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临川区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招聘32人公告
2022年度公开招聘抚州市临川区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公告
根据《关于开发2022年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有关事项的抄告》(临府办抄字〔2022〕1551号),决定公开招聘抚州市临川区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32名。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数量共32个,就业专岗原则上安排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面向基层群众从事公共就业、劳动力资源数据监测、社会保险、乡村振兴、财政等相关公共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1.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2.身体健康、符合正常服务工作所需条件,有较强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
3、临川高校毕业生,临川籍指截止报名开始日(2022年12月9日)户籍为临川区(含东临新区,抚州市高新产业园区),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学院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9日09:00—12月14日16:00,报考人员登陆南昌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s://www.ncrczpw.com/kaoshi/index/apply/87/examFile进入报名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诚信报名。考生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完成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报考人员在 2022年12月15日09:00—12月17日09:00登录https://www.ncrczpw.com/kaoshi/index/apply/87/examFile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9:00-11:00,考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结束后,根据拟招聘岗位数1: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入闱面试资格审查(末位同分一并进入)。
3、入闱资格审查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检政审程序。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4、经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6、成绩排名时出现同分情况时,首先按雨露计划资助的职业院校学生优先,其次双困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再次临川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最后面试成绩高优先的顺序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岗位安排
根据成绩排名顺序,应聘人员选择具体岗位。
七、相关管理及待遇
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采取属地管理、部门指导的管理方式,由乡镇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参照同等岗位薪资实际和工作量,工资拟定为每月3000元,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负担保险费用。
八、其他
因资格审查未通过、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选岗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在临川发布、南昌人才招聘网,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公告信息,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0794-8423416。
网上资格预审咨询电话:13970156886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791-86691206。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抚州市临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8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公告
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不断优化市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遴选单位:市直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除外)。
遴选职位: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具体详见《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抚州市辖县(区、含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临新区,下同)及以下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抚州市辖县(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中央垂直管理机关、省属垂直管理单位设在抚州市所辖县(区)机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单列派驻(出)县(区)办事机构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编制人员;
4.2021年后因我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事业单位划转安置在参公单位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或划转安置在国有企业在岗的工作人员。
5.我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中,属抚州籍或者配偶在抚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或配偶在市直、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企业社保缴费证明为凭据)。
(二)资格条件
1.立场坚定、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品行端正。
3.属本公告报考范围第1-3类的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报考人员应达到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且应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因机构改革变换单位或所在单位更名的,按同一单位认定。在不同乡镇连续工作的,视为同一单位。
5.事业单位按身份对等(专技人员报考专技岗位,管理人员报考管理岗位),如现聘岗位等级高于报考职位要求的等级条件,则按报考职位要求的等级聘任。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称职)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的规定。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未满影响期限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和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遴选职位条件说明
1.《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
2.年龄计算: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3.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4.遴选职位专业设置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4月印制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3)执行。
三、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时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弄虚作假或者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无故放弃遴选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至本人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9:00至12月5日17:00。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陆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点击“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专题”,进入报名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诚信签名。
2.报考人员填写个人详细信息,选报遴选职位,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
3.报考人员除网上填报信息外,还需填报《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
4.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推荐表》(附件2)手写签名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单位所在地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提交进行资格初审。电子文档通过扫描或拍照制作,须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
6.市人社部门将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报名推荐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7.资格初审通过即报名成功。
注意:
1.本次遴选笔试报名免费。
2.报名系统以注册手机号作为登录的依据。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审查的,市人社部门将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5.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市人社部门重点审核报考人员照片是否为清晰的证件照,以及报考是否经过所在单位同意。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10:00至12月6日12:00。
6.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及时提交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7.报考人员上传的证件照和《报名推荐表》电子文档,应符合上传要求,同时要清晰、便于审查。因报考人员提交的证件照或电子文档不规范、不清晰、上下颠倒等影响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8.2022年12月7日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xfz.gov.cn)、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12月9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对改报职位的,市人社部门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请报考人员关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后续公告,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折算后为100分。加试分值100分,是否加试及加试内容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与市人社局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1.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两科合为一套试卷,总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待定,请报考人员关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后续公告,考点统一设在抚州市。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按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按照公布的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之前书面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报考人员在报名申请和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如下资料:
1.《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聘用(录用)审批表(公务员调任审批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报告表)复印件;
4.与《报名推荐表》同底的电子照片,照片必须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362501********1234),jpg格式,40kb以下;
5.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加试
