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3年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是一支同火灾及灾害事故作斗争的伍,担负着全县的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本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 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7名(2名驾驶员、5名战斗员)。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审查、体格检查合格,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大面积纹身,不影响着装效果和形象,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及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4、无明显纹身以及带有、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的纹身,无吸毒史,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病根,在试用期未如实报告,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三)岗位要求

  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年龄在18-28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能吃苦耐劳,热爱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身高165cm以上。具有车辆驾驶证B照并驾驶2年以上、车辆维修、体育特长、水电机修、文秘写作、拍照摄影及后期制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退役士兵及警校等相关院校毕业者、计算机专业、园艺厨艺等大专文凭以上的优先。具有本科文凭的年龄放宽30周岁。

  (四)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机构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5日至5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可将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历、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退出消防员证、退役证等证件材料投至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邮箱(1139960026@qq.com),或持本人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退出消防员证、退役证学历证等证件材料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1张到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资溪县飞鹤大道公安消防大队)报名。

  联系方式:

  胡站长:13732995468

  刘副站长:13755979371

  (三)考核方式

  1、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地点: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

  3、考核内容:政府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两项。

  (1)体能测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内容为 3000米、单杠引体向上、100米、400米、双杠臂屈伸等五个项目,每个科目占比20%,按照每项得分乘20%,确定单项科目成绩,总分100分.(附件2)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携带个人简历、证书等材料,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考试成绩合格以上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四、录取方式

  政府专职队员: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成绩×70%+面试成绩×30%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录取人员未满足征召人数,不在征召,择优录取,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体检和政审

  招聘人员政审、体检中任何一项不合格不予以征召录取,政审、体检相关要求如下:

  (一)政审: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考核要求进行。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一律不录取,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

  (二)体检:政审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由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试用期和聘用方式

  (一)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集训2个月并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经综合考虑不适合消防救援事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为三年,三年后表现良好可续签合同。

  (三)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导致身体伤病涉及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所在工作岗位或违反规定的,大队将予以辞退,若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需按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大队提交辞职申请,工作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并解除劳动关系。

  七、聘用人员的待遇保障

  (一)试用期工资为3864元/月;

  (二)签订合同后,政府专职消防员月薪4830元/人/月+880元高危补助+岗位补贴,单位和个人按相应比例缴纳“五险一金”(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待遇保障参照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执行。

  (三)政府专职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落实《全省政府专职伍建设管理规定》,每月安排轮休,其余时间全天候24小时担任灭火救援执勤任务。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承担消防站执勤灭火救援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

  (五)其他招聘未尽事宜以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解释为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2023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70名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服务东乡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区人才需求情况,决定开展抚州市东乡区事业单位2023年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按需引进原则;

  5.坚持业内认可、注重实绩原则。

  二、引进人数

  本次全区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70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抚州市东乡区2023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

  三、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6.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8年4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7.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1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对应的学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9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才可以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6.资格证书要求。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书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参加了2023年医师或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资格。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9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任选其一)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考生将填好的抚州市东乡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等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人才引进报名邮箱(dxrsrcyj@163.com)进行报名,文件名和邮件名为:2023年人才引进+报考岗位+姓名。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邮件发送成功后,需电话与报考部门进行确认,电话:0794-7097961,并及时关注邮箱动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考生也可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地点: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人才股。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应聘人才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应聘人才进行资格复审,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面试的人选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和东乡发布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程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和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能力。面试的考官、考题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拟定。结构化面试和答辩均为100分,按照5:5计算,考生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答辩成绩*50%。

  2.面试成绩。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总成绩相同,按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3.面试时间:2023年5月28日。

  4.面试准考证领取: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5月22日— 2023年5月24日至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人才股领取面试准考证。外地考生也可电话确认后,于面试当日在考务办领取准考证。

  5.面试须知。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得分未达到70分及以上的,不得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东乡区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和东乡发布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提请东乡区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办理引进人才审批相关手续。此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用人单位与拟引进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工作,在东乡区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4.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东乡区人社局,0794-7097961

  纪律监督电话:0794-7096001

  

东乡区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

  

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11日

  附件1:抚州市东乡区2023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3).docx

  附件2: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3).docx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pdf

  

2023年江西抚州市崇仁县公办幼儿园招聘118名幼儿专任教师公告

  崇仁县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幼儿专任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计划招聘118名,招聘岗位为:崇仁县第四幼儿园、崇仁县第五幼儿园、崇仁高新区幼儿园、崇仁县幼儿园、崇仁县宝水幼儿园、崇仁县第二幼儿园,各岗位招聘人数根据2023年秋季各园专业教师缺额情况确定。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或小学及以上。

