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809人公告

  


  

  抚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及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103号)规定,现将抚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如无备注则统一为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6.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7年4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7.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聘用后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8.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10.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抚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报考。

  1.关于专业和学历要求的说明:涉及专业和学历请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附件2),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2022年9月及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2.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4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4月1日以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1996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关于工作经历的说明: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到2022年4月为止。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4.关于户籍要求的说明:限某地户籍是指2022年4月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集体户籍除外。

  5.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的说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6.关于资格证书的说明:已报名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公开招聘如资格审查时,如仍未进行职业资格考试,可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缴费截图进行预审。如通过公开招聘各环节,确定入闱后,暂不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待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后,方可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

  7.关于编制备案制的情况说明:编制备案制人员依照进入方式不同,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市人社局核准的公开招聘方案和程序进入医院的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编制内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4月20日9:00至4月22日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进入“2022年抚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网上报名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如实登记报考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缴费后报考信息不可修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或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报考临川区第一人民医院不需要笔试、直接面试的2个岗位的考生,提交资料后不用缴费,但务必点击“去支付”,然后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资料登记”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网上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考生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招聘单位电话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三是应聘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4月23日17:00。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此类人员报名时,提交报考信息到达缴费状态后,不进行网上缴费,但务必于2022年4月22日下午14:00前,将申请免费材料(邮件名称须注明“电话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发至市人社局指定邮箱(fzrsks2020@163.com)审核确认(审核结果请查看邮件回复),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务必在2022年4月23日上午10: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在2022年4月23日上午12:00前致电0794-8222363说明情况,但超过规定的查询时间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9:00至20日24:00,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调剂、资格审查及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按照全省各设区市统一考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点设在抚州市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分为6个类别: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见附件3)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3.违纪处理规定。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笔试成绩、分数合格线和入闱名单。笔试阅卷结束后,抚州市人社局和抚州市卫健委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岗位按12人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布。

  (二)网上调剂

  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将适时发布调剂公告,对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

  (三)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人员和不需笔试直接面试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因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中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达到笔试合格线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考生可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递补,如出现同时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递补入闱的情况,考生只能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进入面试。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递补不成功或无人递补时,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和内容等事宜另行网上公告。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上岗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纳入编制(备案制)内管理,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卫健、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详见《抚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

  七、其他

  (一)抚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考生报考咨询时,有关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单位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市卫健委人事科0794-8236349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市卫健委机关党委0794-8232017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节假日除外)。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1日

  

  附件1:抚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4: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2022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74人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服务东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抚州市东乡区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结合区人才需求情况,经东乡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按需引进原则;

  5.坚持业内认可、注重实绩原则。

  二、引进人数

  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74名,其中东乡区第一中学引进28名;东乡区第二中学引进4名;东乡区实验中学引23名;东乡区妇幼保健院2名;东乡区人民医院13名;东乡区林业资源保护中心2名;东乡区委党校2名。具体详见《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

  三、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6.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以后出生);

  7.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区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7.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

  1.年龄条件。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2004年3月1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与岗位相符的学位和学历证书。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所学专业为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6.2022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即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2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7.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7日-2022年4月24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任选其一)

  1.线上报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考生将填好的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邮箱(dxrsrcyj@163.com)进行报名,文件名和邮件名为:2022年东乡区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报考xx单位xx岗位+姓名。

  2.现场报名:提供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效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材料至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人才股(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应聘人才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对应聘人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面试的人选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程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开考比例不小于2: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才的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面试的考官、考题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拟定。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面试成绩。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3.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视疫情情况而定,确定时间后将在东乡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4.面试须知。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提请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办理引进人才审批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引进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工作,在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4.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0794-7097961

  

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 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2022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教师选调99人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教师选调工作公告

  

  为化解城区中小学大班额,调整城乡教师编制结构,经研究决定,拟从农村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选调74名教师进城区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任教,从全区小学、农村初中选调15名教师到城区初中任教,从乡镇中心幼儿园选调10名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名额

  (一)面向农村小学选调教师进城区小学任教。

  1.选调范围。面向全区农村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不含东临新区)选调74名教师到城区小学任教。

  2.选调名额。小学语文35名、小学数学39名。

  (二)面向全区小学、农村初中选调城区初中教师。

  1.选调范围。面向全区小学、农村初中(不含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不含东临新区)选调15名教师到城区初中任教。

  2.选调名额。初中语文5名、初中数学3名、初中英语7名。

  (三)面向乡镇中心幼儿园选调教师进城区幼儿园任教

  面向我区乡镇中心幼儿园(不含东临新区)三定向幼师选调10名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

  二、加分政策

  1.对在我区农村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报考城区中小学且工作满15周年的在编教师,在计算总成绩时,每超出一周年加1分,10分封顶。

