)或在黎川县任正科级实职领导干部(含已退线但尚未退休干部)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7年元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1)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含学硕和专硕);(2)学历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

  3.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限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1年和2020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五、公开招聘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高素质人才,医生岗位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他的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受《黎川县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暂行办法》(黎发〔2020〕26号)规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2022年江西抚州市黎川县第一批事业单位招聘43名高素质人才公告

  2.除教师、医生岗位外,其余应聘人员录用后原则上在企业挂职服务两年,服务期满后再回聘用单位工作。如其本人自愿继续在企业工作,经县委组织部和聘用单位同意,可再延长一年挂职服务。

  3.应聘人员录用后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在企业挂职服务时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cx.gov.cn/)“黎川发布”“黎川微组工”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1月20日8:00—1月29日18:00截止。联系电话:0794-7566019。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到黎川县行政中心县委组织部617室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受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主动说明与当事人的关系。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cx.gov.cn/)下载《黎川县2022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填写后与其它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lcxwrcb@126.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姓名+学历。(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大小在 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黎川县2022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叁份;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条件不符的无法获得测试资格。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的全过程(包括试用期)。

  2.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否则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事业单位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形式,医生岗位面试需考察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占面试成绩40%)与操作水平(占面试成绩60%)。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入闱资格。

  2.面试得分实行百分制,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作为面试得分;面试得分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依据测试方式拟定在15至45分钟之内(具体见面试公告)。

  3.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见面试公告)。

  4.面试须知:在面试前三天内,需到县委人才办(县行政中心617室)领取面试准考证。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5.对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的考生可直接通过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面谈方式录用,不占招聘岗位指标。试用期满且经考核表现优秀的,可安排至我县科级实职岗位工作。

  (五)体检

  1.根据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划定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1.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黎川县委人才办(邮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行政中心617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递补和调剂

  1.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可从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同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2.调剂。对在此次公开招聘流程中因报考人数不足而出现岗位缺额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报考岗位类别和专业条件均相同的岗位中,对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且未入闱的考生实行一次调剂补录,调剂补录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

  3.对经递补和调剂仍空缺的岗位,在本年度内可按公开招聘流程,实行循环招聘,直至招满。

  (八)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中共黎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附件1:黎川县2022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黎川县2022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docx

  附件4: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2022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74人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服务东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抚州市东乡区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结合区人才需求情况,经东乡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按需引进原则;

  5.坚持业内认可、注重实绩原则。

  二、引进人数

  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74名,其中东乡区第一中学引进28名;东乡区第二中学引进4名;东乡区实验中学引23名;东乡区妇幼保健院2名;东乡区人民医院13名;东乡区林业资源保护中心2名;东乡区委党校2名。具体详见《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

  三、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6.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以后出生);

  7.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区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7.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

  1.年龄条件。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2004年3月1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与岗位相符的学位和学历证书。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所学专业为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6.2022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即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2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7.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7日-2022年4月24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任选其一)

  1.线上报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考生将填好的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邮箱(dxrsrcyj@163.com)进行报名,文件名和邮件名为:2022年东乡区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报考xx单位xx岗位+姓名。

  2.现场报名:提供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效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材料至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人才股(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应聘人才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对应聘人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面试的人选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程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开考比例不小于2: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才的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面试的考官、考题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拟定。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面试成绩。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3.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视疫情情况而定,确定时间后将在东乡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4.面试须知。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提请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办理引进人才审批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引进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工作,在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4.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0794-7097961

  

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 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2022年江西抚州市临川区招聘150名疫情防控工作者公告

  抚州市临川区2022年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者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疫情防控能力,常抓不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编制外疫情防控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集中面试、统一安排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编制外疫情防控工作者150名。其中:

  岗位(一):各核酸检测点核酸采样工作人员130名;

  岗位(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人员15名;

  岗位(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文秘人员5名。

  三、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其中岗位(一)统筹安排到各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采样工作,岗位(二)、岗位(三)安排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参与日常工作;合同期内不承担疫情防控工作时,参加全区其他重点工作;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单位管理制度,自觉服从调配管理。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掌握常用办公软件的应用;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2.学历及专业要求。

  岗位(一):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的医学类、护理类、检验类、药剂类、公共卫生类等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

  岗位(二):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医学类、护理类、检验类、药剂类、公共卫生类等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

  岗位(三):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与社会类等专业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

  4.户籍地或毕业学校要求:具有抚州户籍或抚州市高校毕业。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招聘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集中面试等环节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1日-2022年5月24日(星期六、星期天照常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临川区上顿渡镇临川大道中段卫健大楼四楼(区卫健委)。联系电话:8435002。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应当如实提供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及毕业证(如有相应书、职业资格证书一并提交)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近14天内需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4.组织面试:报名审核完成后,面试内容以岗位所需综合素质和疫情防控基本常识为主,包括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心理素质、自我防护意识和体能素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近14天内需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5.组织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统一安排到定点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面试后如因体检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及待遇

  1.用工形式。经体检合格,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工作需要,报考岗位(一)的人员统筹安排至各街办社区居委会,与各街办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报考岗位(二)及岗位(三)的人员与临川区卫生健康委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聘用时间:聘用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视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3.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工资为2800元/月(含职工五险个人缴纳部分),食宿自理,聘用期间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单位负担部分。

  

临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

  附件:抚州市临川区2022年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者报名表.docx

  

2022年江西抚州市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选调10人公告

  2022年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拟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为顺利开展好此次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原则

  本次公开选调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岗位见附件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选调、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不含在岗教师和医务人员)。

  2.夫妻双方一方为南丰县行政或事业单位(含条管部门)在编在岗人员,另一方为抚州市内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

  对解决夫妻双方长期在乡镇工作、家庭压力较大的干部实际困难,本次选调中,凡是夫妻双方均在本县乡镇基层(含夫妻一方为乡镇学校、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工作满5年(2017年9月及之前参加工作)的工作人员,可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5分的政策照顾。若夫妻双方同时报考,只给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加分,具体加分人选由夫妻双方在报名前商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需在报名工作结束前提交申请,未提交申请的,不享受加分照顾政策。

  (二)选调条件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调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选调单位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即: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违纪处分或未满影响期的。

  3.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5.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其他不符合选调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与调动等步骤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资格条件。通过考试、考察、公示等环节之后,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在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选调考试。

  (一)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选调报名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8月12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二楼。

  3.报名与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彩照3张。

  (2)报名登记表4份(附件2)。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工作经历证明(由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1份。

  (6)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7)夫妻双方均在本县乡镇基层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分别开具工作证明。

  按照公布的职位报名条件,现场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选调资格。

  咨询电话:0794-7167025。

  (二)考试

  1.笔试。笔试由县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3倍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2.面试。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

  面试由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不再递补,但不影响选调计划。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选调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末位小数为0.5的按1计算。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主要是对拟选调人员的素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与调动

  1.公示。根据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报县政府批复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五)考生防疫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南丰疾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和仲裁权归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1:2022年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岗位表.docx

  附件2:2022年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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