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强化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效能,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共77人。其中:社区工作者7人,按笔试、面试总成绩前7名(含)录取为城市社区“两委”成员(按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程序选举产生)岗位。专职网格员招聘计划数70名。

  二、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报名资格

  1.年龄条件: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0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户籍条件:①具有东乡行政区划(含岗上积镇和红亮垦殖场)内户籍,户口时间截止至2022年10月1日前。

  ②户籍不在东乡区辖区内户籍的,但在东乡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在2021年10月1日以前居住至今,提供社保、个税缴纳证明、不动产登记 、房屋租赁合同、水电费缴纳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

  ③户籍和居住地不在东乡区辖区内户籍的, 但在东乡区城市社区工作满一年的(在2021年10月1日以前在社区工作至今)。

  3.学历条件:考生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时间在2022年10月1日之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2年10月1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以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东乡发布”、“东乡组工微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6日9:30至2022年11月9日16:00止,缴费截止时间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后据实填写表格,在网上资格预审通过后,在线缴纳考试费(100元/人),缴费人数为最终报名人数。

  3.报名网址:

  https://www.ncrczpw.com/kaoshi/71.html

  4.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1月10日14:30至2022年11月12日9:00止。

  (三)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原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由第三方命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基本综合应用能力等(分值占60%);普通公文写作(分值占20%),国内时事政治(分值占20%),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②报名考生笔试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笔试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不足,则按比例调减招聘人数,调减计划数将在网上公布。

  ③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④笔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⑤笔试加分:中共正式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退伍军人加1分;取得全国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优惠加分可累计,最高加3分。

  2.面试

  (1)根据最终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面试主要内容和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总分为100分。若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检

  1.考生总成绩=考生笔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综合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政治面貌(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若学历层次、政治面貌条件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上述过程结束后,因体检、考察中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抚州市东乡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根据本次招聘考试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2.正式聘用的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城市社区管理机构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由区城市社区管理机构根据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到孝岗镇、金峰街道所属的城市社区担任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的考核由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负责,并将考核结果报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用工单位岗位情况确定是否续聘。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试用期间基本薪酬参照城市社区一般干部薪酬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薪酬参照区城市社区一般干部标准执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五、疫情防控

  1.签订个人健康承诺书;

  2.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隐瞒、瞒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的考试。

  2.招聘过程中存在其他疑难问题由抚州市东乡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第三方进行研究处理。

  3.此次通过笔试面试,将因满额而未录用为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的前40名考生纳入东乡区社区人才储备库,在未来2年内有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流失,将在社区人才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预录对象,经考察合格,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直接择优录用为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

  4.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抚州市东乡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0794-4220335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0791-86691206、83808921

  

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3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宜黄县城区学校选调80名教师公告

  2022年宜黄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中小学师资力量,优化城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更好的发展。根据城区学校教师的缺额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农村中小学教师中公开选调80名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用。

  二、选调对象

  2017年9月及之前参加工作的全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年特岗教师和支教教师),城区小学具备初中及以上的教师。

  三、选调岗位名额

  

  单位

  

  名额

  

  岗位及数量

  

  宜黄二中

  (初中部)

  

  20

  

  语文4、数学5、英语2、体育2、道德与法治3、物理1、化学1、历史2

  

  宜黄三中

  

  13

  

  语文2、数学4、英语4、体育1、道德与法治1、物理1

  

  实验小学

  

  8

  

  语文3、数学2、英语1、美术1、体育1

  

  水北新区小学

  

  12

  

  语文5、数学6、英语1

  

  宜黄三小

  

  14

  

  语文7、数学5、英语2

  

  凤冈一小

  

  6

  

  语文2、数学3、英语1

  

  凤冈二小

  

  5

  

  语文2、数学2、英语1

  

  水北新区幼儿园

  

  2

  

  学前教育2

  

  合计

  

  80

  

  小学教师(含城区小学)具备初中及以上的可以报考初中岗位,初中教师不可报考小学岗位。

  四、选调条件

  1.热爱中国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忠诚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为人师表。

