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抚州市广昌县县城中学制教师招聘35人公告
广昌县2021年县城中学编外合同制教师招聘方案
为缓解我县县城中学教师数量不足情况,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名额
2021年,计划为县城中学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共35人。具体学科及名额如下:
中学语文6人、数学5人、英语5人、生物3人、3人、地理2人、历史3人、体育2人、音乐2人、美术2人、信息技术2人。
根据报名情况,如某一学科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数则该学科剩余名额可调剂到其他学科,具体调剂名额和学科由2021年广昌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已取得相应层次书的人员(含已申报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21年8月底前可取得书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其中有在高中任教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
3.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4.学历条件。学历为本科学历及
5.专业条件。持有初中及以上相应。
6.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广昌县教体局负责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县教体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准予参加考试,由县教体局发放准考证。对需要调剂招聘名额和学科的,提请2021年广昌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8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教体局四楼会议室
3.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好相关信息。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同时附上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由院校提供学历办理中的证明材料。
③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1年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书,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教师资格办理中的证明。
④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社区或任职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内容必须包括遵纪守法情况、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未曾被开除过公职情况);
⑤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
⑥近期免冠2寸相片3张。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名收费
报名同时缴纳报名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笔试、面试各50元。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时间及地点。笔试和面试时间为7月2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在设在永华学校。
2.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撰写教案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3.教案及试讲教材
中学语文:初中语文八年级上册(人教版)2017年7月第1版;
中学数学:初中数学八年级下册(北师大版)2014年12月第2版;
中学英语:初中英语八年级上册(人教版)2013年6月第1版;
中学历史:初中历史七年级上册(人教版)2016年7月第1版;
中学生物:初中生物八年级下册(人教版)2013年9月第1版;
中学思想:初中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人教版)2018年12月第2版;
中学地理:初中地理八年级下册(人教版)2013年10月第1版;
中学音乐: 初中音乐八年级下册(人教版)2013年10月第1版;
中学美术:初中美术八年级上册(人教版)2013年6月第1版;
中学体育: 初中体育八年级全一册(人教版)2013年6月第1版;
中学信息技术: 初中信息技术八年级下册(南方出版社)2011年12月第1版;
应试者具体试讲课题,测试当天由考生代表在备课室随机抽取,现场撰写教案。课题一经抽定,不得更换。
4.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合成的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未达笔试和面试合格成绩的不予入闱。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闱。
5.公布成绩。综合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6.违纪处理。对以虚假信息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四)体检
入闱体检人员由教体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前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果出现递补时综合成绩相同者,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五)考察
调阅预录人员档案,了解其在校表现及相关情况。考核如有不合格的,依序递补一次,还有不合格的或放弃的,不再继续递补。无递补人选的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根据考察情况,拟定聘用人员,报请领导小组研究后公示。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经2021年广昌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在广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自选岗位
拟聘人员按入闱排名顺序优先选择相应岗位学校(具体岗位及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四、待遇及管理
本次编外合同制中学教师的工资和相关福利待遇(含五险一金)在政策允许情况下,享受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一)工资待遇。编外合同制教师工资及绩效性工资与同层次在编公办教师同工同酬。
(二)福利待遇。财政负担政府性奖励金、办学绩效奖。
(三)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编外合同制教师符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的,经用人学校同意后报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统一向人社部门申报。
(四)聘用的合同制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首次签订约定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根据学校教师需求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教师退职、退休后用人单位不再管理;
(五)已聘合同制教师的人事档案委托广昌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管理。
(六)已聘合同制教师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本方案由广昌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794-3611791(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广昌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25日
2021年江西抚州市宜黄县中医医院招聘23人公告
2021年宜黄县中医医院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解决新院区建成后医务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经县政府批准,我院招聘备案制医护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30日
报考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参加非法组织的。(4)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 7月26日— 7月30日。
2、报名地点:宜黄县中医医院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5、联系电话:0794-7602481
资格审查及招聘流程
1、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宜黄县中医医院备案制医护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由宜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中医医院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
3、面试:用人单位、专家组、县卫健委和县人社局参与面试,面试分达到80分则面试合格。面试分专业能力和基本素质两项由招聘领导小组会同院内相关科室人员根据相关专业进行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
体检和考核
1.面试后入围人员为体检对象。
2.在指定时间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由宜黄县中医医院负责。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从面试待定人员中递补。
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宜黄县政府网站、宜黄县中医医院院内公开栏、宜黄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告,公告时间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工资待遇
备案制人员工资待遇主要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还包括提高10%部分、护龄津贴)参照在编在岗医护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照各部门批复标准执行,并按政策规定调整增加。
本公告由宜黄县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2021年宜黄县备案制医护人员招聘报名表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
出生日期 | 面貌 | 婚姻状况 | ||||
户口所在地 | 身份证号码 | |||||
家庭住址 | ||||||
学历 | 毕业院校 | |||||
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联系电话 | ||||
专业技术职称 | 电子邮箱 | |||||
报考职位 | ||||||
个人简历 | ||||||
家庭成员 | 姓名 | 关系 | 所在单位 | 联系电话 | ||
诚信承诺 | 我已仔细阅读相关招聘公告,理解其内容,符合报名条件。我郑重承诺: 一、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二、本人所填写报名信息准确、有效,并与本人情况认真核对,对因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 三、诚实守信,严守纪律,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真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人签名: 日期: |
2021年江西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招聘公告
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抚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四家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共招聘59名高素质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所有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 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 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报考者如能在7月底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职业资格要求。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且该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报考者取得该职业资格证书的时间须在2021年7月底之前。
