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合同制教师招聘50人公告
金溪县2023年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经金溪县政府研究同意招聘合同制教师,以补充现在正式教师不足,现将合同制教师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面试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成立金溪县2023年招聘合同制教师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 薇
副组长:杨云辉、黄 峰、王冬龙、龚 海、王 峻
成 员:付广义、陈雪官、周文胜、程 彬、吴芽琴、
何广东、周 慧、洪小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务,办公室主任由付广义同志担任。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50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金溪县2023年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参加了2023年江西省招聘中小学教师(幼儿)考试并取得相应学科有效笔试成绩的人员。
3.具有相应书。
四、招聘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详见岗位信息表。
2.学历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且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
3.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内容。
4.应聘人员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违反师德规定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相关规定需禁止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负责实施,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公示、体检、录取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6月29日—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金溪县教育体育局四楼(419室、412室),联系方式0794-5269710。
3.报名方式:报名者直接到金溪县教育体育局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交、填写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附上一份〈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提供本人参加江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准考证、笔试成绩,须与报考合同制教师学段学科相对应的考试成绩,并将江西省教育网或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西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的成绩截屏打印纸质稿上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
4.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名和资格审查后,如某科未达到面试人数比例的,所有人员都可参加面试,视面试成绩(合格线)录完计划数或调减计划数。
6.初中、小学学科岗位资格审查后,各学科如因面试人数小于招聘计划数时,其岗位产生空缺,则分别将初中所有空缺的招聘计划数之和,分别平均依次转到中学语文、数学、英语岗位使用,不能平均分配的计划数则转至中学语文岗位使用。其调转的招聘计划数一并纳入该学科总计划数内使用,且按《江西省金溪县202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工作公告》办法录取。小学学科空缺的招聘计划数之和,分别平均依次转到小学语文、英语岗位使用, 不能平均分配的计划数则转至小学语文岗位使用,其调转的招聘计划数一并纳入该学科总计划数内使用,且按《江西省金溪县2023年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面试工作公告》办法录取。
(二)公布笔试成绩及入闱人员
采用以参加江西省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有效成绩为我县招聘合同制教师的笔试成绩。所有报名人员提供的笔试成绩(经审查),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入闱人员。
1.笔试、面试成绩占比。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2.笔试成绩入闱。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至10人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
3.入闱人员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教材范围、形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江西省金溪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公告。
六、录取和聘用
(一)公示综合成绩(面试和笔试成绩)。
(二)录取方式。参照《江西省金溪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公告》要求执行(公告登录在金溪县人民政府网、金溪发布微信公众号)。
(三)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四)聘用上岗。
(1)聘用。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一年,聘用期内由用人单位对合同制教师、实行绩效考评工作机制,量化个人绩效目标,对连续完不成绩效工作任务,在绩效考评中不合格的人员,按合同约定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三年合同期满后予以解聘。
(2)选岗。由金溪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需求设立岗位,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
(3)递补。如出现聘用人员不合格或不到岗,产生的空缺岗位先在同一学科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如无人递补,则把所有空缺岗位计划数总和平均分配至小学语文、英语岗位录取使用,不能均衡分配的计划数调至小学英语岗位录取使用。递补时间截止到8月25日之前。
七、待遇及管理
1.合同制教师工资和五险一金由县财政列入综合预算安排,具体标准由人社局负责,参照在编在岗教师相关标准计算(工资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龄津贴、绩效工资、奖励性工资;五险一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每年按照上级政策规定的编制内教师同等标准增加。其中,基础性绩效奖和绩效考核奖比对在编在岗教师同职级三分之一标准发放。合同制教师人事档案由教体局负责保管。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合同制教师符合专业技术职称晋升条件的,经所在的学校同意后报县教育体育局,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向人社部门申报。
3.培训考核。合同制教师与在编在岗教师同等享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每学年结束,由所在的学校负责对合同制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交人社局,同时交县教育体育局备案。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金溪县合同制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4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大厅咨询引导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2.东乡区户籍;父母或配偶为东乡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父母或配偶在东乡区工作的人员,需从单位开具证明。
3.身体健康、符合正常服务工作所需条件;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无纹身,普通话标准流利,有较强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1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具备计算机应用技术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对能力。
4.具有政府窗口工作经验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6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03办公室。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抚州市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4)父母或配偶为东乡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父母或配偶在东乡区工作的人员,需从单位开具证明。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
1.根据报名的时间先后分批参加集中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过电话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言行举止等。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五)公示
面试通过的人员,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为期2个月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者,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上岗。未通过培训的,不予聘用。岗前培训期间,月工资1700元,培训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月工资2100(含“三险”)。
本《公告》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4332998
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1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管学校选调教师24人公告
为做好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和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秋季开学工作,根据教育教学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调24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型、岗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教师24个岗位,其中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20个岗位、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4个岗位,以上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具体岗位情况详见《2023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管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没有传染病或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明显生理缺陷,能胜任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的体检标准。
