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西抚州市崇仁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招聘合同制员4人公告
崇仁县刘莹姐姐工作室是我县着力打造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平台,因工作需要,崇仁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员4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计划名额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实行聘用制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职位
招聘单位为崇仁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岗位信息:合同制员4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女不限,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素质好、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3.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 学历要求: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无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功等组织记录,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6.具有较好文字功底、懂新媒体编辑、视频制作、教育职业经验、法律专业者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择优聘用,笔试、面试分数各占50%。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告发布
在崇仁县委政法委、崇仁检察、崇仁发布、崇仁县政府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2日。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其他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及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3张,并填写《2023年崇仁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招聘合同制员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30日工作日。
3.报名地点:崇仁县人民检察院211办公室
4.报名联系人: 黄老师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考试考核程序,考试考核程序中发现报名人员资格存在问题的,可随时取消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
(四)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宪法》《中国党章程》等法律基础知识、常识判断、时事、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及写作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3年4月2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2023年4月9日下午8:30——12:00;
笔试、面试地点:崇仁县人民检察院;
考生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3比例的合格人员入闱面试,如入闱人数不足1:3的比例,则全部进入下一程序,若最后面试人数为1:1比例及以下的,则录用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崇仁县委政法委、崇仁检察、崇仁发布、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政审
1.主要审查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况。
2.对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录用
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
(六)聘用待遇及管理方式
崇仁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与招聘的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拟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合格者由崇仁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试用期为2000 元/月,正式上岗签订劳动合同后45000元/年(含养老、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人员按考生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重新试用。崇仁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对招聘的合同制员实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五、工作要求
招聘合同制员的工作性强、涉及面广,倍受社会的关注,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防止不正之风,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本招聘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崇仁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崇仁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
2023年3月15日
2023江西抚州市崇仁县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58人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实施,吸引更多优秀高素质人才服务崇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决定开展崇仁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引进计划
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引进58名高素质人才,具体引进岗位及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
三、引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引进岗位所需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即指2005年7月28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8 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要求:
(1)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2)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2022年4月版的专业目录执行详见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名。专业要求为大类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名;引进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引进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4.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5.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崇仁县人社局(电话)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四、公开引进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的高素质人才,除县人民医院医师岗位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他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所有岗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同时,享受崇仁县人才政策有关待遇。
2.除教师、医师岗位外,其余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经征求个人意见同意的,可在企业锻炼服务一至两年,服务期满后再回聘用单位工作。
3.报考人员聘用后在崇仁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聘用后在企业锻炼的服务时间),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牵头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公开引进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cr.gov.cn/)及崇仁发布崇仁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崇仁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7月28 日8:30—8月8 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到崇仁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四楼党员活动室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①《崇仁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叁份;②学历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书的,应出具202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⑤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大小在 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报考人员姓名命名)。报名邮件只发一次,邮件发送后请考生主动联系崇仁县人社局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引进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包括试用期)。资格审查初审结束后,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及崇仁发布崇仁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
2.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引进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
1.此次面向社会引进高素质人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12分钟。引进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根据面试要求,结构化面试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报岗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面试成绩设合格线.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确定时间后将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及崇仁发布崇仁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4.面试须知:在面试前三天内,需到崇仁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行政中心11楼B1118办公室)领取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
1.按照引进岗位计划数,在面试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入闱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
2.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岗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其他岗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1.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崇仁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出现名额空缺,可从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同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提出名单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崇仁发布崇仁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次引进工作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3.本公告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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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