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赣州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赣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8月21日讯:根据市人民医院工作需要,赣州市人民医院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1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设研究生和中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29个、本科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9个,具体详见《赣州市人民医院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编制备案制具体政策及待遇由市卫健委、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已列入其他事业单位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尚未完成体检考察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全科特岗医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以及赣州市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已入闱体检考察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20日(报名第一天)。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8月20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8月20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8月20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1年8月20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6.报考设有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的岗位,择业期内(即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2年(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将填写的《赣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有关学历、资质、奖励、个人简历等电子版传至报名网址:http://rs.gzsrmyy.com/zp.html#/,参照《招聘报名须知及简历填写模板》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9月5日17:00止。

  (二)报名投递资料

  1.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参照附件岗位计划表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执业证、资格证、实习证明等)。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填写《赣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三)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还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同意报考证明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在2021年8月31日后),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和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五)考试和考核方式

  1.研究生和中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分数各为100分,在总成绩的计算中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

  2.本科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采取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各为100分,在总成绩的计算中专业理论知识成绩占6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根据考试情况设置合格线,成绩高于合格线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名单。专业技能考核中同一岗位在不同组进行的,专业技能考核结束后,需要对考核成绩进行修正,在专业技能考核现场得分,并非考生的最终考核成绩。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考核考场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考核分组同一岗位考生的平均分),进行修正时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

  3.以上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

  (六)考试、考核内容:

  (1)医疗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临床实践基本技能训练考核项目。

  (2)护理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3)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为医疗、护理基础理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等。

  (4)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适应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考生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赣通码及行程码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嗅觉或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有28天内境外、21天内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14天内实行大规核酸检测地区旅居史的,或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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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下半年赣州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19年一月版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pdf

  赣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20日

2021下半年赣州市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赣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19日讯:为适应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其中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3名、编制备案制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分别设有博士研究生教师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1个、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9个、本科教师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7个、实训指导教师岗位(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3个、专职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E开头的岗位)5个。具体岗位情况详见《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编制备案制人员,为编外招聘、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与事业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各项社会保险。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和心理 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中的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以及其它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且须取得相应的学位。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附件3)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23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10月23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10月23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0月23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10月23日为报名第一天。)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1年10月23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6.岗位要求的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是指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2020年、2021年)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及国企正式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和信函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2.报名网址及时间

  时间:2021年10月23日起至2021年10月29日下午17:

  00止。

  网址:应聘者将填写的《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有关学历、资质、奖励、个人简历等电子版原件传至报名网址:http://www.jxgzwjw.cn:8010/recruit/home/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如对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应在报名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4.报名资料

  (1)《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限应在2021年12月31日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

  (6)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从事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城镇职工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凭证等);

  (7)岗位要求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有经办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

  (9)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完成资料提交导致报名失败,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由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学院负责解释。

  2.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一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填写错误;弄虚作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资格审查后,若某岗位无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

  1.时间、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2.考试方法

  (1)博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

  采取直接面谈的方式进行。由市卫健委牵头、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完成。面谈结束后,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由学院确定签约人选并直接签订协议。 

  (2)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②课堂教学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3)本科教师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笔试+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和课堂教学成绩各为100分,在总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评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含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课堂教学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1:3比例的,高于合格分数线(含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入闱课堂教学。入闱课堂教学人员名单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③课堂教学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4)实训指导教师岗位(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笔试+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技能操作成绩各为100分,在总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评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含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课堂教学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1:3比例的,高于合格分数线(含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入闱技能操作面试。入闱技能操作人员名单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③技能操作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5)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岗位代码E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在总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评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含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课堂教学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1:3比例的,高于合格分数线(含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③面试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3.考试内容

  (1)直接面谈主要考核参试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

  (2)本科教师岗(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实训指导教师岗(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笔试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时事政策等;专职辅导员岗(岗位代码E开头的岗位)笔试主要测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时事政策、辅导员工作实务等;

  (3)课堂教学主要考核考生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进行教育教学能力;

  (4)技能操作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实训操作方面能力;

  (5)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四)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

  1.各岗位入闱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总成绩相同的,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由主考官现场进行面试加试,取成绩高分者;本科教师岗位取课堂教学高分者;实训指导教师岗位取技能操作高分者;专职辅导员岗位取面试高分者。心理测试只进行一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由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成考察组,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录)用。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因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1.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至单位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1.严肃招聘考试纪律,执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在招聘全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报考咨询电话:0797-8361936

  技术咨询电话:18870749166

  监督举报电话:0797-8169012,899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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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下半年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1年下半年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零一九年一月版)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2021下半年赣州市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赣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19日讯:为适应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其中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3名、编制备案制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分别设有博士研究生教师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1个、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9个、本科教师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7个、实训指导教师岗位(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3个、专职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E开头的岗位)5个。具体岗位情况详见《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编制备案制人员,为编外招聘、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与事业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各项社会保险。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和心理 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中的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以及其它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且须取得相应的学位。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附件3)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23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10月23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10月23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0月23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10月23日为报名第一天。)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1年10月23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6.岗位要求的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是指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2020年、2021年)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及国企正式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和信函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2.报名网址及时间

  时间:2021年10月23日起至2021年10月29日下午17:

  00止。

  网址:应聘者将填写的《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有关学历、资质、奖励、个人简历等电子版原件传至报名网址:http://www.jxgzwjw.cn:8010/recruit/home/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如对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应在报名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4.报名资料

  (1)《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限应在2021年12月31日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

  (6)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从事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城镇职工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凭证等);

  (7)岗位要求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有经办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

  (9)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完成资料提交导致报名失败,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由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学院负责解释。

  2.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一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填写错误;弄虚作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资格审查后,若某岗位无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

  1.时间、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2.考试方法

  (1)博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

  采取直接面谈的方式进行。由市卫健委牵头、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完成。面谈结束后,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由学院确定签约人选并直接签订协议。 

  (2)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②课堂教学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3)本科教师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笔试+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和课堂教学成绩各为100分,在总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评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含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课堂教学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1:3比例的,高于合格分数线(含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入闱课堂教学。入闱课堂教学人员名单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③课堂教学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4)实训指导教师岗位(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笔试+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技能操作成绩各为100分,在总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评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含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课堂教学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1:3比例的,高于合格分数线(含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入闱技能操作面试。入闱技能操作人员名单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③技能操作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5)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岗位代码E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在总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评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含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课堂教学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1:3比例的,高于合格分数线(含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③面试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3.考试内容

  (1)直接面谈主要考核参试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

  (2)本科教师岗(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实训指导教师岗(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笔试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时事政策等;专职辅导员岗(岗位代码E开头的岗位)笔试主要测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时事政策、辅导员工作实务等;

  (3)课堂教学主要考核考生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进行教育教学能力;

  (4)技能操作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实训操作方面能力;

  (5)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四)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

  1.各岗位入闱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总成绩相同的,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由主考官现场进行面试加试,取成绩高分者;本科教师岗位取课堂教学高分者;实训指导教师岗位取技能操作高分者;专职辅导员岗位取面试高分者。心理测试只进行一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由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成考察组,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录)用。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因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1.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至单位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1.严肃招聘考试纪律,执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在招聘全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报考咨询电话:0797-8361936

  技术咨询电话:18870749166

  监督举报电话:0797-8169012,8992189

  点击下载>>>

  1.2021年下半年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1年下半年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零一九年一月版)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2021下半年赣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2021下半年赣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2021下半年赣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6人)》已于2021年12月27日发布,2021下半年赣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如下:

  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考试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与运用、科技知识、时事、赣州市情等,不指定教材)及申论。

  考试时间:初定2022年1月22日,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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