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黎川县第一批事业单位招聘43名高素质人才公告
黎川县2022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回归与人才强县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素质人才服务黎川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黎川县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黎字〔2020〕26号)文件及有关要求,结合黎川县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为确保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成立由县委任组长,县委、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常务副县长、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的黎川县2022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面简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整个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二、公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三、引才名额及方式
根据《黎川县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黎发〔2020〕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高素质人才,招聘岗位及专业见附件。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0.黎川县纪委县监委县纪委监委办案服务中心岗位限中员。(其中:本人父母、兄弟姐妹及配偶、配偶父母、配偶兄弟姐妹中在抚州市范围内担任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含退休3年之内的)或在黎川县任正科级实职领导干部(含已退线但尚未退休干部)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7年元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1)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含学硕和专硕);(2)学历毕业证、须在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
3.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限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1年和2020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五、公开招聘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高素质人才,医生岗位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他的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受《黎川县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暂行办法》(黎发〔2020〕26号)规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2.除教师、医生岗位外,其余应聘人员录用后原则上在企业挂职服务两年,服务期满后再回聘用单位工作。如其本人自愿继续在企业工作,经县委组织部和聘用单位同意,可再延长一年挂职服务。
3.应聘人员录用后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在企业挂职服务时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cx.gov.cn/)“黎川发布”“黎川微组工”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1月20日8:00—1月29日18:00截止。联系电话:0794-7566019。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到黎川县行政中心县委组织部617室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受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主动说明与当事人的关系。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cx.gov.cn/)下载《黎川县2022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填写后与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lcxwrcb@126.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姓名+学历。(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大小在 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黎川县2022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叁份;
2.学历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条件不符的无法获得测试资格。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的全过程(包括试用期)。
2.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否则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事业单位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形式,医生岗位面试需考察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占面试成绩40%)与操作水平(占面试成绩60%)。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入闱资格。
2.面试得分实行百分制,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作为面试得分;面试得分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依据测试方式拟定在15至45分钟之内(具体见面试公告)。
3.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见面试公告)。
4.面试须知:在面试前三天内,需到县委人才办(县行政中心617室)领取面试准考证。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5.对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的考生可直接通过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面谈方式录用,不占招聘岗位指标。试用期满且经考核表现优秀的,可安排至我县科级实职岗位工作。
(五)体检
1.根据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划定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1.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黎川县委人才办(邮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行政中心617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递补和调剂
1.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可从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同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2.调剂。对在此次公开招聘流程中因报考人数不足而出现岗位缺额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报考岗位类别和专业条件均相同的岗位中,对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且未入闱的考生实行一次调剂补录,调剂补录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
3.对经递补和调剂仍空缺的岗位,在本年度内可按公开招聘流程,实行循环招聘,直至招满。
(八)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黎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附件1:黎川县2022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黎川县2022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信息表.docx
2022年江西抚州市乐安县招聘职业中学派遣制教师公告
乐安县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职业中学派遣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乐安县职业教育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在第一次招聘的基础上,乐安县教育体育局委托江西润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乐安县职业中学派遣制教师,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岗位数
| 资格条件
| |||
所学专业
| 学历
| 年龄
| 资格条件
| |||
1
| 数学
| 16
| 专业不限
| 本科及以上(师范类专业放宽至大专)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初中或中职及以上数学
|
2
| 信息技术
| 6
| 专业不限
| 本科及以上(师范类专业放宽至大专)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初中或中职及以上信息技术(计算机、电子商务)、双师型、本专业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三项之一
|
3
| 音乐
| 3
| 专业不限
| 本科及以上(师范类专业放宽至大专)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初中或中职及以上音乐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已取得教师岗位需求表中相应书的人员。(含已申报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22年8月底前可取得书的人员。)
3.已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但受疫情影响延期至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的人员,可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或下载的面试准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与江西润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并承诺在2023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如未取得,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3.户籍条件:不限户籍。
4.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被开除过公职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予聘用。
5.对入闱体检人员进行入职查询,经查询发现有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由江西润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乐安发布和江西润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乐安县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职业中学派遣制教师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3日上午8:00起,至8月30日18:00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在线上进行资格预审,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附件1,贴好照片)、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毕业证和最高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扫描件发送至weishao428@126.com。
3.发放准考证
2022年8月31日8:00-18:00,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携报考时所需资料的原件在乐安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大厅进行资格现场审查,审查合格后换领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9月3日上午7:30开始
2。面试地点:乐安县第二中学
3.面试形式:
