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33人公告

  2022年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公告

  

  为确保抚州市保育院碧桂园天曜小区配套幼儿园于今年9月顺利开园,现就2022年抚州市保育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33人,其中幼儿教师32人、幼儿(心理健康)教师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3.身心健康,热爱幼教事业。

  (二)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6月30日(9:00-11:30,14:30—17:00);

  3.报名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悦园(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一楼大厅;

  4.考生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尚未取得毕业证和的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在办证明(附件3);

  (4)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能在2023年8月底前取得幼儿书的人员(视同已取得幼儿),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本人书写的承诺书(附件4);

  5.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须提供取得的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6.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00)到抚州市保育院悦园(新园区)二楼多功能报告厅领取《笔试准考证》,7月9日凭《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笔试现场;

  四、笔试(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9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悦园(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

  3.笔试内容(满分100分):

  (1)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大纲,占80分;

  (2)主题画(简笔),占20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布;

  5.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幼儿教师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幼儿(心理健康)教师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或1:3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时间:2022年7月16日(星期六);

  2.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悦园(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

  3.面试内容:

  幼儿教师岗位:

  (1)试讲(80分),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2)弹唱(10分),随机抽取一首儿童歌曲简谱,准备时间3分钟,弹唱时间2分钟;

  (3)自选舞蹈展示(10分),自带一个成品舞,时间4分钟内,自备单曲舞蹈音乐U盘,自备舞蹈服装及道具;

  幼儿(心理健康)教师岗位:

  (1)试讲(80分),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2)讲故事(10分),随机抽取一个题目,准备时间3分钟,讲故事时间2分钟;

  (3)心理健康类案例分析(10分),随机抽取一个案例,准备时间3分钟,作答时间2分钟;

  4.同一个岗位,当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六、体检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对入闱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岗位数不调减,但拟入闱体检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或面试组平均分(面试组平均分为本面试组参加实际面试人员面试分数)。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人员管理

  1.合同制幼儿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拟聘用人员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者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对连续完不成绩效任务,在绩效考评中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与抚州市保育院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2.所有幼儿教师的人事档案由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

  八、工资待遇

  合同制幼儿教师参照在编幼儿教师实行同工同酬,相关标准参照在编幼儿教师标准执行,并同步调整;绩效工资在确定的总量额度内,按照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九、疫情防控

  1.考生需严格执行《安全面试承诺书》(附件6,面试时提供)的防疫内容要求。主动了解和遵守我市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面试前和面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2.请考生务必在考前或入抚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抚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

  3.考生须自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合理规划好往返路线,途中要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考生有以下情形的,须提供相关入场证明,方可入场参加面试:

  (1)14天内从省内外入抚,但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其他按规定应提供面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5.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面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所在县(市、区)来抚返抚人员,7天内有省外无本土疫情的地区来抚返抚人员;

  (4)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6.考生考生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面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提供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赣通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已落实完管控政策,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可入场参加面试。

  7.考生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佩戴口罩。面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及时离场。

  8.面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考生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9.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在面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5日

  附件:

  1、岗位需求表.xls

  2、2022年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docx

  3、个人承诺书(未取得).docx

  4、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在办证明.docx

  5、同意报考及任教经历证明.docx

  6、安全面试承诺书.docx

  

2022年江西抚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809人公告

  


  

  抚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及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103号)规定,现将抚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如无备注则统一为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6.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7年4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7.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聘用后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8.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10.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抚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报考。

  1.关于专业和学历要求的说明:涉及专业和学历请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附件2),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2022年9月及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2.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4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4月1日以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1996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关于工作经历的说明: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到2022年4月为止。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4.关于户籍要求的说明:限某地户籍是指2022年4月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集体户籍除外。

  5.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的说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6.关于资格证书的说明:已报名2022年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公开招聘如资格审查时,如仍未进行职业资格考试,可提供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缴费截图进行预审。如通过公开招聘各环节,确定入闱后,暂不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待2022年执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后,方可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

