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抚州市南丰县县城中小学教师选调公告

南丰县2023年县城中小学教师选调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的合理流动,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相关要求以及《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县城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的批复》(丰府字〔2023〕134号)精神,我县决定开展2023年县城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为使选调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教育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纪委监委、政府办、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司法局、编委办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南丰县2023年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选调的日常工作。同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二、选调名额

1.县城初中选调教师20人。从乡镇中学选调教师20人到县城初中任教。具体学科及名额:语文5人、数学1人、英语4人、政治3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历史3人、信息1人。具体岗位根据实际选调入闱人数以及二中、实验学校教师学科需求设岗。

2.县城小学选调教师40人。从乡镇小学选调教师40人到县城小学任教。具体学科及名额:语文18人、数学15人、体育2人、美术2人、音乐2人、信息技术1人。具体岗位根据实际选调入闱人数以及县城小学之间教师调配后,对仍有教师需求的学校设岗。

三、选调条件

(一)县城初中选调教师的条件

1.选调对象。本县乡镇中学在编教师,且在本县任教满三年(2020年9月及以前任教)。

2.学历与资格。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工作表现。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近三年师德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学科条件。选调人员申报的学科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需在聘任有效期内)的学科一致。

(二)县城小学选调教师的条件

1.选调对象。本县乡镇小学在编教师,且在本县任教满五年(2018年9月及以前任教)。

2.学历与资格。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工作表现。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近五年师德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学科条件。选调人员申报的学科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需在聘任有效期内)的学科一致。

(三)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均不符合选调条件。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处罚或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2)近五年内(2018年9月1日至今)有停薪留职或擅自离岗行为者。

(3)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其它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公开报名

1.教师报名时只能申报一种类别及学科,且符合选调类别的基本条件,不能交叉申报。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8月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会议室(县桔都文化传播中心26楼人社局会议室)

4.联系电话:0794-3226133

5.报名材料:报名时必须带好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学校开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无停薪留职或擅自离岗证明、综合加分的证明、任教学科年限证明等材料及一寸免冠照2张,由本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填报选调岗位。

(二)资格审查

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选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名额与对象,核发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方案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选调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南丰二中。

3.考试内容及计分:选调对象参加所申报学科的文化考试。考试总分为100分。中小学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四)综合加分

乡镇学校教师选调县城学校,根据下列加分项进行综合加分。

(1)夫妻双方在本县乡镇从事教育工作且均在编在岗,若一方申请参加选调的加3分;若双方同时申请参加选调的,自行商定其中一方加3分;若有一方借入或交流到县城的,则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2)教龄每学年加0.2分。

(3)在最边远和边远学校任教累计满10周年及以上、且2022-2023全学年仍在最边远学校任教的,加2分;在最边远和边远学校任教累计满10周年及以上、且2022-2023全学年仍在边远学校任教的,加1分。最边远和边远学校的认定以《南丰县艰苦边远地区乡镇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中确定的学校为依据。

以上各项综合加分由选调对象相关学校出具证明材料,选调对象报名时将加分证明材料上交,最后由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未列入加分项目的不计分。选调对象的综合加分直接计入考试总成绩。

五、确定入闱人选

选调对象的最后得分为笔试及综合加分的总和(保留一位小数点),依据最后得分和选调学科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选名单。若最后一人入闱者的总分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笔试得分情况比较,笔试分数高者入闱。如还出现并列情况,则按学历、教龄比较,学历高、教龄长者入闱。若学历、教龄还相同,则按乡镇学校班子成员(含村小校长),前者优先入闱。因自愿放弃或违规违纪等原因空出的岗位,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同时,所有学科岗位设定笔试入闱成绩合格线为70分,若考生笔试成绩达不到70分则不能入闱。

确定的入闱人选名单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如无异议,经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政府批准。

六、选岗及调动

经县政府批准选调的教师进行公开选岗,选岗按设定的学校岗位,分学科按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

不服从选岗安排者3年内不得再参加选调考试。县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办根据县政府批复办理相关调动手续。今年参加职称评聘的教师选调后按其所在县城学校的岗位情况进行聘任在学校无岗位的情况下不得聘任,也不再参与原学校的职称聘

七、其他

本公告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由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县人社局、县教体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附件1:2023年南丰县公开选调县城初中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2:2023年南丰县公开选调县城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3:南丰县2023年县城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证明.doc

 

南丰县2023年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代章)



2023年江西抚州市南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52人公告

南丰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实施,吸引更多优秀高素质人才服务南丰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决定开展南丰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引进计划

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52名,具体引进岗位及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2。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引进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在18周岁以上(2005年9月13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3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具有岗位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2)报考人员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

3.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4.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2022年4月版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引进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5.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引进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nf.gov.cn/)、“南丰发布”、“南丰组工微讯”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8:30—2023年9月26日17:3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94-3226133。

1.现场报名:考生携带报名所需资料至南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南丰县桔都文化传播中心26楼2607室)进行报名。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受委托人应携带委托书、本人(系受委托人)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写明受委托人与考生的关系,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8:30—2023年9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网上报名:考生将报名所需资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南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nfrsrcg@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学历(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大小在 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报名邮件只发一次,邮件发送后请考生主动联系南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南丰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2.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职人员须持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引进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包括试用期)。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面试的人选在抚州市南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nf.gov.cn/)、“南丰发布”、“南丰组工微讯”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程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引进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结构化、试讲的方式,主要面试引进人才的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专业化面试12分钟;结构化面试12分钟;试讲面试时间12分钟,试讲前备课时间30分钟。

2.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设合格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者方具备拟引进资格。根据引进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末位同分,专化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试讲面试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五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迟到、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计入到该考生所在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计算基数和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计算基数。

