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抚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60人公告
2023年抚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关于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分配的通知》(赣公字〔2021〕23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的通知》(赣公字〔2021〕1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本级公安机关员额辅警160名(聘用人员将主要分配至抚州市公安局支队、特巡警支队、看守所、拘留所、强戒所,临川分局、高新分局、东临分局等单位从事辅警工作),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文职辅警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若报考人员为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且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上述人员报考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笔试、体测、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7日9时至2023年7月11日17时,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缴纳相应的报名费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能再修改填报信息。缴费截止时间至7月12日17:00。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要求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考生可在7月19日9:00-7月22日24: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凡是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不予聘用;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日期为2023年7月23日,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宪法》《人民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3)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在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笔试设合格线,视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测人员;如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体测出现空额时,则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入闱体测人员;
(5)公布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及体测相关事项。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同时发布体测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公告。
2、体测
(1)男生项目为1000米长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生项目为800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评分标准按《抚州市公安机关辅警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和计分标准》执行(详见附件2),考生体测项目三个单项均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后续招聘环节,三项得分总和为体能测试总成绩;
(2)体能测试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3)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额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递补一次。
3、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提供资料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3)现场资格审查相关事宜详见后续公告。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公安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4)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①报名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③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信网下载打印本人《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资格审查时若未取得毕业证,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⑤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⑥符合优先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名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届时在抚州市公安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自行关注。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2)修正系数:同一岗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做法,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最终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5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5、总成绩计算
(1)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3)三项考试未参加任何一项,视为放弃;
(4)总成绩出现末位同分情况,以面试成绩分高者入围。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对综合考试成绩入围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详见后续公告;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项目及标准:文职辅警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勤务辅警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5.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招录要求,突出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额,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提交抚州市公安局党委批准,之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抚州市公安局辅警薪酬标准确定。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各环节入闱名单及补充公告,将通过抚州市公安局官网、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注意关注网站公告,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
1.政策咨询电话:0794-8312209
2.技术咨询电话:0794-8222363
3.监督投诉电话:0794-8312202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公告由抚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由抚州市公安局商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附件:
附件2:抚州市公安机关辅警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和计分标准.xls
抚州市公安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 7月3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大厅咨询引导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2.东乡区户籍;父母或配偶为东乡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父母或配偶在东乡区工作的人员,需从单位开具证明。
3.身体健康、符合正常服务工作所需条件;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无纹身,普通话标准流利,有较强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1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具备计算机应用技术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对能力。
4.具有政府窗口工作经验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6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03办公室。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抚州市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4)父母或配偶为东乡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父母或配偶在东乡区工作的人员,需从单位开具证明。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
1.根据报名的时间先后分批参加集中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过电话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言行举止等。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五)公示
面试通过的人员,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为期2个月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者,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上岗。未通过培训的,不予聘用。岗前培训期间,月工资1700元,培训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月工资2100(含“三险”)。
本《公告》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4332998
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1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崇仁县道南学校和黄洲学校初中部选调教师27人公告
2023年崇仁县道南学校和黄洲学校初中部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崇办发〔2021〕18号)有关要求,决定从城区小学选调27名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人员到崇仁县道南学校和黄洲学校初中部任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编制在本县城区小学(含县二小、县三小和县四小),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
(二)选调条件
1. 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师职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胜任城区中学专任教学工作。
2.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和学科的。
3.男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 近三学年工作年度考核和师德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近三学年指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
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
(2)因各种问题而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或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受到县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级别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暂未解除处分的。
(3)因身体原因而不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的。
(4)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
二、选调数量及岗位
(一)选调数量
共选调教师27名。
(二)选调岗位
