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全南县纪委县监委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全南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纪委县监委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含派驻机构)工作人员(行政编制)6名,县纪委县监委下属事业单位技术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事业编制)2名。
二、选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含派驻机构)工作人员从全南县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选调;
2.县纪委县监委下属事业单位技术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从全南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一般干部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科级干部(含一至四级主任科员)或同等职级,以及全日制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的条件;
6.选调后不违反任职回避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2014年2月18日以后考录乡镇机关,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含试用期);
4.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选调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8日至8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全南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地址:全南县委老楼1楼进门左转最里间,咨询电话:0797-2632553),网上报名请将有关材料扫描件发邮箱:qnxjwzzb@163.com。
2.报名时应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及《报名表》(2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自行打印)。
3.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现场报名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证件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他资料不予退回。网上报名的,将证件及材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由工作人员在面试前完成资格审查,考察政审时再核对证件和材料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考选条件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选调方式
采取现场演讲的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演讲的主题现场宣布,每人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8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选调计划数1:1.5的比例,按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出现同分的,一起纳入考察)。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情况等,以及人岗相适、业务特长等情况。政审主要是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核查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和条件进行复审。
(四)确定拟选调人员
考察结束后,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体检对象。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和具有执纪执法、综合文稿写作工作经历者优先,专业为法律类、财政类、金融类、审计类、心理类、中文类、信息化与计算机类的优先。如经考察无足够合适人选,则减少选调名额。
(五)体检
拟选调人选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递补体检人员。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选调公示对象,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选调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调入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须满3年,岗位由县纪委县监委统筹安排,如选调人员现任科级领导职务的,调动后不再保留其领导职务,按《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确定相应职级。
本公告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全南县委组织部
全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