5.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用人单位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商议确定。
6.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须提供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7.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报名方式
1.采取邮箱方式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请将报名需要的材料在报名截止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报名邮箱(见附件1),并注明“职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报考单位”。
2.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报考人员填写《抚州市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二代身份证、各阶段(专科起)学历书(学信网打印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证、各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3日17:30分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考生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每名考生只限发送一份邮件,多发无效,以第一份邮件为准。
4.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诚信报名主要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是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测评
1.测评由抚州市卫健委、抚州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公告。
2.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由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共同组织。
五、资格审查
1.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持报考岗位所需资料的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出现违规现象,参照《关于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意见》(抚人字[2005]21号)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抚州市卫健委及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录用。对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后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再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九、签订合同
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服务期不少于5年。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递补和调剂
(一)递补。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含试用期内)而出现的空岗,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卫健委和市人社部门同意,可从同岗位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调剂。
对在此次公开招聘流程中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岗位空额,且本岗位无人递补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同意,可在成绩合格且未入闱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补录,对同一岗位调剂申请人按照报考人员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岗位调剂。调剂的原则和条件为:
(1)调剂在相同专业的岗位之间进行,只进行一次调剂补录;
(2)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3)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测评成绩应达到本次测评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4)已进入拟聘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5)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岗位。
十一、其他事项
拟公开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0日未报到,经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二、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94-8236349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0794-8217816
抚州市立医院人事科:0794-8235766
抚州市妇幼保健院:0794-8223756
抚州市中医院:13307940103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794-8222293
(二)监督举报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0794-823201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8日
附件1: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xls
2021年江西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幼儿教师83名公告
2021年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现就2021年抚州市保育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幼儿教师83人,其中总成绩排名前11名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第12—83名为合同制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2.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已取得幼儿。
4.具有良好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6.身心健康,热爱幼教事业;
7.全省在职在编满5年或2021年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已确定入编人员应在报名结束前开具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约证明,未满5年的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16日;
3.报名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新园二楼多功能报告厅(陆象山大道289号)
4.考生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尚未取得毕业证和的2021届毕业生,需提供在办证明(附件2);
(4)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能在2021年8月底前取得幼儿书的人员(视同已取得幼儿),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本人书写的承诺书(附件3);
5.在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或合同性教师)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校任教累计满5年的(即:2016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服务期加上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须提供最后任教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2)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须提供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和下编手续。
6.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须提供取得的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2021年服务期满三年、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特岗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00)到抚州市保育院新园二楼多功能报告厅领取《笔试准考证》,7月24日凭《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笔试现场。
四、笔试(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新园(陆象山大道289号)。
3.笔试内容(满分100分):
(1)专业知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占10分;
(2)案例分析,占30分;
(3)活动设计,占40分;
(4)简笔画,占20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布。
5.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时间: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
2.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
3.面试内容:
(1)试讲(80分)
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2)弹唱(10分)
随机抽取一首儿童歌曲简谱,准备时间3分钟,弹唱时间2分钟;
(3)自选舞蹈展示(10分)
自带一个成品舞,时间4分钟内,自备单曲舞蹈音乐U盘,自备舞蹈服装及道具。
4.本次招聘只有一个岗位,当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六、体检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对入闱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岗位数不调减,但拟入闱体检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或面试组平均分(面试组平均分为本面试组参加实际面试人员面试分数)。如本公告发布前为抚州市保育院合同制的教师入围体检,则按人数和总成绩依次递补考生,以保证抚州市保育院实际增加幼儿教师83名。
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合格的入编人员名单上报市政府批复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人员管理
1.总成绩排名前11的考生按照相关政策办理工资、上编等手续。
2.总成绩第12名-83名的合同制幼儿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拟聘用人员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者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对连续完不成绩效任务,在绩效考评中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与抚州市保育院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3.所有幼儿教师的人事档案由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
八、工资待遇
1.在编幼儿教师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合同制幼儿教师参照在编幼儿教师实行同工同酬,相关标准参照在编幼儿教师标准执行,并同步调整;绩效工资在确定的总量额度内,按照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九、疫情防控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需遵守抚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佩戴口罩,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扫码和测温,查验行程卡。经核验“赣服通”显示绿码,体温查验<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报名或考试。
咨询电话:0794-8263417;0794-8222130
附件:1.2021年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docx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