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抚州市崇仁县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58人公告

  

崇仁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实施,吸引更多优秀高素质人才服务崇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决定开展崇仁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引进计划

  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引进58名高素质人才,具体引进岗位及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

  三、引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引进岗位所需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即指2005年7月28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8 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要求:

  (1)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2)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2022年4月版的专业目录执行详见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名。专业要求为大类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名;引进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引进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4.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5.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崇仁县人社局(电话:0794-6332426)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四、公开引进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的高素质人才,除县人民医院医师岗位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他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所有岗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同时,享受崇仁县人才政策有关待遇。

  2.除教师、医师岗位外,其余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经征求个人意见同意的,可在企业锻炼服务一至两年,服务期满后再回聘用单位工作。

  3.报考人员聘用后在崇仁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聘用后在企业锻炼的服务时间),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牵头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公开引进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cr.gov.cn/)及“崇仁发布”“崇仁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崇仁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7月28 日8:30—8月8 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到崇仁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四楼党员活动室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①《崇仁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叁份;②学历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书的,应出具202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⑤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crxrsjrsg@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大小在 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报考人员姓名命名)。报名邮件只发一次,邮件发送后请考生主动联系崇仁县人社局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引进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包括试用期)。资格审查初审结束后,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及“崇仁发布”“崇仁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

  2.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引进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

  1.此次面向社会引进高素质人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12分钟。引进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根据面试要求,结构化面试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报岗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面试成绩设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确定时间后将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及“崇仁发布”“崇仁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4.面试须知:在面试前三天内,需到崇仁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行政中心11楼B1118办公室)领取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

  1.按照引进岗位计划数,在面试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入闱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

  2.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岗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其他岗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1.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崇仁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出现名额空缺,可从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同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提出名单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崇仁发布”“崇仁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次引进工作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3.本公告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崇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7日

  附件:

  1.崇仁县2023年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2.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4月版)

  3.崇仁县2023年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2023年江西抚州市崇仁县部分城区小学选拔交流教师62人公告

  

崇仁县2023年部分城区小学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解决城乡、校际、学科之间教师结构不合理,配置不科学的问题,根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崇办发〔2021〕18号)有关要求,决定部分城区小学公开选拔交流62名乡村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交流对象和条件

  (一)选拔交流对象

  编制和工作岗位均在我县乡村小学(不含县二小、县三小和县四小)的在编在岗教师(含三定向幼师)。

  (二)选拔交流条件

  1. 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师职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胜任城区小学专任教学工作。

  2.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和学科的。

  3.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满5学年(2018年9月1日及之前任教,下同)及以上经历。“三支一扶”支教服务期二年、“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三年计入教学工作经历,代课和毕业生实习期间等不列入教学工作经历。

  4. 近三学年工作年度考核和师德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近三学年指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

  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拔交流。

  (1)曾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

  (2)因各种问题而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或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受到县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级别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暂未解除处分的。

  (3)从因身体原因而不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的。

  (4)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拔交流的。

  二、选拔交流数量与岗位

  (一)选拔交流数量

  选拔交流教师总数为62名,其中小学语文22名,小学数学22名,小学英语4名,小学音乐1名,小学体育3名,小学美术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4名,小学信息技术3名,小学科学2名。

  (二)选拔交流岗位

  黄洲学校小学部(12名):小学语文3名,小学数学3名,小学英语2名,小学美术1名,小学信息技术2名,小学科学1名。

  崇仁一小(25名):小学语文11名,小学数学11名,小学体育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1名,小学科学1名。

  崇仁二小(18名):小学语文7名,小学数学7名,小学体育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2名,小学信息技术1名。

  崇仁五小(7名):小学语文1名,小学数学1名,小学英语2名,小学音乐1名,小学体育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1名。

  三、选拔交流办法

  采取笔试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教学年限加分的方法进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参照崇仁县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特殊津贴发放享受最边远层次津贴的学校,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定)。

  (一)笔试

  本次选拔交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小学教育综合知识”一项(不进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总分为120分,笔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二)加分

  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工作岗位年限加分标准为每任教一学年加0.5分,累计分值不超过5分。因工作变动跨校任教,计算年限出现未满一学期的不加分。

  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岗位年限加分,由参加选拔交流教师服务学校统计、公示、盖章、签名出具证明材料。若跨乡镇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任教,分别由所在乡镇学校统计、公示、盖章、签名。

  四、选拔交流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日至3日(共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

  崇仁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人事综合监督股(A402室)。

  (三)报名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此表按要求插入近期免冠照片,在照片一角位置加盖编制所在单位公章,除签名外,其余信息均在电脑上填写直接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一张2寸蓝底免冠近照;

  5.《加分证明》(见附件2)一式一份,除签名外,信息均在电脑上填写直接打印,无加分者不提供。

  以上证件经核实复印件属实后,原件当场退回。

  (四)资格审查

  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对象。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选拔交流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资格。资格不符等导致名额产生空缺,从该岗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拟选拔交流教师名单报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参加教师选拔交流考试的人员凭身份证于2023年8月12日到县教体局四楼人事股(A402室)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参加选拔交流教师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试场,笔试时间2023年8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崇仁县第一中学(新校区)。试场安排:原则上30人且相同学科为一试场,尾数超过10人,另设一个试场。

