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13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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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现将抚州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抚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抚州市2022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附件2)、《抚州市临川区2022年部分中学招聘初、高中教师岗位表》(附件3)。各岗位的职位代码请关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抚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专题。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10.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各《岗位表》。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4年6月30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6年6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

(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4),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方可报考。

(3)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除取得岗位要求专业学历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考外,《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见附件4)中岗位要求专业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所列专业的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如岗位要求“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大专及以上学历”,那么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除符合条件的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大专学历考生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

(4)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见附件4)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5)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4)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4),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3.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4.关于护士执业资格证的说明:受疫情影响,参加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环节,可将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成功缴费页面截图作为预审材料,同时须在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发布之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供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成绩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视同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否则不予聘用。

5.工作经历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涉及工作经历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参照《江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对基层工作经历的有关要求执行。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

6.“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7.限江西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报考(含在外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江西籍人员)的岗位,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

8.限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其招聘范围对象按《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执行。

9.部分县乡基层岗位仅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本县(市、区)户籍是指2022年6月为本县(市、区)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市、区)户籍,本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

10.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报考抚州市临川区2022年部分中学招聘初、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招聘对象和条件按照《江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标准执行。涉及到年龄问题,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日,如岗位条件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为: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三、报名事项

(一)网上报名时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二)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报考人员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不予聘用;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改报、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报名考生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报名考生点击抚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专题中的报名入口。点选注册账户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名和密码(注册名和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注册完成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账户(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账户),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若缴费时仅选择报考岗位的部分考试科目缴费,报名无效)。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1日下午5:00。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此类人员报名时,提交报考信息到达缴费状态后,不进行网上缴费,但务必于2022年6月30日下午14:00前,将申请免费材料(邮件名称须注明“电话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发至市人社局指定邮箱(fzrsks2020@163.com)审核确认(审核结果请查看邮件回复)。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务必在2022年7月1日上午10: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在2022年7月1日上午12:00前致电0794-8222363说明情况,逾期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3.网上改报。报名并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如岗位只招聘1人,取消岗位,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如岗位招聘2人及以上,对岗位招聘人数予以相应核减,报名人员不得改报。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未被取消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改报时间为2022年7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注册岗位,被取消且不改报的考生可退回已缴笔试考试费。取消或核减的岗位将会同改报公告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需改报考生要及时按规定进行改报。

4.网上打印准考证。完成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报考人员在在规定时间(另行公告)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7月16日。(可能与其他考试同一天,请考生慎重报考)

(二)笔试地点:设在抚州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科目具体见各岗位表,考试内容与题型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一般事业单位岗位)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19年修订版)》(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岗位和临川区部分中学初、高中教师岗位)。

1.一般事业单位岗位(附件1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150分。

2.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岗位(附件2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一科,满分100分。

3.临川区部分中学初、高中教师岗位(附件3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教育综合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5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笔试成绩及拟入闱人员公示:笔试成绩公示后,考生可登陆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拟入闱人员的公告,考生可登陆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五)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评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分级分类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所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五、面试资格审查与人员递补

(一)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

(二)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

(三)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递补公告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另行公布。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具体见各《岗位表》。

(三)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一般事业单位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300)+面试成绩×(50÷100)。岗位表中另外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招聘专业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100)+面试成绩×(70÷100)。

3.临川区部分中学初、高中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250)+面试成绩×(50÷10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考察和聘用

1.体检。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3.公示、聘用。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按规定办理上编和聘用等手续。各级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规范聘期管理。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确实因工作需要可从报考该岗位成绩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各县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同意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事业单位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抚州市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具体防疫要求另行发布)。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

十、其他

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限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

考生报考咨询时,有关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临川区:0794-8423680;东乡区:0794-7097961;

南城县:0794-7222223;黎川县:0794-7121901;

南丰县:0794-3226133;崇仁县:13507940096;

乐安县:0794-6668355;宜黄县:0794-7610557;

金溪县:0794-5259100;资溪县:0794-5792329;

