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南城县公办幼儿园招聘30名教师公告

  南城县2022年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南城县县属公办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共30人。其中县幼儿园8名、盱江幼儿园6名、登高幼儿园16名。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幼教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品行良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违反师德规定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按相关规定需禁止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情形。

  2.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3.学历条件。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资格条件。具有幼儿园(含2022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幼儿园人员)。

  因受疫情影响暂不能提供幼儿园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网上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截图,并由个人书写《聘用承诺书》(样式见附件3)。如因普通话未通过或个人原因未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等其他情况的,视为教师资格不符合条件。

  5.身体条件。身体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

  四、招聘程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南城县政府网(http://www.jxnc.gov.cn/)、南城县电视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教师报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7月28日-29日

  2.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南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要求:

  (1)报名方式。按招聘岗位分学校报名,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

  (2)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①《南城县2022年编制外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②身份证;③书;④毕业证书,同时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⑤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所有证书证件需提供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后归还。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4)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于2022年8月7日到南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占总成绩的4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幼儿教育综合知识,试卷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2年8月8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建昌小学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5.确定面试人员:

  ①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人数在6至10人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如入闱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②入闱人数=岗位计划数×面试比例。如某岗位具备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小于应入闱人数,则报考人员全部入闱。

  (四)面试(占总成绩的60%)

  应试者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面试考场。

  1.面试时间:2022年8月14日

  2.面试地点:南城县盱江幼儿园

  3.面试内容:面试进行简笔画(30分)、弹钢琴(35分)、舞蹈(35分)三个项目,总分100分。

  4.面试方法:面试准备时间为60分钟,面试时间共10分钟。简笔画、弹钢琴试题聘请外市或外省专家出题,面试时由考生抽签确定。简笔画根据抽签的主题要求,在说课室黑板上用粉笔完成。弹钢琴曲目在“义务教育教科书 《音乐》(简谱)四年级下册教材(2014版 2021年第8次印刷 人民教育出版社)”中选取,钢琴由考点提供。舞蹈自选自编,所需音乐、播放器及服装等自备。考生只允许携带舞蹈所需物品,不得携带其他任何资料和物品进入考场,准备简笔画所需的文具由考点提供。

  5.考官聘请: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在外市或外省聘请考官,每组5人。

  6.面试评分:考官对考生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分后先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另外3个考官评定的分数求平均分,即为考生的最后面试成绩。最后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五)入闱体检

  1.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

  2.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增加一次试讲)。

  3.通过资格审查的入闱面试人数如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在确定体检人员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

  考生总成绩和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六)体检办法

  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如有不合格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仍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合格人员经考察(主要调阅拟聘用人员大学毕业生档案,考察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如出现拟聘人员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聘用人员管理

  招聘的幼儿园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与聘用学校依据有关法律政策,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合格者与聘用学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

  在合同期内,建立绩效考评机制,量化绩效任务,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对连续完不成绩效任务,在绩效考评中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如工作需要且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与聘用学校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中,如有因受疫情影响暂未提供幼儿园的,应在试用期(一年)满内提交,如未提交,则由录用学校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合同制幼儿园教师的人事档案由南城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

  六、聘用人员待遇

  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工资(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师提高10%、教龄津贴、绩效工资)、五险一金(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现有政策办理,不含职业年金)和政府奖励性补贴(指县财政兜底的各项绩效奖等)由县财政参照在编在岗教师相关标准综合预算安排,同步拨付相关公办幼儿园,并按上级政策规定、参照编制内教师同等标准逐年增加拨款总额。合同制幼儿园教师按现有政策参加教师培训、评先评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在编在岗教师执行。

  七、其他

  1.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合同制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南城县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县纪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组长、县人社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编办主任、卫计委主任任副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县人社局分管副局长、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县编办分管副主任、卫计委分管副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日常招聘工作。

  2.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随时关注“江西发布”“江西疾控”“抚州疾控”微信公众号及国务院客户端等渠道,了解我省、我市和我县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2)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前及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跨区域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以免影响个人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考试。

  (3)在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前14天起,所有考生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做好健康监测。考生应认真阅知、如实填写《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以下简称《承诺书》),于报名当天带到报名地点,报名时交予工作人员,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4)境外、省外来(返)南城考生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境外考生应至少提前10天抵达境内;省外考生密切关注居住地及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根据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进入南城时间。

  (5)所有考生需提供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6)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和考试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试:

  ①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②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重点人群。

  ③考前10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④健康码显示为红码的人员。

  ⑤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内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来(返)南城后未完成“三天两检”人员。

