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009人员公告

  抚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现将抚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岗位表》(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各《岗位表》。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3年8月底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8月底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8月底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8月底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

  (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大专学历”、“中专学历”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方可报考。

  (3)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和本科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及学位证。

  (4)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除取得岗位要求专业学历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考外,《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中岗位要求专业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所列专业的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如岗位要求“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大专及以上学历”,那么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除符合条件的除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

  (5)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见附件3)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6)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3)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3),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1年8月底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如能在9月底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1年8月底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3.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4.工作经历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底。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5.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19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6.招聘岗位要求限江西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报考(含在外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江西籍人员)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岗位要求方能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底。

  7.招聘岗位要求限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是指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务期满并退出现役人员(含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再次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8.部分县乡基层岗位仅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本县(市、区)户籍是指2021年8月底为本县(市、区)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市、区)户籍,本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

  9.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诚信报名的方式进行,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上午9:00至8月30日下午5:00;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上午9:00至9月1日下午5:00。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网上报名按如下步骤进行:

  1.网上报名。报名考生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报考附件1岗位的考生点击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专题中的报名入口,报考附件2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招聘专职教师岗位的考生点击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网上报名专题中的报名入口。点选注册账户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名和密码(注册名和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注册完成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账户(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账户),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若缴费时仅选择报考岗位的部分考试科目缴费,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只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规格、清晰度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请考生认真对照岗位条件审慎报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资料登记”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缴费时间截止到8月31日下午5:00;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缴费时间截止到9月2日下午5:00。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若已缴费,则不予免收考试费用。此类人员报名时,提交报考信息到达缴费状态后,不进行网上缴费,但报考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8月30日下午3:00前(报考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9月1日下午3:00前),将以下材料通过邮箱发给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其家庭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证明。此类人员请将所需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发到指定邮箱(fzrsks2020@163.com),邮件名称须注明“电话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否则不予受理。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报考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的考生务必在2021年8月31日上午10:00-12: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报考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9月2日上午10:-12:00登陆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报考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的考生在2021年8月31日(报考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9月2日)上午12:00前致电0794-8222363说明情况,但超过规定的查询时间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3.网上改报。公开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要求的,将取消或削减该公开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计划的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报考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的考生改报时间为2021年9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报考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改报时间为2021年9月7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取消或削减的岗位将会同改报公告于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需改报考生要及时按规定进行改报。

  4.网上打印准考证。完成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报考人员在在规定时间(另行公告)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详见《岗位表》。

  2.笔试时间、地点:

  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招聘专业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初定2021年9月中旬,其他岗位笔试时间初定2021年9月下旬,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

  3.笔试成绩不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但各科笔试成绩需有效。

  4.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拟入闱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五、面试资格审查与人员递补

  1.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

  2.资格审查

2021年江西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009人员公告

  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公告。

  3.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2.面试内容及方式:具体见《岗位表》。

  3.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岗位总成绩按比例折算为100分。附件1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岗位表中另外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附件2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招聘专职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七、体检、考察和聘用

  1.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2.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备案、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3.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按规定办理上编和聘用等手续。各级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规范聘期管理。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事业单位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

  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限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监督、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临川区:0794-8423680;南城县:0794-7222223;

  黎川县:0794-7121901;南丰县:0794-3226133;

  崇仁县:13507940096;乐安县:0794-6668355;

  宜黄县:0794-7610557;金溪县:0794-5259100;

  资溪县:0794-5792329;广昌县:0794-3617709;

  东乡区:0794-7097961;东临新区:0794-7825276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8日

  附件1:抚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2021年江西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幼儿教师83名公告

  

2021年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现就2021年抚州市保育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幼儿教师83人,其中总成绩排名前11名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第12—83名为合同制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2.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已取得幼儿。

  4.具有良好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6.身心健康,热爱幼教事业;

  7.全省在职在编满5年或2021年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已确定入编人员应在报名结束前开具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约证明,未满5年的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16日;

  3.报名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新园二楼多功能报告厅(陆象山大道289号)

