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乐安县招聘职业中学派遣制教师公告
乐安县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职业中学派遣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乐安县职业教育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在第一次招聘的基础上,乐安县教育体育局委托江西润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乐安县职业中学派遣制教师,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岗位数
| 资格条件
| |||
所学专业
| 学历
| 年龄
| 资格条件
| |||
1
| 数学
| 16
| 专业不限
| 本科及以上(师范类专业放宽至大专)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初中或中职及以上数学
|
2
| 信息技术
| 6
| 专业不限
| 本科及以上(师范类专业放宽至大专)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初中或中职及以上信息技术(计算机、电子商务)、双师型、本专业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三项之一
|
3
| 音乐
| 3
| 专业不限
| 本科及以上(师范类专业放宽至大专)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初中或中职及以上音乐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已取得教师岗位需求表中相应书的人员。(含已申报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22年8月底前可取得书的人员。)
3.已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但受疫情影响延期至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的人员,可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或下载的面试准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与江西润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并承诺在2023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如未取得,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3.户籍条件:不限户籍。
4.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被开除过公职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予聘用。
5.对入闱体检人员进行入职查询,经查询发现有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由江西润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乐安发布和江西润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乐安县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职业中学派遣制教师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3日上午8:00起,至8月30日18:00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在线上进行资格预审,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附件1,贴好照片)、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毕业证和最高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扫描件发送至weishao428@126.com。
3.发放准考证
2022年8月31日8:00-18:00,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携报考时所需资料的原件在乐安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大厅进行资格现场审查,审查合格后换领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9月3日上午7:30开始
2。面试地点:乐安县第二中学
3.面试形式:
(1)音乐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无生试讲和技能展示。技能展示分两部分:一是自弹自唱(自带一首弹唱曲,要求考生用钢琴等相关乐器边弹边唱,3分钟左右,面试室只设一架钢琴,若考生需要其他乐器,请自备);二是自选才艺展示(3分钟左右,面试室设一架钢琴和音响,其他器具自备)。无生试讲和技能展示总时间不超过16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无生试讲为30分,自弹自唱35分,自选才艺展示35分。
(2)数学和信息技术面试形式为无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面试不使用多媒体设备,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试讲课题相同。
4.面试内容:乐安县职业中学现行教材。
(1)数学: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 数学基础模块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2)信息技术:计算机专业十三五规划教材 中文版Office2010办公自动化项目教程(电子科大出版社,主编欧小宇 常强 兰海涛 黄艳艳)
(3)音乐: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 公共艺术(第二版)音乐篇(高等教育出版社,主编刘五华 周健)
(四)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面试合格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入闱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江西润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乐安县人民政府网和乐安发布公布。
(五)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西润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乐安县人民政府网和乐安发布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四、聘用人员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的拟聘人员由江西润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由江西润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派遣到乐安县职业中学任教。聘用期满,根据学校教学岗位需求及学校年度考核再续签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本次招聘的派遣制教师工资待遇如下:
(1)工作第一年5000元/月(其中70%为基本工资,30%为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由学校(用工单位)按学期考核发放,具体考核办法由学校(用工单位)制定。以后每满2年增加100元/月。
(2)一学期结束后,下一学期继续聘用的,寒假或暑假享受工资待遇;如下一学期不继续聘用的,则寒假或暑假不享受工资待遇。
(3)不享受政府奖励性补贴等待遇。
2.社会保障。本次招聘的派遣制教师社会保障如下: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由江西润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代缴,按月申报缴费,单位部分由单位负担,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本次聘用的派遣制教师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缴纳;月平均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纳。
3.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本次招聘的派遣制教师符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的,经职业中学同意后报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统一向人社部门申报。所取得职称与工资待遇不挂钩。
4.培训考核。本次招聘的派遣制教师享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每学年结束,由职业中学负责对本次招聘的派遣制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交江西润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时交县教体局备案,并作为其续聘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5.本次招聘的派遣制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
六、疫情防控
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就本次招聘工作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2.近期从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考生需提供7天集中隔离证明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证明,并提供本人参加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近期从国内其他省份非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考生,需提供本人参加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如仍在省外的考生尽早返回,认真落实上述防疫工作要求;没有出省的考生作出承诺,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面试。省内考生非必须不要出省。各位考生在考前至少接种一剂防疫疫苗。
5.考生在报名时必须落实查体温、查健康码、查行程轨迹、查疫苗接种、戴口罩等四查一戴防控措施,上交有关证明和承诺书。
6.考生进考点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发热人员禁止入场。
7.考试前一天下午,对考点和考场进行消毒。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老师18801510800;陈老师18296462314;臧老师15852698315
八、监督电话:0794-6590975(县教育体育局监察室)
乐安县教育体育局 江西润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3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33人公告
2022年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公告
为确保抚州市保育院碧桂园天曜小区配套幼儿园于今年9月顺利开园,现就2022年抚州市保育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33人,其中幼儿教师32人、幼儿(心理健康)教师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3.身心健康,热爱幼教事业。
(二)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6月30日(9:00-11:30,14:30—17:00);
3.报名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悦园(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一楼大厅;
4.考生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尚未取得毕业证和的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在办证明(附件3);
(4)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能在2023年8月底前取得幼儿书的人员(视同已取得幼儿),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本人书写的承诺书(附件4);
5.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须提供取得的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6.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00)到抚州市保育院悦园(新园区)二楼多功能报告厅领取《笔试准考证》,7月9日凭《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笔试现场;
四、笔试(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9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悦园(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
3.笔试内容(满分100分):
(1)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大纲,占80分;
(2)主题画(简笔),占20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布;
5.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幼儿教师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幼儿(心理健康)教师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或1:3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时间:2022年7月16日(星期六);
2.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悦园(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
3.面试内容:
幼儿教师岗位:
(1)试讲(80分),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2)弹唱(10分),随机抽取一首儿童歌曲简谱,准备时间3分钟,弹唱时间2分钟;