  ⑥健康码黄码、现场测量体温异常、考前48小时内出现“十大症状”(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或者其他情形,经现场专家评估、资格审查地点和面试考点综合研判不宜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考试人员。存在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考试情形的考生,已返南城的请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健康监测等措施,不得前往资格审查地点和面试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8)考生入场时,必须扫场所码进入并持当日更新的本人“赣通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规范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接受体温检测(<37.3℃)。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安排。

  (9)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在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抚州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

  (10)建议所有入闱考生从报名资格审查到面试(录用人员到录用体检)结束前,非必要不外出,尤其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11)如果疫情有变化,以当地适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3.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4.考生在招聘过程中,任意环节如出现舞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5.特别提示

  招聘教师面试工作各相关事项及通知将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jxnc.gov.cn/html/tzggnc/index.html)中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请考生及时关注,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务咨询电话:0794-7254936(人事股)

  整个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县纪委县监委负责全程监督。

  八、本招聘方案由南城县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7254936

  附件:1.南城县2022年编制外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

  2.2022年南城县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工作日程安排

  3.聘用承诺书

  附件1-3

  

南城县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

  

(南城县教育体育局代章)

  

2022年7月26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131人公告

  

》》》复习资料推荐:《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点击查看)《综合能力应用》(点击查看《时事》(点击查看)

  

抚州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现将抚州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抚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抚州市2022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附件2)、《抚州市临川区2022年部分中学招聘初、高中教师岗位表》(附件3)。各岗位的职位代码请关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抚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专题。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10.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各《岗位表》。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4年6月30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6年6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

(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4),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方可报考。

(3)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除取得岗位要求专业学历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考外,《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见附件4)中岗位要求专业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所列专业的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如岗位要求“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大专及以上学历”,那么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除符合条件的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大专学历考生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

(4)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见附件4)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5)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4)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4),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3.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4.关于执业资格证的说明:受疫情影响,参加2022年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环节,可将2022年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成功缴费页面截图作为预审材料,同时须在2022年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发布之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供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成绩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视同取得执业资格),否则不予聘用。

5.工作经历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涉及工作经历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参照《江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对基层工作经历的有关要求执行。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

6.“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7.限江西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报考(含在外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江西籍人员)的岗位,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

8.限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其招聘范围对象按《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执行。

9.部分县乡基层岗位仅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本县(市、区)户籍是指2022年6月为本县(市、区)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市、区)户籍,本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

10.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报考抚州市临川区2022年部分中学招聘初、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招聘对象和条件按照《江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标准执行。涉及到年龄问题,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日,如岗位条件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为: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三、报名事项

(一)网上报名时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二)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报考人员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不予聘用;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改报、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报名考生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报名考生点击抚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专题中的报名入口。点选注册账户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名和密码(注册名和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注册完成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账户(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账户),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若缴费时仅选择报考岗位的部分考试科目缴费,报名无效)。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1日下午5:00。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此类人员报名时,提交报考信息到达缴费状态后,不进行网上缴费,但务必于2022年6月30日下午14:00前,将申请免费材料(邮件名称须注明“电话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发至市人社局指定邮箱(fzrsks2020@163.com)审核确认(审核结果请查看邮件回复)。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务必在2022年7月1日上午10: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在2022年7月1日上午12:00前致电0794-8222363说明情况,逾期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3.网上改报。报名并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如岗位只招聘1人,取消岗位,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如岗位招聘2人及以上,对岗位招聘人数予以相应核减,报名人员不得改报。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未被取消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改报时间为2022年7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注册岗位,被取消且不改报的考生可退回已缴笔试考试费。取消或核减的岗位将会同改报公告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需改报考生要及时按规定进行改报。

4.网上打印准考证。完成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报考人员在在规定时间(另行公告)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7月16日。(可能与其他考试同一天,请考生慎重报考)

(二)笔试地点:设在抚州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科目具体见各岗位表,考试内容与题型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一般事业单位岗位)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19年修订版)》(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岗位和临川区部分中学初、高中教师岗位)。

1.一般事业单位岗位(附件1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150分。

2.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岗位(附件2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一科,满分100分。

3.临川区部分中学初、高中教师岗位(附件3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教育综合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5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笔试成绩及拟入闱人员公示:笔试成绩公示后,考生可登陆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拟入闱人员的公告,考生可登陆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五)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评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分级分类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所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五、面试资格审查与人员递补

(一)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

(二)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

(三)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递补公告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另行公布。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具体见各《岗位表》。

(三)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一般事业单位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300)+面试成绩×(50÷100)。岗位表中另外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招聘专业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100)+面试成绩×(70÷100)。

3.临川区部分中学初、高中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250)+面试成绩×(50÷10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考察和聘用

