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赣州宁都县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人方案

  

  宁都县2022年公开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理流动,推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公开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做好此次选调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选调对象范围

  1.宁都县范围内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非县管干部;

  2.宁都县各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非县管干部(含其他履行乡镇管理职能的派出机构事业编制人员,不含教师);

  3.宁都县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梅江卫生院、防保站)。

  二、公开选调原则及方法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选调。报名参加县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县直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进行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笔试(合并为一张试卷),报名参加城区医疗单位岗位的人员进行医学基础知识笔试。笔试分值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实行对等报名:公务员(参公)报考县直机关或县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岗位,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含其他履行乡镇管理职能的派出机构事业编制人员)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岗位,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工作人员报考城区医疗单位岗位(包括宁都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

  三、公开选调名额

  1.公开选调县直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47名,具体岗位、名额、条件见附件1;

  2.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具体岗位、名额、条件见附件2;

  3.公开选调城区医疗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具体岗位、名额、条件见附件3。

  四、公开选调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现实表现良好,有较强的素质和专业素养,事业心和责任心强,能服从组织安排;

  2.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和城区医疗单位岗位的工作人员需满足在本县乡镇工作满三年以上的条件,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期可计算在内;报考县直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岗位的,需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4月);

  3.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内考核为不定等次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县直机关岗位的,需是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人员;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6.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患有较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5.按有关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6.参加选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相关岗位的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1.学历要求:详见对应选调岗位表。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城区医疗单位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城区医疗单位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此类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2.专业要求:报考县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以《江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为准。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城区医疗单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一九年一月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3.年龄条件:一般为40周岁以下,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为30周岁是指1991年4月11日以后出生,35周岁是指1986年4月11日以后出生,40周岁是指1981年4月11日以后出生,45周岁是指1976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注:①4月11日是报名第一天;

  ②考生年龄以干部人事档案认定为准。

  五、公开选调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笔试、考察、体检、公示及调动等步骤实施。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4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

  (1)报考县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岗位报名地点:宁都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室(县行政中心731室);

  (2)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和城区医疗单位岗位报名地点: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511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所有报考对象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学历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提供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3)报考县直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4)编制证明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5)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6)《宁都县2022年公开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4);

  (7)其他岗位要求需提供的材料。

  4.资格审查:由县公开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所有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扫黑办等部门意见,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彻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5.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名额须达到2:1比例以上方可开考。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的,必须在笔试之前1天提出书面申请,笔试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录个人诚信档案。因报考人数不足、笔试人员放弃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参加笔试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计划。调减计划计算方法为:调减后的选调计划=参加笔试人数÷2(计算结果四舍五入),选调岗位名额为1名,报名人数只有1人的情况下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笔试内容

  ①报名参加县直机关(参公)和县直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理论、法律常识、写作、时事、学习强国等知识。

  ②报名参加城区医疗单位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理论、法律常识、时事、学习强国等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①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2年4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

  ②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511室(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派人统一来领取);

  ③笔试时间:2022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

  ④笔试地点:设在宁都县城区,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入闱人员

  阅卷结束后以选调名额1: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考察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并列者按以下顺序优先入闱:①全日制学历高者;②参加工作时间长者;③年龄大者。

  笔试成绩及入闱考察人员名单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考察

  由县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重点对考察对象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考察。

  (三)体检

  (1)体检工作由县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行业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体检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

  对符合选调的考生,由县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调动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经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方案未尽事宜由宁都县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0797-6938803,县人社局0797-6926308。

  

宁都县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2年4月7日

  附件1-4:岗位表及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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