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南丰县暑期县城中小学选调教师70人公告

  南丰县2020年暑期县城中小学选调教师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的合理流动,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2020年暑期开展县城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为使选调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特制订本方案,现予公告。

  
一、组织机构

  
成立南丰县2020年县城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教育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司法局、编办等单位负责人及县纪委监委分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人社局,由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选调的日常工作。同时,邀请县代表、政协委员对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二、选调名额

  
1.县城中学30名。其中:语文6名(一中5名、二中1名)、数学5名(一中4名、二中1名)、英语5名(一中5名)、物理2名(二中2名)、2名(一中1名、二中1名)、历史2名(一中1名、二中1名)、体育4名(一中2名、二中2名)、音乐1名(一中1名)、美术2名(一中1名、二中1名)、信息技术1名(二中1名)。

  
2.县城小学40名。具体学科为:语文16名、数学10名、英语5名、体育3名、美术2名、音乐2名、信息技术2名。

  
考试选调岗位及报名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选调名额在2人及以下的岗位,报名比例为1:3;3-6人的岗位,报名比例为1:2.5;7人及以上的岗位,报名比例为1:2。如报名人数达不到以上比例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减或取消选调名额。

  
三、选调条件

  
(一)县城中学

  
1.选调对象。本县农村中学在编在岗教师,且在本县农村中学任教满五年(2015年9月及以前任教)。

  
2.学历与资格。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

  
3.工作表现。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近五年师德和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4.学科条件。选调人员申报的学科须与本人或职称资格证或转岗培训证一致,或选调人员近五年任教过所申报选调学科达一学年以上(由学校出具证明)。

  
(二)县城小学

  
1.选调对象。本县农村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且在本县农村小学任教满五年(2015年9月及以前任教)。

  
2.学历与资格。须具备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

  
3.工作表现。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近五年师德和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4.学科条件。选调人员申报的学科须与本人或职称资格证或转岗培训证中的学科一致,或选调人员近五年任教过所申报选调学科达一学年以上(由学校出具证明)。

  
(三)其他条件

  
1.有下列情况之一,均不符合选调条件。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问题且正在调查之中者。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处罚或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3)近五年内(2015年9月1日至今)有停薪留职或擅自离岗行为者。

  
(4)通过“三定向”培养、公开招聘进入教师队伍的农村幼儿教师。

  
(5)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情形的。

  
2.免试资格。获得全国教育系统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被评为省级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由县、市、省教育部门层层评选并经省厅认定,不含在省级培训活动中颁发的证书),全国性教学竞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层层选派,现场课堂教学形式)获一等奖,近五年内有援疆经历的,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或证明材料)、当地任教学校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和本人、职称资格证或转岗培训证,在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免试调入县城学校工作。免试调入的人数包含在本次选调相应的学科名额之内。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公开报名

  
1.教师报名时只能申报一种类别及学科,且符合选调类别的基本条件,不能交叉申报。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7月24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劳动仲裁院(县政府西侧)

  
4.联系人:刘晨琦 15946929073 谢雯15798045816

  
5.报名材料:报名时必须带好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转岗培训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学校开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无停薪留职或擅自离岗证明、综合加分的证明、任教学科年限证明等材料及一寸免冠照2张,由本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填报选调岗位。

  
(二)资格审查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选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名额与对象,核发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方案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选调教师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2日。

  
2.笔试地点:县桔都小学。

  
3.考试内容及计分:选调对象参加所申报学科的文化考试。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总分的70%)、教材教法(占笔试总分的15%)、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占笔试总分的15%)。考试总分为100分。

  
(四)综合加分

  
农村中小学选调县城中小学,根据下列加分项进行综合加分。

  
(1)夫妻双方在本县农村从事教育工作且均在编在岗,若一方申请参加选调的加3分;若双方同时申请参加选调的,自行商定其中一方加3分;若有一方借入或交流到县城的,则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2)教龄每周年加0.2分。

  
(3)在最边远和边远学校任教累计满10周年及以上、且2019-2020全学年仍在最边远学校任教的,加2分;在最边远和边远学校任教累计满10周年及以上、且2019-2020全学年仍在边远学校任教的,加1分。最边远和边远学校的认定以《南丰县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中确定的学校为依据。

  
以上各项综合加分由选调对象相关学校出具证明材料,选调对象报名时将加分证明材料上交,最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未列入加分项目的不计分。选调对象的综合加分直接计入考试总成绩。

  
五、确定入闱人选

  
选调对象的最后得分为笔试及综合加分的总和(保留一位小数点),依据最后得分和选调学科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选名单。若最后一名入闱者的总分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笔试得分情况比较,笔试分数高者入闱。如还出现并列情况,则按教龄比较,教龄长者入闱。若教龄相同,则按农村学校班子成员(含村小校长)、现借用在县城学校任教的依次比较,前者优先入闱。因自愿放弃或违规违纪等原因空出的岗位,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确定的入闱人选名单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县教体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如无异议,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政府批准。

  
六、选岗及调动

  
经县政府批准选调的教师进行公开选岗,选岗按设定的学校岗位,分学科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不服从选岗安排者3年内不得再参加选调考试。

  
县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办根据县政府批复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农村教师选调进城后,不再参与原学校的职称申报、评审和聘任工作。

  
七、其他

  
本方案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县教体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县人社局、县教体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南丰县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