1.道南学校初中部(12名):初中语文3名,初中数学3名,初中英语1名,初中体育2名,初中道德与法治1名,初中物理1名,初中历史1名。
2.黄洲学校初中部(15名):初中语文4名,初中数学3名,初中英语2名,初中音乐1名,初中体育1名,初中美术1名,初中信息技术1名,初中地理1名,初中生物1名。
注:黄洲学校初中部今年新选调教师原则上先行到崇仁二中交流学习3学年,为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崇仁二中派遣有经验的教师到黄洲学校初中部任教3学年,2024年秋季开始,黄洲学校初中部新任教师采取全省统一公开招聘(或引进高素质人才)等方式进行补充。
三、选调办法
采取闭卷笔试和工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仅为“中学教育综合知识”一科(不进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总分为12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日至3日(共2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
崇仁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人事综合监督股(A402室)。
(三)报名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此表按要求插入近期免冠照片,在照片一角位置加盖编制单位公章,除签名外,其余信息均在电脑上填写直接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一张2寸蓝底免冠近照。
以上证件经核实复印件属实后,原件当场退回。
(四)资格审查
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对象。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选调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资格不符等导致名额产生空缺,从该岗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拟选调教师请示报告上报县政府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参加教师选调考试的人员凭身份证于2023年8月12日到县教体局四楼人事综合监督股(A402室)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参加选调教师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试场,笔试时间2023年8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崇仁县第一中学(新校区)。试场安排:原则上30人为一试场,尾数超过10人,另设一个试场。
(六)选岗
确定预调对象:考试对象根据报考学科,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预调对象(例如:初中语文岗位拟选调3名,则预调该学科笔试成绩排名前3名考生),若预调对象最后一名并列的,则服务农村学校时间长者优先;如服务农村学校时间相同,则已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高者优先;已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相同时,则教龄长者优先;教龄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近五年(2018年至2023年)年度工作考核、师德考核优秀等次总次数多者优先;优秀总次数相同,增加选调名额一并预调,增调名额的学校岗位由崇仁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选岗:选调教师岗位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选择选调学校,若分数相同,参照确定预调对象办法进行,若再出现例外情况,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七)公示与报批
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共同对预调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人员。被选调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结合我县实际,按有关政策执行。
五、严肃工作纪律
(一)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教师选调工作以县政府为主导,县教体局牵头,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纪委监委、编办等部门参与组织实施。笔试成绩、预调等将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部门信息公开栏目教育体育局窗口进行公示。
(二)报考教师应诚实填写教师选调报名申请表,学校有关负责人要对报考教师所填有关信息认真审核。若出现弄虚作假,报考人及审核人在2023年师德考核中直接定为不合格,并扣发2023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
(三)报名参加选调的教师应按时参加笔试。报名后,无故不参加笔试的教师将列入不诚信名单,取消其今后三年教师招聘和选调考试报名资格。
(四)对考试违规者,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为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崇仁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员如下:
组长:廖素芬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沈思溢县政府办主任
方向阳县教体局局长
李农县人社局局长
刘军军县财政局局长
吴银昌县委编办主任
成员:黄煜县政府办副主任
尧咚县教体局副局长
章会平县人社局副局长
全志涛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顺保县人社局副科级干部
杨嘉武县政府办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教师选调日常工作,由尧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本《实施方案》由崇仁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另行研究。
八、考生报考咨询时,请咨询县教体局人事综合监督股,电话0794-6323246。
附件:2023年崇仁县道南学校和黄洲学校初中部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申请表.doc
崇仁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7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3年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是一支同火灾及灾害事故作斗争的伍,担负着全县的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本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 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7名(2名驾驶员、5名战斗员)。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审查、体格检查合格,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大面积纹身,不影响着装效果和形象,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及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4、无明显纹身以及带有、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的纹身,无吸毒史,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病根,在试用期未如实报告,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三)岗位要求
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年龄在18-28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能吃苦耐劳,热爱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身高165cm以上。具有车辆驾驶证B照并驾驶2年以上、车辆维修、体育特长、水电机修、文秘写作、拍照摄影及后期制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退役士兵及警校等相关院校毕业者、计算机专业、园艺厨艺等大专文凭以上的优先。具有本科文凭的年龄放宽30周岁。
(四)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机构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5日至5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可将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历、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退出消防员证、退役证等证件材料投至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邮箱(1139960026@qq.com),或持本人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退出消防员证、退役证学历证等证件材料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1张到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资溪县飞鹤大道公安消防大队)报名。
联系方式:
胡站长:13732995468
刘副站长:13755979371
(三)考核方式
1、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地点: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
3、考核内容:政府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两项。
(1)体能测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内容为 3000米、单杠引体向上、100米、400米、双杠臂屈伸等五个项目,每个科目占比20%,按照每项得分乘20%,确定单项科目成绩,总分100分.(附件2)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携带个人简历、证书等材料,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考试成绩合格以上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四、录取方式
政府专职队员: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成绩×70%+面试成绩×30%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录取人员未满足征召人数,不在征召,择优录取,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体检和政审
招聘人员政审、体检中任何一项不合格不予以征召录取,政审、体检相关要求如下:
(一)政审: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考核要求进行。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一律不录取,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
(二)体检:政审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由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试用期和聘用方式
(一)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集训2个月并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经综合考虑不适合消防救援事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为三年,三年后表现良好可续签合同。
(三)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导致身体伤病涉及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所在工作岗位或违反规定的,大队将予以辞退,若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需按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大队提交辞职申请,工作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并解除劳动关系。
七、聘用人员的待遇保障
(一)试用期工资为3864元/月;
(二)签订合同后,政府专职消防员月薪4830元/人/月+880元高危补助+岗位补贴,单位和个人按相应比例缴纳“五险一金”(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待遇保障参照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执行。
(三)政府专职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落实《全省政府专职伍建设管理规定》,每月安排轮休,其余时间全天候24小时担任灭火救援执勤任务。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承担消防站执勤灭火救援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
(五)其他招聘未尽事宜以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解释为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