  (六)选岗

  确定拟选拔交流对象:考试对象的笔试成绩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年限加分累计(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为其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选拔交流对象(例如:小学语文岗位拟选拔交流5名,则选拔交流该学科总成绩排名前5名考生),若拟选拔交流对象最后一名并列的,则服务农村最边远学校时间长者优先;无农村最边远学校服务经历,则笔试分数高者优先;笔试分数相同时,则已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高者优先;已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相同时,则教龄长者优先;教龄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近五年(2018年至2023年)年度工作考核、师德考核优秀等次总次数多者优先;优秀总次数相同,增加选拔交流名额一并选拔交流,增调名额的学校岗位由崇仁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选岗:选拔交流教师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选择选拔交流学校,若分数相同,参照确定选拔交流对象办法进行,若再出现例外情况,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公示与报批

  对拟选拔交流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拔交流人员。选拔交流教师其人事、编制、工资关系等仍在原编制单位,日常工作由现工作单位进行管理和考核。

  五、严肃工作纪律

  (一)为确保选拔交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教师选拔交流工作以县政府为主导,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学校要根据本校各学科教师数量,做好报名把关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三)报考教师应诚实填写教师选拔交流报名申请表,学校有关负责人要对报考教师所填有关信息认真审核。若出现弄虚作假,报考人及审核人在2023年师德考核中直接定为不合格,并扣发2023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

  (四)报名参加选拔交流的教师应按时参加笔试。报名后,无故不参加笔试的教师将列入不诚信名单,取消其今后三年教师招聘和选调考试报名资格。

  (五)对考试违规者,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选拔交流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为确保选拔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崇仁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员如下:

  组长:廖素芬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沈思溢县政府办主任

  方向阳县教体局局长

  李农县人社局局长

  成员:黄煜县政府办副主任

  尧咚县教体局副局长

  章会平县人社局副局长

  刘顺保县人社局副科级干部

  杨嘉武县政府办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教师选拔交流日常工作,由尧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本《实施方案》由崇仁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另行研究。

  八、考生报考咨询时,请咨询县教体局人事综合监督股,电话0794-6323246。

  附件:1.崇仁县2023年部分城区小学公开选拔交流教师报名申请表.doc

   2.崇仁县2023年部分城区小学公开选拔交流教师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年限加分证明.doc

   3.崇仁县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doc

  

崇仁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7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3年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是一支同火灾及灾害事故作斗争的伍,担负着全县的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本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 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7名(2名驾驶员、5名战斗员)。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审查、体格检查合格,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大面积纹身,不影响着装效果和形象,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及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4、无明显纹身以及带有、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的纹身,无吸毒史,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病根,在试用期未如实报告,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三)岗位要求

  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年龄在18-28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能吃苦耐劳,热爱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身高165cm以上。具有车辆驾驶证B照并驾驶2年以上、车辆维修、体育特长、水电机修、文秘写作、拍照摄影及后期制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退役士兵及警校等相关院校毕业者、计算机专业、园艺厨艺等大专文凭以上的优先。具有本科文凭的年龄放宽30周岁。

  (四)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机构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5日至5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可将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历、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退出消防员证、退役证等证件材料投至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邮箱(1139960026@qq.com),或持本人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退出消防员证、退役证学历证等证件材料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1张到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资溪县飞鹤大道公安消防大队)报名。

  联系方式:

  胡站长:13732995468

  刘副站长:13755979371

  (三)考核方式

  1、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地点: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

  3、考核内容:政府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两项。

  (1)体能测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内容为 3000米、单杠引体向上、100米、400米、双杠臂屈伸等五个项目,每个科目占比20%,按照每项得分乘20%,确定单项科目成绩,总分100分.(附件2)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携带个人简历、证书等材料,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考试成绩合格以上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四、录取方式

  政府专职队员: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成绩×70%+面试成绩×30%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录取人员未满足征召人数,不在征召,择优录取,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体检和政审

  招聘人员政审、体检中任何一项不合格不予以征召录取,政审、体检相关要求如下:

  (一)政审: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考核要求进行。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一律不录取,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

  (二)体检:政审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由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试用期和聘用方式

  (一)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集训2个月并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经综合考虑不适合消防救援事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为三年,三年后表现良好可续签合同。

  (三)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导致身体伤病涉及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所在工作岗位或违反规定的,大队将予以辞退,若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需按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大队提交辞职申请,工作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并解除劳动关系。

  七、聘用人员的待遇保障

  (一)试用期工资为3864元/月;

  (二)签订合同后,政府专职消防员月薪4830元/人/月+880元高危补助+岗位补贴,单位和个人按相应比例缴纳“五险一金”(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待遇保障参照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执行。

  (三)政府专职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落实《全省政府专职伍建设管理规定》,每月安排轮休,其余时间全天候24小时担任灭火救援执勤任务。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承担消防站执勤灭火救援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

  (五)其他招聘未尽事宜以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解释为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2023年江西抚州市妇幼保健所招聘公告

  抚州市妇幼保健所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一、抚州市妇幼保健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备注

  

学历

  

年龄

  

检验师

  

1

  

中专及以上学历

  

35周岁及以下

  

检验专业

  

  三、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1月31日。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和方法: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到抚州市妇幼保健所办公室进行报名。

  2、联系方式

  (1)联系人:邓芳 万英

  联系电话:0794-8283607

  (2)地址:抚州市晏殊大道二仙桥花园北区旁(抚州市妇幼保健所)

  3、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简历和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方面等材料。

  五、考试

  (一)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采取问答形式进行考核。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待遇

  通过面试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有关待遇按有关待遇按本单位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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