  2.荣誉加分:受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标兵)按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以发文行政单位级别为准)分别加1分、3分、4分、6分,一人多次多项,只取最高级别的一次加分,不累计加分(以证书、文件原件为准)。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1.选调对象

  (1)在我区农村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幼儿园服务满5周年的正式在编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及特岗教师服务期包含在内);参与选调城区初中教师岗位的城区小学教师不限服务期。

  (2)从外地农村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满5周年调回我区农村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且在我区服务满3周年的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如果该教师在外地工作未满5周年,则要求在我区农村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服务满5周年。

  2.选调条件:

  (1)热爱中国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纪观念强;

  (4)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强;

  (5)参加面向农村小学选调进城区小学任教教师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书,且为农村小学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参加面向全区小学、农村初中选调城区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书,且为我区中小学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参加面向乡镇中心幼儿园选调进城区幼儿园任教教师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幼儿园书,且为乡镇中心幼儿园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参与有偿家教、推销教辅资料等被查处的;近五年师德师风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

  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人员;

  ④其他违反人事调动有关规定情形的。

  四、选调工作安排

  (一)信息发布

  2022年7月5日在公众媒体和网站(东乡政务信息公开网、东乡发布、东乡教体工作微信公众号、教育局宣传栏等)公开发布信息。

  (二)组织报名

  应选人员须持本人行政关系所在学校证明、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身份证、)以及个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于2022年7月13日上午9:00—7月14日下午17:30前到教体局5楼会议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可以享受加分政策的教师请同时提供工资AB卡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盖好学校公章),如未提供工资AB卡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视为不能享受加分。

  (三)资格审查

  2022年7月15日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取得应选人员的资格,并公示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的始终,如发现在选调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范围和内容:

  ①考试范围和内容:幼儿园岗位考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其他学科岗位考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各科总分均为100分。

  ②书面考试定于2022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在东乡实验中学进行。经公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7月22日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教体局二楼值班大厅领取准考证。

  (五)成绩计算

  笔试实际得分与政策加分的和,即为考试最终得分。如笔试成绩为80分,在农村工作满20周年,加分为5分,最终得分为85分。

  (六)选岗预聘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预聘人员并予公示。预聘教师由高分到低分选岗。

  出现与最后一位预聘人员分数相同时,一并入闱预聘。

  (七)报批

  区教体局根据预录情况,报请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并公布预录名单,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预录人员名单后,如有因被举报查实不符合选调资格或考试舞弊造成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所有录用人员一经录用务必在新录用学校服务至少三年。

  (八)试用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将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疫情防控

  1.报考教师需主动了解和遵守我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考试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2.请报考教师务必在考前或入东乡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东乡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

  3.报考教师须自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合理规划好往返路线,途中要全程戴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报考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须提供相关入场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14天内从省内外入东乡,但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按规定应提供考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5.报考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所在县(市、区)来返东乡人员,7天内有省外无本土疫情的地区返乡人员;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6.报考教师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提供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赣通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体温查验く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已落实完管控政策,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可入场参加考试。

  7.报考教师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戴口罩。考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及时离场。

  8.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报考教师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9.报考教师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在考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六、事项

  1.要严肃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考试舞弊、弄虚作假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以0分计算,并取消五年内参加选调考试、评优评先资格。

  2.严把资格关。各学校要在本校中广泛宣传并认真做好报名把关工作,严格核实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资格,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选调预聘教师在上岗前,务必认真做好原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4.本《公告》由东乡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 询 电 话:0794-4232108(区教体局)

  监督举报电话:0794-4233956(区教体局监审股)

  0794-12388(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

  

东乡区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

  附件:选调报名资格证明材料.docx

  

2022年江西抚州市南城县应急管理局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30人公告

  

  南城县应急管理局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为全力确保我县防火灭火、应急救援、森林消防工作的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更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南城县火灾防控工作需要,南城县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森林消防员,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机构

  招聘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体能考核、面试、公示、试用、录取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南城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合同制专业森林员16人,男性,其中驾驶员2名(B照及以上)。

  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4人(其中灭火岗位9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3名、通讯员岗位2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审查、体格检查合格。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大面积纹身,不影响着装效果和形象,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及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4.无明显纹身以及带有、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的纹身,无吸毒史,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病根,在试用期未如实报告,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三)岗位要求

  1.南城县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员

  (1)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凭并志愿加入专业森林伍,年龄为18周岁-35周岁(出生时间在1987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之间);驾驶员年龄为18周岁-40周岁(1982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之间);身高不低于165厘米;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优先录用:

  ①具有应急救援专业技能(具有森林消防员资格证、救援证、救护证、水域救援证等相关证件)或有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经验的面试成绩加10分;

  ②退役军人的面试成绩加10分;

  ③有较强的文字、摄影、新媒体运用能力的面试成绩加10分;

  ④曾任国家消防员或地方专职消防员的面试成绩加10分;

  ⑤参加过全省森林消防武活动并取得名次的人员的面试成绩加10分;

  ⑥凡是有医学相关专业毕业证或从事过医疗救助事业的加15分。

  2.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

  男性,年龄在18-30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能吃苦耐劳,热爱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身高165cm具有驾驶B证件2年以上、文秘写作、拍照摄影及后期制作、车辆维修、水电机修、计算机、体育专业、游泳、园艺厨艺等技能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退役士兵及警校等相关院校毕业者、本科文凭以及具有灭火救援相关经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并优先录用。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机构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7日至7月7日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可将报名表(附件1或附件2)、个人简历、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退出消防员证、退役证等证件材料投至南城消防救援大队邮箱(1249792677@qq.com),或持本人报名表(附件1或附件2)、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退出消防员证、退役证学历证等证件材料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到南城消防救援大队(城南路6号)报名。联系方式:任站长0794-7250119。

  (三)考核方式

  1.考核时间:2022年7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地点:南城县,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内容:

  (1)体能测试

  ①南城县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消防员:考核内容为15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项目,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3)。(驾驶人员体能测试成绩仅供参考),各项体能测试均达到要求的方为合格。

  ②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内容为3000米、400米、100米、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等五个项目,每个科目占比20%,按照每项得分乘20%,确定单项科目成绩,总分100分,3000米未达到60分直接不进入下一环节(见附件4),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人员体能测试标准可适当降低(见附件5)。

  (2)面试

  ①南城县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消防员:应聘人员根据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者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分值为100分,不指定复习范围和教材,现场答辩式测评考生的分析能力、掌握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等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综合能力素质。

  ②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携带个人简历、证书等材料,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考试成绩合格以上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五、录取方式

  (一)南城县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消防员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身体素质测试总分×60%+面试总分×40%=总成绩。入围政审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政审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身体素质测试得高分者。

  (二)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

  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成绩×70%+面试成绩×3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录取人员未满足征召人数,不在征召,择优录取,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体检和政审

  招聘人员政审、体检中任何一项不合格不予以征召录取,政审、体检相关要求如下:

  (一)政审

  政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考核要求进行。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一律不录取,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因政审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二)体检

  政审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由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替补机制

  政审、体检不合格者被淘汰,所缺名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分高者排前。

  (五)公示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对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办理聘用手续。

  七、试用期和聘用方式

  (一)南城县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消防员

  1.试用期和合同期。凡聘用人员须经过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试用合格后与南城县应急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

  2.每年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对所有聘用人员进行年度综合考核,经考核不合格且不能胜任工作的队员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缺额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聘条件以1:2的比例顺位替补,成绩一年有效,以保证队员总数不变,活力不减。

  (二)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

  1.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集训(试用期)2个月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后表现良好可续签合同。

  3.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导致身体伤病涉及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所在工作岗位或违反规定的,大队将予以辞退,若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需按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大队提交辞职申请,工作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并解除劳动关系。

  八、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南城县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消防员

  1.被聘用后根据岗位不同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根据指示扑救森林火灾和抢险救援;

  (3)承担森林火灾事故救援和防汛抗旱救援任务,协助处置地质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森林防灭火宣传培训、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业务受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5)根据指示执行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救援任务。

  ⒉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专业森林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20】13号)进行管理;

  (2)按照准军事化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3)业务技能达到《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采取混编驻队管理和执勤的方式,集中食宿,24小时全天候驻队执勤,并按照规定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岗位任命:

  队员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通过比较综合素质,在队员中择优选拔班长(副班长),按照管理权限任命,试用一年。其余人员聘任为队员。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待遇保障:

  (1)薪资方面:试用期2个月工资为3600元/月;签订合同后后,工资、年终考核奖励、工作年限奖励及福利待遇具体执行2019年《江西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赣应急字【2019】78号)。

  (2)保障方面: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行李衣物由单位按季节统一免费发放,伙食及住宿由单位免费提供。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

  1.集训(试用期)2个月期间工资为3600元/月。

  2.签订合同后后,政府专职消防员月薪4830元/人/月+880元高危补助+岗位补贴,单位和个人按相应比例缴纳五险一金(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3.政府专职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落实《江西省政府消防员管理办法》,每月安排轮休,其余时间全天候24小时担任灭火救援执勤任务。

  4.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承担消防站执勤灭火救援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政府专职消防员正式聘用后,统一免费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