3.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抚州市区域范围内教师要求在现县(区)在编工作满5年及以上(特岗、三支一扶服务期可计算在内)。
4.近5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按规定完成了继续教育。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现县(区)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教师、服务期未满5年的农村定向生、服务期未满6年的公费师范生;
10.近五学年(2018-2023)有违反师德师风规定行为的;
11.在职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2.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1.年龄要求。报考人员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涉及时间计算均指周年,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日,45周岁指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指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指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指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其他资格条件。具有与岗位学科一致的书。小学全科可以任教小学任一学科。
四、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即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9日-8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抚州市实验学校初中部二栋1楼(从学校东门进入)。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和学籍认证材料。
(3)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学术称号原件及复印件(江西省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可提供省厅下发的文件复印件)。
(4)近5年师德考核材料(自行在师德考核网上截图即可,无需盖章)和继续教育合格证(自行在继续教育网上下载打印后盖章)。
(5)考生本人填写的《2023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管学校公开选调教师信息登记表》(附件3),用U盘拷贝电子版,报名时提供给工作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报考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3.笔试人员确定及笔试准考证打印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现场报名成功的考生均可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请报名成功考生于2023年8月11日10:00-17:00期间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jyty.jxfz.gov.cn/)打开准考证打印专栏,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时间和地点
时间为:2023年8月13日上午9:00-11:00,地点为:抚州市实验学校。
2.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分值100分,考查教育综合知识,范围参照《江西省教师招聘考试用书<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版》(适用于招聘小学、初中教师),江西省教师招聘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编;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3.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4.面试人员确定及面试准考证领取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进行公布。
入围面试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请入围考生于2023年8月18日10:00-17:00期间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jyty.jxfz.gov.cn/)打开准考证打印专栏,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六、面试
1.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 年 8月20日,地点:抚州市实验学校。
2.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按学科分组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各学科试讲内容范围详见《面试教材目录及版本》(详见附件4)。
3.面试流程
(一)抽签与候测。2023年8月20日上午8:00前全部进入候测室,进行抽签确认面试顺序。
(二)备课。面试对象凭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和面试号牌,由工作人员按抽签次序引领进入备课室,抽取题目后撰写备课稿。试讲备课时间20分钟,各学科试讲内容范围详见《面试教材目录及版本》(详见附件4)。
(三)面试。试讲时间每人控制在10分钟以内,离结束2分钟时由工作人员进行提醒。
(四)评分候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计算。面试成绩确定后,面试对象须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4.其他
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七、总成绩计算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其他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
面试设置成绩合格线为75分。凡考生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八、确定体检对象
1.免笔试岗位根据岗位数和考生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末位同分,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基本技能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总分和教学基本技能分数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运用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总分、教学基本技能、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运用分三者分数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内容处理分数高者优先。
2.笔试+面试岗位根据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基本技能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和教学基本技能分数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运用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教学基本技能、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运用分三者分数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内容处理分数高者优先。
九、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市教体局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心理素质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3.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教体局官网、市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于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7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递补
如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直至岗位招满或无人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中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和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市教体局人事师资科0794-8263403、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负责解释。
附件:
2023年江西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968人公告
抚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现将抚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全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共968名(含省直管试点县南城县计划31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抚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抚州市南城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抚州市2023年度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体校、教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附件3)。
二、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3月27日9:00至3月30日17:00;
(二)网上缴费:3月27日9:00至3月31日17:00;
(三)公布取消、核减的岗位:4月2日;
(四)网上改报:4月4日9:00-17:00;
(五)打印准考证:5月3日9:00至5月5日24:00;
(六)笔试:
5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教育综合知识
5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
(七)公布笔试成绩:6月中旬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各《岗位表》。
1.年龄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即指2005年3月23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7年3月23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3月23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
