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遴选教师进城任教72人公告

  

金溪县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进城任教的公告

  

  为了缓解城区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更好地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农村学校遴选教师进城任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遴选学科及名额(72名)

  学前教育( 25名)。

  小学(34名):

  语文15名、数学12名、英语4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初中(13名):

  语文5名、英语5名、1名、历史1名、地理1名。

  三、遴选对象、条件及要求

  参加遴选对象:金溪县农村在编在岗教师。

  1.遴选幼儿教师: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且具有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须在农村任教3周年(无须村小经历)。初始入编时为幼儿园教师或学前教育教师。

  2.遴选小学教师: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的,须在我县农村任教3周年的现任小学教师(含村小工作经历1年,其经历须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证明)。无村小的乡镇学校不需要村小工作经历。

  3.遴选初中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的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均可报名,须在我县农村任教3周年的现任中小学教师。

  4.报考幼儿、小学、初中教师年龄均须在45岁(即197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且近5年未离岗外出的教师(病假除外)。

  5.初始入编时为幼儿园教师或学前教育教师的不得报考小学、初中、高中教师。

  6.农村教师参与进城交流轮岗的年限,可计入农村工作年限。

  7.小学任教(除语、数以外)学科的教师,如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须具有两年(含)以上语文或数学学科任教经历(须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

  8.综合科(政史地)中的岗位可任选一个学科报名,其只须具有其中任意一个学科即可。

  9.小学现任语文或数学学科教师可自由选择小学语文或数学其中一门学科报考。

  10.农村小学教师报考小学英语学科的教师须为英语专业(第一学历)且具有英语。

  11.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教师报考县城小学教师,须有一年(含)以上专职在小学任教且现仍专职或兼职在小学任教的经历(须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并且有对应学科的。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遴选资格: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已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与有偿家教和推销教辅用书的;以谋利为目的帮助县外学校招生等“三违”人员的。

  四、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县教体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决定,将《金溪县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进城任教的公告》发布在中国金溪人民政府网和金溪发布微信公众号。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7月26日(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6日下午18:00)。

  2、报名地点:金溪县教体局人事股(四楼418室)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29日。领取准考证地点:金溪县教体局人事股(四楼418室)。

  4、报名要求:①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学校开具的身份证明(含遴选条件及要求的内容);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②报名人员亲自填写《金溪县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进城任教报名登记表》。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30日上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地点:仰山学校

  (四)资格审查

  县教体局对报名参选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后,报经“金溪县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进城任教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遴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

  (五)笔试(100分)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组织笔试。笔试成绩为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1、报考遴选幼儿教师为幼儿案例分析(30分)、幼儿园教学活动设计(40分)、专业理论知识(30分)。2、报考遴选小学教师为教学案例分析(25分)、班级管理案例分析(25分)、专业类题目(50分)。3、报考遴选初中教师为班级管理案例分析(20分)和专业类题目(80分)。笔试由教体局、人社局共同组织。

  (六)遴选公示

  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序结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遴选人选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果小学、初中教师录取的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则依次以专业类题目总成绩高者,最后学历层次高者,师范、教育类专业者,教龄长者,工龄长者(延伸到月)顺序优先录取。如果幼儿教师录取的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依次以幼儿教育活动设计,专业理论知识,学前教育专业者,年纪长者(延伸到月)顺序优先录取。以上如出现并列,则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示5天后,按人事管理权限、程序及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录取和工作安排

  1.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学前教育、小学、初中均为1:1.5。

  2.初中报考人数未达比例要求时,所有学科报考人员都可参加笔试,视笔试专业题目成绩达到50分为合格线,可按岗位计划比例录取。

  3.被遴选录取的教师由教体局根据县城学校学科结构和缺额教师情况,按计划数分配到校,录取教师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公开选择学校。

  4.拟录取的教师如放弃录取,产生的空额在未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替补,如替补发生并列则按本方案第四条第(六)款方法录满数额。

  5.录取的教师分配到调入学校后,如新学校有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可续聘,如无则降低一个岗位等级。