(1)音乐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无生试讲和技能展示。技能展示分两部分:一是自弹自唱(自带一首弹唱曲,要求考生用钢琴等相关乐器边弹边唱,3分钟左右,面试室只设一架钢琴,若考生需要其他乐器,请自备);二是自选才艺展示(3分钟左右,面试室设一架钢琴和音响,其他器具自备)。无生试讲和技能展示总时间不超过16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无生试讲为30分,自弹自唱35分,自选才艺展示35分。
(2)数学和信息技术面试形式为无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面试不使用多媒体设备,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试讲课题相同。
4.面试内容:乐安县职业中学现行教材。
(1)数学: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 数学基础模块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2)信息技术:计算机专业十三五规划教材 中文版Office2010办公自动化项目教程(电子科大出版社,主编欧小宇 常强 兰海涛 黄艳艳)
(3)音乐: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 公共艺术(第二版)音乐篇(高等教育出版社,主编刘五华 周健)
(四)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面试合格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入闱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江西润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乐安县人民政府网和乐安发布公布。
(五)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西润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乐安县人民政府网和乐安发布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四、聘用人员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的拟聘人员由江西润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由江西润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派遣到乐安县职业中学任教。聘用期满,根据学校教学岗位需求及学校年度考核再续签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本次招聘的派遣制教师工资待遇如下:
(1)工作第一年5000元/月(其中70%为基本工资,30%为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由学校(用工单位)按学期考核发放,具体考核办法由学校(用工单位)制定。以后每满2年增加100元/月。
(2)一学期结束后,下一学期继续聘用的,寒假或暑假享受工资待遇;如下一学期不继续聘用的,则寒假或暑假不享受工资待遇。
(3)不享受政府奖励性补贴等待遇。
2.社会保障。本次招聘的派遣制教师社会保障如下: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由江西润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代缴,按月申报缴费,单位部分由单位负担,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本次聘用的派遣制教师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缴纳;月平均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纳。
3.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本次招聘的派遣制教师符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的,经职业中学同意后报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统一向人社部门申报。所取得职称与工资待遇不挂钩。
4.培训考核。本次招聘的派遣制教师享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每学年结束,由职业中学负责对本次招聘的派遣制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交江西润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时交县教体局备案,并作为其续聘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5.本次招聘的派遣制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
六、疫情防控
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就本次招聘工作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2.近期从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考生需提供7天集中隔离证明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证明,并提供本人参加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近期从国内其他省份非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考生,需提供本人参加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如仍在省外的考生尽早返回,认真落实上述防疫工作要求;没有出省的考生作出承诺,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面试。省内考生非必须不要出省。各位考生在考前至少接种一剂防疫疫苗。
5.考生在报名时必须落实查体温、查健康码、查行程轨迹、查疫苗接种、戴口罩等四查一戴防控措施,上交有关证明和承诺书。
6.考生进考点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发热人员禁止入场。
7.考试前一天下午,对考点和考场进行消毒。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老师18801510800;陈老师18296462314;臧老师15852698315
八、监督电话:0794-6590975(县教育体育局监察室)
乐安县教育体育局 江西润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3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临川区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45名公告
抚州市临川区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增强社区工作力量,抚州市临川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45人,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
二、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合格标准。
(二)报名资格
1.年龄条件: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后至2004年6月30日前出生);
2.户籍条件:①具有临川区辖区内户籍的(含高新开发区及东临新区原临川三个乡镇、一个垦殖场),户口时间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前。②户籍不在临川区辖区内户籍的,但在临川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居住至今,提供社保、个税缴纳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水电费缴纳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之一)。③户籍和居住地不在临川区辖区内,但在临川区城市社区工作满一年的(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在社区工作至今)。④原户籍在临川区,但因考入大专及大专以上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毕业后未迁回的。⑤户籍和居住地不在临川区辖区内,但在临川区辖区内工作的(提供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缴交社保、单位发放工资花名册或单位出具有关证明等佐证材料)。
3.学历条件:考生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2022届统招毕业生如报名期间未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但在学信网上可查询到学籍结果的,其毕业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的学历毕业证书,也需学信网可查询结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2023届及以后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临川区门户网《中国临川》和《临川发布》、江西人才服务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采取网上选择岗位,诚信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7月8日9:00至2022年7月14日17:00(缴费时间截止为报名截止当日22:00)。报考人员登录江西人才服务网(www.jxrcfw.com)后,通过“考试报名--考试列表”栏目选择相应专题,据实填写表格,在网上资格预审通过后,在线缴纳考试费(100元/人),缴费人数为最终报名人数。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①笔试内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基本知识(分值占60%);普通公文写作(分值占20%);国内时事(分值占20%),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②笔试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
③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考试要求参加考试。
④笔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⑤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7月19日10:00至2022年7月23日9:00。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
⑥优惠加分:正式党员加1分;取得全国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优惠加分不累计,加分于笔试成绩项。
后续安排请关注临川区门户网、江西人才服务网(www.jxrcfw.com)相应公告。
2.面试
①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根据最终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②面试考核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为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核,总分为100分。若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的,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原始得分×(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再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③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检
1.考生总成绩=考生最终笔试成绩+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选,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政历清楚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上述过程结束后,因体检、考察中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临川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根据本次招聘考试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服从组织安排到所需社区,如不服从安排作自动放弃,取消其招聘资格。拟聘人员一经录用后,抚州市临川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安排到相关街道、镇,录用人员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参加社区选举,当选后方可上岗。录用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贰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以辞退处理。按照相关规定,工作人员辞退的,相关材料记录到个人征信档案,并且叁年内不准参加“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考试。
四、岗位待遇
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一经聘用后,按照《抚州市委组织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家单位关于规范市中心城区社区“两委”成员报酬及相关待遇的通知》(抚组字〔2019〕29号)执行。
五、其他