  3.具有相应及以上层次的书,且专业、毕业证专业、现任教学科有一项与所报考学科一致。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称职(合格)或以上等次。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处罚或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0-21日8:30--17:30。

  2.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三楼人事股。

  3.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且贯穿整个选调过程。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报考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分“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一场考完。笔试总分15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50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小学岗位:小学知识占70%,初中知识占30%;初中岗位:初中知识占70%,高中知识占30%)。

  2.考试时间:2022年8月24日上午8:30-11:00(语文8:30-11:30)。

  3.考试地点:宜黄三中

  (三)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应试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学校学科进行排序,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划定拟录用人员(总成绩低于90分的不予录用)。划定拟录人员时,如果总成绩相同,取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的;如“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又相同,取学历高的;如学历又相同,则取教龄长的。拟录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四)考核录用

  对拟录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凡有弄虚作假、仿造涂改证件、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者,取消其选调资格。考核合格者,在名单公示无异后,由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六、选调纪律

  为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本次选调工作县教体局、人社局全程参与。对弄虚作假、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选调教师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事项

  1.根据赣人社字〔2010〕408号文件规定,选调人员应在调入单位核准的岗位职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在未聘到原单位相应的岗位前暂时聘用到低一级岗位中,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2.各乡镇学校要根据本校各学科教师数量,做好报名把关工作,确保新学年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3.疫情防控。参加选调教师应严格遵守本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因违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本《方案》由县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7662383

  

宜黄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5日

  

宜黄县2022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考人员基本信息表

  

  姓名

  

  性别

  

  参加工作时间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有无未解除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

  

  在本县乡镇工作年限

  

  学段及学科

  

  现任教学段及学科

  

  近三年师德考核情况

  

  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是否借用交流在城区学校

  

  借用交流在城区

  哪所学校

  

  个人简 历

  

  学校审核意见

  

  该同志是我校在编在岗教师,符合选调教师报考条件,表中信息真实有效,同意报考。

  校长签名:

  学校公章:

  2022年 月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110人公告

  

  2022年抚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司法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工作的通知》(赣司人字〔2022〕4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抚州市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录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10名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具体招录岗位详见《2022年抚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录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重点招录政法院校或相关专业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5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5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素质好、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及违反诚信方面的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善于学习,热爱乡镇工作,能够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5.符合招录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录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7月5日9:00至7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进行诚信报名。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免冠照片。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岗位时请仔细阅读岗位要求,填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提交后所填写的信息将无法修改。如因内容填报错误等所产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本次考试不收费)

  4.开考比例: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

  5.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7月20日9:00至7月23日24:00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招录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22年7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后,考生及时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拟入闱人员的公告,考生可登陆抚州市司法局门户网查询。

  4.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不低于5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公告于7月28日前在抚州市司法局门户网上发布。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资格审查)。未达到1:2的比例的,按笔试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于2022年7月30日至31日9:00-17:00在抚州市司法局(抚州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大楼1号楼224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属于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的,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见附件2);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公告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额按考生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经递补一次后,仍未达到拟入闱资格审查规定的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始终。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2.面试考生于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3.面试时间为2022年8月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面试后,因考生放弃、违纪违规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入闱体检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考生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将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抚州市司法局门户网上发布。

  2.体检由各县(区)司法局于8月8日至9日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区)司法局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3.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考察

  各县(市、区)司法局于8月11日至13日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拟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初定于8月15日前后,在抚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统一公示本次招录工作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录用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县(区)司法局办理录用手续,签订3-5年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关司法所工作。录用人员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财政按规定统筹予以保障,相关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五、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1.考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病例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人员;2.目前正在接受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3.尚在随访或健康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4.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红码、黄码、带星号且未排除风险的考生。所有考生必须持有本人第一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做好个人防护。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考试当天,考生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严格落实四查一戴要求(查健康码、查行程码、查体温、查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

  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理。

  应试人员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在考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六、有关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如考生手机号码填写错误、信息不通,通知不到导致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3.报考人员在招录中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一律取消招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公告由抚州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考生报名政策咨询、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咨询电话:0794-822279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4—8222363。

  

抚州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3日

  附件1:2022年抚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2:报名推荐表.docx

  附件3: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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