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009人员公告
抚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现将抚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岗位表》(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各《岗位表》。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3年8月底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8月底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8月底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8月底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
(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大专学历”、“中专学历”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方可报考。
(3)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和本科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及学位证。
(4)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除取得岗位要求专业学历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考外,《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中岗位要求专业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所列专业的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如岗位要求“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大专及以上学历”,那么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除符合条件的除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
(5)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见附件3)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6)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3)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3),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1年8月底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如能在9月底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1年8月底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3.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4.工作经历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底。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5.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19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6.招聘岗位要求限江西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报考(含在外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江西籍人员)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岗位要求方能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底。
7.招聘岗位要求限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是指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务期满并退出现役人员(含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再次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8.部分县乡基层岗位仅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本县(市、区)户籍是指2021年8月底为本县(市、区)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市、区)户籍,本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
9.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诚信报名的方式进行,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上午9:00至8月30日下午5:00;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上午9:00至9月1日下午5:00。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网上报名按如下步骤进行:
1.网上报名。报名考生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报考附件1岗位的考生点击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专题中的报名入口,报考附件2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招聘专职教师岗位的考生点击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网上报名专题中的报名入口。点选注册账户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名和密码(注册名和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注册完成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账户(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账户),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若缴费时仅选择报考岗位的部分考试科目缴费,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只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规格、清晰度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请考生认真对照岗位条件审慎报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资料登记”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缴费时间截止到8月31日下午5:00;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缴费时间截止到9月2日下午5:00。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若已缴费,则不予免收考试费用。此类人员报名时,提交报考信息到达缴费状态后,不进行网上缴费,但报考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8月30日下午3:00前(报考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9月1日下午3:00前),将以下材料通过邮箱发给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其家庭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证明。此类人员请将所需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发到指定邮箱(fzrsks2020@163.com),邮件名称须注明“电话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否则不予受理。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报考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的考生务必在2021年8月31日上午10:00-12: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报考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9月2日上午10:-12:00登陆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报考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的考生在2021年8月31日(报考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9月2日)上午12:00前致电0794-8222363说明情况,但超过规定的查询时间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3.网上改报。公开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要求的,将取消或削减该公开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计划的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报考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的考生改报时间为2021年9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报考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改报时间为2021年9月7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取消或削减的岗位将会同改报公告于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需改报考生要及时按规定进行改报。
4.网上打印准考证。完成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报考人员在在规定时间(另行公告)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详见《岗位表》。
2.笔试时间、地点:
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招聘专业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初定2021年9月中旬,其他岗位笔试时间初定2021年9月下旬,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
3.笔试成绩不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但各科笔试成绩需有效。
4.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拟入闱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五、面试资格审查与人员递补
1.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
2.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公告。
3.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2.面试内容及方式:具体见《岗位表》。
3.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岗位总成绩按比例折算为100分。附件1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岗位表中另外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附件2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招聘专职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七、体检、考察和聘用
1.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2.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备案、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3.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按规定办理上编和聘用等手续。各级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规范聘期管理。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事业单位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
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限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监督、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临川区:0794-8423680;南城县:0794-7222223;
黎川县:0794-7121901;南丰县:0794-3226133;
崇仁县:13507940096;乐安县:0794-6668355;
宜黄县:0794-7610557;金溪县:0794-5259100;
资溪县:0794-5792329;广昌县:0794-3617709;
东乡区:0794-7097961;东临新区:0794-7825276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8日
附件1:抚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岗位表.xls
2021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1年资溪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有效推进城市社区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服务水平,提高城市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增强城市社区工作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8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素质高,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的身心条件;
4.年龄在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具有资溪县户籍;户籍不在资溪县辖区内,但在资溪县辖区内工作1年及以上的(提供2021年10月31日以前劳动聘用合同、参缴社保证明、银行工资发放流水、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5.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现在岗的社区工作人员,年龄放宽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高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和相关情形不适宜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1.网上发布公告时间及地址: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1日,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及资溪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日08:30至2021年12月3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地址:资溪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办公室(原商业局三楼),联系电话:0794--7966605,联系人:邓仁18970437819。
5.报名需提交材料:
(1)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5)任职证明等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与岗位相关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笔试
1.笔试内容:(1)基础知识。(2)公文写作。
2.本次笔试按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如报考总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调减招聘的比例或人数。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优惠加分:退伍军人加1分,取得全国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优惠加分不累计。
