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妇幼保健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抚州市妇幼保健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急需公开招聘编制外药学人员公告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急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药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
| 岗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执业资格
| 学历(学位)
| 年龄
| ||||
1
| 药剂科
| 1
| 药学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25周岁及以下
| 具有药士及以上专业 技术资格
|
注:1.年龄:周岁时间算至2021年12月31日(含)。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方式
在抚州市卫健委、抚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及智联网进行公开招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17日—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考)。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有意向报名的应聘者需携带疫苗接种证明及纸质应聘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和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方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抚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合格者加入抚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用QQ群下载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将其电子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倩、汪佳
2.联系电话:0794-8223756
3.地址:抚州市临川大道241号
4.电子邮箱:rsk8223756@163.com
5.专用QQ群名:妇保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6.专用QQ群号:1006040020
四、考核办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由本院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测试时间为10分钟。所设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或达到所报考岗位实际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按百分制计算)。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届时将在QQ群中及时公布。
五、政审、体检
(一)政审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进行政审考核,主要考核拟录用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因政审考核不合格取消资格。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医院社会体检科组织并按照体检程序严格把关。
六、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用人部门同意,可以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按照考试、体检和政审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医院公告栏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待遇
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照2020年12月制定的《抚州市妇幼保健 第二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取得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试用期三个月,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试用期两个月,硕士学位的研究毕业生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不予聘用。
2022年江西抚州市南城县应急管理局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30人公告
南城县应急管理局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为全力确保我县防火灭火、应急救援、森林消防工作的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更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南城县火灾防控工作需要,南城县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森林消防员,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机构
招聘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体能考核、面试、公示、试用、录取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南城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合同制专业森林员16人,男性,其中驾驶员2名(B照及以上)。
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4人(其中灭火岗位9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3名、通讯员岗位2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审查、体格检查合格。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大面积纹身,不影响着装效果和形象,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及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4.无明显纹身以及带有、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的纹身,无吸毒史,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病根,在试用期未如实报告,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三)岗位要求
1.南城县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员
(1)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凭并志愿加入专业森林伍,年龄为18周岁-35周岁(出生时间在1987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之间);驾驶员年龄为18周岁-40周岁(1982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之间);身高不低于165厘米;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优先录用:
①具有应急救援专业技能(具有森林消防员资格证、救援证、救护证、水域救援证等相关证件)或有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经验的面试成绩加10分;
②退役军人的面试成绩加10分;
③有较强的文字、摄影、新媒体运用能力的面试成绩加10分;
④曾任国家消防员或地方专职消防员的面试成绩加10分;
⑤参加过全省森林消防武活动并取得名次的人员的面试成绩加10分;
⑥凡是有医学相关专业毕业证或从事过医疗救助事业的加15分。
2.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
男性,年龄在18-30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能吃苦耐劳,热爱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身高165cm具有驾驶B证件2年以上、文秘写作、拍照摄影及后期制作、车辆维修、水电机修、计算机、体育专业、游泳、园艺厨艺等技能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退役士兵及警校等相关院校毕业者、本科文凭以及具有灭火救援相关经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并优先录用。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机构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7日至7月7日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可将报名表(附件1或附件2)、个人简历、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退出消防员证、退役证等证件材料投至南城消防救援大队邮箱(1249792677@qq.com),或持本人报名表(附件1或附件2)、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退出消防员证、退役证学历证等证件材料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到南城消防救援大队(城南路6号)报名。联系方式:任站长0794-7250119。
(三)考核方式
1.考核时间:2022年7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地点:南城县,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内容:
(1)体能测试
①南城县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消防员:考核内容为15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项目,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3)。(驾驶人员体能测试成绩仅供参考),各项体能测试均达到要求的方为合格。
②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内容为3000米、400米、100米、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等五个项目,每个科目占比20%,按照每项得分乘20%,确定单项科目成绩,总分100分,3000米未达到60分直接不进入下一环节(见附件4),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人员体能测试标准可适当降低(见附件5)。
(2)面试
①南城县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消防员:应聘人员根据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者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分值为100分,不指定复习范围和教材,现场答辩式测评考生的分析能力、掌握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等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综合能力素质。
②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携带个人简历、证书等材料,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考试成绩合格以上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五、录取方式
(一)南城县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消防员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身体素质测试总分×60%+面试总分×40%=总成绩。入围政审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政审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身体素质测试得高分者。
(二)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
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成绩×70%+面试成绩×3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录取人员未满足征召人数,不在征召,择优录取,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体检和政审
招聘人员政审、体检中任何一项不合格不予以征召录取,政审、体检相关要求如下:
(一)政审