  7.关于编制备案制的情况说明:编制备案制人员依照进入方式不同,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市人社局核准的公开招聘方案和程序进入医院的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编制内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4月20日9:00至4月22日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进入“2022年抚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网上报名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如实登记报考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缴费后报考信息不可修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或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报考临川区第一人民医院不需要笔试、直接面试的2个岗位的考生,提交资料后不用缴费,但务必点击“去支付”,然后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资料登记”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网上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考生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招聘单位电话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三是应聘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4月23日17:00。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此类人员报名时,提交报考信息到达缴费状态后,不进行网上缴费,但务必于2022年4月22日下午14:00前,将申请免费材料(邮件名称须注明“电话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发至市人社局指定邮箱(fzrsks2020@163.com)审核确认(审核结果请查看邮件回复),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务必在2022年4月23日上午10: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在2022年4月23日上午12:00前致电0794-8222363说明情况,但超过规定的查询时间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9:00至20日24:00,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调剂、资格审查及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按照全省各设区市统一考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点设在抚州市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分为6个类别: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见附件3)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3.违纪处理规定。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笔试成绩、分数合格线和入闱名单。笔试阅卷结束后,抚州市人社局和抚州市卫健委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岗位按12人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布。

  (二)网上调剂

  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将适时发布调剂公告,对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

  (三)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人员和不需笔试直接面试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因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中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达到笔试合格线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考生可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递补,如出现同时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递补入闱的情况,考生只能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进入面试。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递补不成功或无人递补时,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和内容等事宜另行网上公告。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上岗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纳入编制(备案制)内管理,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卫健、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详见《抚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

  七、其他

  (一)抚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考生报考咨询时,有关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单位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市卫健委人事科0794-8236349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市卫健委机关党委0794-8232017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节假日除外)。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1日

  

  附件1:抚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4: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2022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强化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效能,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共77人。其中:社区工作者7人,按笔试、面试总成绩前7名(含)录取为城市社区“两委”成员(按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程序选举产生)岗位。专职网格员招聘计划数70名。

  二、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报名资格

  1.年龄条件: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0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户籍条件:①具有东乡行政区划(含岗上积镇和红亮垦殖场)内户籍,户口时间截止至2022年10月1日前。

  ②户籍不在东乡区辖区内户籍的,但在东乡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在2021年10月1日以前居住至今,提供社保、个税缴纳证明、不动产登记 、房屋租赁合同、水电费缴纳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

  ③户籍和居住地不在东乡区辖区内户籍的, 但在东乡区城市社区工作满一年的(在2021年10月1日以前在社区工作至今)。

  3.学历条件:考生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时间在2022年10月1日之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2年10月1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以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东乡发布”、“东乡组工微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6日9:30至2022年11月9日16:00止,缴费截止时间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后据实填写表格,在网上资格预审通过后,在线缴纳考试费(100元/人),缴费人数为最终报名人数。

  3.报名网址:

  https://www.ncrczpw.com/kaoshi/71.html

  4.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1月10日14:30至2022年11月12日9:00止。

  (三)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原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由第三方命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基本综合应用能力等(分值占60%);普通公文写作(分值占20%),国内时事(分值占20%),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②报名考生笔试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笔试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不足,则按比例调减招聘人数,调减计划数将在网上公布。

  ③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④笔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⑤笔试加分:正式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退伍军人加1分;取得全国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优惠加分可累计,最高加3分。

  2.面试

  (1)根据最终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面试主要内容和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总分为100分。若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检

  1.考生总成绩=考生笔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综合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面貌(中国党党员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若学历层次、面貌条件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上述过程结束后,因体检、考察中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抚州市东乡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根据本次招聘考试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2.正式聘用的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城市社区管理机构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由区城市社区管理机构根据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到孝岗镇、金峰街道所属的城市社区担任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的考核由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负责,并将考核结果报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用工单位岗位情况确定是否续聘。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试用期间基本薪酬参照城市社区一般干部薪酬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薪酬参照区城市社区一般干部标准执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五、疫情防控

  1.签订个人健康承诺书;

  2.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隐瞒、瞒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的考试。

  2.招聘过程中存在其他疑难问题由抚州市东乡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第三方进行研究处理。

  3.此次通过笔试面试,将因满额而未录用为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的前40名考生纳入东乡区社区人才储备库,在未来2年内有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流失,将在社区人才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预录对象,经考察合格,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直接择优录用为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

  4.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抚州市东乡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0794-4220335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0791-86691206、83808921

  

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3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教师选调99人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教师选调工作公告

  

  为化解城区中小学大班额,调整城乡教师编制结构,经研究决定,拟从农村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选调74名教师进城区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任教,从全区小学、农村初中选调15名教师到城区初中任教,从乡镇中心幼儿园选调10名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名额