五、面试
1.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分别参加面试。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达不到1:2比例的,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应急应变等能力。
六、体检
1.考生总成绩=考生笔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综合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如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七、考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1.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如未参加政审或政审不合格,取消资格。
2.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政审等各方面的综合考察情况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和聘用
1.试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到各社区报道,试用期为2个月。
2.聘用
试用期满后,由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对其试用期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工资按县财政预算社区两委正式当选一般干部待遇标准执行。
九、注意事项
1.考生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试前14天有县外旅居史返回(以行程码显示为准)的考生,请提前做好核酸检测和血清测试(费用自理),考试当天随身携带检测阴性结果(48小时之内)并主动出示给工作人员,不能提供合格检测结果证明的不能入场。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考生需严格遵守我县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凡弄虚作假、故意瞒报等情况的,或拒不配合防疫管理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资溪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招聘
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6日
2021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城区中小学选调专业教师公告
资溪县2021年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解决城区中小学师资不足的现状,适应教育发展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资溪县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调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徐江英任组长,县教科体局局长孙革生,县人社局局长何昀,县财政局局长王秋水,县委编办主任黄建岗等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体局,孙革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选调原则
在选调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 选调学校名额和学科
(一) 县二中5名。
面向农村中学或农村小学选调5名教师到县二中任教,具体名额及学科如下:初中语文1名、初中数学1名、初中英语2名、初中体育1名。
(二)城区小学6名。
面向农村小学选调6名教师到县城小学任教,具体学校名额及学科如下:
1.县实验小学4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
2.泰伯小学2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1名。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近三年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应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二)其他条件
1.报名城区中学须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应选者如为农村中学教师编制的须在我县任教满5学年(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含见习期和服务期,下同);应选者如为农村小学教师编制的须在我县任教满3学年(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含见习期和服务期)。
2.报名城区小学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且为我县农村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并在我县任教满5学年。
3.报名前已在外系统借用的人员不能报考。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处罚且在处分期间内的或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者不得参加报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5日8时至2021年8月16日17时30分(指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
3.所带资料: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需携带所在学校开具的同意报考等有关证明(任教时间经历、遵纪守法情况等),并持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分学校、学科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学校、学科的报名人数和选调名额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如达不到比例,由选调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调减该岗位选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选调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逐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选调条件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与报名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六、组织考试
此次选调方式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总分200分。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符合选调条件参加笔试的人员,于8月19日下午下班前到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2、笔试地点: 县实验小学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总分2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题占50%、“学科专业知识”题占50%。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七、成绩公布及调动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人员的笔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拟选调人员(总分出现并列情况,则以学科专业知识得分高优先; 学科专业知识得分相同,则以教龄长者优先)。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批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工资从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八、本实施方案由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资溪县公开选调专业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9日
2021年江西抚州市南丰县公办幼儿园招聘40名教师方案
2021年南丰县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补充公办幼儿园师资,逐步满足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全县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招聘计划的批复》(丰府字〔2021〕10号)精神,决定为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21年计划为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共40名。其中县城公办幼儿园30名,农村公办幼儿园1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违反师德规定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按相关规定需禁止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情形。
2.户籍条件。户籍不限。
3.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 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学历及资格条件。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且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并取得,或专业并取得幼儿园。已申报2021年教师资格现场认定且符合条件的,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
5.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三、招聘程序
由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手指公司)负责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5日—7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南丰县沿江北大道160-162号),联系方式:夏超华17379436100,0794-3205155。
3.报名方式:报考者直接到金手指公司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南丰县2021年编外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书、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附上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中专学历需同时附上毕业证上所提供学历查询网站中的学历证明信息表。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大专毕业生需由院校提供学历办理中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后归还;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4.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和资格审查后,如未达到开考人数条件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减招聘名额。
(二)领取准考证
笔试前两天考生到金手指公司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三)笔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幼儿教育综合知识,试卷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金手指公司和南丰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的4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入闱面试人员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面试。如达不到面试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减招聘名额。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及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钢琴弹奏占40%、讲故事占30%、简笔画占30%。面试成绩的60%计入总成绩。
(1)钢琴弹奏:自选曲目进行弹奏,弹奏时间3分钟以内,钢琴由考点准备;
(2)讲故事:自选故事内容,讲述时间3分钟以内;
(3)简笔画:现场给出主题,10分钟内在4K素描纸上完成一幅简笔画(自备画笔)。
3.考官聘请。在外地聘请考官,每组5人。
4.面试评分。考官对考生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分后先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另外3个考官评定的分数求平均分,即为考生的最后面试成绩。最后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5.面试分组。根据入闱面试人员人数进行分组。参照全省招聘教师面试办法,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将对参加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交叉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先排除弃考等因素造成的零分,再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
6.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合成的成绩(百分制、保留二位小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闱。对体检前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布成绩。综合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金手指公司和南丰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8.违纪处理。对以虚假信息或假证件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如出现拟聘人员不合格,空缺岗位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的拟聘人员由金手指公司进行管理。由金手指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4个月。聘用期满,根据教师的现实表现再续签聘用合同。
(八)选岗
由县教体局根据公办幼儿园教师需求设立岗位,聘用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在设定的岗位内选择。
四、聘用人员待遇
1.工资待遇。(1)基本工资。在园工作第一年2800元/月,以后每年增加基本工资50元/月,在园教龄不得间断(法定假除外),否则从头计算(下同)。由金手指公司负责发放。(2)绩效工资。人均每年7200元,由聘用幼儿园进行绩效考核发放。(3)一学期结束,下一学期继续聘用的,寒假或暑假享受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如下一学期不继续聘用的,则寒假或暑假不享受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4)不享受单位综治、文明单位、节能减排、政府奖励性补贴、边远山区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等待遇。
2.社会保障。五险一金(含五险一金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含职业年金)按企业职工最低标准办理,单位部分由单位负担,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由金手指公司负责代缴。
3.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公办幼儿园编外合同制教师符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的,经所在幼儿园同意后报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统一向人社部门申报。
4.培训考核。公办幼儿园编外合同制教师与在编在岗教师同等享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每学年结束,由所在幼儿园负责对乡镇公办幼儿园编外合同制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交金手指公司,同时交县教体局备案,并作为其续聘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五、本方案由南丰县编外合同制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3318103
南丰县编外合同制教师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