此次通过笔试面试,将因满额而未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的30名考生将纳入临川区社区人才储备库,在下一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前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有流失的,将在社区人才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经体检、考察合格,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直接择优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
未尽事宜由抚州市临川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技术支持:0791-86128037
政策咨询电话:临川区民政局0794-7825012、8420491
监督电话:0794-8441710
抚州市临川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公告
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不断优化市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遴选单位:市直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除外)。
遴选职位: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具体详见《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抚州市辖县(区、含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临新区,下同)及以下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抚州市辖县(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中央垂直管理机关、省属垂直管理单位设在抚州市所辖县(区)机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单列派驻(出)县(区)办事机构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编制人员;
4.2021年后因我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事业单位划转安置在参公单位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或划转安置在国有企业在岗的工作人员。
5.我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中,属抚州籍或者配偶在抚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或配偶在市直、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企业社保缴费证明为凭据)。
(二)资格条件
1.立场坚定、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品行端正。
3.属本公告报考范围第1-3类的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报考人员应达到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且应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因机构改革变换单位或所在单位更名的,按同一单位认定。在不同乡镇连续工作的,视为同一单位。
5.事业单位按身份对等(专技人员报考专技岗位,管理人员报考管理岗位),如现聘岗位等级高于报考职位要求的等级条件,则按报考职位要求的等级聘任。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称职)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的规定。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未满影响期限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和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遴选职位条件说明
1.《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
2.年龄计算: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3.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4.遴选职位专业设置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4月印制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3)执行。
三、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时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弄虚作假或者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无故放弃遴选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至本人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9:00至12月5日17:00。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陆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点击“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专题”,进入报名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诚信签名。
2.报考人员填写个人详细信息,选报遴选职位,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
3.报考人员除网上填报信息外,还需填报《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
4.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推荐表》(附件2)手写签名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单位所在地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提交进行资格初审。电子文档通过扫描或拍照制作,须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
6.市人社部门将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报名推荐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7.资格初审通过即报名成功。
注意:
1.本次遴选笔试报名免费。
2.报名系统以注册手机号作为登录的依据。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审查的,市人社部门将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5.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市人社部门重点审核报考人员照片是否为清晰的证件照,以及报考是否经过所在单位同意。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10:00至12月6日12:00。
6.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及时提交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7.报考人员上传的证件照和《报名推荐表》电子文档,应符合上传要求,同时要清晰、便于审查。因报考人员提交的证件照或电子文档不规范、不清晰、上下颠倒等影响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8.2022年12月7日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xfz.gov.cn)、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12月9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对改报职位的,市人社部门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请报考人员关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后续公告,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折算后为100分。加试分值100分,是否加试及加试内容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与市人社局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1.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两科合为一套试卷,总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待定,请报考人员关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后续公告,考点统一设在抚州市。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按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按照公布的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之前书面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报考人员在报名申请和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如下资料:
1.《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聘用(录用)审批表(公务员调任审批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报告表)复印件;
4.与《报名推荐表》同底的电子照片,照片必须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362501********1234),jpg格式,40kb以下;
5.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加试
经批准同意设置加试的,由遴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已参加了笔试且成绩和资格审查均合格的人员参加。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加试岗位含加试成绩),按照遴选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因面试人员放弃遴选或被取消遴选资格,导致面试人员低于规定比例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参加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对外公布。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但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时,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般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加试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加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遴选计划数及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由遴选单位提出,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体检结束后,市人社局将对外公示体检合格、入闱试用环节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因怀孕无法确定体检结果的,待孕期结束体检合格后再对外公示。
(二)试用
公示期满后,遴选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遴选试用。试用期间,试用人员的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保持不变,工作与所在单位脱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遴选试用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试用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三)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组织试用期满考核,提出拟调动人选、办理调动手续。
各遴选单位党委(党组)可参考拟遴选人员的原聘任岗位等级,结合本单位职位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岗位和岗位等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们将适时调整遴选工作安排,相关公告将第一时间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由抚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94-8222130(抚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1: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