  (一)面向农村小学选调教师进城区小学任教。

  1.选调范围。面向全区农村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不含东临新区)选调74名教师到城区小学任教。

  2.选调名额。小学语文35名、小学数学39名。

  (二)面向全区小学、农村初中选调城区初中教师。

  1.选调范围。面向全区小学、农村初中(不含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不含东临新区)选调15名教师到城区初中任教。

  2.选调名额。初中语文5名、初中数学3名、初中英语7名。

  (三)面向乡镇中心幼儿园选调教师进城区幼儿园任教

  面向我区乡镇中心幼儿园(不含东临新区)三定向幼师选调10名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

  二、加分政策

  1.对在我区农村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报考城区中小学且工作满15周年的在编教师,在计算总成绩时,每超出一周年加1分,10分封顶。

  2.荣誉加分:受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标兵)按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以发文行政单位级别为准)分别加1分、3分、4分、6分,一人多次多项,只取最高级别的一次加分,不累计加分(以证书、文件原件为准)。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1.选调对象

  (1)在我区农村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幼儿园服务满5周年的正式在编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及特岗教师服务期包含在内);参与选调城区初中教师岗位的城区小学教师不限服务期。

  (2)从外地农村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满5周年调回我区农村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且在我区服务满3周年的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如果该教师在外地工作未满5周年,则要求在我区农村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服务满5周年。

  2.选调条件:

  (1)热爱中国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纪观念强;

  (4)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强;

  (5)参加面向农村小学选调进城区小学任教教师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书,且为农村小学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参加面向全区小学、农村初中选调城区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书,且为我区中小学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参加面向乡镇中心幼儿园选调进城区幼儿园任教教师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幼儿园书,且为乡镇中心幼儿园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参与有偿家教、推销教辅资料等被查处的;近五年师德师风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

  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人员;

  ④其他违反人事调动有关规定情形的。

  四、选调工作安排

  (一)信息发布

  2022年7月5日在公众媒体和网站(东乡政务信息公开网、东乡发布、东乡教体工作微信公众号、教育局宣传栏等)公开发布信息。

  (二)组织报名

  应选人员须持本人行政关系所在学校证明、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身份证、)以及个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于2022年7月13日上午9:00—7月14日下午17:30前到教体局5楼会议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可以享受加分政策的教师请同时提供工资AB卡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盖好学校公章),如未提供工资AB卡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视为不能享受加分。

  (三)资格审查

  2022年7月15日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取得应选人员的资格,并公示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的始终,如发现在选调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范围和内容:

  ①考试范围和内容:幼儿园岗位考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其他学科岗位考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各科总分均为100分。

  ②书面考试定于2022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在东乡实验中学进行。经公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7月22日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教体局二楼值班大厅领取准考证。

  (五)成绩计算

  笔试实际得分与政策加分的和,即为考试最终得分。如笔试成绩为80分,在农村工作满20周年,加分为5分,最终得分为85分。

  (六)选岗预聘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预聘人员并予公示。预聘教师由高分到低分选岗。

  出现与最后一位预聘人员分数相同时,一并入闱预聘。

  (七)报批

  区教体局根据预录情况,报请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并公布预录名单,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预录人员名单后,如有因被举报查实不符合选调资格或考试舞弊造成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所有录用人员一经录用务必在新录用学校服务至少三年。

  (八)试用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将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疫情防控

  1.报考教师需主动了解和遵守我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考试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2.请报考教师务必在考前或入东乡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东乡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

  3.报考教师须自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合理规划好往返路线,途中要全程戴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报考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须提供相关入场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14天内从省内外入东乡,但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按规定应提供考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5.报考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所在县(市、区)来返东乡人员,7天内有省外无本土疫情的地区返乡人员;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6.报考教师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提供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赣通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体温查验く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已落实完管控政策,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可入场参加考试。

  7.报考教师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戴口罩。考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及时离场。

  8.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报考教师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9.报考教师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在考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六、事项

  1.要严肃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考试舞弊、弄虚作假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以0分计算,并取消五年内参加选调考试、评优评先资格。

  2.严把资格关。各学校要在本校中广泛宣传并认真做好报名把关工作,严格核实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资格,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选调预聘教师在上岗前,务必认真做好原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4.本《公告》由东乡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 询 电 话:0794-4232108(区教体局)

  监督举报电话:0794-4233956(区教体局监审股)

  0794-12388(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

  

东乡区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

  附件:选调报名资格证明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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