(3)自选舞蹈展示(10分),自带一个成品舞,时间4分钟内,自备单曲舞蹈音乐U盘,自备舞蹈服装及道具;
幼儿(心理健康)教师岗位:
(1)试讲(80分),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2)讲故事(10分),随机抽取一个题目,准备时间3分钟,讲故事时间2分钟;
(3)心理健康类案例分析(10分),随机抽取一个案例,准备时间3分钟,作答时间2分钟;
4.同一个岗位,当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六、体检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对入闱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岗位数不调减,但拟入闱体检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或面试组平均分(面试组平均分为本面试组参加实际面试人员面试分数)。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人员管理
1.合同制幼儿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拟聘用人员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者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对连续完不成绩效任务,在绩效考评中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与抚州市保育院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2.所有幼儿教师的人事档案由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
八、工资待遇
合同制幼儿教师参照在编幼儿教师实行同工同酬,相关标准参照在编幼儿教师标准执行,并同步调整;绩效工资在确定的总量额度内,按照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九、疫情防控
1.考生需严格执行《安全面试承诺书》(附件6,面试时提供)的防疫内容要求。主动了解和遵守我市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面试前和面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2.请考生务必在考前或入抚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抚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
3.考生须自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合理规划好往返路线,途中要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考生有以下情形的,须提供相关入场证明,方可入场参加面试:
(1)14天内从省内外入抚,但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其他按规定应提供面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5.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面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所在县(市、区)来抚返抚人员,7天内有省外无本土疫情的地区来抚返抚人员;
(4)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6.考生考生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面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提供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赣通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已落实完管控政策,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可入场参加面试。
7.考生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佩戴口罩。面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及时离场。
8.面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考生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9.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在面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5日
附件:
2022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22人公告
资溪县2022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资办发电〔2022〕34号),资溪县2022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资溪县17家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22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资溪县2022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申请编外用工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单位岗位条件有年龄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应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专业不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能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
7.参加了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编外用工人员考试,考试成绩属第三档人员〔以下简称第三档人员〕(不受上述第五项年龄、第六项学历限制)。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含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机关事业单位合同期内编外用工人员;
7.报考招聘后即违反《回避规定》岗位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体检、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gov.cn/)、资溪发布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报名人员本人到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20日8:00时分至2022年9月21日17时30分(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联系人:邓元斌。联系电话:0794—5780202。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报考人员可登录“资溪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笔试
1.此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时间:2022年9月25日上午9:00-11: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 笔试地点:泰伯小学。
4.符合招聘条件参加笔试的人员,于9月22日下午下班前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5.笔试内容: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6.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人社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7.违纪处理规定。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8.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考生笔试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成绩相同时按客观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资格审查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
(五)资格审查考察
1.资格审查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审查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可由工作单位提供),调取查阅拟招聘对象本人档案,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如出现资格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资格审查考察。
2.资格审查考察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考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3.本次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栏签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公示及聘用
报名、笔试、体检、资格审查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资溪发布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后,办理人员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资格审查考察、公示及聘用。
(七)工资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资办发电〔2022〕34号)文件执行,按月发放。
2.第三档人员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其在原工作单位人社部门核定的工资额按月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我市、我县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隐瞒、瞒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本公告由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
外用工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附件1: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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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籍 贯
| 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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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时 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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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情况
| 熟悉专业 有何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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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在 职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 任现职时 间
|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
招聘单位及岗位
| |||||||||||||||||
学习和工作简历
| |||||||||||||||||
奖 惩 情 况
| 年度考核是否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 ||||||||||||||||
家庭主要 成员 及 重要社会关系
| 姓 名
| 关系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
现所在学校(单位)意见
| 单位领导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学校 (单位) 主管 部门 意见
| 单位领导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
资格审 查意见
| □符合岗位应聘条件,通过资格审查。 □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 初审人: 复审人: 县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诚 信 承 诺
|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本人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范围、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存在信息不实或隐瞒有关信息的情况,责任自负。 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1.此表一式二份(正反双面打印),经所在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人社部
门进行资格审查。
2.个人简历从高中开始填写。
3.“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附件2
资溪县2022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申请编外用工岗位信息
| ||||||||
2022年9月16日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开考比例
| 岗位条件
| 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
学历
| 其他条件
| |||||||
1
| 发改委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李 凡 18770195743
| 第三档人员不受年龄、学历限制.