  

江西抚州南丰县暑期县城中小学选调教师70人公告

  

南丰县2020年暑期县城中小学选调教师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的合理流动,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2020年暑期开展县城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为使选调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特制订本方案,现予公告。

  
一、组织机构

  
成立南丰县2020年县城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教育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司法局、编办等单位负责人及县纪委监委分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人社局,由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选调的日常工作。同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二、选调名额

  
1.县城中学30名。其中:语文6名(一中5名、二中1名)、数学5名(一中4名、二中1名)、英语5名(一中5名)、物理2名(二中2名)、政治2名(一中1名、二中1名)、历史2名(一中1名、二中1名)、体育4名(一中2名、二中2名)、音乐1名(一中1名)、美术2名(一中1名、二中1名)、信息技术1名(二中1名)。

  
2.县城小学40名。具体学科为:语文16名、数学10名、英语5名、体育3名、美术2名、音乐2名、信息技术2名。

  
考试选调岗位及报名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选调名额在2人及以下的岗位,报名比例为1:3;3-6人的岗位,报名比例为1:2.5;7人及以上的岗位,报名比例为1:2。如报名人数达不到以上比例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减或取消选调名额。

  
三、选调条件

  
(一)县城中学

  
1.选调对象。本县农村中学在编在岗教师,且在本县农村中学任教满五年(2015年9月及以前任教)。

  
2.学历与资格。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工作表现。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近五年师德和年度考核合格

  
4.学科条件。选调人员申报的学科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或转岗培训证一致,或选调人员近五年任教过所申报选调学科达一学年以上(由学校出具证明)。

  
(二)县城小学

  
1.选调对象。本县农村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且在本县农村小学任教满五年(2015年9月及以前任教)。

  
2.学历与资格。须具备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工作表现。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近五年师德和年度考核合格

  
4.学科条件。选调人员申报的学科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或转岗培训证中的学科一致,或选调人员近五年任教过所申报选调学科达一学年以上(由学校出具证明)。

  
(三)其他条件

  
1.有下列情况之一,均不符合选调条件。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问题且正在调查之中者。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处罚或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3)近五年内(2015年9月1日至今)有停薪留职或擅自离岗行为者。

  
(4)通过三定向培养、公开招聘进入教师队伍的农村幼儿教师。

  
(5)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其它情形的。

  
2.免试资格。获得全国教育系统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被评为省级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由县、市、省教育部门层层评选并经省厅认定,不含在省级培训活动中颁发的证书),全国性教学竞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层层选派,现场课堂教学形式)获一等奖,近五年内有援疆经历的,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或证明材料)、当地任教学校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和本人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或转岗培训证,在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免试调入县城学校工作。免试调入的人数包含在本次选调相应的学科名额之内。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公开报名

  
1.教师报名时只能申报一种类别及学科,且符合选调类别的基本条件,不能交叉申报。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7月24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劳动仲裁院(县政府西侧)

  
4.联系人:刘晨琦 15946929073 谢雯15798045816

  
5.报名材料:报名时必须带好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转岗培训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学校开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无停薪留职或擅自离岗证明、综合加分的证明、任教学科年限证明等材料及一寸免冠照2张,由本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填报选调岗位。

  
(二)资格审查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选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名额与对象,核发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方案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选调教师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2日。

  
2.笔试地点:县桔都小学。

  
3.考试内容及计分:选调对象参加所申报学科的文化考试。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总分的70%)、教材教法(占笔试总分的15%)、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占笔试总分的15%)。考试总分为100分。

  
(四)综合加分

  
农村中小学选调县城中小学,根据下列加分项进行综合加分。

  
(1)夫妻双方在本县农村从事教育工作且均在编在岗,若一方申请参加选调的加3分;若双方同时申请参加选调的,自行商定其中一方加3分;若有一方借入或交流到县城的,则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2)教龄每周年加0.2分。

  
(3)在最边远和边远学校任教累计满10周年及以上、且2019-2020全学年仍在最边远学校任教的,加2分;在最边远和边远学校任教累计满10周年及以上、且2019-2020全学年仍在边远学校任教的,加1分。最边远和边远学校的认定以《南丰县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中确定的学校为依据。

  
以上各项综合加分由选调对象相关学校出具证明材料,选调对象报名时将加分证明材料上交,最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未列入加分项目的不计分。选调对象的综合加分直接计入考试总成绩。

  
五、确定入闱人选

  
选调对象的最后得分为笔试及综合加分的总和(保留一位小数点),依据最后得分和选调学科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选名单。若最后一名入闱者的总分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笔试得分情况比较,笔试分数高者入闱。如还出现并列情况,则按教龄比较,教龄长者入闱。若教龄相同,则按农村学校班子成员(含村小校长)、现借用在县城学校任教的依次比较,前者优先入闱。因自愿放弃或违规违纪等原因空出的岗位,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确定的入闱人选名单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县教体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如无异议,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政府批准。

  
六、选岗及调动

  
经县政府批准选调的教师进行公开选岗,选岗按设定的学校岗位,分学科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不服从选岗安排者3年内不得再参加选调考试。

  
县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办根据县政府批复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农村教师选调进城后,不再参与原学校的职称申报、评审和聘任工作。

  
七、其他

  
本方案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县教体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县人社局、县教体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南丰县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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