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抚州市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高素质人才和短缺人才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3月13日讯: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全国成立较早的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之一,也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的新型特色高等院校和江西省唯一一所中医药类专科学校。为省市共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抚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3名高素质人才和短缺人才(其中高素质人才94名,短缺人才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公开招聘岗位请查看《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短缺人才岗位表》(附件2),所有岗位均为编制岗位(其中学校编制90个,附属医院编制13个)。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应聘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因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接受处罚未满5年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岗位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条件(附件5)要求。各岗位具体条件,请登录抚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jxfz.gov.cn)、抚州市人事考试网站(http://0794.jxpta.com)、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jxtcms.net/)查询
1.学历和学位: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硕士专业含学硕和专硕;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
2.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市人社局和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商议确定。
3.年龄: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3月31日。计算方法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指学历和职称二者同时达到要求。
对已经通过2019年度卫生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因程序(时间)的原因,尚未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可视同具备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此次报名,但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工作经历: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即已被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
6.执业资格: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报考人员填写的事业单位诚信招聘承诺书(附件3)、抚州市2020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和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0日17:00止。报名时请将所需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及报名登记表电子稿一并发到指定邮箱,邮件名称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名称及代码,否则不予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份邮件的以最后一份邮件信息为准。已报考人员须按时参加测试。
4.报名邮箱:zygzrsc@163.com(已设置自动回复功能)。
四、测评
1.测评由市人社局和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共同组织,将分期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抚州市人社局门户网、抚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
2.测评形式结合岗位实际,其中医疗卫生岗位为专业面试、教学岗位为说课、其他岗位为结构化面试。对成绩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按百分制计算)。
五、资格审查
1.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己承担。
2.本次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测试结束后,将对入闱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入闱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岗位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
六、体检和考核
1.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社局门户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2.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具体实施,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聘用人员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实行6个月试用期,无工作经历者实行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的3个月内,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须对其进行身体复检(复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视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空额情况,按相关规定聘任相应岗位。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聘考试考核合格人员。
八、递补
1.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在每个环节操作中按测评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对通过本次招聘最终已聘用的人员,在当年度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一年内),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从已参加该岗位测试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0日未报到,经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794-8222293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0794-8222370
(二)监督举报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委:0794-83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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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xlsx
2020年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短缺人才岗位表.xlsx
2020年上半年抚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高素质和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1日
2020年抚州市中医院第二批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6月30日讯:为满足发展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见下表)
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7日,符合条件者可发简历至邮箱或携带简历和相关证书原件,到我院人事科(门诊六楼)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8-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地点:门诊六楼医院人事科。
2、已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相一致的学历、学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提交近期二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2张,填写《抚州市中医院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确认单》,并承诺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即时发给准考证。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方可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7月10日上午8:30-10:00。
地点:抚州市中医院门诊大楼六楼会议室
应聘人员需提前10分钟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020年7月11日上午8:30-12:00
地点:抚州市中医院门诊大楼四楼体检科(面试考场)
面试考试时限12分钟,分值为100分。
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提前20分钟到达,进行抽签。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可在我院体检科进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试合格的孕期应聘人员,体检时间顺延。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3、考察由抚州市中医院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拟聘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从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1、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受聘人员按《抚州市中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与医院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聘期为1年,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凡聘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招聘人员为医院总量控制编制外人员,招聘结果报市卫健委备案。
三、待遇
以上人员一经聘用,与在岗职工同类人员同工同酬;有餐补、节假日及年终福利等。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抚州市中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人事科0794-8289989
邮箱:2019390352@qq.com
地址:抚州市大公路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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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抚州市中医院第一批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4月07日讯:为满足发展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见下表)
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时间
2020年4月7日-13日,符合条件者可发简历至邮箱或携带简历和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到我院人事科(门诊六楼)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4月14-1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30,地点:门诊六楼医院人事科。
2、已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相一致的学历、学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提交近期二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2张,填写《抚州市中医院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确认单》,并承诺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即时发给准考证。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方可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4月17日上午08:30-10:00。
地点:抚州市中医院门诊大楼六楼会议室
应聘人员需提前10分钟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4月1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抚州市中医院门诊大楼四楼体检科(面试考场)
面试考试时限15分钟,分值为100分。
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提前20分钟到达,进行抽签。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可在我院体检科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试合格的孕期应聘人员,体检时间顺延。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3、考察由抚州市中医院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拟聘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从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1、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受聘人员按《抚州市中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与医院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聘期为1年,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凡聘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招聘人员为医院总量控制编制外人员,招聘结果报市卫健委备案。
三、待遇
以上人员一经聘用,与在岗职工同类人员同工同酬;有餐补、节假日及年终福利等。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抚州市中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人事科0794-8289989
邮箱:2019390352@qq.com
地址:抚州市大公路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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