广昌县:0794-3617709;高新区:0794-7069199;

东临新区:0794-7825276

  

附件1:抚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抚州市2022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3:2022年抚州市临川区部分中学招聘初、高中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4: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1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强化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效能,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共77人。其中:社区工作者7人,按笔试、面试总成绩前7名(含)录取为城市社区“两委”成员(按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程序选举产生)岗位。专职网格员招聘计划数70名。

  二、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报名资格

  1.年龄条件: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0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户籍条件:①具有东乡行政区划(含岗上积镇和红亮垦殖场)内户籍,户口时间截止至2022年10月1日前。

  ②户籍不在东乡区辖区内户籍的,但在东乡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在2021年10月1日以前居住至今,提供社保、个税缴纳证明、不动产登记 、房屋租赁合同、水电费缴纳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

  ③户籍和居住地不在东乡区辖区内户籍的, 但在东乡区城市社区工作满一年的(在2021年10月1日以前在社区工作至今)。

  3.学历条件:考生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时间在2022年10月1日之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2年10月1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以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东乡发布”、“东乡组工微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6日9:30至2022年11月9日16:00止,缴费截止时间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后据实填写表格,在网上资格预审通过后,在线缴纳考试费(100元/人),缴费人数为最终报名人数。

  3.报名网址:

  https://www.ncrczpw.com/kaoshi/71.html

  4.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1月10日14:30至2022年11月12日9:00止。

  (三)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原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由第三方命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基本综合应用能力等(分值占60%);普通公文写作(分值占20%),国内时事(分值占20%),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②报名考生笔试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笔试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不足,则按比例调减招聘人数,调减计划数将在网上公布。

  ③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④笔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⑤笔试加分:正式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退伍军人加1分;取得全国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优惠加分可累计,最高加3分。

  2.面试

  (1)根据最终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面试主要内容和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总分为100分。若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检

  1.考生总成绩=考生笔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综合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面貌(中国党党员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若学历层次、面貌条件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上述过程结束后,因体检、考察中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抚州市东乡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根据本次招聘考试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2.正式聘用的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城市社区管理机构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由区城市社区管理机构根据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到孝岗镇、金峰街道所属的城市社区担任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的考核由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负责,并将考核结果报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用工单位岗位情况确定是否续聘。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试用期间基本薪酬参照城市社区一般干部薪酬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薪酬参照区城市社区一般干部标准执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五、疫情防控

  1.签订个人健康承诺书;

  2.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隐瞒、瞒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的考试。

  2.招聘过程中存在其他疑难问题由抚州市东乡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第三方进行研究处理。

  3.此次通过笔试面试,将因满额而未录用为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的前40名考生纳入东乡区社区人才储备库,在未来2年内有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流失,将在社区人才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预录对象,经考察合格,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直接择优录用为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

  4.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抚州市东乡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0794-4220335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0791-86691206、83808921

  

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3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选调10人公告

  2022年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拟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为顺利开展好此次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原则

  本次公开选调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岗位见附件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选调、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不含在岗教师和医务人员)。

  2.夫妻双方一方为南丰县行政或事业单位(含条管部门)在编在岗人员,另一方为抚州市内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

  对解决夫妻双方长期在乡镇工作、家庭压力较大的干部实际困难,本次选调中,凡是夫妻双方均在本县乡镇基层(含夫妻一方为乡镇学校、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工作满5年(2017年9月及之前参加工作)的工作人员,可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5分的政策照顾。若夫妻双方同时报考,只给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加分,具体加分人选由夫妻双方在报名前商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需在报名工作结束前提交申请,未提交申请的,不享受加分照顾政策。

  (二)选调条件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调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选调单位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即: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违纪处分或未满影响期的。

  3.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5.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其他不符合选调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与调动等步骤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资格条件。通过考试、考察、公示等环节之后,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在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选调考试。

  (一)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选调报名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8月12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二楼。

  3.报名与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彩照3张。

  (2)报名登记表4份(附件2)。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工作经历证明(由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1份。

