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抚州市急救中心招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2年01月24日讯: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财务工作人员1名,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财务人员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学习适应能力强,快速掌握工作流程,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及财务相关专业且具备会计资格证书;
(4)具有一年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
2.驾驶员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习适应能力强,快速掌握工作流程;
(3)机动车驾驶证B照及以上;
(4)高中及以上学历;
(5)退伍军人或从事过院前医疗急救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抚州市急救中心微信公众号、抚州急救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地址
1.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2年1月28日截止;
2.地址:站前新区汤显祖大道以北、城南派出所以南。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四)需提供材料
1.《抚州市市急救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并A4纸打印;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国内高校毕业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码需在有效期内)。
4.工作经历证明;
5.岗位要求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人员需如实提交相关个人信息材料,如有不实,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考试、面试及体检
1.本次招聘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应聘者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果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体检结果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心予以正式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州市急救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订立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七)工资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抚州市急救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15798028699
点击下载>>>
抚州市急救中心
2022年1月24日
2022年抚州市急救中心招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2年01月24日讯: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财务工作人员1名,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财务人员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学习适应能力强,快速掌握工作流程,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及财务相关专业且具备会计资格证书;
(4)具有一年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
2.驾驶员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习适应能力强,快速掌握工作流程;
(3)机动车驾驶证B照及以上;
(4)高中及以上学历;
(5)退伍军人或从事过院前医疗急救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抚州市急救中心微信公众号、抚州急救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地址
1.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2年1月28日截止;
2.地址:站前新区汤显祖大道以北、城南派出所以南。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四)需提供材料
1.《抚州市市急救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并A4纸打印;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国内高校毕业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码需在有效期内)。
4.工作经历证明;
5.岗位要求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人员需如实提交相关个人信息材料,如有不实,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考试、面试及体检
1.本次招聘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应聘者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果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体检结果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心予以正式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州市急救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订立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七)工资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抚州市急救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1579802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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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急救中心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