|
2
| 审计局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周 军 18970472342
| |
3
| 统计局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张越亚 16679066686
| |
4
| 行政审批局
| 辅助管理岗
| 2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夏 君 15216265345
| |
5
| 机关事务中心
| 辅助管理岗
| 2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林婉玥 13426520519
| |
6
| 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章 松 13177671753
| |
7
| 招商引资中心
| 辅助管理岗
| 2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李结斌 17779499076
| |
8
| 文化馆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金薇娜 15070436888
| |
9
| 人社局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邓元斌 18079404647
| |
10
| 社保中心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邓小红 17770466118
| |
11
| 创卫办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黄克华 18079467882
| |
12
| 乡村振兴局
| 辅助管理岗
| 2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张 雅 18107041551
| |
13
| 工信局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何资聪 17770452087
| |
14
| 文物所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黄志英 13907046681
| |
15
| 文旅局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陈 玲 13979451772
| |
16
| 供销社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何景文 18979476089
| |
17
| 医保局
| 辅助管理岗
| 2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杨 江 13879468846
|
2022年江西抚州市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110人公告
2022年抚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司法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工作的通知》(赣司人字〔2022〕4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抚州市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录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10名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具体招录岗位详见《2022年抚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录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重点招录政法院校或相关专业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5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5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素质好、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及违反诚信方面的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善于学习,热爱乡镇工作,能够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5.符合招录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录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7月5日9:00至7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进行诚信报名。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免冠照片。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岗位时请仔细阅读岗位要求,填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提交后所填写的信息将无法修改。如因内容填报错误等所产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本次考试不收费)
4.开考比例: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
5.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7月20日9:00至7月23日24:00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招录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22年7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后,考生及时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拟入闱人员的公告,考生可登陆抚州市司法局门户网查询。
4.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不低于5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公告于7月28日前在抚州市司法局门户网上发布。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资格审查)。未达到1:2的比例的,按笔试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于2022年7月30日至31日9:00-17:00在抚州市司法局(抚州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大楼1号楼224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属于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的,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见附件2);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公告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额按考生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经递补一次后,仍未达到拟入闱资格审查规定的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始终。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2.面试考生于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3.面试时间为2022年8月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面试后,因考生放弃、违纪违规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入闱体检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考生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将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抚州市司法局门户网上发布。
2.体检由各县(区)司法局于8月8日至9日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区)司法局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3.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考察
各县(市、区)司法局于8月11日至13日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拟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初定于8月15日前后,在抚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统一公示本次招录工作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录用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县(区)司法局办理录用手续,签订3-5年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关司法所工作。录用人员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财政按规定统筹予以保障,相关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五、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1.考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病例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人员;2.目前正在接受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3.尚在随访或健康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4.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红码、黄码、带星号且未排除风险的考生。所有考生必须持有本人第一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做好个人防护。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考试当天,考生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严格落实四查一戴要求(查健康码、查行程码、查体温、查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
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理。
应试人员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在考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六、有关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如考生手机号码填写错误、信息不通,通知不到导致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3.报考人员在招录中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一律取消招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公告由抚州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考生报名政策咨询、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咨询电话:0794-822279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4—8222363。
抚州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3日
附件1:2022年抚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