3.同一职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4.面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将在抚州市南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nf.gov.cn/)、“南丰发布”、“南丰组工微讯”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引进资格。

2.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专业水平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引进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合格线70分以上的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南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nf.gov.cn/)、“南丰发布”、“南丰组工微讯”公众号等平台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引进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引进的高素质人才,除医生岗位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备案制)外,其他的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编制备案制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编制内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2.除教师、医生岗位外,其余应聘人员聘用后原则上在企业挂职服务两年,服务期满后再回聘用单位工作。如其本人自愿继续在企业工作,经县委组织部和聘用单位同意,可再延长一年挂职服务。

3.应聘人员聘用后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在企业挂职服务时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3.报考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引进资格。

4.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及考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引进工作程序,参与引进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本方案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1.南丰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2.南丰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版).pdf

中共南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南城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0人公告

南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央和省、市等文件要求,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50名。

岗位1:17名;

岗位2:17名;

岗位3:16名。

二、招考原则及工作要求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本次招考50人要求全职在南城县城市社区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五)本人具有南城县户籍或为南城县生源地居民;夫妻一方为南城户籍或能够提供在南城工作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村霸”等人员的;

4.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7.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或严重损害生态环境未处理到位的;

8.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9.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

10.现役军人;

1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回避规定不能参加考试的;

12.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四、实施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南城发布”、“南城组工”上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南城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3份(网上自行下载正反打印并插入电子照片)。

3.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南城县生源地居民需提供中学或高中学校学籍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6.中共党员必须提供所在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半年以上社区退役军人事务专干工作经历的需出具工作证明(附件2)、具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7.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报名。

8.报名地点:南城县人力资源保障局(4楼会议室)。

如果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场报考,委托他人报考要有考生本人写的委托书(附件3)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被委托人要带好上述2-6中报考人需要的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监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成立专门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

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22日

如果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场领取,委托他人领取要有考生本人写的授权委托书(附件4)、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领取准考证地点:南城县人社局402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基本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及公文写作等。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加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具有半年以上本县城市社区退役军人事务专干经历的、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以上证书的笔试成绩加2分,不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为2分。

2.面试

(1)根据最终笔试成绩(含加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为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核,总分为100分。

(五)组织考察

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人员名单(成绩相同时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先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再相同时则按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组织考察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组织考察期间如出现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认定不合适人选等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与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人员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七)公示聘用

综合考核考察情况,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拟录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公众号“南城发布”、“南城组工”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相关手续,由县城市社区管理机构统一安排到县城区社区工作,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城市社区党工委进行实地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从其他考生中按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五、岗位待遇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工资按照《中共南城县委组织部等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城组〔2022〕73号文件执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任职一年以上(含试用期)且工作优秀、能力突出的,县城市社区管理机构将根据社区“两委”班子建设需要,优先选拔担任社区“两委”成员。

六、其他

1.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候聘,自统一招聘后2年内,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同岗位“退一补一”的原则,报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体检。经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者,依次递补聘用。

2.新聘用社区工作者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考试。

3.考务工作可咨询南城县考试中心,政策、工资待遇等咨询南城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

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794-7222223

城市社区:0794-7252898

监督电话:0794-7254548

附件1:南城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3:授权委托书(报名).docx

附件4:授权委托书(领准考证).docx

 

南城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3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76人公告

金溪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需要,拓宽社区干部选人用人视野,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充实社区干部队伍力量,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76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和工作能力。

3.自愿从事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相关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社部、卫健委《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5.学历要求:

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考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要求:

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过公职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村霸”等人员的;

4.加入邪教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受党纪处分或被诫勉谈话,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9.疫情期间擅自离岗被纪检部门通报的原社区工作人员;

10.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金溪发布”“金溪党建微平台”“法治金溪”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尧洋圣18296977087、尧苏19870224733。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现场报名:考生需到金溪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原供电公司)四楼411办公室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金溪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含电子档);

(4)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

(5)中共正式党员需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并经上级党(工)委盖章确认;

(6)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7)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需提供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全国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8)已在国家有关单位任职的聘用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参加报名考试的相关证明。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网上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jxxcssqdgw@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报名材料(扫描件均为jpg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27日。

(3)领取准考证地点:金溪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原供电公司)四楼411办公室。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知识,综合职业能力测试等。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开考最低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按比例核减招聘职位人数。

(6)研究生免笔试。

(7)笔试加分:

①获得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表彰人员分别加分10分、5分、3分、1分;

②中共正式党员(不含预备党员)加3分,退役军人加3分,本项最高不超过3分;

③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初级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2分;取得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5分。

以上三项可累计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最终成绩,请考生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情况。笔试结束后进行加分公示,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在现场资审时提交纸质证明材料核定。同项加分就高不就低。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相关条件者,取消报名、参考和聘用资格。

3.面试

(1)根据最终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等综合能力素质,总分为100分。若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的,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各面试小组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研究生总成绩按面试成绩×2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政治历史清楚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上述过程结束后,因体检、考察、公示中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金溪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根据本次招聘考试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2.正式聘用:正式聘用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城市社区管理机构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后,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用工单位岗位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对新聘用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满5年未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不予续聘。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薪酬待遇按照《中共金溪县委办公室、金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办发电〔2022〕31号)文件执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五、其它事项

1.新聘用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且未经单位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单位的,按规定记录到个人征信档案,3年内不得入职我县社区工作者岗位。

2.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候聘,自统一招聘后2年内,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报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体检,经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者,依次递补聘用。

3.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成绩公布等各环节,将通过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金溪发布”“金溪党建微平台”“法治金溪”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在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本公告由金溪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金溪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金溪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笔试命题范围

 

金溪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  

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5日

附件1:金溪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金溪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笔试命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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