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招聘公告

  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抚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四家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共招聘59名高素质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所有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 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 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报考者如能在7月底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职业资格要求。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且该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报考者取得该职业资格证书的时间须在2021年7月底之前。

  5.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用人单位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商议确定。

  6.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须提供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7.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报名方式

  1.采取邮箱方式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请将报名需要的材料在报名截止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报名邮箱(见附件1),并注明“职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报考单位”。

  2.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报考人员填写《抚州市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二代身份证、各阶段(专科起)学历书(学信网打印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证、各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3日17:30分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考生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每名考生只限发送一份邮件,多发无效,以第一份邮件为准。

  4.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诚信报名主要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是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测评

  1.测评由抚州市卫健委、抚州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公告。

  2.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由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共同组织。

  五、资格审查

  1.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持报考岗位所需资料的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出现违规现象,参照《关于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意见》(抚人字[2005]21号)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抚州市卫健委及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录用。对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后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再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九、签订合同

  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服务期不少于5年。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递补和调剂

  (一)递补。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含试用期内)而出现的空岗,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卫健委和市人社部门同意,可从同岗位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调剂。

  对在此次公开招聘流程中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岗位空额,且本岗位无人递补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同意,可在成绩合格且未入闱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补录,对同一岗位调剂申请人按照报考人员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岗位调剂。调剂的原则和条件为:

  (1)调剂在相同专业的岗位之间进行,只进行一次调剂补录;

  (2)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3)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测评成绩应达到本次测评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4)已进入拟聘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5)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岗位。

  十一、其他事项

  拟公开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0日未报到,经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二、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94-8236349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0794-8217816

  抚州市立医院人事科:0794-8235766

  抚州市妇幼保健院:0794-8223756

  抚州市中医院:13307940103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794-8222293

  (二)监督举报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0794-823201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8日

  附件1: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学科目录.pdf

  附件3:抚州市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2021年江西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幼儿教师83名公告

  

2021年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现就2021年抚州市保育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幼儿教师83人,其中总成绩排名前11名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第12—83名为合同制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2.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已取得幼儿。

  4.具有良好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6.身心健康,热爱幼教事业;

  7.全省在职在编满5年或2021年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已确定入编人员应在报名结束前开具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约证明,未满5年的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16日;

  3.报名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新园二楼多功能报告厅(陆象山大道289号)

  4.考生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尚未取得毕业证和的2021届毕业生,需提供在办证明(附件2);

  (4)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能在2021年8月底前取得幼儿书的人员(视同已取得幼儿),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本人书写的承诺书(附件3);

  5.在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或合同性教师)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校任教累计满5年的(即:2016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服务期加上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须提供最后任教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2)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须提供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和下编手续。

  6.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须提供取得的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2021年服务期满三年、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特岗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00)到抚州市保育院新园二楼多功能报告厅领取《笔试准考证》,7月24日凭《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笔试现场。

  四、笔试(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新园(陆象山大道289号)。

  3.笔试内容(满分100分):

  (1)专业知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占10分;

  (2)案例分析,占30分;

  (3)活动设计,占40分;

  (4)简笔画,占20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布。

  5.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时间: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

  2.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

  3.面试内容:

  (1)试讲(80分)

  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2)弹唱(10分)

  随机抽取一首儿童歌曲简谱,准备时间3分钟,弹唱时间2分钟;

  (3)自选舞蹈展示(10分)

  自带一个成品舞,时间4分钟内,自备单曲舞蹈音乐U盘,自备舞蹈服装及道具。

  4.本次招聘只有一个岗位,当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六、体检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对入闱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岗位数不调减,但拟入闱体检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或面试组平均分(面试组平均分为本面试组参加实际面试人员面试分数)。如本公告发布前为抚州市保育院合同制的教师入围体检,则按人数和总成绩依次递补考生,以保证抚州市保育院实际增加幼儿教师83名。

  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合格的入编人员名单上报市政府批复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人员管理

  1.总成绩排名前11的考生按照相关政策办理工资、上编等手续。

  2.总成绩第12名-83名的合同制幼儿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拟聘用人员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者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对连续完不成绩效任务,在绩效考评中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与抚州市保育院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3.所有幼儿教师的人事档案由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

  八、工资待遇

  1.在编幼儿教师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合同制幼儿教师参照在编幼儿教师实行同工同酬,相关标准参照在编幼儿教师标准执行,并同步调整;绩效工资在确定的总量额度内,按照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九、疫情防控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需遵守抚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佩戴口罩,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扫码和测温,查验行程卡。经核验“赣服通”显示绿码,体温查验<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报名或考试。

  咨询电话:0794-8263417;0794-8222130

  附件:1.2021年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docx

  2.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在办证明.docx

  3.个人承诺书.docx

  4.同意报考及任教经历证明.docx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6日

  

2021年江西抚州市南丰县公办幼儿园招聘40名教师方案

  

2021年南丰县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补充公办幼儿园师资,逐步满足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全县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招聘计划的批复》(丰府字〔2021〕10号)精神,决定为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21年计划为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共40名。其中县城公办幼儿园30名,农村公办幼儿园1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违反师德规定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按相关规定需禁止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情形。

