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城区中小学选调专业教师公告
资溪县2021年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解决城区中小学师资不足的现状,适应教育发展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资溪县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调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徐江英任组长,县教科体局局长孙革生,县人社局局长何昀,县财政局局长王秋水,县委编办主任黄建岗等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体局,孙革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选调原则
在选调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 选调学校名额和学科
(一) 县二中5名。
面向农村中学或农村小学选调5名教师到县二中任教,具体名额及学科如下:初中语文1名、初中数学1名、初中英语2名、初中体育1名。
(二)城区小学6名。
面向农村小学选调6名教师到县城小学任教,具体学校名额及学科如下:
1.县实验小学4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
2.泰伯小学2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1名。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近三年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应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二)其他条件
1.报名城区中学须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应选者如为农村中学教师编制的须在我县任教满5学年(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含见习期和服务期,下同);应选者如为农村小学教师编制的须在我县任教满3学年(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含见习期和服务期)。
2.报名城区小学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且为我县农村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并在我县任教满5学年。
3.报名前已在外系统借用的人员不能报考。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处罚且在处分期间内的或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者不得参加报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5日8时至2021年8月16日17时30分(指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
3.所带资料: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需携带所在学校开具的同意报考等有关证明(任教时间经历、遵纪守法情况等),并持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分学校、学科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学校、学科的报名人数和选调名额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如达不到比例,由选调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调减该岗位选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选调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逐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选调条件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与报名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六、组织考试
此次选调方式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总分200分。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符合选调条件参加笔试的人员,于8月19日下午下班前到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2、笔试地点: 县实验小学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总分2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题占50%、“学科专业知识”题占50%。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七、成绩公布及调动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人员的笔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拟选调人员(总分出现并列情况,则以学科专业知识得分高优先; 学科专业知识得分相同,则以教龄长者优先)。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批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工资从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八、本实施方案由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资溪县公开选调专业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9日
2021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引进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37人公告
2021年抚州市金溪县引进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和短缺人才,进一步加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现根据我县卫生专业人才需求情况和一些专业招聘难的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和高等院校毕业生引进高质量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引进。
二、引进计划
详见附件1:《金溪县卫健委2021年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三、引进条件
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选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在处分期限内的;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学位)要求。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取得学历(或学位)及资格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需经引进单位提出意见,报县卫健委和县人社局商议确定。
四、引进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卫生健康的县领导为组长,卫健、人社、编办、财政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为成员的金溪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卫健委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卫健委。
(二)发布引进信息
在金溪县政府网等网站发布引进信息,公布引进条件、引进计划。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
1、报名地点:金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407室);联系电话0794-5269275。报名人员填写《金溪县卫健委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携带二代身份证、学历和、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执业证等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一些证书还处于取得过程中,可截止到八月底提供,逾期不予受理认可。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31日,上午8:30到11:30,下午2:30到5:00。
(四)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卫健委、县人社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须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金溪县卫健委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相应;招聘岗位要求学历文凭审查,除提供相关的毕业证原件外,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日制文凭)或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认证;
4.用人单位有相关工作经历需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5.职位表中注明有特殊要求的相关资格或职称证书(请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告中的要求提供)。
上述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资格证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审查,同时提供复印件2份交人社部门、卫健部门留存。
(5)面试
1、凡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为综合能力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问答的方式进行。对成绩合格人员按照引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3、当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六)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可以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体检和考核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金溪县政府等网站公布。
2、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核拟录用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2、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
五、待遇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由县人社局、卫健委组织对期满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者转为在编卫生专业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政策。纳入编制内管理后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卫生专业人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引进辅导培训班。