  6.被遴选录取的教师,今后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如参与有偿家教、推销教辅用书、以谋利为目的帮助县外学校招生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清退回原农村中小学任教,情节严重的将按规定吊销其。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金溪县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进城任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为分管教育的县委政府领导,副组长为教体、人社、财政局长,成员为相关单位的人员组成。

  七、本实施方案由金溪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附:《金溪县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进城任教报名登记表》

  

金溪县遴选教师进城任教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7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3年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是一支同火灾及灾害事故作斗争的伍,担负着全县的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本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 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7名(2名驾驶员、5名战斗员)。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审查、体格检查合格,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大面积纹身,不影响着装效果和形象,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及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4、无明显纹身以及带有、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的纹身,无吸毒史,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病根,在试用期未如实报告,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三)岗位要求

  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年龄在18-28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能吃苦耐劳,热爱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身高165cm以上。具有车辆驾驶证B照并驾驶2年以上、车辆维修、体育特长、水电机修、文秘写作、拍照摄影及后期制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退役士兵及警校等相关院校毕业者、计算机专业、园艺厨艺等大专文凭以上的优先。具有本科文凭的年龄放宽30周岁。

  (四)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机构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5日至5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可将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历、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退出消防员证、退役证等证件材料投至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邮箱(1139960026@qq.com),或持本人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退出消防员证、退役证学历证等证件材料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1张到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资溪县飞鹤大道公安消防大队)报名。

  联系方式:

  胡站长:13732995468

  刘副站长:13755979371

  (三)考核方式

  1、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地点: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

  3、考核内容:政府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两项。

  (1)体能测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内容为 3000米、单杠引体向上、100米、400米、双杠臂屈伸等五个项目,每个科目占比20%,按照每项得分乘20%,确定单项科目成绩,总分100分.(附件2)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携带个人简历、证书等材料,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考试成绩合格以上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四、录取方式

  政府专职队员: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成绩×70%+面试成绩×30%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录取人员未满足征召人数,不在征召,择优录取,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体检和政审

  招聘人员政审、体检中任何一项不合格不予以征召录取,政审、体检相关要求如下:

  (一)政审: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考核要求进行。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一律不录取,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

  (二)体检:政审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由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试用期和聘用方式

  (一)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集训2个月并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经综合考虑不适合消防救援事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为三年,三年后表现良好可续签合同。

  (三)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导致身体伤病涉及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所在工作岗位或违反规定的,大队将予以辞退,若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需按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大队提交辞职申请,工作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并解除劳动关系。

  七、聘用人员的待遇保障

  (一)试用期工资为3864元/月;

  (二)签订合同后,政府专职消防员月薪4830元/人/月+880元高危补助+岗位补贴,单位和个人按相应比例缴纳“五险一金”(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待遇保障参照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执行。

  (三)政府专职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落实《全省政府专职伍建设管理规定》,每月安排轮休,其余时间全天候24小时担任灭火救援执勤任务。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承担消防站执勤灭火救援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

  (五)其他招聘未尽事宜以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解释为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2023年江西抚州市立医院招聘43人公告

  抚州市立医院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新冠病毒医疗诊治工作需要,我院急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编制外卫生专技人员及非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序号

  

岗 位

  

人数

  

资 格 条 件

  

备注

  

专业类别

  

学历(学位)和职称

  

年龄

  

1

  

主治

  

医师1

  

2

  

本科: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40周岁及以下

  

具备内科执业医师执业证。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

  

2

  

主治

  

医师2

  

2

  

本科: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40周岁及以下

  

具备内科、全科执业医师执业证。

  

3

  

医师

  

6

  

本科: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备

  

35周岁及以下

  

具备医师执业证

  

4

  

主管

  

护师

  

2

  

本科:护理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

  

40周岁及以下

  

1.具有执业证;2.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2年及以上。

  

5

  

护师

  

10

  

本科:护理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护师及以上职称

  

35周岁及以下

  

1.具有执业证;2.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

  

6

  

  

15

  

大专:护理或助产; 本科:护理学

  

大专及以上学历,

  