  4.考生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尚未取得毕业证和的2021届毕业生,需提供在办证明(附件2);

  (4)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能在2021年8月底前取得幼儿书的人员(视同已取得幼儿),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本人书写的承诺书(附件3);

  5.在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或合同性教师)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校任教累计满5年的(即:2016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服务期加上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须提供最后任教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2)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须提供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和下编手续。

  6.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须提供取得的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2021年服务期满三年、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特岗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00)到抚州市保育院新园二楼多功能报告厅领取《笔试准考证》,7月24日凭《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笔试现场。

  四、笔试(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新园(陆象山大道289号)。

  3.笔试内容(满分100分):

  (1)专业知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占10分;

  (2)案例分析,占30分;

  (3)活动设计,占40分;

  (4)简笔画,占20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布。

  5.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时间: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

  2.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

  3.面试内容:

  (1)试讲(80分)

  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2)弹唱(10分)

  随机抽取一首儿童歌曲简谱,准备时间3分钟,弹唱时间2分钟;

  (3)自选舞蹈展示(10分)

  自带一个成品舞,时间4分钟内,自备单曲舞蹈音乐U盘,自备舞蹈服装及道具。

  4.本次招聘只有一个岗位,当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六、体检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对入闱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岗位数不调减,但拟入闱体检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或面试组平均分(面试组平均分为本面试组参加实际面试人员面试分数)。如本公告发布前为抚州市保育院合同制的教师入围体检,则按人数和总成绩依次递补考生,以保证抚州市保育院实际增加幼儿教师83名。

  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合格的入编人员名单上报市政府批复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人员管理

  1.总成绩排名前11的考生按照相关政策办理工资、上编等手续。

  2.总成绩第12名-83名的合同制幼儿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拟聘用人员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者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对连续完不成绩效任务,在绩效考评中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与抚州市保育院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3.所有幼儿教师的人事档案由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

  八、工资待遇

  1.在编幼儿教师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合同制幼儿教师参照在编幼儿教师实行同工同酬,相关标准参照在编幼儿教师标准执行,并同步调整;绩效工资在确定的总量额度内,按照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九、疫情防控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需遵守抚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佩戴口罩,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扫码和测温,查验行程卡。经核验“赣服通”显示绿码,体温查验<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报名或考试。

  咨询电话:0794-8263417;0794-8222130

  附件:1.2021年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docx

  2.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在办证明.docx

  3.个人承诺书.docx

  4.同意报考及任教经历证明.docx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6日

  

2021年江西抚州市妇幼保健(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抚州市妇幼保健(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抚州市妇幼保健院(抚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妇幼保健、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性公立医院,职业健康检查定点机构。现有编制床位数305张,在职职工476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241人,聘用人员235人,高级职称72人。先后被卫生部授予“爱婴医院”,被江西省授予妇产科“青年文明称号”及国家级“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被市委授予“市直单位文明机关”、“抚州市十大诚信医院”称号,被市卫健委授予“群众满意医院”称号。抚州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抚州市产前筛查中心、抚州市新生儿及孕产妇危重症救治中心。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

  

  岗位

  名称

  

  招聘

  岗位数

  

  资格条件

  

  其他资格条件

  

  专业类别

  

  学历
(学位)

  

  年龄

  

  1

  

  临床

  护理

  

  4

  

  护理学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

  

  30周岁以下

  

  具有执业证,两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2

  

  收费处

  

  2

  

  不限

  

  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25周岁以下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优先

  

  3

  

  药剂科

  

  1

  

  药学或药物制剂

  

  大专及以上学历

  

  30周岁以下

  

  具有药士及以上专技术资格证

  

  注:1.年龄:周岁时间算至2021年05月31日(含)。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二、招聘方式

  在抚州市卫健委、抚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招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6月4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有意向报名的应聘者需携带纸质应聘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和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方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抚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初审,并加入抚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用QQ群下载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将其电子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倩、汪佳

  (2)联系电话:0794-8223756

  (3)地址:抚州市临川大道241号

  (4)电子邮箱:rsk8223756@163.com

  (5)专用QQ群名:妇保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6)专用QQ群号:1006040020