经批准同意设置加试的,由遴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已参加了笔试且成绩和资格审查均合格的人员参加。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加试岗位含加试成绩),按照遴选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因面试人员放弃遴选或被取消遴选资格,导致面试人员低于规定比例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参加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对外公布。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但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时,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般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加试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加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遴选计划数及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由遴选单位提出,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体检结束后,市人社局将对外公示体检合格、入闱试用环节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因怀孕无法确定体检结果的,待孕期结束体检合格后再对外公示。
(二)试用
公示期满后,遴选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遴选试用。试用期间,试用人员的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保持不变,工作与所在单位脱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遴选试用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试用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三)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组织试用期满考核,提出拟调动人选、办理调动手续。
各遴选单位党委(党组)可参考拟遴选人员的原聘任岗位等级,结合本单位职位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岗位和岗位等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们将适时调整遴选工作安排,相关公告将第一时间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由抚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94-8222130(抚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1: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2022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74人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服务东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抚州市东乡区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结合区人才需求情况,经东乡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按需引进原则;
5.坚持业内认可、注重实绩原则。
二、引进人数
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74名,其中东乡区第一中学引进28名;东乡区第二中学引进4名;东乡区实验中学引23名;东乡区妇幼保健院2名;东乡区人民医院13名;东乡区林业资源保护中心2名;东乡区委党校2名。具体详见《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
三、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6.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以后出生);
7.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区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7.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
1.年龄条件。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2004年3月1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与岗位相符的学位和学历证书。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所学专业为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6.2022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即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2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7.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7日-2022年4月24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任选其一)
1.线上报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考生将填好的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邮箱(dxrsrcyj@163.com)进行报名,文件名和邮件名为:2022年东乡区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报考xx单位xx岗位+姓名。
2.现场报名:提供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效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材料至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人才股(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应聘人才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对应聘人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面试的人选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程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开考比例不小于2: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才的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面试的考官、考题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拟定。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面试成绩。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3.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视疫情情况而定,确定时间后将在东乡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4.面试须知。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提请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办理引进人才审批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引进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工作,在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4.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0794-7097961
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 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2022年江西抚州市南城县审计局招聘辅审人员公告
抚州市南城县审计局2022年招聘辅审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相关要求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
| 要求
| |||
01财务审计辅助岗
| 3
| 财政学(020201K)
会计学(120203K)
审计学(120207)
财务管理(120204)
财务会计教育(120213T)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从事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或内部审计工作2年(含)以上
| 具有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资质)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
02工程审计辅助岗
| 1
| 土木工程(081001)
工程管理(120103)
工程造价(120105)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有2年(含)以上预决算编制、审核工作经历;熟练掌握工程造价相关软件的基本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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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3.作风踏实,吃苦耐劳,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5.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条件栏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含)。全日制国家统招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6.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男性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期限的;
4.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用人关系、劳动合同纠纷的;
5.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南城县人民政府网、南城发布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南城县审计局三楼办公室(306)。
4.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点击本公告下方附件可下载表格;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由原工作单位开具证明材料,原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信息需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由单位及个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照3张。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是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领取地点:南城县审计局三楼办公室(306)。
请考生保持手机的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随时联系。
(四)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末位同分,则取公文写作得分高者入闱。体检由南城县审计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另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2.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通过体检的人员,由南城县审计局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发基本工资3000元,试用期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南城县审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签2年,每年进行考核,连续年考核合格的则续签。正式聘用后享受的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参照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科管理岗标准发放,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缴交部分由招聘人员自己负担,由单位代扣代缴。
四、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南城县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具体防疫要求另行发布)。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南城县审计局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94-7913677
监督电话:0794-7913696
南城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jxnc.gov.cn/
南城县审计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