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抚州市南城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0人公告

  

南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央和省、市等文件要求,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50名。

  岗位1:17名;

  岗位2:17名;

  岗位3:16名。

  二、招考原则及工作要求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本次招考50人要求全职在南城县城市社区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素质高,责任心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五)本人具有南城县户籍或为南城县生源地居民;夫妻一方为南城户籍或能够提供在南城工作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村霸”等人员的;

  4.加入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7.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或严重损害生态环境未处理到位的;

  8.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9.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

  10.现役军人;

  1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回避规定不能参加考试的;

  12.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四、实施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南城发布”、“南城组工”上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南城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3份(网上自行下载正反打印并插入电子照片)。

  3.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南城县生源地居民需提供中学或高中学校学籍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6.中员必须提供所在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半年以上社区退役军人事务专干工作经历的需出具工作证明(附件2)、具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7.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报名。

  8.报名地点:南城县人力资源保障局(4楼会议室)。

  如果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场报考,委托他人报考要有考生本人写的委托书(附件3)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被委托人要带好上述2-6中报考人需要的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监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成立专门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

  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22日

  如果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场领取,委托他人领取要有考生本人写的授权委托书(附件4)、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领取准考证地点:南城县人社局402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基本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及公文写作等。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加分:中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具有半年以上本县城市社区退役军人事务专干经历的、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以上证书的笔试成绩加2分,不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为2分。

  2.面试

  (1)根据最终笔试成绩(含加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为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核,总分为100分。

  (五)组织考察

  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人员名单(成绩相同时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先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再相同时则按面貌(中员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组织考察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组织考察期间如出现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认定不合适人选等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与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人员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七)公示聘用

  综合考核考察情况,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拟录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公众号“南城发布”、“南城组工”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相关手续,由县城市社区管理机构统一安排到县城区社区工作,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城市社区党工委进行实地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从其他考生中按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五、岗位待遇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工资按照《南城县委组织部等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城组〔2022〕73号文件执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任职一年以上(含试用期)且工作优秀、能力突出的,县城市社区管理机构将根据社区“两委”班子建设需要,优先选拔担任社区“两委”成员。

  六、其他

  1.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候聘,自统一招聘后2年内,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同岗位“退一补一”的原则,报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体检。经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者,依次递补聘用。

  2.新聘用社区工作者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考试。

  3.考务工作可咨询南城县考试中心,政策、工资待遇等咨询南城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

  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794-7222223

  城市社区:0794-7252898

  监督电话:0794-7254548

  附件1:南城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3:授权委托书(报名).docx

  附件4:授权委托书(领准考证).docx

  

南城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3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宜黄县编外中小学合同制教师招聘140人公告

  

宜黄县2023年编外中小学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今年秋季宜黄县一中初中部扩招、宜黄县二中高中部扩招、宜黄县职业教育中心生源增加,且部分合同制教师辞职及辞退了不合格的合同制教师,在近几年县政府同意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的总数量内,需补充招聘中小学编外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教师共140名,其中高中(含职教中心)75名,初中54名,小学1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年龄18周岁以上(即2005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已取得相应层次书的人员。(含已申报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23年8月底前可取得相应书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3.岗位条件:中小学编外合同制教师具体见附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开始时间:2023年8月13日上午9:00起。

  截止时间:名额报满(达1:2的比例),系统自动关闭。

  缴费时间为:2023年8月13日上午9:00起。

  报名缴费详情: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单位为抚州中易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费50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确定报名岗位后不可再更换其他岗位,除非放弃之前岗位重新缴费报名,每次报名缴费费用不予退还),不接受现场报名。如名额提前报满,缴费系统自动关闭。

  本次网上报名在线上进行资格预审,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线上与中易工作人员进行联系。

  五、面试

  面试时间及方式由各用人单位确定。

  面试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对象,如出现拟聘人员不合格,空缺岗位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拟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与本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由本公司根据宜黄县教体局提供的教学岗位进行分配。