  2.户籍条件。户籍不限。

  3.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 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学历及资格条件。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且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并取得,或专业并取得幼儿园。已申报2021年教师资格现场认定且符合条件的,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

  5.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三、招聘程序

  由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手指公司)负责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5日—7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南丰县沿江北大道160-162号),联系方式:夏超华17379436100,0794-3205155。

  3.报名方式:报考者直接到金手指公司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南丰县2021年编外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书、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附上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中专学历需同时附上毕业证上所提供学历查询网站中的学历证明信息表。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大专毕业生需由院校提供学历办理中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后归还;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4.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和资格审查后,如未达到开考人数条件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减招聘名额。

  (二)领取准考证

  笔试前两天考生到金手指公司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三)笔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幼儿教育综合知识,试卷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金手指公司和南丰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的4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入闱面试人员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面试。如达不到面试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减招聘名额。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及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钢琴弹奏占40%、讲故事占30%、简笔画占30%。面试成绩的60%计入总成绩。

  (1)钢琴弹奏:自选曲目进行弹奏,弹奏时间3分钟以内,钢琴由考点准备;

  (2)讲故事:自选故事内容,讲述时间3分钟以内;

  (3)简笔画:现场给出主题,10分钟内在4K素描纸上完成一幅简笔画(自备画笔)。

  3.考官聘请。在外地聘请考官,每组5人。

  4.面试评分。考官对考生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分后先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另外3个考官评定的分数求平均分,即为考生的最后面试成绩。最后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5.面试分组。根据入闱面试人员人数进行分组。参照全省招聘教师面试办法,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将对参加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交叉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先排除弃考等因素造成的零分,再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

  6.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合成的成绩(百分制、保留二位小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闱。对体检前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布成绩。综合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金手指公司和南丰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8.违纪处理。对以虚假信息或假证件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如出现拟聘人员不合格,空缺岗位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的拟聘人员由金手指公司进行管理。由金手指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4个月。聘用期满,根据教师的现实表现再续签聘用合同。

  (八)选岗

  由县教体局根据公办幼儿园教师需求设立岗位,聘用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在设定的岗位内选择。

  四、聘用人员待遇

  1.工资待遇。(1)基本工资。在园工作第一年2800元/月,以后每年增加基本工资50元/月,在园教龄不得间断(法定假除外),否则从头计算(下同)。由金手指公司负责发放。(2)绩效工资。人均每年7200元,由聘用幼儿园进行绩效考核发放。(3)一学期结束,下一学期继续聘用的,寒假或暑假享受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如下一学期不继续聘用的,则寒假或暑假不享受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4)不享受单位综治、文明单位、节能减排、政府奖励性补贴、边远山区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等待遇。

  2.社会保障。五险一金(含五险一金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含职业年金)按企业职工最低标准办理,单位部分由单位负担,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由金手指公司负责代缴。

  3.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公办幼儿园编外合同制教师符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的,经所在幼儿园同意后报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统一向人社部门申报。

  4.培训考核。公办幼儿园编外合同制教师与在编在岗教师同等享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每学年结束,由所在幼儿园负责对乡镇公办幼儿园编外合同制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交金手指公司,同时交县教体局备案,并作为其续聘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五、本方案由南丰县编外合同制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3318103

  附件:南丰县2021年编外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

  

南丰县编外合同制教师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2021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1年资溪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有效推进城市社区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服务水平,提高城市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增强城市社区工作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8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素质高,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的身心条件;

  4.年龄在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具有资溪县户籍;户籍不在资溪县辖区内,但在资溪县辖区内工作1年及以上的(提供2021年10月31日以前劳动聘用合同、参缴社保证明、银行工资发放流水、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5.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现在岗的社区工作人员,年龄放宽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高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和相关情形不适宜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1.网上发布公告时间及地址: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1日,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及资溪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日08:30至2021年12月3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地址:资溪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办公室(原商业局三楼),联系电话:0794--7966605,联系人:邓仁18970437819。

  5.报名需提交材料:

  (1)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5)任职证明等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与岗位相关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笔试

  1.笔试内容:(1)基础知识。(2)公文写作。

  2.本次笔试按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如报考总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调减招聘的比例或人数。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优惠加分:退伍军人加1分,取得全国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优惠加分不累计。

  五、面试

  1.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分别参加面试。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达不到1:2比例的,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应急应变等能力。

  六、体检

  1.考生总成绩=考生笔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综合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如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七、考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1.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如未参加政审或政审不合格,取消资格。

  2.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政审等各方面的综合考察情况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和聘用

  1.试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到各社区报道,试用期为2个月。

  2.聘用

  试用期满后,由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对其试用期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工资按县财政预算社区两委正式当选一般干部待遇标准执行。

  九、注意事项

  1.考生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试前14天有县外旅居史返回(以行程码显示为准)的考生,请提前做好核酸检测和血清测试(费用自理),考试当天随身携带检测阴性结果(48小时之内)并主动出示给工作人员,不能提供合格检测结果证明的不能入场。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考生需严格遵守我县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凡弄虚作假、故意瞒报等情况的,或拒不配合防疫管理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资溪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招聘

  

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资溪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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