1.体检。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3.公示、聘用。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按规定办理上编和聘用等手续。各级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规范聘期管理。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确实因工作需要可从报考该岗位成绩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各县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同意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事业单位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抚州市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具体防疫要求另行发布)。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

十、其他

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限中员的,含预备党员;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

考生报考咨询时,有关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临川区:0794-8423680;东乡区:0794-7097961;

南城县:0794-7222223;黎川县:0794-7121901;

南丰县:0794-3226133;崇仁县:13507940096;

乐安县:0794-6668355;宜黄县:0794-7610557;

金溪县:0794-5259100;资溪县:0794-5792329;

广昌县:0794-3617709;高新区:0794-7069199;

东临新区:0794-7825276

  

附件1:抚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抚州市2022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3:2022年抚州市临川区部分中学招聘初、高中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4: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1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南丰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40名公告

  南丰县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群众满意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4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和工作能力。

  3.自愿从事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相关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26日(含)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在学信网上可查询到学历信息。

  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调查的。

  4.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2023届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南丰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6日9:00至2022年8月31日17:00(周末可报名)。

  2.报名地点:南丰县城市社区(轻纺城20号楼7号商铺,县消防大队斜对面),报名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南丰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5张。

  (5)中员必须提供所在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

  (6)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7)具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需本人亲自到场,不接受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社区工作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等。

  (3)笔试开考最低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4)笔试加分:中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以上证书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不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为2分。

  2.面试。

  (1)根据最终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为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核,总分为100分。若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的,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按相关要求进行修正,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面貌(中员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若学历层次、面貌条件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政历清楚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上述过程结束后,因体检、考察中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南丰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根据本次招聘考试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南丰组工微讯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由县城市社区管理机构统一安排到县城区社区担任专职工作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试用期满,县城市社区管理机构将根据社区“两委”班子建设需要,综合新聘用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考试成绩、年龄、所学专业和试用期表现等因素,择优推荐担任社区“两委”成员。

  四、待遇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试用期间基本薪酬按聘用等级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工资参照南丰县城市社区一般干部标准执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五、疫情防控

  1.签订个人健康承诺书;

  2.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江西疾控、南丰疾控公众号了解疫情防控情况,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隐瞒、瞒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其他

  1.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候聘,自统一招聘后2年内,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报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体检。经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者,依次递补聘用。

  2.请考生仔细对照招聘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考前培训班,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

  

南丰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26日

  附件:南丰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2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和急需短缺人才公告

  金溪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和急需短缺人才公告

  

  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短缺人才,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素质和急需短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计划

  1.高素质人才:金溪县 6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6人(实行事业编制管理),具体岗位详见《金溪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2)。

  2.急需短缺人才:金溪县10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短缺人才13人(实行事业编制管理),具体岗位详见《金溪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短缺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3)。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岗位条件

  1.专业和学历要求:

  (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4),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2)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

  (3)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和本科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及。

  (4)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

  2.“限应届毕业生”岗位。除2022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3.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指2004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内指1991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内指1986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工作经历。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5.报考证明。在编在岗(含聘用人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6. 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人才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金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xi.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现场报名二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由报名人员本人到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报名。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金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急需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同意报考证明;

  (5)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2.线上报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或电子稿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大小不超过5M)发送至报名邮箱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邮箱(jxxrsjsyg@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姓名。应聘人员报名邮件只发一次,邮件发送后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金溪县人社局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时间、地址:报名时间:现场报名2022年11月17 日8:30—11月25日17:00;线上报名2022年11月17 日8:30—11月25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地址:江西省金溪县仲鲁路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5室;邮政编码:344800;联系人:章云。联系电话:0794-5259100。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金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和急需短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试用期)。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金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急需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栏签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应在面试前3天内到金溪县仲鲁路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5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详见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1.开考比例。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具备入闱测试资格。引进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的不设开考比例;引进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引进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引进计划按比例予以相应减少或取消。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测试方式和内容。测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宣布。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适岗能力,面试时间12分钟,结构化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进行命题并外聘评委,总分100分。需要加试的岗位,命题由第三方出具,总分100分(面试分与加试分累计得分高低排序)。

  同一岗位入闱面试考生原则上在同一面试小组面试。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的,需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原始得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除面试成绩异常分值(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再去掉2个最高分和2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

  3.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考生面试分数须达到7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按结构化面试前三个要素总得分高低排序确定最后入闱名单)。

  (五)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其德、能、勤、绩、廉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七)递补

  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产生的职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和急需短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1.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待遇。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招聘过程中具体报名、面试时间及地点、要求视疫情防控情况将在金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

  (四)本实施方案由金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和急需短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考务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794-5259669

  

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1:金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急需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金溪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金溪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短缺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4: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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