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南城县公办幼儿园招聘30名教师公告

  南城县2022年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南城县县属公办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共30人。其中县幼儿园8名、盱江幼儿园6名、登高幼儿园16名。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幼教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品行良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违反师德规定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按相关规定需禁止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2.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3.学历条件。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资格条件。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含2022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人员)。

  因受疫情影响暂不能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网上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截图,并由个人书写《聘用承诺书》(样式见附件3)。如因普通话未通过或个人原因未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等其他情况的,视为教师资格不符合条件。

  5.身体条件。身体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

  四、招聘程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南城县政府网(http://www.jxnc.gov.cn/)、南城县电视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教师报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7月28日-29日

  2.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南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要求:

  (1)报名方式。按招聘岗位分学校报名,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

  (2)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①《南城县2022年编制外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②身份证;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毕业证书,同时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⑤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所有证书证件需提供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后归还。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4)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于2022年8月7日到南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占总成绩的4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幼儿教育综合知识,试卷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2年8月8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建昌小学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5.确定面试人员:

  ①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人数在6至10人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如入闱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②入闱人数=岗位计划数×面试比例。如某岗位具备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小于应入闱人数,则报考人员全部入闱。

  (四)面试(占总成绩的60%)

  应试者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面试考场。

  1.面试时间:2022年8月14日

  2.面试地点:南城县盱江幼儿园

  3.面试内容:面试进行简笔画(30分)、弹钢琴(35分)、舞蹈(35分)三个项目,总分100分。

  4.面试方法:面试准备时间为60分钟,面试时间共10分钟。简笔画、弹钢琴试题聘请外市或外省专家出题,面试时由考生抽签确定。简笔画根据抽签的主题要求,在说课室黑板上用粉笔完成。弹钢琴曲目在“义务教育教科书 《音乐》(简谱)四年级下册教材(2014版 2021年第8次印刷 人民教育出版社)”中选取,钢琴由考点提供。舞蹈自选自编,所需音乐、播放器及服装等自备。考生只允许携带舞蹈所需物品,不得携带其他任何资料和物品进入考场,准备简笔画所需的文具由考点提供。

  5.考官聘请: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在外市或外省聘请考官,每组5人。

  6.面试评分:考官对考生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分后先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另外3个考官评定的分数求平均分,即为考生的最后面试成绩。最后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五)入闱体检

  1.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

  2.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增加一次试讲)。

  3.通过资格审查的入闱面试人数如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在确定体检人员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

  考生总成绩和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六)体检办法

  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如有不合格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仍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合格人员经考察(主要调阅拟聘用人员大学毕业生档案,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如出现拟聘人员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聘用人员管理

  招聘的幼儿园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与聘用学校依据有关法律政策,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合格者与聘用学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

  在合同期内,建立绩效考评机制,量化绩效任务,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对连续完不成绩效任务,在绩效考评中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如工作需要且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与聘用学校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中,如有因受疫情影响暂未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应在试用期(一年)满内提交,如未提交,则由录用学校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合同制幼儿园教师的人事档案由南城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

  六、聘用人员待遇

  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工资(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师提高10%、教龄津贴、绩效工资)、五险一金(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现有政策办理,不含职业年金)和政府奖励性补贴(指县财政兜底的各项绩效奖等)由县财政参照在编在岗教师相关标准综合预算安排,同步拨付相关公办幼儿园,并按上级政策规定、参照编制内教师同等标准逐年增加拨款总额。合同制幼儿园教师按现有政策参加教师培训、评先评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在编在岗教师执行。

  七、其他

  1.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合同制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南城县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县纪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组长、县人社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编办主任、卫计委主任任副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县人社局分管副局长、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县编办分管副主任、卫计委分管副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日常招聘工作。

  2.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随时关注“江西发布”“江西疾控”“抚州疾控”微信公众号及国务院客户端等渠道,了解我省、我市和我县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2)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前及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跨区域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以免影响个人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考试。

  (3)在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前14天起,所有考生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做好健康监测。考生应认真阅知、如实填写《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以下简称《承诺书》),于报名当天带到报名地点,报名时交予工作人员,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4)境外、省外来(返)南城考生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境外考生应至少提前10天抵达境内;省外考生密切关注居住地及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根据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进入南城时间。

  (5)所有考生需提供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6)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和考试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试:

  ①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②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重点人群。

  ③考前10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④健康码显示为红码的人员。

  ⑤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内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来(返)南城后未完成“三天两检”人员。

