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抚州市宜黄县中医医院招聘23人公告

  2021年宜黄县中医医院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解决新院区建成后医务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经县政府批准,我院招聘备案制医护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30日

  报考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参加非法组织的。(4)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 7月26日— 7月30日。

  2、报名地点:宜黄县中医医院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5、联系电话:0794-7602481

  资格审查及招聘流程

  1、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宜黄县中医医院备案制医护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由宜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中医医院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

  3、面试:用人单位、专家组、县卫健委和县人社局参与面试,面试分达到80分则面试合格。面试分专业能力和基本素质两项由招聘领导小组会同院内相关科室人员根据相关专业进行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

  体检和考核

  1.面试后入围人员为体检对象。

  2.在指定时间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由宜黄县中医医院负责。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从面试待定人员中递补。

  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宜黄县政府网站、宜黄县中医医院院内公开栏、宜黄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告,公告时间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工资待遇

  备案制人员工资待遇主要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还包括提高10%部分、护龄津贴)参照在编在岗医护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照各部门批复标准执行,并按政策规定调整增加。

  本公告由宜黄县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2021年宜黄县备案制医护人员招聘报名表
姓名性别民族照片
出生日期面貌婚姻状况
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学历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联系电话
专业技术职称电子邮箱
报考职位
个人简历
家庭成员姓名关系所在单位联系电话
诚信承诺我已仔细阅读相关招聘公告,理解其内容,符合报名条件。我郑重承诺:
一、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二、本人所填写报名信息准确、有效,并与本人情况认真核对,对因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
三、诚实守信,严守纪律,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真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人签名: 日期:

  

2021年江西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幼儿教师83名公告

  

2021年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现就2021年抚州市保育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幼儿教师83人,其中总成绩排名前11名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第12—83名为合同制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2.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已取得幼儿。

  4.具有良好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6.身心健康,热爱幼教事业;

  7.全省在职在编满5年或2021年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已确定入编人员应在报名结束前开具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约证明,未满5年的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16日;

  3.报名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新园二楼多功能报告厅(陆象山大道289号)

  4.考生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尚未取得毕业证和的2021届毕业生,需提供在办证明(附件2);

  (4)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能在2021年8月底前取得幼儿书的人员(视同已取得幼儿),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本人书写的承诺书(附件3);

  5.在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或合同性教师)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校任教累计满5年的(即:2016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服务期加上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须提供最后任教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2)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须提供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和下编手续。

  6.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须提供取得的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2021年服务期满三年、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特岗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00)到抚州市保育院新园二楼多功能报告厅领取《笔试准考证》,7月24日凭《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笔试现场。

  四、笔试(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新园(陆象山大道289号)。

  3.笔试内容(满分100分):

  (1)专业知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占10分;

  (2)案例分析,占30分;

  (3)活动设计,占40分;

  (4)简笔画,占20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布。

  5.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时间: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

  2.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

  3.面试内容:

  (1)试讲(80分)

  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2)弹唱(10分)

  随机抽取一首儿童歌曲简谱,准备时间3分钟,弹唱时间2分钟;

  (3)自选舞蹈展示(10分)

  自带一个成品舞,时间4分钟内,自备单曲舞蹈音乐U盘,自备舞蹈服装及道具。

  4.本次招聘只有一个岗位,当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六、体检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对入闱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岗位数不调减,但拟入闱体检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或面试组平均分(面试组平均分为本面试组参加实际面试人员面试分数)。如本公告发布前为抚州市保育院合同制的教师入围体检,则按人数和总成绩依次递补考生,以保证抚州市保育院实际增加幼儿教师83名。

  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合格的入编人员名单上报市政府批复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人员管理

  1.总成绩排名前11的考生按照相关政策办理工资、上编等手续。

  2.总成绩第12名-83名的合同制幼儿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拟聘用人员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者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对连续完不成绩效任务,在绩效考评中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与抚州市保育院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3.所有幼儿教师的人事档案由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

  八、工资待遇

  1.在编幼儿教师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合同制幼儿教师参照在编幼儿教师实行同工同酬,相关标准参照在编幼儿教师标准执行,并同步调整;绩效工资在确定的总量额度内,按照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九、疫情防控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需遵守抚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佩戴口罩,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扫码和测温,查验行程卡。经核验“赣服通”显示绿码,体温查验<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报名或考试。

  咨询电话:0794-8263417;0794-8222130

  附件:1.2021年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docx

  2.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在办证明.docx

  3.个人承诺书.docx

  4.同意报考及任教经历证明.docx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6日

  

2021年江西抚州市中医院招聘公告

  

抚州市中医院2021年第三批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发展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编制外放射科医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见下表)

  

  科室

  

  岗位名称

  

  招聘岗位数

  

  资格条件

  

  备注

  

  测试方式

  

  专业类别

  

  学历(学位)和职称

  

  年龄

  

  放射科

  

  医师

  

  1

  

