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金溪县人民法院员招聘1人公告

  

金溪县人民法院招聘1名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研究决定招聘1名员。

  

  

一、招聘条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一定的计算机速录技能;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35岁以下,男女不限;

  

  

5、无违法违纪行为;

  

  

6、本县户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员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到金溪县人民法院政工科报名,携带1张一寸照片,填写《报名表》;联系人:刘燕玲,联系电话:18779445016。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 1 月9日。

  

  

2、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本人携带学历证明原件、身份证到我院面试。

  

  

四、速录技能测试和笔试 速录技能测试为打字速度和准确率,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

  

  

五、面试通过速录和笔试之后,合格者再参加面试。

  

  

六、拟录用人选。由院党组决定。

  

  

七、录用被录用人员为我院临时合同工,试用期1个月,期满合格后正式录用,工作服务期限至少2年,2年期满后,双方根据需要均有权解除劳动关系,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工资面议。

  

  

二0二0年一月三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