(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4),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120202)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方可报考。
(3)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本科、研究生专业,考生的本科或研究生专业符合对应层次专业要求且取得了该层次学历、书的可以报考。
(4)要求“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岗位,具有更高层次学历、学位的考生也可报考,但其本科学历、学位的专业需与岗位专业要求相符。
(5)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除取得岗位要求专业学历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考外,《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中岗位要求专业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所列专业的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如岗位要求“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大专及以上学历”,那么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除符合条件的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大专学历考生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
(6)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此类考生可报考对应学历层次专业不限的岗位,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的岗位。
(7)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4.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
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或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参照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
5.“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6.限江西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报考(含在外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江西籍人员)岗位要求。
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
7.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岗位要求。
其招聘范围对象按《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执行。
8.限户籍或生源报考岗位要求。
部分县乡基层岗位仅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本县(市、区)户籍是指2023年3月为本县(市、区)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市、区)户籍,本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报考要求。
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未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不得报考(以下编手续办理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10.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11.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四、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3年3月27日9:00至3月30日17:00期间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照片不得更换。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3月31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对低保保障家庭、脱贫户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招聘单位承担。此类人员应于3月27日9:00至3月29日17:00期间发送申请免费材料(邮件标题以SY+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进行命名)至抚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邮箱(fzrskszx@163.com)进行审核确认,在报名缴费环节无需进行网上缴费,如已缴费不再退费。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务必在3月31日10: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在2023年3月31日12:00前致电0794-8222363说明情况,逾期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3.报名人数统计。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3月27日、28日下午17:00将在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请考生务必提前安排好网上报名时间,以免造成报名系统拥堵,影响报名。
4.网上改报。对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如该岗位只招聘1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如该岗位招聘2人及以上,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予以相应核减,该岗位考生不得改报。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的可退回已缴笔试考试费。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注册。
5.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5月3日9:00-5月5日24:00期间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6日-7日,考点设在抚州市。
2.考试内容。
(1)附件1、附件2岗位: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成绩方有效。考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5)。
(2)附件3岗位: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一科,满分100分。考试范围详见《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适用于招聘高中教师2022年修订版)》(附件6)。
3.考试方式。《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拟于6月中旬公布,考生可在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根据考试情况分级分类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凡考生笔试有效成绩低于所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六、资格审查
(一)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
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递补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成绩合格且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具体见各《岗位表》。
(三)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面试将设置成绩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附件1、附件2的岗位:
岗位表中未明确总成绩中笔试和面试占比的均按5:5计算,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50÷300)+80×(50÷100)=80分。
岗位表中占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总成绩计算以此类推。
2.附件3的岗位:
所有岗位总成绩中笔试和面试占比均按3:7计算,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100)+面试成绩×(70÷10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执行行业体检标准;没有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此次公开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编制内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不再递补。
九、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1.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限中员的,含预备党员;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南城县公开招聘所有事宜由南城县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
考生报考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咨询。属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分别拨打如下对应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临川区:0794-8423680;东乡区:0794-7097961;
南城县:0794-7222223;黎川县:0794-7121901;
南丰县:0794-3226133;崇仁县:0794-6332426;
乐安县:0794-6668083;宜黄县:0794-7610557;
金溪县:0794-5259100;资溪县:0794-5792329;
广昌县:0794-3617709;高新区:0794-7069199;
东临新区:0794-7825278
附件1:抚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抚州市南城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3:抚州市2023年度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体校、教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6:《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适用于招聘高中教师2022年修订版)》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