及以上职称

  

30周岁及以下

  

具有执业证。

  

7

  

收费员

  

4

  

不限

  

高中及以上学历

  

40周岁及以下

  

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8

  

后勤

  

护工

  

2

  

不限

  

不限

  

50周岁及以下

  

优先考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能够适应医护辅助性工作)

  

合计

  

43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服从分配,团结同事,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四)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日期(含)(年龄以身份证为准)。学历和职称的取得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日期(含)。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

  上述招聘岗位中所列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起至2023年1月19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现场报名投送材料要求(现场报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个人简历(须涵盖报考岗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面貌、学习及工作经历、配偶子女等信息);

  2.《抚州市立医院2023年编外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1张(详见附件);

  3.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

  4.已取得本专业各学习阶段学历书,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证书,往届生毕业生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身份证、执业证、各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6.主治医师岗1、主治医师岗2、医师岗3个岗位招聘长期有效,招满为止,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工作日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由抚州市立医院每周二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办法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笔试及面试的考核方式,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具体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政审:通过考试合格的人员参照事业单位的录用标准进行体检,残疾检按相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市立医院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遵纪守法情况。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聘用:医院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勤护工岗聘用合同两年一签,其他岗位聘用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卫技人员工资和绩效等有关待遇按本单位规定执行,收费员岗及后勤护工岗工资面议。

  联系人:吴女士、徐女士

  联系电话:0794-8235766

  邮箱:fzslyyrsk@163.com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421号

  

抚州市立医院

  

2023年1月6日

  附件

  

抚州市立医院2023年编外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应聘岗位: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面貌

  

身高

  

外语水平

  

身份证号码

  

最后学历、学位

  

毕业时间、

  

院校

  

所学专业

  

技术职称/任职时间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主要

  

教育

  

经历

  

(从高中填起)

  

阶段

  

时间

  

学校

  

专业

  

学制

  

学历

  

学位

  

高中

  

主要

  

工作或

  

实践经历

  

主要业绩和

  

成果

  

婚姻

  

情况

  

婚否

  

配偶姓名

  

出生年月

  

子女姓名

  

出生年月

  

配偶工作单位及职务

  

(注明单位性质)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人承诺:本人已详细阅读招聘文件《抚州市立医院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条件,并按要求整理和提交了相关材料。表格中所填信息及所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属实。

  

本人签名:

  

  注:请将此表电子版发送至fzslyyrsk@163.com邮箱。

  

2023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70名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服务东乡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区人才需求情况,决定开展抚州市东乡区事业单位2023年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按需引进原则;

  5.坚持业内认可、注重实绩原则。

  二、引进人数

  本次全区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70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抚州市东乡区2023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

  三、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6.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8年4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7.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1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对应的学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9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才可以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6.资格证书要求。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书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参加了2023年医师或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资格。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9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任选其一)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考生将填好的抚州市东乡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等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人才引进报名邮箱(dxrsrcyj@163.com)进行报名,文件名和邮件名为:2023年人才引进+报考岗位+姓名。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邮件发送成功后,需电话与报考部门进行确认,电话:0794-7097961,并及时关注邮箱动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考生也可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地点: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人才股。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应聘人才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应聘人才进行资格复审,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面试的人选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和东乡发布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程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和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能力。面试的考官、考题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拟定。结构化面试和答辩均为100分,按照5:5计算,考生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答辩成绩*50%。

  2.面试成绩。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总成绩相同,按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3.面试时间:2023年5月28日。

  4.面试准考证领取: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5月22日— 2023年5月24日至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人才股领取面试准考证。外地考生也可电话确认后,于面试当日在考务办领取准考证。

  5.面试须知。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得分未达到70分及以上的,不得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东乡区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和东乡发布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提请东乡区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办理引进人才审批相关手续。此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用人单位与拟引进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工作,在东乡区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4.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东乡区人社局,0794-7097961

  纪律监督电话:0794-7096001

  

东乡区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

  

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11日

  附件1:抚州市东乡区2023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3).docx

  附件2: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3).docx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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