  (三)其他招聘未尽事宜以南城县应急管理局、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794—7214074、0794-7250119

  

南城县应急管理局

  

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6月24日

  附件1

  

县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消防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相片

  

  出生年月

  

  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毕业学校

  

  学历

  

  所学

  专业

  

  身份证号

  

  报考岗位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地址

  

  特长

  

  现工作单位

  

  个人简历

  

  年月至年月

  

  在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任何职

  

  应聘人员承诺签名

  

  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有效,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本人自愿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

  年月日

  

  附件2

  

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相片

  

  出生年月

  

  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毕业学校

  

  学历

  

  所学

  专业

  

  身份证号

  

  报考岗位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地址

  

  特长

  

  现工作单位

  

  个人简历

  

  年月至年月

  

  在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任何职

  

  应聘人员承诺签名

  

  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有效,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本人自愿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

  年月日

  

  附件3

  

南城县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项目

  分值

  

  1500m长跑(分钟)

  

  俯卧撑

  (次/2分钟)

  

  屈腿仰卧起坐(次/2分钟)

  

  100分

  

  6′05′

  

  62

  

  70

  

  95分

  

  6′12′

  

  56

  

  67

  

  90分

  

  6′19′

  

  50

  

  64

  

  85分

  

  6′26′

  

  46

  

  61

  

  80分

  

  6′33′

  

  42

  

  58

  

  75分

  

  6′40′

  

  38

  

  55

  

  70分

  

  6′47′

  

  36

  

  52

  

  65分

  

  6′54′

  

  34

  

  49

  

  60分

  

  7′01′

  

  32

  

  46

  

  55分

  

  7′08′

  

  30

  

  43

  

  50分

  

  7′15′

  

  28

  

  40

  

  45分

  

  7′22′

  

  26

  

  37

  

  40分

  

  7′29′

  

  24

  

  34

  

  附件4

  

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分数

  

  100米跑(男)

  

  3000米跑(男)

  

  引体向上(男)

  

  400米(男)

  

  双杠臂屈伸(男)

  

  (秒)

  

  (分)

  

  (次)

  

  (分)

  

  (次)

  

  100

  

  12′50

  

  12′05′

  

  22

  

  1′05′

  

  30

  

  95

  

  12′70

  

  12′25′

  

  20

  

  1′06′

  

  28

  

  90

  

  12′90

  

  12′50′

  

  18

  

  1′07′

  

  26

  

  85

  

  13′20

  

  13′20′

  

  16

  

  1′08′

  

  24

  

  80

  

  13′50

  

  13′40′

  

  14

  

  1′10′

  

  22

  

  75

  

  13′90

  

  14′00′

  

  12

  

  1′12′

  

  20

  

  70

  

  14′10

  

  14′20′

  

  10

  

  1′15′

  

  18

  

  65

  

  14′30

  

  14′40′

  

  9

  

  1′17′

  

  16

  

  60

  

  14′50

  

  15′00′

  

  8

  

  1′20′

  

  14

  

  55

  

  14′70

  

  15′30′

  

  7

  

  1′22′

  

  12

  

  50

  

  14′90

  

  16′00′

  

  6

  

  1′25′

  

  10

  

  40

  

  15′00

  

  16′30′

  

  5

  

  1′30′

  

  8

  

  附件5

  

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符合年龄放宽条件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分数

  

  100米跑(男)

  

  3000米跑(男)

  

  引体向上(男)

  

  400米(男)

  

  双杠臂屈伸(男)

  

  (秒)

  

  (分)

  

  (次)

  

  (分)

  

  (次)

  

  100

  

  13′00

  

  12′30′

  

  16

  

  1′10′

  

  25

  

  95

  

  13′10

  

  12′50′

  

  14

  

  1′12′

  

  23

  

  90

  

  13′30

  

  13′10′

  

  12

  

  1′15′

  

  21

  

  85

  

  13′60

  

  13′30′

  

  11

  

  1′17′

  

  19

  

  80

  

  13′90

  

  13′50′

  

  10

  

  1′20′

  

  17

  

  75

  

  14′30

  

  14′10′

  

  9

  

  1′22′

  

  15

  

  70

  

  14′70

  

  14′30′

  

  8

  

  1′25′

  

  13

  

  65

  

  15′20

  

  14′50′

  

  7

  

  1′30′

  

  11

  

  60

  

  15′70

  

  15′10′

  

  6

  

  1′32′

  

  9

  

  55

  

  16′20

  

  15′30′

  

  5

  

  1′35′

  

  7

  

  50

  

  16′60

  

  15′50′

  

  4

  

  1′38′

  

  5

  

  40

  

  16′90

  

  16′10′

  

  3

  

  1′4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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