(二)引进工作期间有关成绩、拟聘人选、体检结果等信息,将在金溪县政府网(网址:http://www.jinxi.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三)报名人员在面试结束后要保持所留电话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引进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医疗单位岗位数的需求等方面情况,安排至相关岗位工作。
附件:
2021年江西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幼儿教师83名公告
2021年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现就2021年抚州市保育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幼儿教师83人,其中总成绩排名前11名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第12—83名为合同制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2.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已取得幼儿。
4.具有良好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6.身心健康,热爱幼教事业;
7.全省在职在编满5年或2021年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已确定入编人员应在报名结束前开具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约证明,未满5年的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16日;
3.报名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新园二楼多功能报告厅(陆象山大道289号)
4.考生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尚未取得毕业证和的2021届毕业生,需提供在办证明(附件2);
(4)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能在2021年8月底前取得幼儿书的人员(视同已取得幼儿),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本人书写的承诺书(附件3);
5.在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或合同性教师)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校任教累计满5年的(即:2016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服务期加上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须提供最后任教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2)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须提供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和下编手续。
6.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须提供取得的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2021年服务期满三年、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特岗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00)到抚州市保育院新园二楼多功能报告厅领取《笔试准考证》,7月24日凭《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笔试现场。
四、笔试(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新园(陆象山大道289号)。
3.笔试内容(满分100分):
(1)专业知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占10分;
(2)案例分析,占30分;
(3)活动设计,占40分;
(4)简笔画,占20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布。
5.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时间: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
2.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
3.面试内容:
(1)试讲(80分)
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2)弹唱(10分)
随机抽取一首儿童歌曲简谱,准备时间3分钟,弹唱时间2分钟;
(3)自选舞蹈展示(10分)
自带一个成品舞,时间4分钟内,自备单曲舞蹈音乐U盘,自备舞蹈服装及道具。
4.本次招聘只有一个岗位,当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六、体检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对入闱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岗位数不调减,但拟入闱体检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或面试组平均分(面试组平均分为本面试组参加实际面试人员面试分数)。如本公告发布前为抚州市保育院合同制的教师入围体检,则按人数和总成绩依次递补考生,以保证抚州市保育院实际增加幼儿教师83名。
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合格的入编人员名单上报市政府批复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人员管理
1.总成绩排名前11的考生按照相关政策办理工资、上编等手续。
2.总成绩第12名-83名的合同制幼儿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拟聘用人员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者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对连续完不成绩效任务,在绩效考评中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与抚州市保育院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3.所有幼儿教师的人事档案由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
八、工资待遇
1.在编幼儿教师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合同制幼儿教师参照在编幼儿教师实行同工同酬,相关标准参照在编幼儿教师标准执行,并同步调整;绩效工资在确定的总量额度内,按照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九、疫情防控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需遵守抚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佩戴口罩,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扫码和测温,查验行程卡。经核验“赣服通”显示绿码,体温查验<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报名或考试。
咨询电话:0794-8263417;0794-8222130
附件:1.2021年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docx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6日
2021年江西抚州市临川区融媒体中心招聘公告
2021年抚州市临川区融媒体中心招聘1人公告
根据《临川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临抚办字〔2020〕112号等有关规定,临川区融媒体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有行政或刑事处罚记录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吸毒、等不良嗜好的;
5.有参加组织情况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适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主要职责
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年龄
| 专业
| 其他
|
临川区融媒体中心
| 专栏记者岗
| 1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 不限专业;新闻相关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需扛摄像机,负责专栏的拍摄、剪辑工作。
|
(二)任职要求
专栏记者,负责中心专栏以及相关视频内容的拍摄和剪辑工作。
(1)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新闻相关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熟悉镜头语言,具备良好的审美能力和较高的艺术素养,能够熟练使用松下、索尼、佳能等专业摄影摄像设备;了解新媒体技术,拥有视频剪辑能力;
(3)热爱新闻宣传事业,对工作认真负责,执行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地点:临川区融媒体中心办公室(临川区文化中心西侧)
联系人:范主任 13979402223
3.报名材料
(1)本人填写《临川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见文末附件1二维码(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名时填写报名表,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具体细则如下:
专栏记者岗应聘人员面试采用现场实操的方式。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没有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将通过相关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待遇按照临川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一年(含试用期),实行一年一考核制度,考核合格的可予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四、聘用待遇
1.专栏记者岗试用期一个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需进行考核,考核通过需签订聘用合同,月收入5000元(4500元基本工资+500元任务考核)。
2.以上岗位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免试用期,需开具工作证明。
五、其他事项
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报名和考试现场,须接受体温检测,核查健康码及疫苗接种金边码,并科学佩戴口罩(考生自备)。以下情形不得参加报名和考试: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报名和考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报名和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2天内有效核酸阴性证明的考生。
临川区融媒体中心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