  ⑥健康码黄码、现场测量体温异常、考前48小时内出现“十大症状”(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或者其他情形,经现场专家评估、资格审查地点和面试考点综合研判不宜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考试人员。存在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考试情形的考生,已返南城的请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健康监测等措施,不得前往资格审查地点和面试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8)考生入场时,必须扫场所码进入并持当日更新的本人“赣通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规范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接受体温检测(<37.3℃)。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安排。

  (9)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在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抚州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

  (10)建议所有入闱考生从报名资格审查到面试(录用人员到录用体检)结束前,非必要不外出,尤其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11)如果疫情有变化,以当地适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3.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4.考生在招聘过程中,任意环节如出现舞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5.特别提示

  招聘教师面试工作各相关事项及通知将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jxnc.gov.cn/html/tzggnc/index.html)中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请考生及时关注,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务咨询电话:0794-7254936(人事股)

  整个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县纪委县监委负责全程监督。

  八、本招聘方案由南城县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7254936

  附件:1.南城县2022年编制外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

  2.2022年南城县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工作日程安排

  3.聘用承诺书

  附件1-3

  

南城县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

  

(南城县教育体育局代章)

  

2022年7月26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74人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服务东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抚州市东乡区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结合区人才需求情况,经东乡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按需引进原则;

  5.坚持业内认可、注重实绩原则。

  二、引进人数

  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74名,其中东乡区第一中学引进28名;东乡区第二中学引进4名;东乡区实验中学引23名;东乡区妇幼保健院2名;东乡区人民医院13名;东乡区林业资源保护中心2名;东乡区委党校2名。具体详见《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

  三、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6.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以后出生);

  7.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区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7.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

  1.年龄条件。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2004年3月1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与岗位相符的学位和学历证书。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所学专业为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6.2022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即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2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7.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7日-2022年4月24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任选其一)

  1.线上报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考生将填好的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邮箱(dxrsrcyj@163.com)进行报名,文件名和邮件名为:2022年东乡区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报考xx单位xx岗位+姓名。

  2.现场报名:提供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效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材料至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人才股(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应聘人才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对应聘人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面试的人选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程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开考比例不小于2: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才的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面试的考官、考题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拟定。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面试成绩。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3.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视疫情情况而定,确定时间后将在东乡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4.面试须知。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提请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办理引进人才审批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引进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工作,在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4.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0794-7097961

  

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 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2022年江西抚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公告

  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不断优化市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遴选单位:市直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除外)。

  遴选职位: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具体详见《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抚州市辖县(区、含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临新区,下同)及以下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抚州市辖县(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中央垂直管理机关、省属垂直管理单位设在抚州市所辖县(区)机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单列派驻(出)县(区)办事机构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编制人员;

  4.2021年后因我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事业单位划转安置在参公单位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或划转安置在国有企业在岗的工作人员。

  5.我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中,属抚州籍或者配偶在抚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或配偶在市直、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企业社保缴费证明为凭据)。

  (二)资格条件

  1.立场坚定、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品行端正。

  3.属本公告报考范围第1-3类的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报考人员应达到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且应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因机构改革变换单位或所在单位更名的,按同一单位认定。在不同乡镇连续工作的,视为同一单位。

  5.事业单位按身份对等(专技人员报考专技岗位,管理人员报考管理岗位),如现聘岗位等级高于报考职位要求的等级条件,则按报考职位要求的等级聘任。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称职)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的规定。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未满影响期限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和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遴选职位条件说明

  1.《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

  2.年龄计算: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3.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4.遴选职位专业设置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4月印制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3)执行。

  三、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时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弄虚作假或者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无故放弃遴选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至本人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9:00至12月5日17:00。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陆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点击“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专题”,进入报名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诚信签名。

  2.报考人员填写个人详细信息,选报遴选职位,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

  3.报考人员除网上填报信息外,还需填报《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

  4.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推荐表》(附件2)手写签名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单位所在地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提交进行资格初审。电子文档通过扫描或拍照制作,须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

  6.市人社部门将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报名推荐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7.资格初审通过即报名成功。

  注意:

  1.本次遴选笔试报名免费。

  2.报名系统以注册手机号作为登录的依据。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审查的,市人社部门将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5.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市人社部门重点审核报考人员照片是否为清晰的证件照,以及报考是否经过所在单位同意。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10:00至12月6日12:00。

  6.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及时提交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7.报考人员上传的证件照和《报名推荐表》电子文档,应符合上传要求,同时要清晰、便于审查。因报考人员提交的证件照或电子文档不规范、不清晰、上下颠倒等影响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8.2022年12月7日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xfz.gov.cn)、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12月9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对改报职位的,市人社部门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请报考人员关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后续公告,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折算后为100分。加试分值100分,是否加试及加试内容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与市人社局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1.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两科合为一套试卷,总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待定,请报考人员关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后续公告,考点统一设在抚州市。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按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按照公布的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之前书面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报考人员在报名申请和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如下资料:

  1.《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聘用(录用)审批表(公务员调任审批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报告表)复印件;

  4.与《报名推荐表》同底的电子照片,照片必须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362501********1234),jpg格式,40kb以下;

  5.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加试

  经批准同意设置加试的,由遴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已参加了笔试且成绩和资格审查均合格的人员参加。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加试岗位含加试成绩),按照遴选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因面试人员放弃遴选或被取消遴选资格,导致面试人员低于规定比例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参加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对外公布。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但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时,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般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加试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加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遴选计划数及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由遴选单位提出,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体检结束后,市人社局将对外公示体检合格、入闱试用环节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因怀孕无法确定体检结果的,待孕期结束体检合格后再对外公示。

  (二)试用

  公示期满后,遴选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遴选试用。试用期间,试用人员的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保持不变,工作与所在单位脱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遴选试用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试用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三)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组织试用期满考核,提出拟调动人选、办理调动手续。

  各遴选单位党委(党组)可参考拟遴选人员的原聘任岗位等级,结合本单位职位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岗位和岗位等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们将适时调整遴选工作安排,相关公告将第一时间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由抚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94-8222130(抚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1: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pdf

  

2022年江西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公安监管分院)2022年专场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公安监管分院)2022年专场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公安监管分院)2022年专场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此次所招聘岗位以医、护、技人员为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如无备注则统一为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6.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由原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即2017年9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7.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聘用后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8.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10.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公安监管分院)2022年专场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报考。

  1.关于专业和学历要求的说明:涉及专业和学历请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相符;要求“本科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考虑到部分学校学科设置情况,招聘本科学历药学岗位除“药学专业”外,“临床医学(临床药学方向)专业”也可报考。招聘本科学历儿科或新生儿科医师岗位除“临床医学专业”外,“儿科医学专业”也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生(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必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才可以报考。

  2.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45周岁及以下(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对于紧缺专业(急诊科、科、新生儿科)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3.关于资格证书要求的说明: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书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4.关于工作经历要求的说明:报考者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到2022年9月底为止。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佐证材料。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11月22日9:00至11月24日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进入“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2022年专场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网上报名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如实登记报考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缴费后报考信息不可修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或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报考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不需要笔试、直接面试的6个岗位的考生,提交资料后不用缴费,但务必点击“去支付”,然后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资料登记”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网上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考生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招聘单位电话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三是应聘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11月25日17:00。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此类人员报名时,提交报考信息到达缴费状态后,不进行网上缴费,但务必于2022年11月24日下午14:00前,将申请免费材料(邮件名称须注明“电话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发至市人社局指定邮箱(fzrsks2020@163.com)审核确认,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务必在2022年11月25日上午10: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在2022年11月25日上午12:00前致电0794-8222363说明情况,但超过规定的查询时间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12月6日上午9:00至12月9日24:00,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测评方式及流程

  1.直接面试方式

  (1)招聘对象:第一人民医院部分岗位(6个岗位,详见附件1)。采取高素质人才招聘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在面试前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应聘者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视疫情防控情况发布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招聘对象:除直接面试外的其他招聘对象(详见附件),采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笔试: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①时间及地点。笔试的时间:2022年12月10日,如有调整另行公告;地点见准考证。

  ②笔试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笔试考试试卷分4个类别:西医临床类;药剂类;护理类;医学技术类。考试范围为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医技分册第五版。

  ③笔试成绩、分数合格线和入闱名单。笔试阅卷结束后,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布。

  (3)网上调剂

  根据入闱人员将适时发布调剂公告,对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参加了拟调剂岗位相应专业科目考试并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

  (4)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因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中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达到笔试合格线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考生可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递补,如出现同时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递补入闱的情况,考生只能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进入面试。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

  调剂和递补不成功或无人调剂和递补时,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面试

  测评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和内容等事宜另行网上公告。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上岗

  按合格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同分,属直接面试方式的,以面试前三项测评要素得分之和高者入闱体检;属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纳入编制备案制内管理,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考生正式录用后必须服从医院分配。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卫健、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以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违纪处理规定。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福利待遇

  按照市人社局核准的公开招聘方案和程序进入医院的编制备案制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编制内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六、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聘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考生报考咨询时,有关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的单位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

  政策咨询电话:市卫健委人事科0794-8236349,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0794-8217816,抚州市立医院人事科0794-823576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卫健委机关党委0794-8232017,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0794-8223275,抚州市立医院党委0794-8208867。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节假日除外)。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1.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公安监管分院)2022年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场招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410).pdf

   3.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公安监管分院)2022年专场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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