  医学影像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笔试+面试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日,符合条件者可发简历至邮箱或携带简历和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到我院人事科(门诊六楼)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地点:门诊六楼医院人事科。

  2、已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相一致的学历、学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提交近期二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2张,填写《抚州市中医院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确认单》,并承诺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4、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即时发给准考证。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方可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5日上午8:30-10:00。

  地点:抚州市中医院门诊大楼六楼会议室

  应聘人员需提前10分钟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5日下午2:30-5:30

  地点:抚州市中医院门诊大楼四楼体检科

  面试考试时限12分钟,分值为100分。

  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提前20分钟到达,进行抽签。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可在我院体检科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试合格的孕期应聘人员,体检时间顺延。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3、考察由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拟聘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从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1、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受聘人员按《抚州市中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与医院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聘期为1年,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凡聘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招聘人员为医院总量控制编制外人员,招聘结果报市卫健委备案。

  三、待遇

  以上人员一经聘用,与在岗职工同类人员同工同酬;有餐补、节假日及年终福利等。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抚州市中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人事科0794-8289989

  邮 箱:2019390352@qq.com

  地 址:抚州市大公路240号

2021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招聘幼儿教师21名公告

  资溪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幼儿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全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赣教发〔2018〕10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师〔2013〕1号)要求,为进一步补充公办幼儿园师资,满足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同时逐步提高普惠制幼儿园师资力量,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幼儿教师,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资溪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徐江英任组长,县教科体局局长孙革生,县人社局局长何昀,县财政局局长王秋水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体局,由孙革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用。

  三、岗位及人数

  2021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1名,其中县城公办幼儿园4名,乡镇公办幼儿园17名。

  四、对象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幼儿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热爱幼儿。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且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

  5.已取得幼儿(含已申报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21年8月底前可取得书的人员)。

  6.我县在编在职教师(含试用期)不得报考。但我县乡镇编外合同制幼儿园教师经所在学校同意也可报考城区幼儿园。

  7.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幼师的人员不属应聘范围。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和择园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3日8时至2021年8月18日17时30分(指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资溪县教科体局人事股

  3.所带资料:报名者需携带填写好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附上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中专学历需同时附上毕业证上所提供学历查询网站中的学历证明信息表。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大专毕业生需由院校提供学历办理中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3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教科体局对报名人员逐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人员于面试前一天凭有效身份证到资溪县教科体局人事股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入场。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和资格审查后,如未达到开考人数条件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减招聘名额。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8月22日。

  2.面试地点:资溪县一中。

  3.面试方式及内容:

  ①讲故事:随机抽取一个故事主题,在5分钟内完成讲述;

  ②绘画:现场给出主题30分钟内完成一幅儿童绘画作品,(自备绘画工具,画纸(8开)考场提供);

  ③才艺展示:形式由考生自定,可为唱歌、舞蹈、乐器弹奏、自弹自唱等形式,时间不超过5分钟(自备乐器、服装、道具、舞蹈音乐等,播放器由考场准备,但音乐U盘为mp3格式,只保留一首曲目)。

  4.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绘画35分、讲故事35分、才艺展示30分。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分,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方法确定考生个人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比例时设立“面试合格线”,“面试合格线”为70分。

  (四)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考生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第一学历高者优先;第一学历相同时,所学专业为“幼儿教育”者优先;所学专业相同时面试讲故事得分高者优先;面试讲故事得分相同时,绘画得分高者优先(下同)。

  1.当参加面试人员达到1:2的比例时,按面试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2.当参加面试人员大于招聘计划数、但又未达到1:2的比例时,所有达“面试合格线”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3.当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入闱体检人数不超过达“面试合格线”人数的90%(逢小数点进一)。

  (五)体检

  入闱体检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前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时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对以虚假信息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选岗

  公示无异议后的拟聘用教师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并于2021年9月1日前分别安排到相应幼儿园工作。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1.依据有关法律政策,办理聘用手续。合同的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一年。聘用期满,根据教师的现实表现再续签聘用合同。

  2.建立绩效考评机制,量化绩效任务,任务完成情况与绩效工资挂钩。对连续2个学期绩效考评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3.已聘教师的人事档案由县教科体局统一管理。

  4.工资待遇。公办幼儿园编外合同制教师工资由财政统发,并列入县本级财政预算,主要包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师10%提高部分、绩效工资)、 “五险一金”(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含职业年金)和工会有关待遇,相关标准参照同层次同类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并按政策规定调整增加;绩效工资按照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不享受政府奖励工资、边远山区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等待遇。

  2.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编外合同制教师符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的,经用人学校同意后报县教科体局,由县教科体局统一向人社部门申报。

  3.培训考核。编外合同制教师与在编在岗教师同等享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每学年结束后,所在幼儿园根据编外合同制教师德能勤绩等综合情况,负责对编外合同制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交县教科体局,并作为其续聘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七、本实施方案由资溪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资溪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

  

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9日

  附件:《资溪县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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