  九、工资待遇

  合同制教师的工资待遇标准为:高中合同制教师工作第一年5000元/月,以后每满2年增加基本工资100元/月,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参照企业职工的标准办理;初中合同制教师工作第一年3000元/月,以后每满2年增加基本工资120元/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为在编教师的一半,“五险一金”参照企业职工的标准办理;小学合同制教师工作第一年2600元/月,以后每满2年增加基本工资100元/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为在编教师的一半,“五险一金”参照企业职工的标准办理。五险一金个人部分需合同制教师自行承担。

  履行劳动合同期满连续聘用者,寒暑假享受工资及绩效奖等待遇;如不能履行合同期满的,则寒暑假不享受工资及绩效奖等待遇。

  报名联系人:龚老师18107003827;易老师18970047317;凌老师17770864995。(微信同号)

  附件:宜黄县中小学编外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及条件

  

抚州中易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3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宜黄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宜黄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人才工作精神,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来我县创新创业,结合宜黄县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宜黄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计划

  结合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2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等要求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职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1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内指1992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内指1987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要求:

  (1)高素质人才应具有研究生学历;

  (2)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

  专业分类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

  4.在职人员(即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或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公开招聘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高素质人才,均为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受人才引进规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2.应聘人员录用后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进行年度考核,管理岗年度考核优秀者享受九级岗位八级职员待遇;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服务期未满的若需调离,则按缴纳违约金处理。

  五、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宜黄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yh.gov.cn/)及“宜黄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以及高校现场报名三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6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94-7610557。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到宜黄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宜黄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②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证书的,应出具2023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yhrsj-gbg@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

  高校现场报名: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招聘工作组到部分高校现场举行人才招聘专场会,应聘人员填好《宜黄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并准备好资格审查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交工作人员,详情请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包括试用期)。

  2.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面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

  1.面试方法: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2.成绩计算: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报岗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

  3.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定为70分。按照引进计划数,在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得分高者入闱。

  同一职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4.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视情况而定,确定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后将在宜黄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yh.gov.cn/)及“宜黄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5.面试须知:在面试前三天内,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面试准考证。如本人不能领取面试准考证,可以委托他人代领,除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

  1.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划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1.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可从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同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宜黄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7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凡工作人员及考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

  3.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4.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宜黄县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附件2:宜黄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1:宜黄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pdf

  

2023年江西抚州市崇仁县部分城区小学选拔交流教师62人公告

  

崇仁县2023年部分城区小学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解决城乡、校际、学科之间教师结构不合理,配置不科学的问题,根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崇办发〔2021〕18号)有关要求,决定部分城区小学公开选拔交流62名乡村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交流对象和条件

  (一)选拔交流对象

  编制和工作岗位均在我县乡村小学(不含县二小、县三小和县四小)的在编在岗教师(含三定向幼师)。

  (二)选拔交流条件

  1. 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师职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胜任城区小学专任教学工作。

  2.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和学科的。

  3.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满5学年(2018年9月1日及之前任教,下同)及以上经历。“三支一扶”支教服务期二年、“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三年计入教学工作经历,代课和毕业生实习期间等不列入教学工作经历。

  4. 近三学年工作年度考核和师德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近三学年指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

  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拔交流。

  (1)曾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

  (2)因各种问题而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或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受到县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级别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暂未解除处分的。

  (3)从因身体原因而不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的。

  (4)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拔交流的。

  二、选拔交流数量与岗位

  (一)选拔交流数量

  选拔交流教师总数为62名,其中小学语文22名,小学数学22名,小学英语4名,小学音乐1名,小学体育3名,小学美术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4名,小学信息技术3名,小学科学2名。

  (二)选拔交流岗位

  黄洲学校小学部(12名):小学语文3名,小学数学3名,小学英语2名,小学美术1名,小学信息技术2名,小学科学1名。

  崇仁一小(25名):小学语文11名,小学数学11名,小学体育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1名,小学科学1名。

  崇仁二小(18名):小学语文7名,小学数学7名,小学体育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2名,小学信息技术1名。

