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劳务派遣公司拟招聘4人到于都县人民法院提供服务。现将有关要求及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

  (一)员2人(男女不限)

  1、于都籍户口。

  2、有良好的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或从事过司法辅助工作的)优先。

  4、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4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文档编辑等工作。

  (二)聘用制法警2人,限男性。

  1、于都籍户口。

  2、有良好的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和司法学校毕业可适当放宽;

  4、28周岁以下(1993年2月24日后出生,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文档编辑等工作。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内纪律处分的。

  5、有不诚信记录的。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1600元/月,期满后1900元/月,且每年按100元递增,另为其购买社保,同时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假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月24日至3月11日。

  (二)报名地点:于都县法院部[联系电话:6210611、6210612、18079785539(刘)]

  (三)需提供材料:①身份证及户口薄复印件;②毕业证及复印件;③公安机关有或无违法犯罪证明;④1寸照片一张。

  (四)资格审查:本人持上述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当场进行资格初审。

  四、考试及录用

  (一)考试时间:3月16日

  (二)考试内容:

  1、员岗位:

  (1)计算机速录测试(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占总成绩的50%)

  2、聘用制法警岗位:

  (1)计算机速录测试(占总成绩的20%)。

  (2)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30%)

  (3)面试(占总成绩的50%)

  (三)公示:将考试成绩予以公示,然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如公示期间出现举报情况,经查不符合聘用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四)体检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按统一要求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本院部组织实施。

  (六)管理

  政审结束之后与赣州市金手指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合同每1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于都县人民法院

  

二O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