  四、考核办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由本院统一组织的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测试时间为10分钟。所设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对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或达到所报考岗位实际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按百分制计算)。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将在QQ群中及时公布。

  五、政审、体检

  (一)政审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进行政审考核,主要考核拟录用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因政审考核不合格取消资格。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医院社会体检科组织并按照体检程序严格把关。

  六、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用人部门同意,可以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按照考试、体检和政审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医院公告栏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待遇

  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有关待遇按本单位本岗位同类人员同工同酬。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021年江西抚州市崇仁县城区学校选调公办教师91人公告

  

  崇仁县2021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公办教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解决城乡、校际、学科之间教师结构不合理,配置不科学的问题,根据《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崇府发〔2014〕15号)有关规定,现就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公办教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目的

  (一)科学配置城乡教育资源,激发教师成长动力。

  (二)稳定农村教师队伍,鼓励引导教师到艰苦边远薄弱学校任教。

  (三)积极引进外地教育人才,推动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艺双馨、公平公开、择优选调的原则。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1. 本县编制在农村小学(含三定向幼师)的在岗教师(不含巴山二小、巴山三小、巴山四小教师)。

  2. 外县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限崇仁县户籍或就读普通高校(中专)前具有崇仁县户籍或夫妻一方属崇仁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1. 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师职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胜任城区学校专任教学工作。

  2.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应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报考小学综合学科(小学道德与法治、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层次和学科的。

  3. 本县教师年龄不限,外县教师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满5学年(2016年9月1日之前任教,下同)及以上经历。三支一扶支教服务期二年、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三年计入教学工作经历,代课和毕业生实习期间不列入教学工作经历。

  5. 近三学年工作年度考核和师德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近三学年指2018-2019学年、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

  (2)因各种问题而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或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受到县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级别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暂未解除处分的。

  (3)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达5学年的。

  (4)因身体原因而不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的。

  (5)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7月1日期间,不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含未按有关政策规定请假的)。

  (6)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

  四、选调数量与岗位

  (一)选调教师数量

  选调教师总数为91人,其中:小学语文33人,小学数学32人,小学英语16人,小学综合学科10人(其中:小学道德与法治2人、小学科学1人、小学音乐2人、小学体育2人、小学美术2人、小学信息技术1人)。

  (二)选调教师岗位

  中山实验小学(4人):小学语文1人,小学数学1人,小学英语2人。

  宝水新区小学(34人):小学语文13人,小学数学12人,小学英语3人,小学综合学科6人(其中:小学道德与法治1人、小学科学1人、小学音乐1人、小学体育1人、小学美术1人、小学信息技术1人)。

  江重实验小学(4人):小学语文1人,小学数学1人,小学英语2人。

  黄洲实验小学(13人):小学语文4人,小学数学4人,小学英语1人,小学综合学科4人(其中:小学道德与法治1人,小学音乐1人,小学体育1人,小学美术1人)。

  宝水实验学校(小学部25人):小学语文10人,小学数学10人,小学英语5人。

  巴山二小(3人):小学语文1人,小学数学1人,小学英语1人。

  巴山三小(5人):小学语文2人,小学数学2人,小学英语1人。

  巴山四小(3人):小学语文1人,小学数学1人,小学英语1人。

  为逐步缓解城区学校教师紧缺问题,如有借用(交流)教师(限在城区学校任教满5学年,即2016年9月30日之前借用)入围拟调,则相应增加该学科同等数量选调名额。

  五、选调办法

  采取笔试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教学年限加分的方法进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参照崇仁县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特殊津贴发放享受最边远层次津贴的学校,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定),外县在编在岗教师不实行加分。

  (一)笔试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选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合卷考试),总分为150分,原则上教育综合知识为50分,学科专业知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命题范围为初中、小学阶段。

  小学综合学科教师选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一项(不进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总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各学科均为120分钟。

  小学选调学科岗位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要达到1:2。若笔试人数与选调学科岗位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学科时,按1:2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学科岗位选调名额(四舍五入)。