政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考核要求进行。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一律不录取,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因政审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二)体检
政审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由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替补机制
政审、体检不合格者被淘汰,所缺名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分高者排前。
(五)公示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对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办理聘用手续。
七、试用期和聘用方式
(一)南城县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消防员
1.试用期和合同期。凡聘用人员须经过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试用合格后与南城县应急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
2.每年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对所有聘用人员进行年度综合考核,经考核不合格且不能胜任工作的队员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缺额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聘条件以1:2的比例顺位替补,成绩一年有效,以保证队员总数不变,活力不减。
(二)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
1.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集训(试用期)2个月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后表现良好可续签合同。
3.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导致身体伤病涉及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所在工作岗位或违反规定的,大队将予以辞退,若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需按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大队提交辞职申请,工作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并解除劳动关系。
八、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南城县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消防员
1.被聘用后根据岗位不同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根据指示扑救森林火灾和抢险救援;
(3)承担森林火灾事故救援和防汛抗旱救援任务,协助处置地质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森林防灭火宣传培训、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业务受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5)根据指示执行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救援任务。
⒉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专业森林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20】13号)进行管理;
(2)按照准军事化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3)业务技能达到《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采取混编驻队管理和执勤的方式,集中食宿,24小时全天候驻队执勤,并按照规定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岗位任命:
队员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通过比较综合素质,在队员中择优选拔班长(副班长),按照管理权限任命,试用一年。其余人员聘任为队员。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待遇保障:
(1)薪资方面:试用期2个月工资为3600元/月;签订合同后后,工资、年终考核奖励、工作年限奖励及福利待遇具体执行2019年《江西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赣应急字【2019】78号)。
(2)保障方面: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行李衣物由单位按季节统一免费发放,伙食及住宿由单位免费提供。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
1.集训(试用期)2个月期间工资为3600元/月。
2.签订合同后后,政府专职消防员月薪4830元/人/月+880元高危补助+岗位补贴,单位和个人按相应比例缴纳五险一金(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3.政府专职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落实《江西省政府消防员管理办法》,每月安排轮休,其余时间全天候24小时担任灭火救援执勤任务。
4.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承担消防站执勤灭火救援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政府专职消防员正式聘用后,统一免费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
(三)其他招聘未尽事宜以南城县应急管理局、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794—7214074、0794-7250119
南城县应急管理局
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6月24日
附件1
县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消防员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籍贯
| 相片
| ||||||
出生年月
| 面貌
| 参加工作时间
| ||||||||
毕业学校
| 学历
| 所学 专业
| ||||||||
身份证号
| 报考岗位
| |||||||||
现居住地址
| 联系电话
| |||||||||
户口所在地地址
| ||||||||||
特长
| 现工作单位
| |||||||||
个人简历
| 年月至年月
| 在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
| |||||||
应聘人员承诺签名
| 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有效,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本人自愿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 年月日
|
附件2
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籍贯
| 相片
| ||||||
出生年月
| 面貌
| 参加工作时间
| ||||||||
毕业学校
| 学历
| 所学 专业
| ||||||||
身份证号
| 报考岗位
| |||||||||
现居住地址
| 联系电话
| |||||||||
户口所在地地址
| ||||||||||
特长
| 现工作单位
| |||||||||
个人简历
| 年月至年月
| 在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
| |||||||
应聘人员承诺签名
| 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有效,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本人自愿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 年月日
|
附件3
南城县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项目 分值
| 1500m长跑(分钟)
| 俯卧撑 (次/2分钟)
| 屈腿仰卧起坐(次/2分钟)
|
100分
| 6′05′
| 62
| 70
|
95分
| 6′12′
| 56
| 67
|
90分
| 6′19′
| 50
| 64
|
85分
| 6′26′
| 46
| 61
|
80分
| 6′33′
| 42
| 58
|
75分
| 6′40′
| 38
| 55
|
70分
| 6′47′
| 36
| 52
|
65分
| 6′54′
| 34
| 49
|
60分
| 7′01′
| 32
| 46
|
55分
| 7′08′
| 30
| 43
|
50分
| 7′15′
| 28
| 40
|
45分
| 7′22′
| 26
| 37
|
40分
| 7′29′
| 24
| 34
|
附件4
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分数
| 100米跑(男)
| 3000米跑(男)
| 引体向上(男)
| 400米(男)
| 双杠臂屈伸(男)
|
(秒)
| (分)
| (次)
| (分)
| (次)
| |
100
| 12′50
| 12′05′
| 22
| 1′05′
| 30
|
95
| 12′70
| 12′25′
| 20
| 1′06′
| 28
|
90
| 12′90
| 12′50′
| 18
| 1′07′
| 26
|
85
| 13′20
| 13′20′
| 16
| 1′08′
| 24
|
80
| 13′50
| 13′40′
| 14
| 1′10′
| 22
|
75
| 13′90
| 14′00′
| 12
| 1′12′
| 20
|
70
| 14′10
| 14′20′
| 10
| 1′15′
| 18
|
65
| 14′30
| 14′40′
| 9
| 1′17′
| 16
|
60
| 14′50
| 15′00′
| 8
| 1′20′
| 14
|
55
| 14′70
| 15′30′
| 7
| 1′22′
| 12
|
50
| 14′90
| 16′00′
| 6
| 1′25′
| 10
|
40
| 15′00
| 16′30′
| 5
| 1′30′
| 8
|
附件5
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符合年龄放宽条件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分数
| 100米跑(男)
| 3000米跑(男)
| 引体向上(男)
| 400米(男)
| 双杠臂屈伸(男)
|
(秒)
| (分)
| (次)
| (分)
| (次)
| |
100
| 13′00
| 12′30′
| 16
| 1′10′
| 25
|
95
| 13′10
| 12′50′
| 14
| 1′12′
| 23
|
90
| 13′30
| 13′10′
| 12
| 1′15′
| 21
|
85
| 13′60
| 13′30′
| 11
| 1′17′
| 19
|
80
| 13′90
| 13′50′
| 10
| 1′20′
| 17
|
75
| 14′30
| 14′10′
| 9
| 1′22′
| 15
|
70
| 14′70
| 14′30′
| 8
| 1′25′
| 13
|
65
| 15′20
| 14′50′
| 7
| 1′30′
| 11
|
60
| 15′70
| 15′10′
| 6
| 1′32′
| 9
|
55
| 16′20
| 15′30′
| 5
| 1′35′
| 7
|
50
| 16′60
| 15′50′
| 4
| 1′38′
| 5
|
40
| 16′90
| 16′10′
| 3
| 1′40′
| 3
|
2022年江西抚州市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110人公告
2022年抚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司法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工作的通知》(赣司人字〔2022〕4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抚州市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录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10名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具体招录岗位详见《2022年抚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录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重点招录政法院校或相关专业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5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5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素质好、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及违反诚信方面的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善于学习,热爱乡镇工作,能够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5.符合招录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录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7月5日9:00至7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进行诚信报名。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免冠照片。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岗位时请仔细阅读岗位要求,填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提交后所填写的信息将无法修改。如因内容填报错误等所产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本次考试不收费)
