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2021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批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教学需要,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第二批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共计64个岗位,均为事业编制,详见附件1《2021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批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具体工作岗位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没有传染病或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明显生理缺陷,能胜任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

  3.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且在现学校在编工作满3年及

  4.近3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按规定取得了继续教育学分。

  (二)详细条件

  详见附件 1《2021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批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三)其他

  1.在编教师指在公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教师资格证并在编制部门实名登记的教师,不包括职工。

  2.年龄计算截至时间2021年7月1日,40周岁指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指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指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25周岁指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工作经历计算截至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支教教师服务期时间计算为工作经历,但不计算为在编时间。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现学校在编工作未满3年的教师;

  (2)服务期未满五年的农村定向生;

  (3)服务期未满六年的公费师范生;

  (4)近五学年(2016-2021)有违反师德师风规定行为的;

  (5)在职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已参加2021年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或选调并入围体检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抚州市实验学校小学部一栋一楼(进学校北门右侧)。

  (二)报名资料

  1.报名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和学籍认证材料。

  3.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须加盖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4.近3年师德考核材料(自行在师德考核网上截图即可,无需盖章)和继续教育合格证(自行在继续教育网上下载打印即可,无需盖章)。

  5.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可通过赣服通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笔试报名费每人共计100元。

  四、笔试

  (一)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教育综合知识,下午14:00-16:00学科专业知识),考点设在抚州市实验学校。

  (二)笔试内容和成绩占比

2021年江西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每科分值100分;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其它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三)入闱名单

  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选调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至10人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

  五、面试

  (一)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8 月28日,考点设在抚州市实验学校。

  (二)面试方式

  面试按学科分组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流程

  按照抽签、候测、备课、说课、评分、候分等流程进行

  (四)其他

  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六、总成绩计算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其他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

  七、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选调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笔试学科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仍相同时师范类专业者优先。对入闱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岗位数不调减,但拟入闱体检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或面试组平均分(面试组平均分为本面试组参加实际面试人员面试分数)。

  体检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合格人员名单上报市政府批复后按程序办理上编、聘用等手续。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八、疫情防控要求

  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按照要求做好疫防控措施。

  九、咨询电话0794-8263417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6日

  附件1:2021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批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2021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批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xlsx

  附件3:教师招聘岗位专业参照目录.doc

  附件4: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5: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2021年江西抚州市宜黄县中医医院招聘23人公告

  2021年宜黄县中医医院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解决新院区建成后医务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经县政府批准,我院招聘备案制医护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30日

  报考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参加非法组织的。(4)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 7月26日— 7月30日。

  2、报名地点:宜黄县中医医院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5、联系电话:0794-7602481

  资格审查及招聘流程

  1、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宜黄县中医医院备案制医护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由宜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中医医院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

  3、面试:用人单位、专家组、县卫健委和县人社局参与面试,面试分达到80分则面试合格。面试分专业能力和基本素质两项由招聘领导小组会同院内相关科室人员根据相关专业进行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

  体检和考核

  1.面试后入围人员为体检对象。

  2.在指定时间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由宜黄县中医医院负责。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从面试待定人员中递补。

  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宜黄县政府网站、宜黄县中医医院院内公开栏、宜黄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告,公告时间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工资待遇

  备案制人员工资待遇主要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还包括提高10%部分、护龄津贴)参照在编在岗医护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照各部门批复标准执行,并按政策规定调整增加。

  本公告由宜黄县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2021年宜黄县备案制医护人员招聘报名表
姓名性别民族照片
出生日期面貌婚姻状况
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学历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联系电话
专业技术职称电子邮箱
报考职位
个人简历
家庭成员姓名关系所在单位联系电话
诚信承诺我已仔细阅读相关招聘公告,理解其内容,符合报名条件。我郑重承诺:
一、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二、本人所填写报名信息准确、有效,并与本人情况认真核对,对因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
三、诚实守信,严守纪律,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真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人签名: 日期:

  

2021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城区中小学选调专业教师公告

  资溪县2021年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解决城区中小学师资不足的现状,适应教育发展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资溪县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调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徐江英任组长,县教科体局局长孙革生,县人社局局长何昀,县财政局局长王秋水,县委编办主任黄建岗等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体局,孙革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选调原则

  在选调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 选调学校名额和学科

  (一) 县二中5名。

  面向农村中学或农村小学选调5名教师到县二中任教,具体名额及学科如下:初中语文1名、初中数学1名、初中英语2名、初中体育1名。

  (二)城区小学6名。

  面向农村小学选调6名教师到县城小学任教,具体学校名额及学科如下:

  1.县实验小学4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

  2.泰伯小学2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1名。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近三年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应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二)其他条件

  1.报名城区中学须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应选者如为农村中学教师编制的须在我县任教满5学年(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含见习期和服务期,下同);应选者如为农村小学教师编制的须在我县任教满3学年(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含见习期和服务期)。

  2.报名城区小学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且为我县农村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并在我县任教满5学年。

  3.报名前已在外系统借用的人员不能报考。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处罚且在处分期间内的或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者不得参加报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5日8时至2021年8月16日17时30分(指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

  3.所带资料: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需携带所在学校开具的同意报考等有关证明(任教时间经历、遵纪守法情况等),并持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分学校、学科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学校、学科的报名人数和选调名额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如达不到比例,由选调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调减该岗位选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选调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逐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选调条件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与报名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六、组织考试

  此次选调方式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总分200分。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符合选调条件参加笔试的人员,于8月19日下午下班前到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2、笔试地点: 县实验小学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总分2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题占50%、“学科专业知识”题占50%。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七、成绩公布及调动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人员的笔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拟选调人员(总分出现并列情况,则以学科专业知识得分高优先; 学科专业知识得分相同,则以教龄长者优先)。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批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工资从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八、本实施方案由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资溪县公开选调专业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9日

  

2021年江西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招聘公告

  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抚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四家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共招聘59名高素质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所有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 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 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报考者如能在7月底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职业资格要求。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且该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报考者取得该职业资格证书的时间须在2021年7月底之前。

  5.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用人单位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商议确定。

  6.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须提供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7.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报名方式

  1.采取邮箱方式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请将报名需要的材料在报名截止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报名邮箱(见附件1),并注明“职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报考单位”。

  2.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报考人员填写《抚州市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二代身份证、各阶段(专科起)学历书(学信网打印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证、各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3日17:30分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考生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每名考生只限发送一份邮件,多发无效,以第一份邮件为准。

  4.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诚信报名主要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是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测评

  1.测评由抚州市卫健委、抚州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公告。

  2.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由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共同组织。

  五、资格审查

  1.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持报考岗位所需资料的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出现违规现象,参照《关于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意见》(抚人字[2005]21号)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抚州市卫健委及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录用。对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后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再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九、签订合同

  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服务期不少于5年。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递补和调剂

  (一)递补。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含试用期内)而出现的空岗,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卫健委和市人社部门同意,可从同岗位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调剂。

  对在此次公开招聘流程中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岗位空额,且本岗位无人递补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同意,可在成绩合格且未入闱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补录,对同一岗位调剂申请人按照报考人员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岗位调剂。调剂的原则和条件为:

  (1)调剂在相同专业的岗位之间进行,只进行一次调剂补录;

  (2)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3)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测评成绩应达到本次测评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4)已进入拟聘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5)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岗位。

  十一、其他事项

  拟公开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0日未报到,经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二、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94-8236349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0794-8217816

  抚州市立医院人事科:0794-8235766

  抚州市妇幼保健院:0794-8223756

  抚州市中医院:13307940103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794-8222293

  (二)监督举报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0794-823201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8日

  附件1: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学科目录.pdf

  附件3:抚州市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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