  2023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书的,可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或现场诚信填写《取得承诺书》。

  2.在我县乡镇中心幼儿园聘任满3年的编外合同制幼儿教师(不含我县城区公办幼儿园聘任的编外合同制幼儿教师和乡镇中心幼儿园聘任未满3年的编外合同制幼儿教师)。

  (二)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的权利。

  2.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热爱幼教。

  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幼师的人员不属应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县教体局、人社局和财政局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6日—5月28日(3天),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资格审查地点:崇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综合监督股A402。

  3.资格审查材料:

  (1)《资格审查登记表》(除签名外均在电脑上填写打印,一式二份,见附件)。

  (2)提供相关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供现场扫码查验,验证码有效期须至2023年8月底,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所有提供的材料经核实复印件属实后,原件当场退回。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评定:说课成绩占40分,专业技能测试占60分(简笔画20分、弹唱20分、舞蹈20分),总分100分。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分,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方法确定考生个人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低于60分(即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4.面试方式及内容:

  备课准备时间40分钟,面试时间:12分钟以内完成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弹唱、舞蹈)。面试说课教材为我县公办幼儿园现使用教材(具体教材将在面试前一周公布)。

  简笔画:在候考室内现场随机抽取一个简笔画主题,全部应聘人员同时在10分钟内完成一幅简笔画作品(现场提供绘画纸张,绘画工具自备)。

  弹唱:考生在备课室随机抽取一篇儿童歌曲简谱,在面试室完成,现场提供钢琴。

  舞蹈:考生自备舞蹈节目(含舞蹈服饰、配乐U盘等)。

  (三)选岗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若面试总成绩相同,则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若同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则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优先;若同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则具有幼儿者优先;若均取得幼儿,则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层次相同,则专业技能测试分数高者优先)。

  (四)体检

  1.全部入闱体检对象带好身份证、2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与《资格审查登记表》上的照片同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崇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填写《体检表》,同时领取《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查证函》,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2.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接受身体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体检对象复检应在第一次体检报告出来后15天内提供复检结果,复检结果不合格或逾期提供复检结果,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总分不低于60分),但考生放弃聘用资格不予递补。同时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查证函》,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崇仁县幼儿园、崇仁县宝水幼儿园和崇仁县第二幼儿园等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公开招聘的编外合同制幼儿专任教师工资待遇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一年按12个月计算。单位依法依规缴纳五险一金。年终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享受人均6000元的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聘用人员管理

  新聘用人员于2023年秋季开学持证上岗,以非幼儿报考并录用教师,须在三学年内取得幼儿,如未取得,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依据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聘用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学年,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每学年聘用幼儿园应对聘用人员进行学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有意愿继续聘用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可与聘用幼儿园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三学年一聘)。

  六、本实施方案由崇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4-6323246。

  附件:崇仁县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幼儿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docx

  

崇仁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7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人才6人公告

  

  资溪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及原省人事厅《关于执行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赣人字〔2006〕122号)规定,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素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全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6人,具体岗位情况详见《资溪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2)。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指2005年5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

  (1)专业分类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2)报考者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四)回避原则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人才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gov.cn/)、资溪组工微讯、资溪发布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联系方式:0794-5783663。

  1.线上报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或电子稿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大小不超过5M)发送至报名邮箱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zx5792329@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姓名。扫描件均为jpg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应聘人员报名邮件只发一次,邮件发送后报名人员应主动联系资溪县人社局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现场报名:由报名人员本人到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溪县城西大道三江路口人力资源市场大楼4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08室)报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审查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受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主动说明与当事人的关系。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资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研究生学历、的,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同意报考证明,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人事

  (聘用)关系的证明;

  (6)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直至试用期满。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gov.cn/)、资溪组工微讯、资溪发布等媒体进行公示。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资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栏签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面试

  1.面试不设开考比例。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具备入闱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宣布。结构化试卷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进行命题,总分100分。实行现场评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2分钟,面试得分在合格线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如出现末位同分,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

  3.分数修正。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及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的情况,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所涉岗位考生当天考场面试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4.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6月3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5.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面试的前一天上班时间,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8室。

  (五)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缴纳。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

  1.由县人社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等形式送达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递补

  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名额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gov.cn/)、资溪组工微讯、资溪发布等媒体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由县人社局报县政府审批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待遇。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3.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生报考咨询时,有关资格审查及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的单位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2)。

  咨询电话:资溪县人社局 0794-5783663

  监督电话:派驻资溪县人社局纪检组 0794-5782992

  (四)本公告由资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1.《资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

  2.《资溪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

  

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8日

  附件1:资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2:资溪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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