4.开考比例: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
5.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7月20日9:00至7月23日24:00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招录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22年7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后,考生及时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拟入闱人员的公告,考生可登陆抚州市司法局门户网查询。
4.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不低于5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公告于7月28日前在抚州市司法局门户网上发布。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资格审查)。未达到1:2的比例的,按笔试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于2022年7月30日至31日9:00-17:00在抚州市司法局(抚州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大楼1号楼224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属于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的,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见附件2);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公告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额按考生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经递补一次后,仍未达到拟入闱资格审查规定的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始终。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2.面试考生于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3.面试时间为2022年8月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面试后,因考生放弃、违纪违规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入闱体检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考生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将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抚州市司法局门户网上发布。
2.体检由各县(区)司法局于8月8日至9日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区)司法局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3.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考察
各县(市、区)司法局于8月11日至13日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拟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初定于8月15日前后,在抚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统一公示本次招录工作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录用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县(区)司法局办理录用手续,签订3-5年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关司法所工作。录用人员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财政按规定统筹予以保障,相关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五、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1.考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病例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人员;2.目前正在接受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3.尚在随访或健康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4.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红码、黄码、带星号且未排除风险的考生。所有考生必须持有本人第一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做好个人防护。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考试当天,考生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严格落实四查一戴要求(查健康码、查行程码、查体温、查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
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理。
应试人员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在考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六、有关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如考生手机号码填写错误、信息不通,通知不到导致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3.报考人员在招录中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一律取消招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公告由抚州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考生报名政策咨询、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咨询电话:0794-822279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4—8222363。
抚州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3日
附件1:2022年抚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2022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74人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服务东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抚州市东乡区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结合区人才需求情况,经东乡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按需引进原则;
5.坚持业内认可、注重实绩原则。
二、引进人数
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74名,其中东乡区第一中学引进28名;东乡区第二中学引进4名;东乡区实验中学引23名;东乡区妇幼保健院2名;东乡区人民医院13名;东乡区林业资源保护中心2名;东乡区委党校2名。具体详见《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
三、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6.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以后出生);
7.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区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7.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
1.年龄条件。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2004年3月1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与岗位相符的学位和学历证书。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所学专业为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6.2022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即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2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7.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7日-2022年4月24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任选其一)
1.线上报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考生将填好的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邮箱(dxrsrcyj@163.com)进行报名,文件名和邮件名为:2022年东乡区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报考xx单位xx岗位+姓名。
2.现场报名:提供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效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材料至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人才股(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应聘人才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对应聘人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面试的人选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程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开考比例不小于2: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才的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面试的考官、考题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拟定。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面试成绩。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3.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视疫情情况而定,确定时间后将在东乡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4.面试须知。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提请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办理引进人才审批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引进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工作,在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4.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0794-7097961
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 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