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赣州市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赣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7月17日讯: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优秀人才的需求,提高赣州市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厅字〔2017〕40号),经省委组织部批准,赣州市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赣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数据资源四级高级主管1名;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四级高级主管1名;
赣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保税业务一级主管1名;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企业服务和工信局一级主管1名;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能源汽车发展办公室一级主管1名;
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电机产业园一级主管1名;
具体职位、资格条件以及报名信息表等可通过赣州市党务公开网(http://www.gzdw.gov.cn)、赣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zhou.gov.cn)下载(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经历、技能等条件,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纪律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应聘者报考聘任机关和岗位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9)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以上年龄、年限及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体检、公示、审批备案、办理聘任手续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8月26日。
2.报名材料:
《2020年赣州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报名表》(样表见附件2)2份(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聘职位所需的有关证件、证明各1份,同时提供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写上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
3.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报名与人力资源专业机构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可通过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方式,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聘任职位。应聘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可先提供电子报名材料,并须在资格审查前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应聘者必须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
4.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各招聘单位受理部门、报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单位电子邮箱见下表。
(二)资格审查
各聘任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主要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采取专业素质评估和专家面谈的方式进行,突出职位特点,重点测查人选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
1.专业素质评估。组建专家评审小组,对应聘者的学历、专业技术能力、工作履历和业绩等要素进行综合量化评估。并根据专业素质评估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入闱面谈人选。
2.专家面谈。组建专家面谈小组,采用面谈的方式,重点根据职位要求的知识、技术和能力,通过与应聘者的交流,对应聘者工作能力进行评估,测试应聘者适应所聘任岗位要求的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专家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按专业素质评估成绩占40%、面谈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五)公示和审批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测评、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
对拟聘任人员在赣州市党务公开网、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规定程序审批。
应聘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任为公务员、放弃聘任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从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合适人选的,取消职位招聘计划。
(六)办理聘任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应聘者与聘任单位签订聘任合同,确定聘任关系,明确聘任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等。聘任制公务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叠加享受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按照国家政策实行协议工资,首期聘任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
招聘人员到岗后,实行岗位定级绩效评价管理,即试用期满考核后,经专家评估,可调整聘任人员的岗位职级。
四、组织机构
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统筹协调,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聘任资格。
(二)职位具体招聘情况可咨询各招聘单位。
(三)市外来赣州参加考试测评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交通食宿补助。(补助标准为省内500元/人,省外1000元/人)
(四)未尽事宜,由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7-8992418。
点击下载>>>
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