  崇仁五小(7名):小学语文1名,小学数学1名,小学英语2名,小学音乐1名,小学体育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1名。

  三、选拔交流办法

  采取笔试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教学年限加分的方法进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参照崇仁县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特殊津贴发放享受最边远层次津贴的学校,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定)。

  (一)笔试

  本次选拔交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小学教育综合知识”一项(不进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总分为120分,笔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二)加分

  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工作岗位年限加分标准为每任教一学年加0.5分,累计分值不超过5分。因工作变动跨校任教,计算年限出现未满一学期的不加分。

  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岗位年限加分,由参加选拔交流教师服务学校统计、公示、盖章、签名出具证明材料。若跨乡镇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任教,分别由所在乡镇学校统计、公示、盖章、签名。

  四、选拔交流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日至3日(共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

  崇仁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人事综合监督股(A402室)。

  (三)报名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此表按要求插入近期免冠照片,在照片一角位置加盖编制所在单位公章,除签名外,其余信息均在电脑上填写直接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一张2寸蓝底免冠近照;

  5.《加分证明》(见附件2)一式一份,除签名外,信息均在电脑上填写直接打印,无加分者不提供。

  以上证件经核实复印件属实后,原件当场退回。

  (四)资格审查

  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对象。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选拔交流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资格。资格不符等导致名额产生空缺,从该岗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拟选拔交流教师名单报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参加教师选拔交流考试的人员凭身份证于2023年8月12日到县教体局四楼人事股(A402室)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参加选拔交流教师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试场,笔试时间2023年8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崇仁县第一中学(新校区)。试场安排:原则上30人且相同学科为一试场,尾数超过10人,另设一个试场。

  (六)选岗

  确定拟选拔交流对象:考试对象的笔试成绩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年限加分累计(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为其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选拔交流对象(例如:小学语文岗位拟选拔交流5名,则选拔交流该学科总成绩排名前5名考生),若拟选拔交流对象最后一名并列的,则服务农村最边远学校时间长者优先;无农村最边远学校服务经历,则笔试分数高者优先;笔试分数相同时,则已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高者优先;已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相同时,则教龄长者优先;教龄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近五年(2018年至2023年)年度工作考核、师德考核优秀等次总次数多者优先;优秀总次数相同,增加选拔交流名额一并选拔交流,增调名额的学校岗位由崇仁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选岗:选拔交流教师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选择选拔交流学校,若分数相同,参照确定选拔交流对象办法进行,若再出现例外情况,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公示与报批

  对拟选拔交流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拔交流人员。选拔交流教师其人事、编制、工资关系等仍在原编制单位,日常工作由现工作单位进行管理和考核。

  五、严肃工作纪律

  (一)为确保选拔交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教师选拔交流工作以县政府为主导,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学校要根据本校各学科教师数量,做好报名把关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三)报考教师应诚实填写教师选拔交流报名申请表,学校有关负责人要对报考教师所填有关信息认真审核。若出现弄虚作假,报考人及审核人在2023年师德考核中直接定为不合格,并扣发2023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

  (四)报名参加选拔交流的教师应按时参加笔试。报名后,无故不参加笔试的教师将列入不诚信名单,取消其今后三年教师招聘和选调考试报名资格。

  (五)对考试违规者,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选拔交流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为确保选拔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崇仁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员如下:

  组长:廖素芬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沈思溢县政府办主任

  方向阳县教体局局长

  李农县人社局局长

  成员:黄煜县政府办副主任

  尧咚县教体局副局长

  章会平县人社局副局长

  刘顺保县人社局副科级干部

  杨嘉武县政府办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教师选拔交流日常工作,由尧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本《实施方案》由崇仁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另行研究。

  八、考生报考咨询时,请咨询县教体局人事综合监督股,电话0794-6323246。

  附件:1.崇仁县2023年部分城区小学公开选拔交流教师报名申请表.doc

   2.崇仁县2023年部分城区小学公开选拔交流教师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年限加分证明.doc

   3.崇仁县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doc

  

崇仁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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