  (6)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7)夫妻双方均在本县乡镇基层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分别开具工作证明。

  按照公布的职位报名条件,现场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选调资格。

  咨询电话:0794-7167025。

  (二)考试

  1.笔试。笔试由县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3倍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2.面试。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

  面试由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不再递补,但不影响选调计划。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选调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末位小数为0.5的按1计算。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主要是对拟选调人员的素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与调动

  1.公示。根据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报县政府批复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五)考生防疫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南丰疾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和仲裁权归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1:2022年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岗位表.docx

  附件2:2022年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docx

  

2022年江西抚州市宜黄县城区学校选调80名教师公告

  2022年宜黄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中小学师资力量,优化城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更好的发展。根据城区学校教师的缺额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农村中小学教师中公开选调80名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用。

  二、选调对象

  2017年9月及之前参加工作的全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年特岗教师和支教教师),城区小学具备初中及以上的教师。

  三、选调岗位名额

  

  单位

  

  名额

  

  岗位及数量

  

  宜黄二中

  (初中部)

  

  20

  

  语文4、数学5、英语2、体育2、道德与法治3、物理1、化学1、历史2

  

  宜黄三中

  

  13

  

  语文2、数学4、英语4、体育1、道德与法治1、物理1

  

  实验小学

  

  8

  

  语文3、数学2、英语1、美术1、体育1

  

  水北新区小学

  

  12

  

  语文5、数学6、英语1

  

  宜黄三小

  

  14

  

  语文7、数学5、英语2

  

  凤冈一小

  

  6

  

  语文2、数学3、英语1

  

  凤冈二小

  

  5

  

  语文2、数学2、英语1

  

  水北新区幼儿园

  

  2

  

  学前教育2

  

  合计

  

  80

  

  小学教师(含城区小学)具备初中及以上的可以报考初中岗位,初中教师不可报考小学岗位。

  四、选调条件

  1.热爱中国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忠诚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为人师表。

  3.具有相应及以上层次的书,且专业、毕业证专业、现任教学科有一项与所报考学科一致。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称职(合格)或以上等次。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处罚或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0-21日8:30--17:30。

  2.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三楼人事股。

  3.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且贯穿整个选调过程。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报考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分“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一场考完。笔试总分15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50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小学岗位:小学知识占70%,初中知识占30%;初中岗位:初中知识占70%,高中知识占30%)。

  2.考试时间:2022年8月24日上午8:30-11:00(语文8:30-11:30)。

  3.考试地点:宜黄三中

  (三)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应试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学校学科进行排序,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划定拟录用人员(总成绩低于90分的不予录用)。划定拟录人员时,如果总成绩相同,取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的;如“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又相同,取学历高的;如学历又相同,则取教龄长的。拟录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四)考核录用

  对拟录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凡有弄虚作假、仿造涂改证件、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者,取消其选调资格。考核合格者,在名单公示无异后,由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六、选调纪律

  为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本次选调工作县教体局、人社局全程参与。对弄虚作假、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选调教师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事项

  1.根据赣人社字〔2010〕408号文件规定,选调人员应在调入单位核准的岗位职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在未聘到原单位相应的岗位前暂时聘用到低一级岗位中,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2.各乡镇学校要根据本校各学科教师数量,做好报名把关工作,确保新学年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3.疫情防控。参加选调教师应严格遵守本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因违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本《方案》由县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7662383

  

宜黄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5日

  

宜黄县2022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考人员基本信息表

  

  姓名

  

  性别

  

  参加工作时间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有无未解除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

  

  在本县乡镇工作年限

  

  学段及学科

  

  现任教学段及学科

  

  近三年师德考核情况

  

  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是否借用交流在城区学校

  

  借用交流在城区

  哪所学校

  

  个人简 历

  

  学校审核意见

  

  该同志是我校在编在岗教师,符合选调教师报考条件,表中信息真实有效,同意报考。

  校长签名:

  学校公章:

  2022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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