  (二)加分

  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工作岗位年限加分标准为每任教一学年加0.5分,累计分值不超过5分。

  因工作变动跨校任教,计算年限出现未满一学期的不加分。借用教师曾在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服务年限参照加分标准执行。

  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岗位年限加分,由参加选调教师服务学校统计、公示、盖章、签名出具证明材料。若跨乡镇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任教,分别由所在乡镇学校统计、公示、盖章、签名。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8月4日至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

  崇仁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人事股(A402室)。

  (三)报名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申请表》,此表按要求插入近期免冠照片,在照片一角位置加盖编制所在单位公章,除签名外,其余信息均在电脑上填写直接打印(见附件1);

  2.《准考证》,此表按要求插入近期免冠照片,在照片一角位置加盖编制所在单位公章,其余信息均在电脑上填写直接打印(见附件2);

  3.《加分证明》,除签名外,信息均在电脑上填写直接打印(见附件3),无加分者不提供;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原件及复印件1份);

  外县在编在岗教师报名还须另加提供的材料

  6.当地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任教服务满5学年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

  7.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提供大中专入学前为崇仁户籍证明或夫妻一方被我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含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的证明材料等。

  (四)资格审查

  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对象。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选调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名额产生空缺,从该岗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选调方案),但拟选调教师请示报告上报县政府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入闱选调教师,因个人原因放弃选调资格的不予递补。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参加教师选调考试的人员凭身份证于2021年8月9日到县教体局四楼人事股(A402室)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参加选调教师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试场,笔试时间2021年8月11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崇仁县第一中学(新校区)。试场安排:原则上30人且相同学科为一试场,尾数超过10人,另设一个试场。

  (六)公示与报批

  考试对象的笔试成绩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年限加分累计(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为其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预调对象(其中小学综合学科按学科划分确定预调对象,例如:小学音乐岗位拟调2名,则预调该学科总成绩排名前2名考生),若预调对象最后一名并列的,则服务农村最边远学校时间长者优先;无农村最边远学校服务经历,则笔试分数高者优先;笔试分数相同时,则已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高者优先;已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相同时,则教龄长者优先;教龄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近五年(2016年至2020年)年度工作考核、师德考核优秀等次总次数多者优先;优秀总次数相同,增加选调名额一并预调,增调名额的学校岗位由崇仁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对预调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选调教师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选择选调学校,若分数相同,参照上述确定预调对象办法进行,若再出现例外情况,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外县教师在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时,应提供本人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报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人员。被选调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结合我县实际,按有关政策执行。

  七、严肃工作纪律

  (一)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教师选调工作以县政府为主导,县教体局牵头,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纪检监察委、编办等部门全程参与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加分、预调等将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部门信息公开栏目教育体育局窗口进行公示。

  (二)学校要根据本校各学科教师数量,做好报名把关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三)报考教师应诚实填写教师选调报名申请表,学校有关负责人要对报考教师所填有关信息认真审核。若出现弄虚作假,报考人及审核人在2021年师德考核中直接定为不合格,并扣发2021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

  (四)报名参加选调的教师应按时参加笔试。报名后,无故不参加笔试的教师将列入不诚信名单,取消其今后三年教师招聘和选调考试报名资格。

  (五)对考试违规者,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八、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为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崇仁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员如下:

  组 长:唐 津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沈思溢 县政府办主任

  方向阳 县教体局局长

  陈福良 县人社局局长

  刘军军 县财政局局长

  吴银昌 县委编办主任

  成 员:袁光辉 县政府办副主任

  裴九龙 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刘顺保 县人社局副科级干部

  尧 咚 县教体局副局长

  付 静 县政府办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教师选调日常工作,由尧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本《实施方案》由崇仁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另行研究。

  十、考生报考咨询时,请咨询县教体局人事股,电话0794-6323246。

  

崇仁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7日

  特别提示:

  教师选调各相关事项及通知将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栏目教育体育局窗口

  附件1-5:报名申请表、准考证、加分证明、.任教年限及同意报考证明(样本)、崇仁县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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